固定资产折旧的分录和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的分录和计算公式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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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借:制造费用(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等(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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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2014 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本文介绍了2014 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房屋、建筑物20 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 年等。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 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 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 )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 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 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 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 年;(五)电子

设备,为3年。「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 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 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 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 年改为10 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 5 年改为4 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 5 年改

税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的财税处理、加速与加计 一、税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包括以下问题:固定资产标准、折旧方法、起止时间、折旧年限等。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7条给固定资产下了定义: “是指——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只有12个月的使用时间标准,不再有金额的标准。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时间和残值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起止时间、残值确定。 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起止时间:“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残值确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三)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第60条规定了不同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会计折旧年限短于上述年限,违反税法的规定,应做纳税调增。长于上述年限,与税法并不冲突,不做纳税调整。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二、大家都知道,税会出现差异,税法高于会计。但是在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上,具体如何处理?下面详细分析。 (一)如何确定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基础是什么?会计上的说法是原值,税法的用词是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折旧完后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完后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因此,企业各月计算提取折旧时,可以在上月计提折旧的基础上,对上月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后计算当月应计提的折旧额。当月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固定资产计提的的折旧额+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完毕,就会产生疑问,这些有正在使用或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呢。 首先,确定固定资产是否还在使用,如果还在使用并没有发生转让,报废,损毁,盘亏则不用马上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当这些业务实际发生时,同步做帐。 第二,如果发生转让,报废,损毁,盘亏则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需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鉴定”,批准后进行清理。 第三步,清理固定资产报废时一般要做如下会计分录: 1.将报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如果你以提完折旧,这里的计算结果应是净残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废的固定资产残料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支付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4.如果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是净损失(意思是残料收入<清理费用的差额)借:营业外支出—处之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如果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是净损失(意思是残料收入>清理费用的差额)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之固定资产净收益 备注:如果是出售不动产,需要计提交纳营业税(税率5%)应纳营业税=实际成交价×5% 税率请以当地税务部门实际通知为准。 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准则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发表时间:2018-01-2602:35:17?文章编辑:?浏览次数:38565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二、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 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 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 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4年; 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会计分录处理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会计分录处理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例1】某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007年1月份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确定的各车间及厂部管理部门应分配的折旧额为:一车间1500000元,二车间2400000元,三车间3000000元,厂管理部门600000元。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制造费用——一车间 1500000 ——二车间 2400000 ——三车间 3000000 管理费用 600000 贷:累计折旧 7500000 【例2】乙公司2007年6月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如下:一车间厂房计提折旧3800 000元,机器设备计提折旧4500000元;管理部门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6500000元,运输工具计提折旧2400000元;销售部门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3200000元,运输工具计提折旧263 0000元。当月新购置机器设备一台,价值为54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该企业同类设备计提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 本例中,新购置的机器设备本月不计提折旧。本月计提的折旧费用中,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销售费用。乙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制造费用——一车间 8300000 管理费用 8900000 销售费用 5830000 贷:累计折旧 23030000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最新)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 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201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按不低于以上折旧年限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在当期所得税前计算扣除。也就是说,当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如果小于或等于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可以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大于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需要在后期进行递延扣除。 当然,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加速折方式旧除外。也就是我们下面要和大家列举的扣除政策。 二、哪六大行业,研发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二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 1、取得价值构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价款(含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合差价+分摊的工程人员工资++专业人员服务费+其他间接费用(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 A、外购不需安装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B、外购需安装的(1)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买价、运杂费等) (2)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安装费等) (3)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 C、自行建造 (1)购买工程物资借:工程物资(含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物资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该企业产成品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领用该企业外购原材料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工程物资转做企业存货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工程物资 (6)联合试车发生费用借:待摊费用……………………一年内摊销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费用 原材料…………使用该企业外购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付工资……………应支付的工资 (7)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8)完工交付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9)改扩建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10)改扩建变价收入借:营业外收入 贷:在建工程 (11)参照预计可收回净额①与改扩建+(原成本-累计折旧)②熟低确认新的投资成本 借:固定资产 营业外支出………②>;①时 贷:在建工程 D、投资者投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股本) E、债务重组(1)收到补价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2)支付补价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F、非货币性交易换入(举例) (1)收到补价 确认的收益=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换出资产)帐面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 *应交税金和教育费附加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2)支付补价借: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银行存款 G、接受捐赠(1)借:固定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2)借:待转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H、无偿调入(按调出单位帐面价值+相关税费)借:固定资产

如何计算设备的折旧及折旧年限

如何计算设备的折旧及折旧年限,用什么算法计算? 设备的折旧及折旧年限属于公司会计政策的范围,一旦制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 折旧方法可选用: 一、直线法 1、按年限折旧 2、按工作量折旧 二、加速折旧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 2、年数总和法 在实务中,用得最多的是按年限平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因为数据比较好取,算法也比较简单,不易引起争议。 折旧年限按税法规定年限,可以避免纳税调整。 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按10年计提折旧;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工具、家具、器具折旧年限为5年;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 0固定资产折旧的算法?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11-6 16:10 问题如上。 提问者:fangfang8106 - 五级 最佳答案 检举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指按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年、月)折旧额都是相等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 折旧年限固定资产 月折旧额率=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可完工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平均年限法的一种演变。 计算公式如下: 每公里(每工作小时/每台班)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可行使公里(可工作小时/可工作台班) 月折旧额=每公里(每工作小时/每台班)折旧额×月实际行驶公里(月实际工作小时/可工作台班)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随着折旧的计提逐年减少,而折旧率不变,因此,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必然逐年减少。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00%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月折旧率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当发现某期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小于该期剩余年限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时,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即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剩余年限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为该项固定资产年初时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为该项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假设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这个分数因逐年递减,为一个变数。而作为计提折旧依据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净残值则各年相同,因此,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各年提取的折旧额必然逐年递减。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可折旧年数之和 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计量。” ①“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

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②由此可知,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一般是依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的工程和产品成本中,每年的折旧额,是由固定资产价值除以使用年限算得。这种将固定资产价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折旧法”或“直线法”。 在计算折旧额时,要考虑到固定资产废弃时还有残值。例如房屋在废弃时,尚有砖木可以变价,机械设备在废弃时,废铜烂铁也有一定的价值。又在拆除固定资产和处理这些废料时,也要发生一些拆除清理费用,这些清理费用,也是企业使用这项固定资产所必须负担的费用。因此,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除了预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外,还须预计净残值(即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值)。即先从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减去预计净残值,再除以预计折旧年限来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价值一预计净残值 年拆旧额=—————————————— 预计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价值×(1一预计折旧年限) =————————————————— 预计折旧年限 式中预计净残值率是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在3%一5%之间,企业如规定低于3%或高于5%的,应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在日常核算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来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折旧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固定资产折旧率通常是按年计算的。在按月计算折旧时,可将年折旧率除以12,折合为月折旧率,再与固定资产价值相乘计算。固定资产平均年限折旧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100%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 =————————————————×100% 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清理会计分录处理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例] 2001年9月,江西亚泰工厂一座厂房由于遭台风袭击,不能继续使用,决定予以报废。该厂房账面原值为400000元,已提折旧为140000元;报废时的残值变价收入为40000元,已存入银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为806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由于该厂房已投保,经保险公司核准,决定给予亚泰工厂160000元的保险赔偿,款项尚未收到;亚泰工厂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请就以上资料作出会计处理。 [解答]江西亚泰工厂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260000 累计折旧140000 贷:固定资产40000 (2)发生清理费用借:固定资产清理8060 贷:银行存款8060 (3)取得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4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0000 (4)计算交纳的营业税应交纳的营业税=40000×5%=2000元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000 计算应收取的保险赔偿借:其他应收款16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60000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260000+8060+2000-40000-160000=70060元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70060 贷:固定资产清理70060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 式

2010-01-15 14:00:39来自: 且慢(苟且活着)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20200127181714)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 ?)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 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 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筑物,为20 年;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 年; (三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 年; (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 4 年; (五 )电子设备,为 3 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 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 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 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 建筑物,为 20 年;(二 )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 年 ;(三)电子设备 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 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 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 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 作除外规定的权力 ;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 5 年改为 10 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 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 5 年改为 4 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 5 年 改为 3 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 )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 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 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 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 最低折旧年限为 20 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 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 ;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 (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 )、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 ;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 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 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 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 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会计分录处理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会计分录处理 来源:上海会计网编辑:上海会计网发布时间:2010-07-03 查看次数:103493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例1】某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007年1月份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确定的各车间及厂部管理部门应分配的折旧额为:一车间1500000元,二车间2400000元,三车间3000000元,厂管理部门600000元。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一车间1500000 ——二车间2400000 ——三车间3000000 管理费用600000 贷:累计折旧7500000 【例2】乙公司2007年6月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如下:一车间厂房计提折旧3800000元,机器设备计提折旧4500000元;管理部门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6500000元,运输工具计提折旧2400000元;销售部门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3200000元,运输工具计提折旧263000 0元。当月新购置机器设备一台,价值为54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该企业同类设备计提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 本例中,新购置的机器设备本月不计提折旧。本月计提的折旧费用中,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销售费用。乙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一车间8300000 管理费用8900000 销售费用5830000 贷:累计折旧23030000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 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他建筑物15━25年 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3━6年 2.加工设备10━15年 3.油池、油罐4━14年 4.制冷设备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6━12年7.烘干设备6━10年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10.地磅7━12年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25━30年;砖木结构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20━25年 2.简易房8━10年;围墙4━8年;烘干塔12━17年;地坪、晒场、晒台、货场5━10年 3.其他建筑物10━20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标准图文稿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标准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18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发表时间:2018-01-2602:35:17文章编辑:浏览次数:38565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二、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和折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和折旧管理办法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和折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公路工程总公司和下属各基层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计提折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总公司和下属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公路工程总公司和下属各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及月折旧标准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和按月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归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资产部、行政后勤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标准 序固定资管理标准使用月折旧率资产名称号产分类分类年限(年) (%) 42 0.2 房屋房屋办公用房一建筑物建筑物生产性用房 20 0.4 牵引车、半挂车、拖车、货车、汽车吊、水泥混凝土运输 养护施工车沥青洒布车、油罐车、低平板半挂车、运梁车、稀浆封10 0.8 专用车辆层机(车)、洒水车、桥梁检测车、高空作业车、曲臂升降二车辆车、同步碎石封层车 一般公务微型、小型客车、中型、大型客车、执法巡查车、电动自10 0.8 用车等行车 计算机存储设备 5 1.7

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计算机网络及安全设计算机类 6 1.4 备、计算机周边设备 PC服务器 7 1.2 传真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摄像机、激光视盘机、 照相机及器材、录音设备、速印机、条码打印机、条码扫6 1.4 办公设备描器、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考勤机、会议音响设备、 其他办公设备 投影仪、碎纸机 7 1.2 报警器 5 1.7 通用三电视、空调、热水器 7 1.2 设备 风扇、取暖器、吸尘器、电冰箱、冷藏柜、电饭锅、微波8 1.0 炉、洗碗机、饮水器、洗衣机、锅炉、其他生活用电器电气设备 发电机(生活)、门禁系统、灯具、消防水泵、电动门 10 0.8 变压器(生活) 14 0.6 电梯 15 0.6 移动电话 4 2.1 通信设备固定电话机、其他电话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8 1.0 文体设备文体设备 10 0.8 医疗设备医疗设备 10 0.8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平地机、压路机、铲运 机、摊铺机、路用拌和机、铣刨机、混凝土搅拌站、沥青 搅拌站、沥青及沥青产品深加工设备、稳定土拌合站、旋 施工与加挖钻机、门式起重机、架桥机、履带吊、振动锤、桥梁钻 专用工设备及机、机加工机床、工程起重机械、冷热再生机、稳定土拌四 14 0.6 设备生产辅助和机(路拌)、河船、折弯机、剪板机、钻床、联合冲剪 设施机、贴膜机、钻石锯、墙盘锯、同步顶升、剪扩分离器、 砼张拉设备、液压横向移动台车、智能压浆机、电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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