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供水现状与安全保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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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2•【字号】浙政发[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

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生命健康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好的重要职能。

近些年来,我省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和供水工程建设,加强供水调度和水质监管,城乡饮用水得到较好的保障。

但是,局部地区仍然存在水源短缺、水污染加重、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存在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隐患,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十一五”期间我省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基本目标。

到2010年,全面完成城乡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率大于85%;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区域集中供水工程,每年新增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口100万人;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全面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农村合格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城乡饮用水供给水量满足生活需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安全保障。

组织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

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环保、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抓紧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安全生产)浙江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及对策建议

(安全生产)浙江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及对策建议

浙江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及对策建议[ 摘要]•目前,浙江省正常年份的人均水资源量仅略高于严重缺水边缘标准。

到2020年全省人均水资源量将降到严重缺水边缘警戒线之下。

•当前浙江在水资源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水资源需求结构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利用效率低下,水资源污染严重。

它们加剧了水资源供求矛盾,使浙江面临十分严峻生态形势。

•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包括三大体系:供给保障体系,需求保障体系,贸易保障体系。

研究报告提出了系统的构想,其中不少具有新意,如达标废水排放也应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将部分水库的发电功能调整为饮用功能;实施海水淡化工程计划;学习缺水国家的用水、管水经验,引进和开发节水技术;基本生活用水和公共用水体现公平优先,生产性用水和享乐型生活用水体现效率优先;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进一步压缩水资源密集型的产业;率先建立规范的水权交易市场;建立水污染权交易体制,优化水环境容量资源的配置;鼓励进口虚拟水多的产品(如粮食),鼓励出口虚拟水少的产品,并限制出口虚拟水多的产品。

•我省建设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需要六大创新:通过制度创新,构筑与节水型社会相适应的游戏规则;通过工程创新,构筑起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水网;通过科技创新,构筑起节水型技术体系;通过政府创新,形成水资源保护与经济增长统筹的综合决策机制;通过市场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领域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社会创新,广泛发动公众自觉参与到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中来。

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富有新意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浙江大学沈满洪教授主持完成的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我省重要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及策略研究——以水资源为例》,通过对我省水资源安全形势的分析,提出了构建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的三大子体系——供给保障体系、需求保障体系、贸易保障体系,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主要观点如下:一、浙江水资源安全形势分析1 .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较少,水资源数量时空分布不均浙江水资源量年际分布极不均匀,最丰年份是最枯年份水资源量的2.91 倍。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用水需求,提升供水服务水平,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特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科学规划政府应从国家层面进行战略规划,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纳入国家重要议程,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

方案应包括明确的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考核指标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地有声。

同时,各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二、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资金应主要用于管网的更新改造、水源地的保护、水质监测等方面,提升供水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此外,应加强技术创新,研发适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供水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水价是影响供水服务的重要因素,也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难点之一。

政府应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水价应综合考虑生产成本、水质要求、服务水平等因素,既要保障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又要确保居民用水的可负担性。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水价监管机制,防止不合理的水价波动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四、加强监管力度,保障供水质量供水质量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核心问题,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供水质量达标。

应建立健全的水质监测体系,对水源地、出厂水、管网水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问题。

同时,应加强供水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的运营行为,防止出现违规操作。

此外,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供水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供水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五、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绿色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政府应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大水域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保障水源地的生态安全。

浙江省水务市场的问题分析及政策建议

浙江省水务市场的问题分析及政策建议
回顾
浙江省水务市场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垄断、监管不力、价格机制不合理等。
通过对浙江省水务市场的竞争状况、监管政策、价格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发现这些问题产生的 主要原因是市场结构不合理、政策制度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等。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优化市场结构、加强监管力度、完善价格机制等。
健全的法律体系
国外水务市场通常具备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市场运行的规范性和公平性。例如,美国、 英国等国家都有专门的水务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国外水务市场通常具备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提高 市场融资能力。
国内水务市场经验
01
公私合作模式
我国水务市场近年来逐渐引入公私合作模式,通过PPP等方式与私营
VS
意义
通过对浙江省水务市场的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有助于推动浙江 省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经 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目的与方法
目的
本研究旨在分析浙江省水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分析、实地调查、专家访谈等方法,对浙江省水务市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运用经济 学、管理学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和论证。
对浙江省水务市场的展望
随着浙江省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水务市场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
预计浙江省水务市场将会出现更多的市场竞争主 体,推动市场监管和价格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未来浙江省水务市场的发展将更加注重环保和可 持续发展,推动水务产业升级和转型。
通过对浙江省水务市场的深入分析和政策建议的 实施,有望推动浙江省水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和 可持续发展。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议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议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议
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当前供水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旨在实现城
乡供水一体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环境保护。

为此,以下是本人对于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议的总结。

一、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
城乡供水一体化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加强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
行的城市规划,合理布置供水设施。

规划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城乡发展
的不平衡性,科学合理布局供水设施,优先保障农村地区供水。

二、提高供水设施水平
提高城乡供水设施的水平,是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应提
高城市管网设备、设施的质量,完善生产化管理。

在农村地区,通过
实施工程水源和开发特色高效农田水利,改造老旧供水设施,提高供
水设施的可靠性。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还需要相应的财政支持。

应该提高政府的财政投入,建立专项基金,引入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并建立公正的补偿机制,为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提供资金的保障。

四、强化管理及维护
对于城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均需加强。

城市供水设施应严格执行
巡检制度,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加强设施错峰供应制度。


村地区也应该采取巡视管理,加强设施的维护,确保农民家庭的用水
安全。

总体而言,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国情和实际情况,通过
科学规划,提高供水设施的水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管理及维
护等手段,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有序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
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用水服务,促进城乡发展和资源保护的协同发展。

城市供水对策和建议

城市供水对策和建议

城市供水对策和建议
城市供水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城市居民和企业提供必要的水资源。

为了保障城市供水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性,以下是一一些对策和建议:
1.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规划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城市供水的稳定和安全。

2.推进供水设施建设:加大投入。

加强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供水能力和服务质量。

3.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4.加强水质监测:加强水质监测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5.推进供水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供水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提高供水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6.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立健全的应急供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供水事件的能力。

7.推进供水行业市场化: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水行业的效率和竞争力。

8.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和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总之。

城市供水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政府、企业和市民共同努力,加强管理和建设,提高供水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性。

制表:审核:批准:。

关于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和意见一、前言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加快推进这一工作,提高供水保障水平,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特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二、建议和意见1. 规划先行,统筹布局制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

统筹考虑城乡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布局供水设施,确保供水覆盖城乡全域。

2.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源安全。

加大管网建设力度,实现城乡管网互联互通,提高供水管网的覆盖率和供水保证率。

加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管理,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3. 技术升级与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供水系统效率。

加强智慧水务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4. 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

加强供水企业运营管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5.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制定供水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及时有效。

6.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供水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加强用水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7. 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同时加强对社会资本的监管,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8. 强化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政策措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绩效考核,完善奖惩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活力。

同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浙江省城镇供水现状与安全保障建议

浙江省城镇供水现状与安全保障建议

o ae aa tei Z ei gPo i e nS ft Gu rne h j n rv c y n a n
沈 洋。郎庆善 ,
S E a g, A G Q n — a H N Y n L N ig s n h
( . 江 象 山 自来水 公 司 , 1浙 浙江 象 山 3 5 0 2 浙 江 省 城 乡规 划设 计 研 究 院 , 江 杭 州 3 00 ) 170;. 浙 10 7

要: 通过 对 浙 江 省 城 镇 供 水 现 状 调 研 , 归 纳 了 “ 一 五 ” 来 浙 江 省 城 镇 供 水 取 得 的成 绩 基 础 上 , 点 分 析 了 目前 浙 江 在 十 以 重
省 城 镇 供 水 中 存 在 的 不 安全 问题 , 提 出 了切 实 保 障 城 镇 供 水 安 全 的 建议 。 并 关 键 词 : 江 省 ; 镇 供 水 ; 水 安 全 保 障 浙 城 供
( ) 大城 乡供 水设 施 资 金投 入 。据浙 江 省 住 2加 房和 城乡建 设 厅 统 计 , 十 一 五 ” “ 以来 , 省 城 市 供 全 水 设施 建 设 固定 资 产 投 资 11 1 7 万 元 。 “ 一 9 4 8 十
据浙江省住 房和城 乡建设厅 统计 ,09年全省 城 20 镇供水综 合生产 能力为 1 7 .5万 m / ( 含地下 水 86 6 d 包 3. 47万 m / )总供水量为38 4 .2万 m , d , 2 62 2 年售水 量 为22166万 m 。20 8 . 8 09年我 省县 以上城 市用 水普 及
于切 实加 强城 乡饮 用水 安 全保 障工 作 的通 知 》 《 、 浙
江 省城 市 供 水 实 施 “ 户 一 表 、 量 出户 ” 导 意 一 计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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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筑,第28卷,第11期,2011年11月Zhejiang Construction ,Vol.28,No.11,Nov.2011收稿日期:2011-08-12作者简介:沈洋(1965—),男,浙江象山人,工程师,从事给排水技术管理工作。

浙江省城镇供水现状与安全保障建议The Situation of City Water Supply and the Suggestionon Safety Guarantee in Zhejiang Province沈洋1,郎庆善2SHEN Yang ,LANG Qing-shan(1.浙江象山自来水公司,浙江象山315700;2.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07)摘要:通过对浙江省城镇供水现状调研,在归纳了“十一五”以来浙江省城镇供水取得的成绩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目前浙江省城镇供水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提出了切实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的建议。

关键词:浙江省;城镇供水;供水安全保障中图分类号:TU99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3707(2011)11-0060-031浙江省城镇供水现状与主要成绩1.1浙江省城镇供水现状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2009年全省城镇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为1678.65万m 3/d (包含地下水34.7万m 3/d ),总供水量为328246.22万m 3,年售水量为282186.6万m 3。

2009年我省县以上城市用水普及率为99.61%,人均综合用水量为191.07L ,供水管道长度为45829.78km ,城镇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为12.37%。

1.2浙江省城市供水取得的主要成绩(1)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近年来,为加强全省城市供水行业管理,我省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浙江省城市供水价格成本核算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城市供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指导意见》、《浙江省城市供水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和公共用水定额(试行)》、《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营业所(分公司)评价标准》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政策标准。

(2)加大城乡供水设施资金投入。

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十一五”以来,全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191874万元。

“十一五”期间,为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区域集中供水工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浙江省财政厅出台了《浙江省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

2006—2009年4年时间内,浙江省级财政共下拨补助资金1.92亿元,支持了225个城镇供水延伸覆盖农村项目的建设,有559.8217万农村居民受益。

(3)完善水价收费机制。

城市供水水价由各地物价部门定价,采取定额加价收费方式,水价组成包括水资源、制水费用、污水处理费等。

全省设区市的平均综合水价为3.09元/m 3,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格为2.21元/m 3,非经营性单位用水平均价格为3.49元/m 3,经营性单位用水平均价格为4.06元/m 3,特种行业用水平均价格为5.7元/m 3。

目前,浙江省已有宁波市、绍兴市、舟山市、嵊泗县、玉环县实行了阶梯式水价。

(4)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文明行业建设,浙江省城市供水行业率先获得首批省级文明行业称号,并通过复评。

每年定期开展供水行业人员培训,在供水管网监测和供水水质信息报送方面,对全省城市供水企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009年已有200人通过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

(5)有序规范供水水质监管。

为保证城市供水水质,建设了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12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通过了国家和省级计量认证。

根据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城市供水行业中提出具体要求,并严格按照新的水质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建立了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信息系统和全省供水水质公告制度,每月中旬在浙江日报公告各设区市的出厂水水质常规检测数据,增加了时效性和透明度。

为了实现到2012年设市城市及县城(城关镇)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指标的目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编制了《2009—2012年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和设施改造项目规划》,重点是水厂净水工艺改造、管网改造和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2浙江省城镇供水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1水源污染对常规处理工艺的水厂构成严重威胁据调查,2008年浙江省大部分城镇供水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以江河水源存在的主要超标指标是有机污染,如COD、氨氮。

城镇供水水库水质同样存在污染问题,部分城镇供水水库季节性地呈现较严重的富营养化及铁、锰超标现象。

由于城市水源地的污染,对现有浙江省城市自来水常规工艺构成了严重威胁,加大了自来水处理难度,增加了水处理成本,对城镇供水水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2.2部分水厂出厂水质达不到国家现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浙江省城镇供水水质总体能满足水质标准要求,但仍有部分水厂出厂水水质没有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要求,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超标现象,主要超标指标是COD、亚硝酸盐、耗氧量、锰和浑浊度。

2.3城镇供水管网老化陈旧降低了城镇供水可靠性首先,供水管网陈旧或供水管网材质较差而引起的二次污染,导致浙江省城市管网水水质比出厂水水质有不同程度地下降。

其次,导致部分城镇供水管网漏失严重。

据统计2009年全省城镇供水漏损率为12.37%,高于基准0.37个百分点,有的城镇供水漏损率高达25%以上;第三,不利于区域化供水体系的推进。

据调查,由于区域供水管网建设滞后,浙江省有的市县出现“城市中心水厂有水送不出,而水质污染的周边乡镇缺水”的现象。

2.4水质检测设施与能力不到位严重影响水质监管根据调查,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106项指标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的水源地水质109项指标,目前浙江省具有生活饮用水出厂水和管网水106项指标监测能力的只有杭州自来水公司,还没有一个自来水公司具有水源水109项指标的监测能力,杭州自来水公司也只有109项中的78项指标的监测能力。

据调查,浙江省县市级自来水公司水质监测能力差距更大,不少城市由于缺乏水质检测设施与能力,城市水质的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正确地发现和掌握城镇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客观上对城镇供水水质安全保障体系已构成了潜在的危险。

由此可见,浙江省城市水厂净水工艺改造、管网改造和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任务将是十分艰巨的。

3切实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的建议3.1完善机制,关口前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遭受突发的、不确定的严重污染,常规运行管理方式和水质检测能力不能有效应对,是供水安全的最大威胁,也是省内少数城市近几年发生供水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管好“龙头”,必先把好源头,按照“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传统机制,坐等源头合格来水加工的运行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环境条件的变化。

因此,应下大力气完善和创新对源头的监管机制,采取一系列措施,把保障供水安全的关口从“龙头”前移到源头。

(1)建立水源地普查、巡查、巡测机制。

在对全省水源地进行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建立水源地保护区内外的巡查巡测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季节和水文信息变化,详细排查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对原水水质主要感官性状指标每1 2h检测1次,及时掌握原水水质变化,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应对突发污染。

(2)建立水源地保护与信息的沟通联动与责任机制。

与环保、水利等部门及地方政府联手,加大贯彻水16第11期沈洋等:浙江省城镇供水现状与安全保障建议源地保护法规的力度,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做到监测联网、信息共享、预警互通、措施联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供水安全责任,消除供水安全隐患。

(3)建立多水源应急保障机制。

在有条件的城市建设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建立“原水互备、清水联通、井水应急”的多水源保障体系,多渠道提供应急水源。

在取水口设立溶解氧等水质在线监测仪器,提高应对突发污染的预警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建立24h领导值班制度,在摸清水源地主要污染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安装应急处理设施和储备相应药剂,提高应对突发污染的处理能力。

(4)建立供水安全的督查考核机制。

建立对全省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进行考核和督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

通过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为实现“确保不合格的水不出厂,不达标的水不进管网”的目标,创造了更加可靠的前置条件。

3.2建立严于现行标准的水质检测要求我国现行的自来水厂设计、生产和管理标准规范,是在借鉴世界卫生组织等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以“原水水质必须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以上”为前提制定的。

针对浙江省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变化的实际状况,应确立严于现行标准和规程规定的水质检测要求,严密监测生产过程水质变化,严格把好出水关。

同时加快实施水厂生产工艺改造,提高深度处理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1)提高检测标准。

对水源水、沉淀水、滤后水、清水库和出厂水水质实行全流程、高频次的检测,特别是对耗氧量、色度、嗅和味等主要水污染变化明显的特征因子,实行1 2h检测1次,必要时加密检测;发现异常变化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对工艺过程中水质突变要立即组织技术会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不达标水不进供水管网。

(2)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指导各地落实供水生产应急措施,所有水厂均增设了应急工艺流程,装置粉末活性炭、高锰酸钾等设备。

储备应急物资设备,提高应对水污染处理能力。

同时要求各地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3)实施水质提标改造工程。

针对原水水质污染类型,建议开展强化处理、预氧化、臭氧-活性炭、膜处理等深度处理技术的应用,引导各地实施水质提标改造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3.3锤炼队伍,练好内功(1)培育高素质的供水干部职工队伍,是保障供水安全的关键。

建议通过加强行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优质服务竞赛、完善工作和服务规范、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等途径,培育干部职工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以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攻坚克难的锐气和科学的态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

(2)加强水质检测能力配置。

根据当地饮用水安全保障水质检测的需要,强化配备水质检测实验室和人员。

各县(市)供水厂均应按照根据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要求配备实验室。

(3)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

针对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特点,建议组织开展城镇供水应急处理技术培训和演练演习,特别是对易发的高藻水和高色度微污染水的应急处理技术方面,培养和储备一批技术骨干,提高了供水企业应对多种水源污染的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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