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券发展历史.pdf
债券市场变化及问题处理.pdf

1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1.11981-1993中国债券市场的起步阶段 这一时期,我国债券市场的国债发行规模逐年增大(见表1),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规模较小,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逐年增大。
1981年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从而结束了中国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的长达20年的“无债时代”。
1998年初,国家逐步增开国债流通转让试点,标志着我国国债流通市场的产生,奠定另外国债二级市场发展的基础。
1991年财政部组织了国债的承购包销,首次将市场机制引入国债一级市场。
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推动了国库券地区间交易的发展。
1985年中国开始发行金融债券,但金融债券发行主体主要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规模比同期国债和企业债券都要小。
1988年中国开始发行企业债券,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1992年,中国出现了从农村到城市兴办集体企业的热潮,不少乡镇企业率先采用“以资代劳”和“以劳代资”方式向厂内职工筹集资金,企业债券也获得了迅速发展的机会。
到了1992年,我国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达到了最高规模,全年发行680多万亿。
1993年,国务院颁布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企业债券实行额度管理和审批制,债券市场得到规范,但规模也随之缩小。
1.21994-2003中国债券市场的飞速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我国国债市场发展十分迅速,规模骤增;金融债券发展相对平稳;企业债券发展严重不足。
1994,中国实行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不能再向中央银行透支,而是要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财政赤字,这导致该年国债发行首次超过4亿元大关,并在以后各年加速增长。
1998年,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扩大我国内需,在原定计划基础上增发国债1000亿,国债规模突破3000亿,2002年国债规模接近6000亿元。
1994年,中国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
同年四月,国家开发银行首次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从此,三大政策性银行成为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
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折叠编辑本段概念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
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短期融资券折叠编辑本段分类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
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
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发行程序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 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 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短期融资券折叠编辑本段关于风险短期融资券(一)信用风险。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违规成本低,与企业财务状况紧密相连的风险提示处于空白状态。
部分企业为了达到低成本融资的目的,对披露的财务数据、经营业绩进行一定的修饰,隐藏了一定的信用风险。
如果现有制度安排中隐藏的信用风险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披露,一旦市场扩容,或经济环境变化,都会使信用风险迅速扩大。
少数企业违约的信用风险有可能通过市场传导为系统风险,甚至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滚动发行机制隐含"短债长用"的投资风险。
按现行规定,人民银行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监管部门只需控制融资券待偿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即可。
这就使部分企业有可能绕过中长期企业债的限制,通过滚动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长期融资。
由于监管缺失,难以避免企业将通过短期债融入的资金用作长期投资。
任何中长期投资项目都面临市场、技术、产品等方面的风险,随着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的扩大,其隐含的投资风险将不断加大。
创业板融资融券发展历程

创业板融资融券发展历程自2009年创业板成立以来,融资融券业务逐渐发展壮大,为创业板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机会。
下面将从创业板成立、融资融券政策出台、融资融券业务推行和融资融券市场发展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创业板融资融券发展的历程。
一、创业板成立2009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设立创业板,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
创业板的设立旨在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发展,为中小创业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环境和市场机会。
创业板的设立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和前提条件。
二、融资融券政策出台为了进一步促进创业板企业的融资发展,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2月发布了《关于创业板融资融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创业板融资融券试点的范围、条件和操作规则。
该通知的发布为创业板融资融券业务的推行奠定了政策基础。
三、融资融券业务推行2011年3月1日,创业板融资融券试点正式启动,首批试点券商开始为符合条件的创业板股票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行为创业板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有助于解决创业板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了创业板的投资吸引力。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券商借入资金购买证券(融资)或者借入证券卖出(融券)的行为。
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借入资金或证券,增加自己的投资能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行过程中,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
同时,券商也积极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宣传与培训,提高投资者对该业务的理解和认知,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四、融资融券市场发展随着融资融券业务的推行,创业板融资融券市场逐渐发展壮大。
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市场交易活跃度不断提升。
融资融券市场的发展为创业板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推动了创业板的发展和壮大。
融资融券市场的发展也带动了创业板的整体成交量和市值的增长。
创业板企业的市值不断上升,有力地推动了创业板的整体发展。
我国融资融券发展历程

我国融资融券发展历程
我国融资融券发展历程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末。
当时,中国
证券市场较为落后,缺乏投资品种和交易机制。
1997年,我
国正式开展融资融券试点业务,为证券市场引入了杠杆交易的概念。
试点业务主要包括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两种交易方式。
随着试点业务的逐步推广,我国证券市场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0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推出了融资
融券业务。
此后,我国融资融券市场逐渐成熟,各大券商纷纷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支持投资者进行融资和融券交易。
2010年,我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融资融券交易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融资融券市场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管理。
通知提出了融资融券交易的监管措施和制度安排,进一步促进了融资融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4年,我国证监会发布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全面的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
办法明确了融资融券的业务范围、参与主体、风险控制要求等内容,提高了融资融券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2015年,我国融资融券市场迎来了重大改革。
证监会宣布放
开融资融券融券上市公司交易规模限制,开放融券交易的股票范围,推动融资融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我国融资融券市场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提高交易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同时,市场参与者也不断增
加,投资者参与意识逐渐提高。
目前,我国融资融券市场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和风险管理工具。
2007年度短期融资券市场回顾与分析

2007年度短期融资券市场回顾与分析鞠海龙一、2007年度短期融资券市场总体情况1、 2007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量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及各种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规模在2007年进一步扩大。
从发行量来看,2007年度我国银行间市场累计发行263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达到3349.1亿元,平均每月发行279.09亿元,较去年每月平均发行额 240亿元有小幅上涨。
从发行时间分布看,2007年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全年波动幅度较大。
从图1可以看出,单月发行量在9月份出现最高,为461.4亿元;在2月份出现最低,为76.5亿元,两者相差近六倍。
2、 2007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集中度从发行集中度上看,2007年短期融资券额度较2006年有所增加,发行额度较大的短期融资券比重逐步上升,额度较小的比例有所下降。
从表1可以看出,2006年度我国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在30亿元以下的有227笔,占到总笔数的94.19%,发行额占到全年的65.12%;而2007年度发行额度在30亿元以下的有239笔,占发行总数的90.88%,集中了的63.06%的发行额度,上述两项比例较2006年均有小幅下降。
表1:2007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集中度对比2006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集中度 2007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集中度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占比发行量占比发行期数占比发行量占比100亿以上 6 2.49 700.0 24.03 5 1.90 500.0 14.93 30~100亿 8 3.32 316.0 10.85197.22 737.0 22.01 30亿以下 227 94.19 1896.565.12239 90.882112.1 63.063、 2007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分布从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所属行业来看,2007年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主要涉及10个行业,继续呈现多样化特征,行业分布依然集中在工业、材料、公用事业等领域。
短融简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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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银行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优势
建设银行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 七个方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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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通道顺畅 短期融资券承销业绩显著 与人民银行沟通良好 提供过桥贷款的能力强 定价能力强,市场认可度高 包销实力雄厚 优质的客户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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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之一——发行通道畅通
• 建设银行是所有具备短期融资券主承销资格的银行中 唯一拥有四条发行通道的银行,其他银行只有三条。 • 建设银行承销短期融资券金额高居同业第一。得益于 客户的规模大,平均发行额高,建设银行在为客户发 行申报过程中有效地保持了通道的畅通。 • 建设银行未来的策略仍是主要为优质的大型客户提供 短期融资券承销服务,保证大客户的发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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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之三——与人民银行沟通良好(续)
• 目前市场上已发行的利率最低的短期融资券均由中国 建设银行主承销,充分体现了建设银行与人民银行良 好的沟通,有关情况如下:
发行人 中国电信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期限 180天 360天 180天 发行利率 2.54% 2.87%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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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建行的AAA或者AA级客户(如暂时不是,但预计客户能达到建行客户评级标准,可同时进行授 信和发券工作); 在建行尚有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发行额的30%); 客户的股东权益应不少于12.5亿元; 客户所从事的行业不属于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如排名20位之后的钢铁企业、房地产行业、水泥 行业、电解铝行业、铁合金行业等; 客户的流动性较好,流动比不能低于 0.5,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应达到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的 30%; 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不超过企业股东权益的40%。
短期融资券发展历程探讨

作 用 导 致 消 费 者 的 身 体 损 害 , 费 者 更 没 有 能 力 对 原 因 进 消 行 精 确 认 定 。这 些 产 品 就 有 赖 于 国 家 的 检 测 , 除 这 些 可 消 能 对 消 费者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 不 是 根 据 以 前 的 良好 记 录 而 就 简 单 认 为 以 后 三 年 的 商 品 就 一 直 能 保 持 如 此 良 好 的 质
强制 性检验 。
( ) 信 任 商 品 的 免 检 制 度 要 绝 对 的 避 免 。作 为 信 任 5 结 论 3对 商 品 , 通 消 费 者 很 难 获 知 产 品 的 真 实 质 量 水 平 , 使 用 后 普 在 免检制度有 其存在 的合理 性 , 是 并 非适 合所 有商 品 。 但 也 不 能 评 定 商 品 是 否 合 格 , 能 依 靠 专 业 的 检 测 才 能 判 定 用 信 息 经 济 学 对 商 品 进 行 分 类 , 后 对 不 同 商 品 实 行 不 同 只 然
NO. 201 9, 0
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o enB s es rd n uty dr ui s T a eId s n r
21 0 0年 第 9期
短期 融 资 券 发 展 历 程 探 讨
余 敏
( 南财经政法 大学会计 学院, 北 武汉 40 7) 中 湖 3 0 4
量。
下为违 法之 事 。比如 , 国制 定 了强 制性 监 督 检验 产 品 目 美
录, 由政 府 对 于 一 些 产 品质 量 不 能 依 靠 市 场 解 决 , 及 到 安 涉 全 、 生 、 境 保护 的产品 , 食 品 、 品 、 用 器械 等 , 卫 环 如 药 医 以及 由政 府 部 门采 购 或 由 政 府 提 供 资 金 担 保 采 购 的 产 品 . 施 实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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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5.05.23•【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施行日期】2005.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8年4月9日实施日期:2008年4月15日)终止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和信息披露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中央企业如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无法及时按季度披露财务报表的,应先依照《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按季度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完整的会计资料形成后,应及时披露完整会计信息。
《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施行两年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中央企业应按照《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相关技术准备。
中国人民银行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第一条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短期融资券的承销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融资券承销业务,是指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照协议包销或代销企业发行融资券的行为。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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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融资券的重启
1.1短期融资券首次推出
1989年,中国银行下发《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89]45号),肯定了各地为弥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不足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做法。
其主要特征是:
(1)实行规模管理,余额控制。
(2)利率实行高限控制。
(3)审批制,发行必须由人民银行批准。
而与此政策对应的结果却是在1993-1994年间社会上出现了乱集资、乱提高利率、乱拆借的三乱现象,最终导致短期融资券退市。
1.2短券退市后的反思
短期融资券的出现改善了当时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不足、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重严重不平衡的局面,但大量的未兑付短券使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流失,政策运行的结果与预期完全相反,这些都表明制度的设计不够合理未能完全适用于当时市场,且制度未能贯彻落实,使运行结果与初衷违背。
因此,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能得到执行两大方面应成为以后政策制定的风向标,具体可加强制度在信用管理、风险管理、评级管理、监管管理等方面落实。
1.3短期融资券重启
2005年5月24日,央行发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
新制度的特征是:
(1)采用备案制,摒弃审批制;
(2)发行利率由市场决定;
(3)不需要银行的强制担保,但必须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以上三个显著特征都体现了市场化原则,满足了当时金融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而意义重大;对企业而言,拓宽了融资渠道、改善了融资环境、降低了融资成本,规范了信息披露;对银行而言,推动了其经营结构的转型、拓展了业务实现多样化、提高承销银行的知名度;对经济而言,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增加了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促进了经济高速发展。
2短期融资券里程碑——福禧事件
2.1发行背景
自2005年5月短期融资券重启后到2006年2月底,短期融资券已经累计发行了109次,发行额累计达到了1771.7亿元,发展速度和规模都是债券市场其他融资方式无法比拟的,以其融资成本低、方式灵活、发行便捷等特点成为各企业的融资首选,其对银行贷款的替代效应也改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传统盈利模式,各金融机构竞相追逐资质优良的短券承销业务。
金融市场及资本市场形成了良性互动,短券市场日渐升温,发行利率也不断上升。
2.2福禧事件简介
2006年3月6日,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贴现式计息方式,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期限为1年,金额为10亿的短期融资券。
2006年7月福禧投资违规拆借32亿元上海社保基金事件曝光,使得福禧投资的主要资产遭遇法院冻结,其信用评级由此前的A-1级降为C级,10亿元短期融资券投资者面临偿付风险,引起了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的恐慌与无奈,事情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以完全兑付的方式得到解决。
2.3事后评析、借鉴及启示
福禧投资创造了多个第一:福禧投资是中国第一家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非上市民营企业;福禧短期融资券在上海社保案发后评级降为C级,沦为中国第一只“垃圾债券”;第一个由主承销商代理债券持有人维权;第一次让我国短券市场信用风险凸显等等,如此多的第一注定了其对短券市场的影响重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3.1凸现信用评级制度的不足,同时也促进了评级体系的完善
远东资信评级公司对福禧投资和上海电气的评级级别更改及取消,是业内评级机构评估历史上的首次,是考验也是突破。
现有短券评级方法更多是采用了类似长期债券的评级手段,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基本信用评价、流动性评价、债项评价、外部支持评级。
没有根据短期融资券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追踪动态评级制度、凸显流动性的权重指标以及针对突发事件的应用控制程序.因此,笔者建议大力培养信用评级专业人才,学习国外较为成熟的评级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研发现代化评级技术,以提高信用评级的技术含量和质量。
2.3.2试水垃圾债市场,有利于债券市场的完善
福禧投资成为我国首只垃圾债,使我国债券市场初涉垃圾债市场。
其实,短券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兑付风险属于正常情况,从债券市场的整体发展而言,垃圾债市场是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国外的垃圾债市场已经发展比较成熟,而垃圾债的突出特征就是高风险高收益,只要收益率足够高,能够覆盖风险垃圾债也是值得投资的,就福禧投资而言虽被降为C级,但最后也到期兑付。
这也是福禧事件影响重大的原因之一,即引起了各方人士对垃圾债市场的思考。
2.3.3福禧维权成功的启示
福禧维权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其一,债权人委员会积极与各监管机构的交流与沟通,保证福禧短券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其二,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等制度的规定开展维权活动。
“福禧事件”的维权处理过程表明由主承销商代理维权,可以有效解决持有人分散、联系不畅等问题,充分发挥主承销商在熟悉企业、与主管部门沟通便利等方面的优势。
2.3.4福禧事件后,民营企业在短券市场遭冷遇
上海社保案发,福禧投资降级后,2006年9月原定发行额度超过2亿的江苏恒力化纤,最后只成功发行了2个亿的短券,且利率高达4.75%,10月发行的上海紫江计划发行5亿实际只发行了2亿,且票面利率达4.5%等事实表明福禧事件使民营企业在短券市场受到一定程度的重创。
3短期融资券后续发展
3.1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成功启动
在2008年10月9日中国银行业市场交易商协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试点活动启动,已有6家中小企业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共2.52亿元,首期计划发行1.97亿元。
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一方面为其融资提供了有效途径,缓解其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其财务结构、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还有一些如提高企业声誉等隐性收益;另一方面拓展了市场上发行主体的规模,丰富了市场层次,更为探索出低评级的高收益债券市场提供了契机,促进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
中小企业短券有自己的特点,每个企业最多能发8000万元,同时,中小企业在规模和盈利能力不如大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有限,再加上其在信息披露上的特殊性,使得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短券仍持谨慎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短券的发展。
3.2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逐步市场化
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应当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上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以及期限结构利差等。
在2005年5月至11月底,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基本以“固定利率”发行:1年期2.92%,9个月2.73%,从2005年12月开始,短期融资券终于打破了以固定价格发行的局面,是短券发行利率市场化中的重要一步。
一般是以央行票据发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在2007年1月4日正式运行Shibor以来,Shibor作为我国基准利率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以Shibor为基准利率定价的债券和衍生工具逐渐增多,这也促进了短券发行利率的进一步市场化。
此外,由于福禧事件及其他类似事件的出现,使得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确定时开始更多的关注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等更具个体性的因素,而不仅仅参考基准利率和宏观利率趋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短券发行利率更加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