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临时设施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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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临时设施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管理职责和要求,以合理使用公司大临费用,控制项目成本。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检修、改造等工程项目。

2 引用文件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 主要职责

3.1工程管理处

工程管理处是临时设施管理的主办部门,对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标准进行评估确认、费用进行核实批准。对临设的标识、使用、周转、维护等进行统一计划协调。

3.2项目部

成立区域项目部的由区域项目部负责临设费用的申请,未成立区域项目部的由本项目部申请,负责所辖范围内临时设施的租用、使用、维护,负责租赁临时设施的出入厂。

3.3 专业公司

专业公司负责自备的临时设施按公司规定或所服务的项目部的要求管理,但自备设施的标记必须符合本办法。

4 管理内容

4.1定义

4.1.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4.1.2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食堂、浴池、办公室、各类库房、文娱活动室、加工预制厂、砼搅拌站、储水池以及规定范围内施工道路、水、电、管线、围墙等。

4.1.3临设费包括内容:临设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4.1.4临设费不包括内容:

a) 施工区域内障碍拆除,场地平整,场内外运输主干道,吊装机械行走道路和轨道,临时

码头,临时铁路专用线,以及从场外到各施工点50米以外的水、电、汽、通讯线路的敷设、拆除、维修;

b) 临时设施运输费;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2005—05—10批准 2005—06—01实施

07.21-1

c) 锅炉、变压器等设备;

d) 施工平台的搭设、拆除和摊销费用;

e) 现场临时照明设施;

f) 食堂炊具用具及生活设施;

g) 生活、办公使用水电费、取暖费;

h) 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

4.1.5 临设分类:周转类临设和建筑类临设。

a) 周转类设施:主要指集装箱(如:单体或组合型厢式办公室、会议室、仓库、宿舍、食

堂等),“三气”笼子,临时用电设施(如:电源箱、插座箱、电力电缆)等;

b) 建筑类设施:项目部规划、设计、采用活动板房结构或租赁永久性建筑作为生活、生产

场所使用的建筑物。

4.2 临时设施的标识

4.2.1临时设施标识由工程管理处统一规划、实行标准化管理,项目维护。标识的定义、解释、变更权在工程管理处。

4.2.2 周转临时设施的标识

4.2.2.1 周转临时设施(电缆除外)设置标牌,标牌规格为500*350mm,标牌颜色与设施主色相同,对不需具备标牌的设施(如:钢板自制办公室、电气开关柜)可以直接在设施或设备上喷白色油漆标记。设施标牌摆放的一般位置是在门右上侧。设备标记视其结构型式确定,一般在门的右上侧,几何尺寸较小时,可以在两门居中上方标记。4.2.2.2 字体

“**公司”用仿宋体:80*55mm(高*宽)

单位简称用楷体:60*50mm

数字编号用宋体:60*35mm

4.2.2.3 编号

用六位数进行编号,第一、二位代表规格或用途类别代号,第三、四位代表购置年限,第

五、六位代表顺序号。

4.2.2.4 单位名称、简称、代号

4.2.3建筑类临时设施暂不标识。

4.3临设申请

4.3.1 项目部组建后,针对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依据项目所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划,经过公司对项目的策划,按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效益,在保证安全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装备,满足经营、保证生产的指导思想,在项目开工前,区域项目部在本区域内首选进行平衡调拨,在仍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由区域项目部(未成立区域项目的由本项目部)向工程管理处提出项目周转临时设施的需用计划申请(见附表一),同时编制项目施工临设费用预(估)算书,并包括各专业公司在项目发生的临设费用,经工程管理处审批(统一调拨仍不能满足)后,方可由区域项目部(未成立区域项目的由本项目部)自采配备各类周转临时设施。

4.3.2 专业公司代表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由组建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专业公司自行承揽的工程,公司不再批复临设费。

4.3.3 临设需用计划申请除填写附表一外,生活、生产临设要补充平面布置图,临设详细内容及费用估算明细,项目结束前要用发票复印件核销。

4.4 出、入库及移拨

4.4.1 工程管理处根据批复的临设内容按照统一规划、分项采购、区域调配、合理冲减的宗旨组织调配,项目部须积极配合。

4.4.2 项目部临设的来源分三部分,首先由区域项目部调拨,其次由周转库调拨,不能解决的部分由项目代购或外租。

4.4.3 周转库调拨部分由项目到主管部门办理调拨手续,填出库单(附表二,一式三份,项目、主管处室、周转库各一份),项目由专人持出库单到周转库提领。

4.4.4区域项目内部调拨由区域项目经理或委托主管负责人协调,调入项目填写移拨单(附表三,一式三份,调入项目、工程管理处、调出项目各一份),并负责临设的倒运。

4.5 代购、外租及验收

项目部依据工程管理处的批复,可以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按批准的规格、结构、价格、要求、进行代购或外租。但代购设施安全、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公司的现行规定,并及时将代购实际价格、随机资料、产品保修单的清单等据实报工程管理处。外租周转临时设施,仅能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附近租赁,外租设施租入前要按代购验收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确保外租设施具有可靠的性能和整洁的外表形象。项目部视工作环境租赁的生产、生活等永久建筑(厂房),必须签订有效合同或协议。

4.6 使用与维护

周转临时设施在项目部所履约的工程项目中统筹安排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任何临时设施,除已经得到批准的涉及安全因素要求以外的,不得改变其原有结构或配置,对于易损部位的配置,在使用期结束前由项目部负责维护达到完好状态。对代购临时设施没能达到公司统一要求设施的性能时,代购单位负责承担达标的费用。项目部必须做好设施或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并制订相应的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设专人负责,不得私自挪用、转借、租给他方使用。

4.7 退租

4.7.1 项目结束或施工过程中富余的临设应及时退租,项目部负责临设物资回津的倒运,并到管理处室办理退租手续,填写入库单(附表三,一式三份,转出项目、工程管理处、周转库各一份)。

4.7.2 对合同明确要求,使用后不能回收的电力电缆,在工程项目结束前要填写周转设施报损表(附表五)。

4.7.3临设退库时,由项目部配合工程管理处做好数量、规格、性能的验收确认。

4.7.4 项目部使用周转临设,经工程管理处协调需调出的,不及时退租,按摊销办法计费。公司不批复这部分临设费用。

4.8赔偿

凡项目部租赁使用的公司周转临时设施,在返还前经双方代表确认,损坏或数量缺少的设施或材料,由承租方以现行原价赔付,该费用由工程管理处出具收据,直接由财务处进入承租方项目成本。耗损部分经工程管理处审核一次性核算。运输过程出现损失,由项目部负责向承运方索赔。

4.9周转临时设施的租赁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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