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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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务员面试题 (10)

最新公务员面试题  (10)
20148月15日山西公务员面试真题(党群系统)
大同上午
1、社会上有一种观点:“上游最吃苦,下游最受气,中有最舒服”,请谈谈你的看法?
2、有人说会议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式,有人说会议是一种形式主义,浪费金钱、浪费时间,请谈谈你的看法,如果是你,你怎么做才能够不浪费金钱,浪费时间。
2014年8月15日山西省公务员面试真题(党群系统)
上午
1、五月四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北大看望青年,对青年学生说:“青年时期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你怎么看。
2、如果你是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要组织一次残疾人的招聘会,你怎么开展。
3、假设你是某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组织的一次培训活动中,有学员反映某位老师经常擅自更改课程内容,你现在要与这位老师谈谈这件事情,请现场模拟.
2、组织一次离职老干部的退休之前的适应活动,你觉得他的重点是什么?
3、单位新领导来了,小王被批评,比较沮丧,你怎么安慰他?
2014年8月16日山西省公务员面试真题(长治行政)
1、袁祥珍已经65岁了,本该是坐享清福的年纪。但从3年前开始,她和儿子的命运被一纸欠条拖进“挣钱—还钱—挣钱”的循环里,无休无止。为了还清债务,她当起快递员,不会骑电动车,就每天背着上百件快递包裹,在武昌街头艰难跋涉,风雨无阻。老奶奶辛苦挣钱还钱,请谈谈你对诚信的看法?
下午
1、网上曝出搬砖工月薪7000元,包工头月薪上万,许多白领自嘲说,以后都不敢自称是搬砖工了。对此农民工则表示自己的许多权益的不到保障,如果白领愿意,他们是愿意和那些白领交换的,对此你怎么看?
2、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了一次模拟招聘活动,但第一次活动参与的学生寥寥无几,你是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面对这种情况你怎么办?

市场监督所面试题目(3篇)

市场监督所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面试题目1. 请简述市场监督所的职能和作用。

2. 结合实际案例,谈谈你对市场监督所如何维护市场秩序的理解。

3. 在市场监督工作中,如何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4. 请谈谈你对市场监督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

5. 市场监督所如何应对新兴业态和新型市场的发展?6. 在市场监督工作中,如何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7. 请结合自身经历,谈谈你对市场监督所工作的认识和感悟。

8. 市场监督所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有哪些举措?9. 如何提高市场监督所的社会影响力,让更多消费者了解和信任市场监督工作?10. 请谈谈你对市场监督所与其他政府部门协同工作的看法。

二、解析1. 市场监督所的职能和作用市场监督所是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等。

市场监督所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市场监督所维护市场秩序的理解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市场监督所通过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秩序的稳定。

3. 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市场监督所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后,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认真核实情况,依法处理。

具体措施包括:向消费者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与被投诉人沟通,调解纠纷,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

4. 市场监督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信息化建设是市场监督所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监管数据的快速采集、分析和处理,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针对性。

在日常工作应用中,市场监督所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企业注册、年报、行政处罚等业务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5. 应对新兴业态和新型市场的发展市场监督所应关注新兴业态和新型市场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监管策略,加强对新兴领域的监管。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后悔权”入消法 保护弱势消费者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后悔权”入消法 保护弱势消费者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后悔权”入消法保护弱势消费者26日下午,为期5天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开幕,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作出规定,消费者网购商品可享“后悔权”,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拆封的音像制品、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除外(8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后悔权,在国外被称为消费者冷静期制度,是指消费者根据法律规定对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在合理期限内享有无条件退货或退出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如果基于不知情,判断错误或由于冲动错选了自己不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可以行使后悔权进行救济。

后悔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而并非约定的权利,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消费者即可单方行使。

后悔权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延伸,只能由消费者享有,而经营者不享有。

实践中,有的经营者声明消费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无条件退款,这属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合同的一部分,属于约定的权利,并不属于后悔权。

后悔权不以经营者违约或产品有缺陷为前提,也不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为条件,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和期限内,消费者即可行使后悔权而无需说明任何理由即可要求退货。

在日常消费中,经营者却往往因为商品在自己手中,对商品情况最心知肚明而占有“卖家优势”。

与之相比,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在市场竞争并不完全充分的情况下,商品信息不完整、价格信号出错等情况很常见,尤其是一些新兴交易方式,如邮购、网上销售、电视购物等领域,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时候无法清楚地认识和了解商品的真实性能、品质,往往要等到购买后才发现不如己愿。

此时如果经营者没有违约、欺诈,产品也没有缺陷等情形,消费者通过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均无法解决纠纷。

赋予消费者后悔权,其目的在于矫正消费者和经营者因信息不对称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失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从而彰显正义。

赋予消费者后悔权,会对经营者形成无形的鞭策,一些不诚信的经营者就会面临退货、换货的风险。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消费者权益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消费者权益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消费者权益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消费者权益(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一、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

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二、给定资料1.从湖北省消协获悉,他们近期测量了国内外的10个品牌彩色电视机,共34个型号。

其中有22个型号的电视机宣传或标注尺寸与实际尺寸有较大出入,差距最大的一款型号标注为74厘米(29英寸)的某品牌电视机,实际屏幕可视尺寸只有67厘米(26.38英寸)。

该消协有关人士表示,电视机是居民生活不可缺少的消费品,他们将根据当地调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电视机予以曝光。

明明标注尺寸的电视,为何最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距?湖北质量监督局质检所的陆主任告诉记者,早在制定彩电屏幕尺寸标准的时候就曾经发生过争议。

陆主任介绍说,彩电使用的显像管,是由显像管的生产厂家的模具确定的,其尺寸一般是不会存在问题的。

在国家标准里,规定的显像管的尺寸共有六种,并且还明确了每种尺寸生产成电视机后可视尺寸的最小数值,显然不符合标准的即为不合格产品。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该标准还注明了其它尺寸以企业标准来执行,这就意味着其它尺寸的电视机,只要符合企业所定的标准就为合格产品。

因此,厂家就会在这里给自己留了一手,据此钻了空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务员考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务员考试

一、消费者的权利(一)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三)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四)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五)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六)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七)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八)其他权利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经营者的义务(一)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有奖竞答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有奖竞答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有奖竞答试题及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有奖竞答试题及答案1 、经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自2014年(B )起开始实施。

A、 3 月 1 日;B:3月15日;C:5月1 日2、《消法》所指的消费者是:为( C )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者。

A 、生产经营;B :投资;C :生活需要3、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 ( A )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A、保护环境;B、保护自然;C、保护生态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 C )的共同责任A、政府;B、经营者;C、全社会5、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 B )安全的要求。

A、正常使用;B :人身财产;C :相关标准6、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的( B )A、公平交易权;B、自主选择权;C、知情权7、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 A )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A、公平交易;B、自主选择;C、相互协商8、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 C )权利。

A、人格尊严;B、社会救助;C、损害赔偿9、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 C )意识。

A、防范;B、鉴别;C、自我保护10、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 C )的交易条件。

A、价格;B、数量;C、不公平、不合理11、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 A )。

A、警示;B、说法;C、原因12、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 B )和告知消费者。

2014年新消法考试题库及答案最后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115题)一、单选题1、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时间是:A、2013年12月4日B、2013年10月25日C、2014年3月15日D、2014年1月1日答案:C题型:单选题2、某消费者装修商品房,与甲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完工后消费者搬入,发现装修存在瑕疵,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消费者接受该装修好的商品房之日起()内由甲装修公司承担有关举证责任。

A、3个月B、6个月C、一年D、2年答案:B题型:单选题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内退货。

A、3日B、7日C、15日D、30日答案:B题型:单选题4、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除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A、3日B、7日C、15日D、30日答案:B题型:单选题5、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的意见。

A、经营者B、经营者和消费者C、消费者D、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答案:D题型:单选题6、某大型商场销售A品牌电视机在市场上流通一个月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故该商场经理发出召回商品的通知,在召回途中下列哪个是正确的()A、召回商品的额外费用由消费者承担B、该商场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的必要费用C、私下召回该电视机D、该电视机被召回后不作任何处理答案:B题型:单选题7、某消费者到A市大酒店进行餐饮消费,该酒店在酒店醒目位置贴有“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该告示的说法错误的是()A、该条款属于酒店服务合同的合法条款B、根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C、A市大酒店谢绝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是霸王条款D、消费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霸王条款无效答案:A题型:单选题8、甲从A商场购买了一台假冒产地的电吹风,价格为100元,甲要求该商场赔偿,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甲依法可以获得增加的赔偿金额为()A、100元B、200元C、300元D、500元答案:D题型:单选题9、某甲从A商场购得某品牌高压锅一个,A商场明知该高压锅在1个月前发生了爆炸事故,但由于未有人员伤亡,后由厂家予以赔偿了事,但A商场仍然继续销售给某甲,后某甲在使用过程中,又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某甲邻居家小孩炸伤。

四川公务员面试热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4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热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热点回顾】2014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并将于2014年3月15日与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施行。

作为新《消法》的配套规章,两个《办法》与新《消法》一起,为消费者编织起更加严密的权益保护之网。

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实属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消费者在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时,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2014年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山东省工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创新监管思路,强化监管措施,组织全省系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随着科技进步,利用互联网进行消费者侵权的案例呈上升趋势,网络消费欺诈频频发生、网络消费投诉居高不下。

但是,网络消费维权却并不容易。

近些年来,我国消费者维权环境日益改善、消费者保护政策日益进步,但另一方面,一些更为隐蔽、更为复杂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开始露头。

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有盲区、取证比较难、法制不健全等因素,对此类新型消费侵权行为,还未能形成有效监管处罚,没有真正还消费者一个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及民生,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完善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

市场主体与消费者的关系,是市场秩序的重要构成部分。

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最终大都体现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

【权威论述】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2014两会李克强答记者问我们既然决定修法,就要从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出发,对那些丧尽天良、蓄意害人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通过修法,给予他们最严厉的处罚!——李克强,2014年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策思路】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砖题库:2014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保护消费者权益

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千名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申论范文一网打尽!在线做题就选砖题库:/幸福是人们在感受外部事物带给内心的愉悦、安详、平和、满足的心理状态。

追求快乐和幸福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民生幸福也是公共政策追求的终极目标。

英国哲学家休谟说过:“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

而消费安全小到油、盐、酱、醋、茶,大到教育、金融、房产,涉及到人民生活中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的各个领域,密切联系人民生活,是影响民生幸福及其重要的一环。

然而,中国的居民储蓄达到36万亿,中国老百姓却不愿消费,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一方面是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就是权利保护不到位,大家不敢买东西,消费者幸福感下降。

消费者的幸福感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法治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幸福感”要靠提高幸福指数,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

保障消费者权益,要以完善的监督标准为保障。

2013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颁布19周年,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然而,现实却是另一番景象。

电视机尺寸“瘦身”、概念混淆,冰箱容积“缩水”,实木产品价差大、过期产品重新包装出售等消费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究其原因,主要是立法的滞后性。

尤其表现在新兴消费领域。

我国已先后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形成了基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体系,但是涉及服务领域、网上消费领域、营销合同领域等非传统商品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却很少。

网络购物等新兴消费领域虽然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消费渠道,但是目前相关方面的立法还相当欠缺,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

因此,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幸福指数的根本保障。

保障消费者权益,要以广泛的监督主体为基础。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一、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

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

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二、消费者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保障权。

(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该权利包括以下内容:(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

(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

(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所享有的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和按照自己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予以拒绝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求偿的内容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不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均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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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背景链接】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在10月21日获得表决通过,明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集参与新消法修订的主要部门、专家学者,对新消法涉及的亮点内容进行连续4天的解读。

第一场会议,聚焦的是最受关注的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工商总局、中消协等代表悉数到场。

【热点解析】
[综合分析]
一方面,制度滞后严重亟待解决。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0年来,人民的消费行为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是近几年来激增的网络购物,凸显了很多问题,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滞后,相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现在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些凸显的问题,从制度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意识弱,维权成本高是主因。

在网络上有调查表明“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阻碍是什么”调查中,累计2033 人参加,其中,484人选择“不熟悉相关的维权法律法规”,占21.482%;有155人选择“不知道维权方式”,占6.88%;有1614票投给“维权成本太高”,比例占到受调查人员71.638%。

[启示]
(一)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应该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同时政府主管部门的权限需清晰,职能需全面,在法律框架内,依靠消费者协会等注册机构,依据法律,对消费者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

(二)政府主管部门在市场监督的过程中,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核心工作内容,在搜集消费者投诉,以及搜集市场相关信息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对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并将其作为制定相关法律的科学依据。

(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消费行为处于不断演进、变化的过程中,消费者对相关的法律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密切跟踪市场变化情况,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特别是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依照法律程序,及时提交人大审议,使法律成为消费行为的可靠保障。

[措施]
一是秉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认真总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经验,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是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突出问题,并尽量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并引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合理消费。

四是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强化有关部门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职责,减少、预防消费纠纷。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昌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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