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清基层社会管理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明清时期乡村社会研究

明清时期乡村社会研究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的乡村社会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研究领域。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乡村社会发生了很多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影响着后来中国的发展。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明清时期乡村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其变化带来的影响。
一、明清时期乡村社会的重要性在明清时期,中国的农民是社会的主体。
乡村社会是整个社会的基础。
在这个时期,乡村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乡村社会的变化对整个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因此,明清时期乡村社会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二、明清时期乡村社会的变化1.经济变化在明清时期,中国的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这个时期的经济变化对乡村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首先,农业生产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种植技术的改进和农业机具的使用使得土地的生产力得到了提高。
其次,乡村的市场化程度也大大提高。
随着商业活动的兴起,乡村地区的物资交流更加频繁。
这些变化极大地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发展。
2.文化变化在明清时期,中国文化也经历了深刻的变化。
在农村地区,文化教育得到了很大的普及。
很多农民通过学习读写,学习农桑知识,提高了他们的文化素质。
此外,随着儒学的兴起,中国文化也经历了很大的变革。
这些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
3.政治变化在明清时期,中国政治也经历了很大的变化。
在农村地区,地方政权的建立和调整也经历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地方士绅的发展和强化,地方权力逐渐地从官方政府转移到了地方士绅手中。
这些变化极大地促进了乡村政治生态的发展。
三、明清时期乡村社会变化的影响1.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明清时期的乡村社会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农业机具的使用、种植技术的改进、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等,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明清时期的农业成就也为后来农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2.对文化发展的影响明清时期的文化变化为中国的文化发展提供了深刻的影响。
在乡村地区,人们的文化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为中国的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明清的基层管理制度

明清的基层管理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两个朝代,这两个朝代的基层管理制度在中国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明朝建立了地方官制,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层管理体系,而清朝则沿袭了明朝的基本制度,但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创新,使得基层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和科学。
本文将从明清两个时期的基层管理制度入手,探讨明清两个时期基层管理制度的特点、演变和影响。
明朝地方官制的建立为基层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明朝建立了以州县为基本单位的地方政权体系,设立了以知府、县令为首的官职,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层管理制度。
在明朝时期,地方官吏是以贡士、举人等科举出身为主,这种选拔方式既确保了官员的文化修养和管理能力,又保证了地方政权不会被一些豪强地主所垄断。
同时,明朝政府还对地方官员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他们不滥用职权、不侵害百姓利益。
此外,明朝时期,民间社会组织如村社、行会也承担了一部分基层管理职能,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以说,明朝的基层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权的滥用问题,使得地方社会得到了较好的管理和治理。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基层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创新。
清朝对官员选拔制度进行了一定调整,依然保留了科举制度,但也允许一些有实际经验的地方人士担任地方官员。
这种管控方式既保证了地方官员的素质,又能充分利用地方人才,加强了基层管理的执行力。
此外,清朝还设立了巡抚、道员等地方管理官职,负责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和监督,有效地提高了地方政权的整体效率。
此外,清朝还对地方管理体系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设立了不同的管理机构,如太学、书院等,从而增强了地方管理的能力和层次。
综上所述,清朝的地方管理制度在改革和创新上更加科学合理,实际上为中国古代地方政权的管理提供了很好的范本和经验。
明清两个时期的基层管理制度可以说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朝的地方官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权的滥用问题,清朝则在明朝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完善了地方管理体制。
明清时期的城市发展与社会秩序

明清时期的城市发展与社会秩序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这段时间的城市发展和社会秩序也经历了较大的变革。
在这个时期,城市的发展与社会秩序是密不可分的。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经济发展、法制建设和社会秩序等方面来探讨明清时期的城市发展与社会秩序。
首先,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基础。
在明清时期,城市的规划得到了较大的重视。
尤其是在明代,许多城市都进行了改建和扩建,城市规划更加注重整体布局和建筑风格的统一。
例如,北京的城市规划更加注重整体的对称性和宏伟气势,这也代表了明代皇帝追求权威和统治的意志。
而在清代,城市规划更注重实用性和功能性。
例如,杭州市就进行了许多重要的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如运河修复和市政设施的改善等。
这些城市规划的改变和建设给城市带来了新的面貌,也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其次,经济的发展也是城市发展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逐渐兴盛,城市成为了商品流通的中心。
在城市中,商品的交易和制造活动十分频繁。
许多城市都有繁忙的市场和商业街,如苏州的吴门商埠和杭州的织造业等。
这些商业活动不仅带动了城市的经济发展,也促进了社会的繁荣。
同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中的金融、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蓬勃发展,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
第三,法制建设对城市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明清时期,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社会秩序得到了较大的维护和保障。
各级政府建立了一套行政法规和刑法体系,对市民的生活和行为进行管理。
例如,清代的“八旗法则”规定了八旗人的特权和义务,保护了八旗人的利益。
此外,明清时期的法律也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
例如,明代的“守城法”规定了城墙守卫的责任和义务,保护了城市的安全。
这些法制措施不仅维护了城市的社会秩序,也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最后,社会秩序是城市发展的基础。
城市发展离不开社会秩序的维护。
在明清时期,社会秩序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和保障。
城市中的官员和士人被重视并起到了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纠纷解决者的角色。
清末基层治理模式的嬗变

清末基层治理模式的嬗变1. 清末基层治理模式的概述自清朝末期至民国初年,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变革。
在这个时期,基层治理模式也发生了重大的嬗变。
清末基层治理模式主要包括官绅治理、士绅治理、宗族治理和民间组织治理等多种形式。
这些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但随着民主思想的传入和民众觉醒,传统基层治理模式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权力腐化、官民矛盾激化等。
清末基层治理模式的嬗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历史课题。
1.1 清末时期的社会背景中国正处于一个动荡不安的时期,鸦片战争后,列强逐渐侵占中国的领土和资源,导致国家疲弱不堪。
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试图振兴国家。
这些改革措施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问题,反而加剧了社会的矛盾和冲突。
在这个背景下,基层治理模式也发生了嬗变。
清末时期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由于封建制度的腐朽和官僚体制的腐败,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农民负担沉重,生活困苦;地主阶级剥削农民,导致农民起义不断。
西方列强的侵略使得国家的经济陷入困境,民族危机空前严重。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基层治理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
清末时期的民众觉醒,随着新思想的传入,民众开始意识到国家的危机和自身的权益。
他们要求改革政治制度,提高政治参与度,以实现国家的独立和富强。
这种民众觉醒为基层治理模式的改革提供了动力。
清末时期的国际环境,在列强的压力下,清朝政府不得不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等。
这些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家的发展,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在这种国际环境下,基层治理模式的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1.2 基层治理的概念和特点基层治理是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通过各种社会制度和组织形式,对基层地区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治理模式。
它涉及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多方参与,旨在实现基层地区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明清时期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治理

明清时期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治理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极富有特色的时期,其经济政策与社会治理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此期间,明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政策与社会治理措施,以推动经济发展并维持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农业发展、商业繁荣和社会治理三个方面来探讨明清时期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治理。
首先,明清时期的农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政策方面,明朝实行了属地税制,官田制度为农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官田是由土地分给农民而非私人拥有,这种制度鼓励了农民劳动,不仅确保了良好的耕地利用率,还保证了每年的粮食供应。
此外,为了提高农田的产出,明朝政府加强了治水工程,治理了许多河流和湖泊。
这些措施改善了农田的灌溉条件,提高了粮食产量。
而清朝则推行了均田制,将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以达到减轻税负和保证农业稳定发展的目的。
这些农业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其次,在商业繁荣方面,明清时期的经济政策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明朝政府从经济角度出发,鼓励海外贸易,并建立了海外贸易口岸。
明政府还鼓励手工业和工商业的发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商业繁荣。
例如,明代实行了开元通宝制度,推行了一种普遍的货币制度,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和货币流通。
此外,明清政府还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如商税、盐税等,以增加税收收入并支持商业发展。
这些经济政策为商业的繁荣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加速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步伐。
最后,明清时期的社会治理也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明代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官僚制度,通过官员选拔和文官考试来确保政府的高效运作。
这种制度的实施,使得官员能力得到了一定保障,确保了政府的正常运作,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同时,明朝还注重民生,开展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政策,如助学金制度、救济贫困等,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保障。
清朝也延续了官僚制度和社会福利政策,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治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这种社会治理的有效实施,为经济政策的顺利推行提供了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明清时期的社会治理与文化传承

明清时期的社会治理与文化传承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经历了多少波折才得以安定,但是在这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篇文章将从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社会治理1. 官僚制度的建立明代之前的王朝,大多没有集中的中央政府和完善的官僚制度,这些王朝的统治者常常将政治权力分散到各个地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造成割据和内部争斗。
在明代之后,官僚制度开始逐渐完善和建立,这一制度为王朝的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官僚制度在清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不仅使国家的治理更加有序,而且还为后来的社会发展铺平了道路。
2. 安定社会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比较稳定的时期比较长,这就为社会的各种建设提供了保障。
在这个时期,王朝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秩序,对于治安管理、土地管理和社区安全等问题加以控制。
这种严密的控制也为后来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3. 经济繁荣明清时期,中国的经济相当繁荣,多种制度和措施有助于提高商业和贸易的水平,这使得商业活动和文化传承都有较好的环境下发展。
二、文化传承1. 教育体系中国古代的教育体系,是由士人自行组织,传授文化知识的。
在明清时期,王朝为学校的建设、师资的培养以及课程的制定都加以重视。
此外,王朝还制订了一系列的考试制度,这使得学术水平越来越高,知识的传播也逐渐得到保障。
2. 文化艺术明清时期的文化和艺术,包含了中国古典文化的精髓,传统文化在此时期得到了更好的发扬。
明清时期的人们在文学、艺术、音乐等方面都拥有了超凡的天赋,他们不断推陈出新,创造出了许多历久弥新的经典之作,影响了中国文化的演变和传承。
3. 孔庙和考试制度孔庙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部分抚宁店的孔庙建于明清时期。
孔庙是一座学问殿堂,用于祭祀孔夫子。
在这里主要向学生们传授的是儒家经典,这也为文化的传承提供了一种重要的平台。
考试制度,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明清时期社会管理中的自域与共域

1
关注身边的问题 农村:农民收入的减少、税负的加重、基层财政的 空转、社会秩序的恶化、基层政权的腐败乃至黑 社会化、公共建设的凋零、空壳村的遍及、集体 抗争活动的增长。 传统的司法,其制度设计的主要目标是“解决问 题”,而不是“分配权利”;其制度的终极价值 取向是“实现和谐”,而不是“分清是非”。 村民选举人选的确定不以是否体现民意和依照民 主原则选择而定,而是以是否有利于实现对村庄 治理目标而定。
5
“农村圈地运动”中的腐败; 国有企业所谓“改制”中的腐败; 城市拆迁中的腐败; 大型工程中的腐败; 城市开发区中的腐败; 位高权重的卖官买官腐败等等。
6
只靠一个人的腐败无论如何不行的; 没有位高权重的“第一把手”参与是无论如 何不行的; 没有几个“关键部门”的“大联合”是无论 如何不行的; 没有“大资金”输入的“权钱交易”是无论 如何不行的。 这几个特点一“结合”,就有了社会转型时 期出现的“权力资本腐败”现象。它的出现, 将中国的腐败推到了一个新的台阶、新的水 平。
13
一、
导语
人类社会管理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在国家出现之前,各 种民间社会群体执行着自我的管理,人类社会的演进往往先 产生氏族、家庭、家族,然后才产生国家。国家对社会的渗 入还常常是逐渐实现的。在国家渗入之前,社会多已呈现出 一定的秩序状态。那些氏族、家庭、家族也已经制定了一些 约束其成员的原始规范,尽管大多并没有形成文字。民间社 会曾覆盖过全部社会管理领域,但这种控制是初步的,并且 需要有血缘、地缘和利益的纽带。不同血缘、地缘或利益纽 带间的矛盾有时只有通过战争等暴力手段才能得到解决。
上有厉害的“保护伞”,因而普通干部对其的监督、揭发统 统都被“权力性封杀”;
明清时期的农村社会与政治研究

明清时期的农村社会与政治研究随着历史的发展,明清时期的农村社会越来越引起学者们的关注。
明朝时期,农民受到政府的控制,以保持和平和稳定,但这也导致了农民繁重的赋税和苛刻的治理。
清朝时期,尽管清政府实行了更加开放的治理政策,但是农民的处境依然很苦。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明清时期的农村社会与政治,探究其内部的关系和各种因素对它的影响。
经济与社会变化明朝时期,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农民不得不经受重重的困境。
然而,在明初的困境中,农民并没有失去对自己的土地和社区的控制。
这种情况在明代中期逐渐出现了变化,这主要是因为明朝政府在治理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导致对农民的威胁和限制越来越大。
明朝中后期,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人口减少,社会经济又处于相对稳定的时期,农民享受着相对较好的生活。
与此相反,清朝时期的农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清初时期的政治制度改革和地方管理制度的重组,使得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得到保障,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繁荣。
这一时期的困境主要在于有些贫穷地区的农民仍然经济相对困难,他们无法获得能够支持自己家庭的足够收入。
政治与社会控制在进行农村社会研究时,政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制度的运作和实施。
明朝时期,农民在社会政治领域的地位很低,虽然说明朝官员们对农民的需求很高,但是对他们的管理往往非常苛刻。
很多人认为,中国封建主义制度中的农民相当于被剥削的阶级,而官员则是「精英阶层」。
因此,明朝时期的农村社会不得不面临政治和社会控制的问题。
随着政府的限制和压制加重,农民集体行动和造反呼声逐渐高涨。
与之相对应,清朝时期的政治与社会控制相对松动了不少。
清官们往往把重点放在了「文化事务」和经济举措上,以帮助各所属地维持稳定和发展。
清朝政府引入了一种新的贾治模式,即利用地方社会的力量来控制农民。
以此来控制和调节社会运行。
这种模式在某种程度上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虽然不完美,但是长达260余年的清朝皇朝社会形态基本保持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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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明清基层社会管理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王日根一、研究概况与评析在总体研究方面,仅近10年就有如吴晗、费孝通等著《皇权与绅权》(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钱穆著《中国历史政治得失》(〔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3年版),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梁希哲、孟昭信《明清政治制度述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关文发、颜广文《明代政治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李治安、杜家骥著《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古代行政管理及官僚病剖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对政府的各级各类行政设置做了多层面的探讨,颇多建树。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是近年来的重头之作。
其中较为深刻地叙述了历史上政治制度的演变。
如第九卷(杜婉言、方志远著)中涉及到基层社会管理方面时说:由于里甲制是以明初相对稳定的小土地占有关系和自耕农经济为基础的,随着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里甲虽说每十年重新调整编排一次,但人口的流动必然造成里甲数量的减少和国家可征徭役及钱粮的减少。
正德、嘉靖以后,各地纷纷进行赋役制度的改革,田赋丁银逐步由民收民解改为官收官解,徭役也开始由政府出银雇佣里甲催征钱粮,管理户口的职能逐步丧失,而社会矛盾的发展,也必然要求地方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能由催收钱粮转为维护治安,这样,许多地区在里甲之外建立了保甲制度,这样的研究旨在揭示里甲与保甲各自不同的功能,因而辨明了里甲与保甲的职责范围及各自作用。
就具体研究而言:首先是关于基层社会行政设置的研究,其中可分为乡里制度研究和城镇基层制度研究。
有关乡里制度的研究成果有:王昊《明代乡里组织初探》(《明史研究》第1辑,〔合肥〕黄山书社1991年版),唐文基《试论明代里甲制度》(〔长春〕《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4期)。
李文治《明代宗法制的体现形式及在基层政权中的作用》(〔北京〕《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
刘伟《明代里甲制度初探》(〔武汉〕《华中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李晓路《明代里甲制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孙海泉《清代保甲组织结构分析》(〔石家庄〕《河北学刊》1992年第3期),孙海泉《论清代从里甲到保甲的演变》(〔北京〕《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张瑞泉《略论清代的乡村教化》(〔长春〕《史学集刊》1994年第3期),陈柯云《明清徽州宗族对乡村统治的加强》(《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
对基层社会管理的研究日益趋于细微,涉及到基层社会的实态。
有关城镇基层制度的研究有:张仲礼主编:《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罗澍伟主编《近代天津城市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郭蕴静主编《天津古代城市发展史》(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戴均良主编《中国城市发展史》及近期出版的龚书铎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明史卷)等著作都涉及到城市基层的厢坊制度,认为厢坊多能发挥与里甲、保甲相类似的作用。
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第564页说:明初,为了编造黄册及征收赋税,在全国推行里甲制度,在农村设里,城市设坊与厢。
清代又推行保甲制,巴县城乡编查保甲的活动持续了很久,直至清末。
在保甲制推行的同时,里甲制继续执行征收赋税的职能。
除此之外,还有乡约。
显示出叠床架屋的烦琐,显然,各不同设置的功能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区别并不清楚,孰重孰轻,仍有继续探讨的余地。
其次是关于政府管理与民间管理的研究,这其中涉及到社会结构的讨论。
中国社会史学会的成立是近年来基层社会研究的一个产物,亦极大地推动了这方面研究的发展。
该会自成立以来,举行过多次学术研讨会,1992年的第4届,1994年的第5届、1996年的第6届、1998年的第7届都程度不同地研讨了这个问题。
以1992年会议为例,就社会结构问题,有冯尔康的《社会结构理论与中国社会结构史研究》,王玉波的《聚落分析与古代社会结构演变》,刘文智《古代农村社区的演变及其特征》,钟年《中国乡村社会控制的历史演变》,马亮宽的《试论近代士人对社会结构的活化》,何晓明的《近代中国社会构成简论》,刘志伟的《佛山祖庙与佛山传统社会》,陈春声、陈文惠的《社神崇拜与社区地域关系》,涉及到了官方政权设置、民间各种类型的社会整合机制,显示了较为广阔的学术关怀。
另还有冯尔康主编《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又发表了16-17世纪中国社会结构问题笔谈,其中包括了赵毅、刘晓东的《传统向现代的萌动》,董铁松《对中国16-17世纪社会结构的基本分析》两文,阐述了他们对该时期社会结构变迁的认识。
在官方管理方面,由毛佩琦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明代卷)(〔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和由王戎笙主编的《清代全史》(第六卷)都对里甲、保甲、粮长、老人等制度作了详细的探讨,包括对里甲、保甲各自功能及相互关系与嬗变,粮长、老人的设置及其作用的探讨,汇集了近年来诸多学者的观念,显得细致、切实,较前更有所深化。
在民间管理方面,张研《清代族田与基层社会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认为:家庭、家族、宗族、乡族是基层社会的实体。
在清朝官府对它们多行支持策,它们可独断地方争讼,可以施用刑法,极具独立性和自治性。
乡绅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主要体现在:1、操纵宗族、保甲组织,2、通过举办社会公益事业控制地方,3、掌握地方教化。
从而充分肯定了民间组织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罗一星的《明清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探讨了佛山的家族组织、乡仕会馆、教育组织如书塾、社学和书院乃至祖庙等对基层社会的整合作用,表明了对政府管理与民间管理的关系的认识。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过去已有黄宗智、苏耀昌等的研究,黄宗智探讨了华北的官方机构与民间组织的相互协调与对抗,苏耀昌则指出了华南社会中间机构或倾向于官方或倾向于民间的实际情形。
一般而言,官方影响与民间影响在各地存在差别,而在新开发地区(如清初的四川、如清后期的东北,如沿海地区新长成的滩涂地区乃至近海地区),民间自发组织发挥了自我管理与组织作用,这方面的研究有刘淼的《明清沿海荡地开发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强调了家族势力与基层政权设置间的关系,探讨了保甲制的演变。
《清代全史》第五卷讲述了地方社会共同体的演进,它们各以地缘、血缘或利益纽带凝结而成,这类可笼统称之为“乡族组织”的共同体在不同时期、不同空间有别,在自然环境的制约、生产方式的变化、文化价值系统的变异、社会分化程度和形式的不同,以及政治关系的影响等等因素的作用下,地方共同体的构成法则、分类标准、组织形式、现实功能以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的地域社会,都会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和变异性。
“共同体职能的强化,与国家权力控制基层社会方式的改变是互为因果的。
从明中叶开始至雍乾时期的财政赋税改革,既是对这一趋势的适应,又使这一趋势得以整齐划一起来,促成了新秩序的确立。
特别是随着士绅在共同体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原来属于国家行政机构的许多职能,都转由地方共同体担负。
”“地方共同体的规模明显扩大,并具有更强的社会整合力,这是由清代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发展促成的。
”“这一发展趋势奠定了清末地方自治体制得以广泛建立的基础。
”“地方社会共同体与国家权力之间在矛盾中达到了更高程度的统一。
首先,士绅虽然一般是地方社会利益的代表,但他们的文化背景和权力来源,又使他们强烈认同于国家权力的正统规范,由士绅来充当政府与基层社会的中介,是两者能达致统一的重要途径。
其次,宗族势力的发展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在雍乾时期一度处于一种复杂的矛盾冲突状态,曾有人认为宗族是国家权力的威胁和挑战,然而实际上,宗族与国家在正统文化的价值系统中有着很广泛的一致性。
因而,自雍乾以后,经过一系列文化上的调适和制度上的改革,二者由矛盾达到了统一。
政府承认了宗族在地方上的权力,并利用来作为维持统治秩序的基础,而宗族则在维持地方秩序、推行教化、培养官僚队伍后备军、征收赋税等等方面,扮演着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的角色。
再次,由于士绅的作用和大传统文化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地方共同体的神明祭祀越来越多以由国家认可的正统神为中心,尤其是那些较高层次的地方共同体一般都已纳入了国家正统规范之神明为主祭神,并通过在更低层次的社区建立起这类神祗的祭祀,形成了以这类主祭神为中心多层次的祭祀圈。
以这类祭祀圈界分出来的社会组织,在文化上与国家权力更易达到一致。
另外,在民间祭祀仪式和活动中,我们也处处可以看到大传统的文化对这些本属于小传统的文化行为的影响。
如祭祀仪式按照官方礼仪来进行,游神演戏则尽力显示和突出正统文化的象征等等,文化上的相互渗透是整合国家权力与地方基层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由于社会分化的加深和社会文化价值系统的分裂,在基层社会的地域化共同体愈来愈士绅化并纳入正统规范的轨道的同时,背离这一轨道的社会组织也逐渐分化出来。
从乾隆中期开始,广泛出现了遍布全国城乡的秘密社会,它们是乾隆以后中国社会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反映了官方对基层社会自置组织的倚重,王日根的《明清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系统论纲》(〔北京〕《清史研究》1997年第2期)也就此作了一点探讨。
近年来发表的论文还有:王跃生《清代离职官僚社会活动述论》(〔长沙〕《求索》1989年第2期)讨论了郡州府县官府与缙绅势力的关系。
他们可充当协同地方官维持统治秩序和教化万民的得力助手,官府统治百姓很难超越当地缙绅,他们或以言行开导族党,使乡风大变,或凭礼教约束百姓,使奸盗屏息,在家庙祭祀、孝道婚丧等封建礼节习俗的风化传播方面,缙绅也因其优势,而成为地方教化的楷模。
如北宋关中吕氏祖父官宦规劝邻里,导善惩恶,一旦发生反叛起义,出于维护身家利益和道统纲常,绝大多数缙绅也会积极协同地方官弹压剿灭。
在郡州府县官府与宗族势力的关系上,明清之际,秀才生员或成为地方一霸,“开赌局,交衙蠹”,殴打粮差,诉讼夺产,常由他们出头露面。
徐晓望《试论明清时期官府和宗族的相互关系》(《厦门大学学报》1985年第3期)讨论了宗族的作用:1、惩恶扬善,维护地方治安;2、以族正、家长、“公亲”调解族内婚田争执等民事纠纷;3、以宗族共同体、祠堂所属的祠产,赈济赡养本族鳏寡孤独,避免其流离失所,或转化为社会的对立面;4、组织宗族武装,团结丁壮,自保乡井,防范盗贼。
这样,宗族的组织和权力,实际发挥了完善封建政权、支持封建政权的职能,不过,明清时期,族权膨胀也容易破坏封建法制,地方郡州府县官府与宗族之间也存在某些矛盾,有的家族强大,称霸乡里、侵吞小民,有的漏租逃役,不纳官粮;有的逞强械斗,窝盗举兵,扰乱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