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管理制度
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中心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有效管理卫生院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心卫生院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卫生院院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卫生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制度。
3.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1. 中心卫生院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
2.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协助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3. 各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执行。
四、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 中心卫生院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紧急救援知识、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知识。
2. 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
3. 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并及时进行补充培训。
五、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中心卫生院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所有员工严格遵守。
2. 卫生院应落实防火、防爆、防毒、防险等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应急设备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
3. 临床部门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手术室管理制度,保证手术过程中的安全。
4. 药品管理部门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做到药品采购、存储、使用的安全。
同时,加强药品毒副作用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5.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六、安全事故处理1. 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中心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安全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管理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实习生都应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对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实习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严格执行请假、出差、外出登记制度,确保人员安全。
2.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2)定期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追踪管理,防止过期、失效。
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加强对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3)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4. 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5. 院区环境安全管理(1)加强院区环境管理,保持院区整洁、有序。
(2)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加强绿化、美化,提高院区环境质量。
四、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3.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严肃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心卫生院年月日。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健康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在人们的健康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以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药品目录,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等途径进行采购。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定点生产、合同管理、招标采购和质量保证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3. 药品采购后,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立即进行登记,并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药品配送与货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与合格的药品配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及时配送。
2. 药品配送时,应进行验收,并与配送单核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订单一致。
3.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药品货存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和记录。
四、药品处方与发药1. 医生在开具药品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并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 发药时,药师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处方信息,并遵循发药流程,确保药品的准确发放。
3. 药品发放后,应及时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药品名称、用量和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同时应与患者进行药品使用指导。
五、药品使用监测与不良反应报告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定期进行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以评估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患者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
六、药品过期与报废处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过期和报废处理制度,定期进行药品检查和清理。
2.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报废药品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药品不被滥用和误用。
卫生院公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的公共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卫生院公共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设立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制定和实施公共管理制度及措施;(2)组织协调各部门间的公共管理工作;(3)开展公共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4)收集、整理、分析公共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管理制度1. 办公秩序管理(1)保持办公区域整洁、有序,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2)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3)保持办公设备完好,合理使用,禁止私自拆装、损坏。
2.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流程;(2)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3)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资产安全。
3. 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医疗数据、患者隐私等敏感信息的安全;(2)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制度,防止病毒、黑客等攻击;(3)加强员工信息安全管理意识,禁止非法获取、泄露、篡改信息。
4. 消防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2)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卫生管理(1)保持卫生院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消毒;(2)加强食堂、宿舍等生活区域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居住环境舒适;(3)加强员工个人卫生习惯教育,提高公共卫生意识。
四、监督检查1. 公共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共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公共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公共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员工对公共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应予以重视并整改。
医院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卫生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医院卫生院设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卫生管理工作。
3.各科室设立卫生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卫生管理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保持环境整洁、舒适、安全,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2.各科室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3.卫生间、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4.绿化区域应定期修剪、浇水,保持绿化景观。
四、医疗废物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设立医疗废物暂存间,配备专用容器,分类存放医疗废物。
2.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将废物投入专用容器。
3.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定期进行消毒,确保无污染。
五、传染病防治1.医院卫生院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2.医护人员应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
3.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上报疫情。
六、药品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设立药品库,配备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工作。
2.药品采购、储存、领用、销毁等环节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范。
3.药品应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七、医疗设备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医护人员应掌握医疗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对报废、闲置的医疗设备,应进行妥善处理。
八、人员培训与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患者,确保医疗安全。
3.医院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护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九、安全与应急处理1.医院卫生院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2.加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小蒜中心卫生院各项管理制度

小蒜中心卫生院各项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制度1.院务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卫生院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
2.医疗技术人员职责:负责医疗技术工作,包括诊疗、护理和实验室检查等。
3.护理人员职责:负责对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和康复护理。
4.后勤服务人员职责:负责院内后勤工作,包括环境卫生、物资管理和设备维护等。
二、人事管理制度1.人事管理原则:公正、公平、公开。
2.人事管理程序:招聘、考核、评定和晋升。
三、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管理:每年制定卫生院的财务预算。
2.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滥用公款。
3.会计核算: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报表上级单位。
四、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五、药品管理制度1.药品采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药品采购。
2.药品存储:按照药品规定,进行分类存储并做好药品保管。
3.药品配给: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药品配给,确保用药安全。
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医疗质量评价: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并进行改进。
2.医疗事故处理:发生医疗事故时,及时处理,并进行事后评估。
七、病案管理制度1.病案书写:对每位患者进行病案书写,并进行电子化管理。
2.病案保密: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病案信息。
八、科研管理制度1.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医务人员申报科研项目,并进行评审和资金支持。
2.科研成果公开:对科研成果进行公开展示和宣传。
九、纪律管理制度1.工作纪律: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外出等。
2.行为规范:遵守职业道德,严禁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规范卫生院的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同时,卫生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以适应医疗服务的发展需要。
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为确保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分别为院长、副院长、安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1. 院长和副院长负责全院安全生产的总体规划和指导,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安全负责人负责起草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汇报、处理和跟进各类安全事件。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及时发现、上报并处理安全问题。
三、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2. 加强化学品、电气设备、气体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配备、使用和储存用品和材料,定时进行检查。
3. 加强场所管理,完善安全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安全防护机制,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各部门应急职责,提高应急能力。
5. 每周组织安全例会,通报近期安全问题和隐患排查情况。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措施如下:1. 立即集合应急救援力量,确保事故范围不扩大,尽快将患者转移至安全区域。
2. 上报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 及时救治伤者,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消毒。
4.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措施和建议,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五、责任追究:1. 对于安全生产不作为、不负责、失职、渎职者,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
2. 对于因安全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管理制度实施之前进行培训、讲解并宣传,同时本着遵守法律、尊重人才、增强人才培养意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创建和谐安全生产文化,实现中心卫生院长期安全稳定经营和管理。
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中心卫生院是指以中心卫生院为法定主体,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信息公开是指中心卫生院主动向社会公开其工作和决策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第四条信息公开的原则是权利公开、责任公开和过程公开原则。
第五条中心卫生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报告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中心卫生院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开信息,建立信息公开的官方网站,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中心卫生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和响应机制,及时回应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
第二章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第九条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卫生院的组织机构、职责和工作规划;2.卫生院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说明;3.卫生院的医生资质、学术成就和执业资格;4.卫生院的公开工作计划、报告和评估结果;5.卫生院的预算和财务信息;6.卫生院的药物采购和药品质量检验情况;7.卫生院的服务投诉和处理情况;8.卫生院的医疗设备、设施以及相关维护和更新情况;9.卫生院的院内感染控制和卫生安全工作;10.卫生院的其他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信息。
第十条中心卫生院应当将信息公开范围内的信息予以明示,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报告信息公开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第十一条中心卫生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公开信息:1.公开工作计划、报告和评估结果报告可以通过卫生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媒体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2.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信息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就诊指南、病历查询系统等方式公开;3.评估和公示医生资质、学术成就和执业资格可以通过卫生院官方网站、医生门诊室等途径公开;4.财务信息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报表公示栏等方式公开;6.药物采购和药品质量检验情况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医疗用品领取处等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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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卫生院二〇一二年医疗工作管理制度急诊科工作制度⒈医院实行八小时门诊工作制,凡八小时以外的急诊病人均由急诊科应诊,并负责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生。
⒉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抢救病人要积极:主动、分秒必争,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对暂时不能确诊的病人,实行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制,根据病情需要会诊的,有关科室应全力以赴。
⒊对需要立即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除实施必要的救护外,应迅速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由急诊医师和护士陪送至病房,并做好交接班。
⒋留观察室观察的病人,由有关科室门诊、值班医师、和急诊护土负责诊治护理,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采取有效的诊治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
⒌遇有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现场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⒍急诊药品、器械、敷料应放固定位置,取用方便,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维修及补充。
⒎急诊科要建立健全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常规,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⒈凡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观察病人,可留观察室观察病情;观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⒉观察室的病人由各有关科室和急诊值班医师、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
⒊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观察以免贻误病情。
⒋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巡视病房,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病情。
⒌医护人员按时进行交接班,详细介绍观察病人病还必须变化及治疗情况。
门诊工作制度⒈门诊工作人员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牌,在工作过程中不允许抽烟、吃零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⒉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接待热情,解释耐心,检查细微,工作忙而不乱,力求诊断正确,处理及时,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⒊高年资医师实行定期门诊和专科门诊制,每周至少一次,以提高门诊质量,方便患者。
⒋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就诊手续。
做到标志鲜明醒目,回答询问热心,努力缩短侯诊时间。
⒌对高烧、危重及70岁以上高龄病人提前安排就诊。
⒍凡门诊患者均应建立门诊病历,每次就诊应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主治医师或门诊部应定期检查。
⒎门诊各科与住院处、病区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⒏门诊医师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⒐凡经诊治三次仍未能确诊的病人以及疑难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力求明确诊断,及早治疗。
⒑门诊检验、放射、心电图,超声诊断等各种检查,应做到检查准确,报告及时。
⒒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做好疫情报告。
⒓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改善侯诊环境。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并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宣传教育工作。
入、出院工作制度⒈患者住院,由医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
病人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转帐支票或预交金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
⒉危重病员或急诊手术病人等特殊情况,由医师在住院证上注明“急”字或经医务科许可,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⒊病人住院应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
登记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
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守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⒋病员出院、由该科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护理人员。
次日早晨办理出院手续,同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⒌病员临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务、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⒍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说服无效时,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家属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出院。
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医务管理工作制度医务管理工作是负责对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行使科学的组织与管理。
⒈医务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
⒉每年初要根据全院的年度工作安排,做好全院医疗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的部署,同时制定实施方案,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
经常督促检查,协助解决困难,组织协同攻关,按期总结汇报。
⒊医务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和分析医疗工作质量、新业务开展进程,参加指导业务活动,组织重大手术,急诊、危重、疑难伤病员的会诊和抢救;组织全院性的病例讨论;组织科室间的协作,密切相互间的关系;组织好全院的门诊工作及伤病员的入院、出院、转院工作。
⒋组织好各种抢险、救灾及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应急医疗工作。
⒌督促各级医务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完成各自制定的工作计划。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并做好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⒍及时调查了解各类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情况,组织讨论、鉴定,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⒎负责组织、检查、安排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以及新毕业医师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轮转,建立业务人员技术档案。
⒏熟悉全院医务人员特别是技术骨干的业务技术状况,熟悉医院各业务科室的专业发展水平和现状,对医务人员的任免、调配、奖惩、使用,对制定医院短期和中发期展规划等提出意见。
⒐随时总结经验,进行管理理论研究,采用科学方法,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
⒑组织好医护联合查房。
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季度和年度科室工作大检查。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⒈根据全院的年度安排,负责督促检查护理工作、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护理文书书写标准的执行情况。
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每周检查护理工作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和反馈工作,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并做好记录。
⒊参加和指导业务活动,组织急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⒋及时调查了解发生的各类差错事故的原因,与科室共同研究、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⒌负责组织、检查、安排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以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工作轮转。
熟悉和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学习情况,建立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档案。
⒍抓好护理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关心护理人员生活和思想状况。
医疗纠纷及事故防范制度⒈严格落实医疗制度及操作规程,对住院医师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个人业务素质。
⒉加强业务学习及基本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⒊加强质量安全意识务育,严格质量关键过程流程管理,树立风险、责任、法律等意识。
⒋加强服务意识教育,全面转变服务态度,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⒌严格落实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对高危关键环节、"纠纷高发人群"(对疗效期望值高,对医疗风险认识不足、对医生信任度不高以及高危科室如外科、妇产科病人等)的关注;提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能力和技巧,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解答清楚,不留死角。
⒍定期召开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不断提高与持续改进。
质量安全教育制度⒈定期进行医疗制度及操作规程培训,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个人业务素质。
⒉进行各专业业务学习及基本技能教育,提高各行业领域技术水平。
⒊加强质量安全意识务育,严格质量关键过程流程管理,树立风险、责任、法律等意识。
⒋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全面转变服务态度,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⒌严格落实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对高危关键环节、"纠纷高发人群"的关注;提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能力和技巧,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解答清楚,不留死角。
⒍定期召开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不断提高与持续改进。
医疗法规学习培训制度⒈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培训制度。
⒉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常抓不懈,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⒊医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医疗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⒋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⒌新分配、调入的人员须经医疗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⒍学习、培训内容:医疗机构及人员执业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医疗事故处理、侵权责任法以及其他和医疗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
⒎学习、培训的形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以自学为主。
医院鼓励各科室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如阅读法律书籍、听讲座、看录像、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
⒏医院每年底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或竞赛,结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并给予单项奖惩。
医患沟通制度⒈医务人员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充分关心、爱护和体贴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向患者解说病情耐心、细心,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杜绝生、冷、硬、顶现象。
⒉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主动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客观了解患者对自身疾病的看法,对治疗、措施及愈后的期望,积极帮助患者消除心理负担和恐惧。
每位患者至少有一次具有实质性的沟通记录。
⒊认真贯彻落实临床“双方案”精神,尽量为患者提供两种以上的检查、治疗以及用药等方面的临床治疗方案其自主选择,并尽可能推荐最佳合理的方案,切实增进患者的信任和配合。
⒋自觉维护患者的权利,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拟行特殊检查、手术、麻醉以及特殊治疗前,应将潜在的医疗风险告知患者,取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理解并征得书面同意。
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如发生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负责人给与认真细致解说,尽可能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重大医疗事故医务科进行认真调查,及时将调查结论如实向患者通报解说。
⒍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院投诉及纠纷处理程序⒈医院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院显着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人及其联系方式。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网络投诉平台,并安排人员处理、回复患者投诉。
⒉医院院长为医院投诉第一责任人,指派专人负责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可兼职)。
并实施下列公开制度:⑴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⑵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⑶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⑷对出院病人出具期费用结算凭证;⑸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⒊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投诉负责人)接到投诉后,同时建立投诉档案(表格见后),并在48小时内向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初步责任认定及科室初步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