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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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患者安全得到保障。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安全管理制度、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放射诊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第十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加强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四、患者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患者安全告知制度、患者安全评估制度、患者跌倒预防制度、患者压疮预防制度、患者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患者用药安全管理制度、患者急救药品和设备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加强患者入院、住院、出院全过程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开展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自我安全管理意识。

第十五条建立患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意见和建议。

五、持续改进第十六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
分值
内容要求
评分标准
得分
制度、危重病人管理制度
3、手术病人管理制度
4病历讨论制度
5、会诊、转诊、转院制度
6、输血制度
7交接班制度
40分
6分
3、手术病人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有术前讨论,及落实手术审批制度和手术签字告知制度
手术病人无审批签字(急诊除外),每发现一例扣2分
手术病人无签字告知或内容不详尽(小清创除外),每发现一例扣5分
医疗
安全
20分
20分
1、要求无投诉、医疗争议(纠纷)、医疗事故,及其他影响医院经济和声誉事件发生
每发现一例责任投诉扣5分,责任医疗争议、差错扣10分;医疗事故扣20分
2、医疗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处理,且有措施,有记录本
考核发现一例医疗安全隐患扣5分
科室存在医疗安全隐患,而科室已积极处理好,不予扣分;但无讨论分析、改进措施或无记录每例扣2分
3、质控办终控各科无Ⅳ、Ⅴ级病历;病历优良率≥90%;无缺失、毁损病历文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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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办终控每发现一份Ⅳ级病历扣2分,Ⅴ级病历扣4分
病历优良率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2分
每发现缺失、毁损一份病历扣4分
医疗制度(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1、三级查房制度
5分
7、新入院病人、术后病人、危重病人按规定交接班,交接班记录连贯、完整
查交接班本,漏交班一例扣1分
病危、病重病人无交接班的每例扣2分
工作责任10分
10分
1、科主任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原则上不管病人(特殊情况下管病人不超过2分),应认真抓好全科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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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规范化医疗质量管理,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一、指导思想(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临床专家、科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分述如下: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一、目的: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的基础,良好的医疗质量可以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了保持我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和不断发展,特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二、目标: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法制化、标准化和设施规范化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的医疗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责,医务部、护理部和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审议、制定、修订医疗质控方案,督促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评价医疗质量,调查分析医疗缺陷的原因及性质,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员组成。

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也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1.门诊医师: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控制

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控制
29
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病历中必须由住院医师书写的有: 入院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 阶段小结 交接班记录 抢救记录 出院记录 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 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
30

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由实习生书写的各项记录,须经上级医 师审阅和用红笔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并签名,注明日期。 若修改内容较多,应将该记录重抄。
考核围手术期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情况 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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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评估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 基本规范(试行)》和《四川省病历质量 基本规范(试行)》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等规定,制定本院病历书写和 管理制度,并不断督查改进 每年开展病历书写与管理培训 有病历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和标准, 每年开展一次病历质量评价 甲级病案率≥90%,且无丙级病案 甲级病案率≥90%,且无丙级病案
医院建立有医疗风险预警机制与程序,并 能有效实施 ,重点是信息收集、分析、处 理、报告和预警程序 医疗质量管理职能部门能够及时、妥善处 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 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11
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评估
开展病种质量与费用控制分析 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 制度、处方制度、查对制度、转院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严格执行大中型手术术前讨论制度,重点 是: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术式、麻醉 与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
5
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评估
基础医疗质量 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 确立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责任人工作制度, 每月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参与考 评 科主任是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健 全科室质量管理制度,确立科室质量管理 目标,开展质控,组织考评

2023修正版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一、总则乡镇卫生院是乡镇地区提供基本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机构,为了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本办法制定。

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1. 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当按照当地的人口数量、土地面积、居民需求和卫生资源等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2. 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改扩建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卫生规划和标准要求。

3. 建设新的乡镇卫生院或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应经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合理的验收。

三、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配置1. 乡镇卫生院应配备足够的医生、护士、药师等专业人员,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配置应根据乡镇地区的人口数量、疾病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3. 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运行1. 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设备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 乡镇卫生院应与当地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组织建立密切联系,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4. 乡镇卫生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真实地向上级报送各类统计和财务信息。

五、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内容1. 乡镇卫生院应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医学检查、医学影像等。

2. 乡镇卫生院应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包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疾病预防、健康咨询等。

3. 乡镇卫生院应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疫情监测、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监管等。

六、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与评估1. 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与指导工作,确保管理办法的落实和执行。

2. 定期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效能、服务满意度等。

3. 根据评估结果,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运行进行改进和优化。

七、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一、概述乡镇卫生院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医疗机构,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员工行为以及维护卫生院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服务内容1. 门诊服务乡镇卫生院提供日常的门诊诊疗服务,包括普通疾病的诊治,常见慢性病的管理,基础医疗设备的使用等。

2. 急诊服务卫生院设有急诊室,随时应对突发疾病和紧急救援需求,合理分配急救资源,确保及时救治。

3. 健康宣教卫生院定期开展卫生健康宣教活动,提供预防疾病的知识和保健技巧,增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规范医疗行为1. 医德医风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严守职业操守,用真心和耐心对待每一位患者。

2. 医疗质量乡镇卫生院要求医务人员按照行业标准规范操作,确保医疗质量。

医疗操作要规范、准确,确保患者安全。

3. 禁止行为禁止医务人员接受患者贿赂,泄露患者隐私信息,擅自调整治疗方案等任何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仪容仪表医务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整洁、干净的外观,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形象良好、精神焕发地为患者提供服务。

五、设施设备使用医务人员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医疗设施设备,及时维护和更新设备。

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报修或更换。

六、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医务人员要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七、卫生院安全1. 消防安全卫生院要设立灭火器、应急照明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2. 环境卫生卫生院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定期对医疗区域、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3. 用电安全卫生院用电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八、培训和评估1. 培训卫生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和技术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评估卫生院进行定期的医疗服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我院制定了本质量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医疗活动,所有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目标1. 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2. 改进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3. 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4.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升医院整体形象。

三、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为成员。

委员会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医疗质量、组织质量改进活动等。

2.质量管理部门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医疗质量监督、数据统计分析、质量培训等工作。

部门下设质量管理科,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

3.医疗质量评估医院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活动,评估内容包括手术、护理、药品使用等方面。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医疗质量的依据,医院要积极采取措施改进不足之处。

4.医疗质量监督医院对各科室、医生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医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5.质量管理培训医院定期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培训,包括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安全知识、责任意识培养、质量管理方法等。

6.患者投诉处理医院设立患者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对投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

医院要定期公布投诉处理情况,提升社会公信度。

7.医疗设备管理医院要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对于老化、损坏设备要及时更换,以保证医疗质量。

8.医疗废物处理医院要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存储、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四、质量管理要求1.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制度,不得违规开展医疗活动;2.医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患者要尊重、关心和照顾;3.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医疗差错;4.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对医疗质量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改进;5.持续改进医院的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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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规范化医疗质量管理,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一、指导思想(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临床专家、科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分述如下: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公示栏。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

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1.门诊医师(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

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

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

未确诊病人应有:①鉴别诊断;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

危重病人应有:①当前的主要问题;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

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1.门诊医师(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

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

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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