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学校教育法治化存在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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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学校教育法治化存在的几个问题_1588

浅谈我国学校教育法治化存在的几个问题_1588

浅谈我国学校教育法治化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当前我国教育法治化缺失的现状我国教育立法起步于改革开放以后,20 多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与高等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有几百部地方性法规。

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确立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结束了高等教育领域长期无法可依的局面,为我国教育事业走上法治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然而,我国教育法治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教育的发展,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1、教育行政化倾向浓厚我国高等教育与国家关系的模式正在由国家控制型向国家监督型转变,但教育的这种转变与社会发展的?}动并不一致,而是落后于社会发展―――行政化倾向浓厚,法治化程度较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始终把高等学校看作它们附属的事业单位,这表现在政府对学校的定位、学科的审批、校领导的产生和任用、职称的评定、项目的审批、财政拨款的额度,甚至学生入学标准、博士点的审批等事关高等教育大局的诸多方面,行政权要么直接作用,要么虽然程序上经过专家投票,但在各项法律不健全的情况。

2、教育法治观念缺位近年来,我国教育经历了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就业制度等重大改革,但高等教育法治观念并未深入人心,观念上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发展的障碍,现代教育法治化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政府、教育领导者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尚未完全确立,其中政府教育法治观念的缺乏是问题的关键。

3、教育法律体系不完备第一,体系不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但远没有形成上下协调一致,内容系统完备,操作性强的教育法律体系。

第二,立法滞后。

近年来,我国教育经历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些改革在《高等教育法》中可以找到原则的规定,但却找不到具体法律的指引与保障。

在教育发展迫切需要的时候没能及时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没能使改革拥有法律上的效力和依据。

当代高校法制教育的缺陷及处理方案

当代高校法制教育的缺陷及处理方案

当代高校法制教育的缺陷及处理方案当代高校法制教育的缺陷及处理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制教育作为培养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在高等院校中,法制教育被视为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然而,当前高校法制教育还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处理方案。

一、缺陷与问题1.教育内容单一,缺乏实效性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只是简单地讲授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缺乏对法制实践的有效引导和实践环节的实现。

因此,学生难以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和难点,无法将知识转化成实效性的成果。

2.师生互动不够,缺乏互动交流高校法制教育存在师生之间互动不足的问题,教师普遍采用传授知识的单方面讲授方式,而学生在课堂上很少有发言机会,使得师生之间的交流不够充分,影响上课效果。

3.法制教育法定化程度不高,缺乏针对性当代的法制教育在教学方面还未完全实现法定化的教学模式,而是以教师的理解为主导,缺乏针对性,难以满足学生在课堂上的不同学习需求。

这让学生很难对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和学习热情,影响了学习效果。

二、处理方案1.多样化教学内容,提高实效性高校应该多样化教学内容,加强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并增设实践环节,提高教育实际效果。

教师可以通过教案、实践课、课程群和讲座等形式,将所讲授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环境结合,在帮助学生理解预防犯罪、扶贫救济等方面起到实际效果。

2.师生互动互补,深化交流高校应该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让学生在课堂上积极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让他们通过辩论,分享和讨论,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人翁精神,增强课程的实效性。

3.注重法定化程度,提高针对性高校应当加强法律知识的系统性理解,建立课程体系的多元选择,以适应不同学习需求。

同时,要加强对法制教育法学的研究和推广,根据实践要求,提高课程的法定化程度,以满足学习者的需求和需要。

结论高校是未来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法制教育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环节。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不断发展,法治教育也越来越重视。

尤其是高校法治教育,作为我国公民的培养基地之一,它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但是,当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高校法治教育内容不够丰富与其他学科相比,高校法治教育所占的学时较少,很多学校甚至只开设了一门课程,涉及的内容也比较单一。

一些学校只是在学生入学时教授校规、校纪,随后课程内容便很少涉及法治教育。

这种情况在一些高水平大学中也存在。

对此,高校应该在完善校规时,增加相关法律条文,并采用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

此外,也应鼓励学校为学生提供更多相关的法治教育资源,例如优秀的法学教师、法律案例研究等,以便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

高校法治教育比较空泛有些高校法治教育虽然内容丰富,但是比较空泛。

很多学校注重表面工作,流于形式,例如让学生学习一些法律常识,进行模拟法庭等活动,但却不够深入,不能真正地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也不具备实际应用价值。

高校应该采用多种教育手段,例如讲座、演讲、辩论、诉讼模拟等,挖掘学生的智慧,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掌握法律运用技能和实际知识,使得学生在今后面临法律问题时,能够理性有效地解决问题。

高校法治教育普及度不够当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仅仅局限于部分学生。

一方面,部分高校法治教育专业共存,但并非所有学生都能够接受法治教育;另一方面,一些高校法治课程只是选修课程,不能够为所有学生提供法治教育。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高校应该提高法治教育的普及度,不仅仅在学生中推广法治教育,还应该扩大和普及社会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高校法治教育教师力量不足高校法治教育的质量与师资力量直接相关。

但现实是,高校的法学教师队伍不够强大,很多学校并没有专门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

这导致高校法律教育中缺乏真正的专业人士,资深律师、法官等法律人才相对较少,也影响了高校法治教育的质量。

高校应该采取措施,加强招聘,增加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引入社会专业人士来为学生上课,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增强师资力量,改善教学质量。

完整版)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完整版)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完整版)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虽然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所加强,但收效并不明显。

从实际情况出发,本文将探讨和分析当前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1.重视不够,缺乏监管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学校缺乏监管,导致法制教育工作的落实不到位。

学校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需要提高,应该加强对法制教育的监管和考核,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落实。

2.教育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目前,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教育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

学校应该注重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如开展模拟法庭、法制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演讲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质量参差不齐。

学校应该加强对法制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教育水平,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对策1.加强领导重视,建立监管机制学校应该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重视,建立监管机制,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落实。

同时,要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同推进法制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多种形式、多层次开展法制教育学校应该注重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如开展模拟法庭、法制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演讲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应该加强对法制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教育水平,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要积极引进法学专业人才,提高法制教育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总之,中小学法制教育是预防犯罪、实现其自我保护的基础,也是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

学校应该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视和监管,采用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师资力量和教育质量,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对策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高校法治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然而,在实际开展高校法治教育方面,我们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现状分析1.法治教育理论薄弱目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的课程设置相对单一,主要为法律课程,而缺乏相关理论课程的设立。

理论教育的薄弱导致很多学生对法律学科的认识和理解存在误区,难以真正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

2.学生法制观念不够强烈在深度市场化的背景下,很多学生对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尊重、侥幸心理或抱有不正当的期待。

一些学生甚至认为只要有关系、能花钱就能解决问题,法律不具有强制性。

这种严重的法制观问题不仅对个人造成损失,而且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3.师资力量匮乏当前高校教师中,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较为薄弱。

而且,一些教师对法治教育理念的认识存在偏差,却并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无法开展实效性法治教育。

二、对策建议1.资源整.实现多学科交叉、多层次深度发展高校应整合专业特长,实现多学科交叉互补、多层次深度发展。

构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多类别多层次法治课程体系,实现课程的多元化。

2.学科建.完善“研究生法学硕士”培养计划高校应完善“研究生法学硕士”培养计划,加大对法学教育专业的支持力度,培养高水平法学人才,为高校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提供可靠的教学力量。

3.实践体.拓宽法治教育的特色探索和实践创新高校应在法治教育方面进行特色探索和实践创新,例如校园“法律援助”、“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拓宽学生的实践体验,培养其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管理规.加强教师教育理念培训高校应加强教师的教育理念培训,引导教师承认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确立正确教育思想和方法,提高开展法治教育的教育专业化水平。

同时,建立积极稳定的课程评估体系,确保课程内容的有效传达和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关于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1. 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导致各学段法治教育内容和方法存在重复、冗余或断层的问题。

2. 学校法治教育资源不均衡,大中小学之间的法治教育水平存在差异。

3. 教师法治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参差不齐,不同学段的教师对法治教育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差异。

4. 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与学生年龄特点不适应,存在抽象、理论性过强的问题。

5. 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不足,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少,缺乏对法治的实际体验和认识。

6. 家长对学校法治教育的关注和参与度不高。

对策:1. 统一规划和指导:制定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和指导文件,明确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确保有序衔接。

2. 资源均衡:加强对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的法治教育资源投入,提供教师培训、教材和教具等支持,缩小大中小学之间的差距。

3. 教师培养提升:建设法治教育师资培训体系,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加强不同学段教师对法治教育的培训和交流。

4. 适龄化教育: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设计与学生实际生活和学习相关的法治教育内容,注重法治教育与其他学科的融合。

5. 实践体验:组织学生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等,提供实际的法治体验和认识。

6. 家校合作: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家长对法治教育的认知和参与度,共同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近年来,我国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

目前,我国各地区、各学校在法治教育内容和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

有的学校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法治实践的培养;有的学校法治教育过于抽象,与学生的实际生活脱节。

这种情况导致了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的重复、冗余或断层,影响了学生的法治素养的全面发展。

其次,学校法治教育资源不均衡,大中小学之间的法治教育水平存在差异。

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当前,我国高校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规章制度与上位法冲突,导致依法治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此外,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跟不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部分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高校管理工作。

2. 依法治校意识薄弱部分高校管理层对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治校的执行力度不够,影响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

3. 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高校内部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导致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不畅,影响了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 法律服务力量不足高校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滞后,法律人才短缺,难以满足高校依法治校的需求。

部分高校缺乏专业的法律顾问,导致在处理学校内部纠纷和外部法律事务时,缺乏专业的法律支持。

5. 监督机制不健全高校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导致部分违规违纪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

二、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高校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确保规章制度与上位法相一致,适应新形势下高校管理工作的需要。

同时,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使之与时俱进。

2. 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加强高校管理层对依法治校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法治观念,将依法治校理念贯穿于学校管理的全过程。

同时,加大对全体师生的法治教育力度,提高全员的法治素养。

3. 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内部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民主权利。

同时,拓宽师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 加强法律服务力量加强高校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引进和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高校依法治校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5. 健全监督机制完善高校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构,明确监督职责。

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学校内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确保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法治教育问题却愈加突出。

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大多数高校的法治教育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法律意识培养、法律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瓶颈制约。

因此,本文就探讨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问题一:法律意识培养不足目前,高校之间在法治教育方面的差距较大,许多高校的法律意识培养不足,甚至法律意识淡薄。

首先,师生缺少法律知识。

一些高校的教育过于强调学生对具体专业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而忽略了对学生普遍法律知识的培养,导致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度不高。

其次,法治教育缺乏系统性。

由于法治教育的内容过于零散,许多师生很难掌握法律知识的系统结构,使得法律知识不能体系化、建构化。

在这种氛围下,学生很容易滋生出对法律的误解,许多人在学校的时候没有意识到法律对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重要性。

问题二:法律实践教学缺乏一些高校法治教育重视理论教学,却忽略了实践环节的培养。

例如,在高校的法学类专业中,学生只学习了法律理论,却没有机会参加实践活动。

因此,他们没有机会亲自体验和参与法律实践活动,也就无法通过实践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应用能力。

问题三:师资队伍建设不足高校的师资队伍是法治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但目前一些高校的法学教师并不是专业法律人士,而是来自于其他学科和领域。

这些人虽然能够讲授法律理论,但缺乏法律实践经验,无法给学生提供实际指导,也无法给学生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实践性意见。

此外,师资队伍的老龄化和流失问题也影响到法治教育的质量。

一些高校的法学教师已经超过60岁,他们的教学方法、教学体系等可能已经过时,也缺乏对新形势下法律教育的思考和认识。

解决方案加强教师培训针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不足的问题,应当采取一系列对策。

第一步,应该加强教师培训力度。

通过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法律实践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在课堂上讲授法律知识和指导学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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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学校教育法治化存在的几个问题
作者:张伟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18期
摘要:教育法治化是21 世纪我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化教育的主要特征。

在推进学校管理法治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法治手段和理念的双重作用,有利于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稳定有序、和谐发展的校园。

关键词:教育法治化;和谐校园;构建
一、当前我国教育法治化缺失的现状
我国教育立法起步于改革开放以后, 20 多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与高等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有几百部地方性法规。

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确立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结束了高等教育领域长期无法可依的局面,为我国教育事业走上法治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然而,我国教育法治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教育的发展,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1、教育行政化倾向浓厚
我国高等教育与国家关系的模式正在由国家控制型向国家监督型转变,但教育的这种转变与社会发展的脉动并不一致,而是落后于社会发展———行政化倾向浓厚,法治化程度较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始终把高等学校看作它们附属的事业单位,这表现在政府对学校的定位、学科的审批、校领导的产生和任用、职称的评定、项目的审批、财政拨款的额度,甚至学生入学标准、博士点的审批等事关高等教育大局的诸多方面,行政权要么直接作用,要么虽然程序上经过专家投票,但在各项法律不健全的情况。

2、教育法治观念缺位
近年来,我国教育经历了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就业制度等重大改革,但高等教育法治观念并未深入人心,观念上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发展的障碍,现代教育法治化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政府、教育领导者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尚未完全确立,其中政府教育法治观念的缺乏是问题的关键。

3、教育法律体系不完备
第一,体系不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但远没有形成上下协调一致,内容系统完备,操作性强的教育法律体系。

第二,立法滞后。

近年来,我国教育经历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些改革在《高等教育法》中可以找到原则的规定,但却找不到具体法律的指引与保障。

在教育发展迫切需要的时候没能及时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没能使改革拥有法律上的效力和依据。

二、加强教育法治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对策
1、教育立法法治化。

尽管我国的教育立法正在加紧进行,但是应当看到,还有不少重要的教育法律法规没有制定出来,一些重大的教育行为和教育关系还缺少法律的调整,教育法体系尚不完备。

无法,自然谈不上法的实施。

构建完备的教育法体系,使其在内容上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层次上排列有序,充分反映立法规律和时代要求,使教育各方面和主要的教育行为都有法可依,是教育管理法治化的前提条件。

2、教育行政执法法治化
严格的教育行政执法是将教育法在社会生活中加以具体实现的活动。

也是教育管理法治化的具体体现。

实践证明,只强调教育立法,不重视教育执法,法只能是一纸空文。

由于我国教育法制不健全,谈到“执法”,人们普遍认为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能,而对教育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教育行政执法知之不多,教育行政机关对自身执法地位的认识还不十分明确,在实际操作上缺乏规范。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具有特殊的意义。

明确教育行政执法的地位,具体规定它的任务、工作原则和程序。

教育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按程序执法,才是有效的教育执法行为,任何超越权限或失职都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应予以追究。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教育行政执法队伍,是教育行政执法的关键。

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教育法在现实生活中适用的程度和质量。

而我们现有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难以承担和胜任日趋繁重的教育行政执法任务。

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一方面吸纳社会上优秀的法律人才充实到教育行政执法机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现有的人员专业成分;另一方面通过各种途径提高现有人员的职业修养和专业水平。

教育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严格的教育执法。

3、完善教育法制监督
教育法制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依法对宪法中的有关教育条款、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及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

有效的法律监督是教育管理法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有着特殊的意义。

目前,我国教育法制监督的种类主要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和共产党的监督。

健全和完善教育法律监督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在立法上完善对教育法制监督的规定,为教育法制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这既是加强教育法制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育法制监督合法性和权威性,防止监督任意性和盲目性的重要保障。

同时在立法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法律的可行性和社会效果,及时废、改、立,为教育法制监督提供条件和依据。

加强监督主体对教育法实施的监督,提高监督机构的权威性。

国家权力机关应当通过法律监督和作监督的形式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最高层次的监督。

通过法律监督,撤销各种与宪法、教育法律相抵触的“土法”、“政策”、“章法”等,有效地维护教育法制的统一,加大教育执法检查的力度。

社会监督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要把社会组织分散的监督组织化、制度化,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晓君.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化的现状与对策[J].苏州师范大学学报,2007( 1) .
[2]徐敏.论教育管理法治化的条件[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0( 4) .
[3]高金岭.关于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思考[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2004( 7) .
[4]张永勤,张泓泉.和谐校园建设浅探[J].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6( 4) .
[5]张国霖.教育法治化的内涵要素[J].教育评论, 2001(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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