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子长柏山寺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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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2]1944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2]1944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2〕1944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建设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加快太阳能、风能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对有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强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较快,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已初具规模,但与要充分发挥全省新能源资源潜力和产业制造优势还有较大差距。

根据国务院12月19日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11月5日第105次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加快新能源发电产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省具备加快风能、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产业的良好条件。

一是经过近三年不懈努力,现已查明我省陕北、渭北等地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大规模开发资源基础。

二是随着新能源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新能源发电成本逐年下降,尤其较低风速和较少光照的较差资源逐渐被纳入可利用的范围。

三是为推进新能源发电产业快速发展,近期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电价形成机制日趋完善,上网接入得到有效保障。

二、按照“十二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抢抓机遇,促进全省新能源产业再上新台阶。

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加大非化石能源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依托,通过集中布局,规模化开发,实现新能源装机由原规划的700万千瓦到1100万千瓦的跃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陕发改价格〔2023〕2308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各增量配电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精神,现就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总体思路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

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二、政策实施范围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我省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

具体机组名单由我委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规定另行明确。

三、容量电价标准(一)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

陕西电网2024~2025年煤电容量电价为每年每千瓦100元(含税)。

2026年以后煤电容量电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由我委按照回收日常维护成本的原则另行制定。

应急备用煤电机组调用时段电量电价,按同时段最短周期电力市场交易电价水平确定。

四、容量电费分摊(一)煤电机组可获得的容量电费,根据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煤电机组分月申报,电网企业按月结算。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等两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等两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等两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陕发改煤电〔2016〕1485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等两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煤电〔2016〕1485号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报来《关于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16〕250号)、《关于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16〕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解决陕北榆横煤电基地配套电厂送出,尽快把我省煤炭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意由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建设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等2个项目。

二、建设地点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榆林市横山区。

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榆林市靖边县、横山区。

三、建设规模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1.榆横1000千伏开关站扩建出线间隔1个。

2.新建横山电厂至榆横开关站1000千伏线路41.5公里,导线截面8×500平方毫米。

3.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1.榆横1000千伏开关站扩建出线间隔1个。

2.新建赵石畔电厂至榆横开关站1000千伏单回线路20公里,导线截面8×500平方毫米。

3.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工程投资:动态总投资74715万元,其中榆能横山电厂送出工程50038万元、陕能赵石畔电厂送出工程24677万元;资本金合计14943万元,占总投资20%,由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1.23•【字号】陕发改新能源〔2017〕124号•【施行日期】2017.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7〕124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神木、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开发秩序、优化风电项目布局,落实我省“十三五”风电规划建设目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63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要求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对前期工作的要求,凡在我省区域内开展风能资源测量1年以上并完成评估工作,电网及消纳条件落实,场址范围内不存在土地、环保、军事、文物、矿产、林业等方面制约因素,具备在2017年内完成核准并开工建设的风电项目,可申报纳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

二、各地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局)要对新进我省从事风电企业的投资意愿、经营业务范围进行把关。

已核准项目规模较大区域要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得引入新的风电开发企业,确须引进的企业要对投资实力、意愿、经历进行审查,并充分考虑当地消纳情况。

三、各企业须以具备投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申报核准计划备选项目,同时填写《陕西省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计划表》,由项目所在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征求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意见,并对备选项目初审后,优选符合我省风电发展规划目标和布局、满足电网接入和消纳等建设条件的项目上报。

各地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局)和相关企业收此通知后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与电网企业做好衔接,在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基础上提出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并排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1.24•【字号】陕发改新能源〔2013〕214号•【施行日期】2013.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开发秩序、优化风电项目布局,落实我省“十二五”风电规划建设目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对我省2013年申报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备选项目提出如下要求:一、各有关企业申报备选项目应根据前期工作进程、电网接入条件落实情况,选取可在2013年内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编制《项目开发申请报告》,以具备投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上报核准计划备选项目申请文件,同时抄送所在市(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二、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加大风电建设投资力度,此次申报备选项目将对在近几年投资完成较好和在分散式风电场建设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对国家已下达的风电核准计划,截止到2012年12月底尚未完成核准工作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三批核准计划备选项目。

对已完成项目核准,尚有10万千万以上风电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建设的企业,此次申报备选项目不得超过5万千瓦。

三、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国内大型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我省风电产业开发,对已完成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估工作,且电网接入及消纳条件落实的风电项目,上述企业可申报1个5万千瓦风电项目。

对首次在我省参与风电场建设的新能源电力企业,可申报1个5万千瓦风电项目。

四、为加快低风速区域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对我省关中北部和陕北南部地区已完成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估工作,70米高度平均风速不低于5.5米/秒,并具有良好的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具备在2013年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各有关企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申报2个5万千瓦风电项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电定边张崾先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装机容量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电定边张崾先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装机容量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电定边张崾先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装机容量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1.16
•【字号】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1574号
•【施行日期】2020.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电定边张崾先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装机容量的通知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榆政发改字〔2020〕258号文收悉,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陕西华电定边张崾先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17年10月经我委陕发改新能源〔2017〕1527号文件核准,装机容量5万千瓦。

因风机的单机发电效率提高,为推进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经研究,同意陕西华电定边张崾先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规模由“5万千瓦”变更为“5.12万千瓦,16台3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电网调度和补贴容量按5万千瓦核定,其余核准内容不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高铁新城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陕发改环资〔2021〕979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高铁新城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陕发改环资〔2021〕979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高铁新城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高铁新城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绿地高铁新城二期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报告》(咸发改环资〔2020〕478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一、项目由绿地集团咸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北塬大道以北、咸北大道以东、银西高铁以西区域。

拟建设居住社区、商业综合体、办公物业及地下设施,项目分为三个地块,分别为:2A、2B、2C地块。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为324800万元,项目代码为2019-610462-70-03-064441。

经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为8631.02吨标准煤(当量值),14603.13吨标准煤(等价值),居住建筑综合电耗2661.60千瓦时/(年·户),居住建筑燃气消耗102.14立方米/(年·户),居住建筑供暖能耗4.9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办公建筑非供暖能耗49.99千瓦时/(平方米·年),一般百货店非供暖能耗51.30千瓦时/(平方米·年)。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一)应将修订后节能报告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营的重要依据,项目投产后应控制其年能源消费量、能耗指标等不高于节能报告测算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安塞2×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安塞2×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安塞2×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09•【字号】陕发改环资〔2021〕1747号•【施行日期】202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安塞2×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报来《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安塞2×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请示》(延行审字〔2021〕3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一、项目由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延安安塞新动能产业园区。

项目主要建设2台230t/h高温高压烟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套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总投资4.5亿元,项目代码2102-610663-44-02-024484。

经评审,项目设计负荷工况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19544.16吨标准煤(当量值)和83989.0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煤炭745851吨,柴油20吨,外供电33869万千瓦时,供热7800622吉焦,供电标准煤耗170.74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标准煤耗37.51千克标准煤/吉焦。

项目热电联产规划工况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77298.01吨标准煤(当量值)和53185.30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煤炭481529吨、柴油20吨;外供电20850万千瓦时,供热5069587吉焦,供电标准煤耗179.94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标准煤耗37.77千克标准煤/吉焦。

项目对延安市完成能源消耗总量目标有较大影响,对延安市完成“十四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有较大影响。

项目能耗指标在我省“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中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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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子长柏山寺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2.29
•【字号】陕发改新能源〔2018〕1707号
•【施行日期】2018.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子长柏山寺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延发改字〔2018〕409号文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当地电源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能源多元化供应,同意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华能子长柏山寺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

二、项目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总投资39180万元,其中工程资本金占30%,由企业自筹,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三、项目建设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华能子长柏山寺二期50兆瓦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自然资预审〔2018〕47号)批复要求办理用地手续,并从严控制用地面积。

四、风电场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执行,项目业主应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前办
理环保、规划、用地、林业、电网等相关手续。

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五、建设期间如需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未经我委同意,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主体、投资比例和相关权益。

投资主体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申请核准。

六、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企业应当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核准文件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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