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三方合作开发(建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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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为解决部分村民住房条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以本村集体土地作为与乙方共同建房的合作条件。乙方以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承办项目前期规划、土地、建设、地上物清理等相关手续办理、项目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使用,作为与甲方共同建房的合作条件。协议双方共同确认对项目全部建设成果进行比例分配(不包括为整个项目配套的公建设施),为明确双方在项目合作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1、项目坐落位置
2、合作开发具体方式
1、本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作为本项目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并按照天津市经济适用房计划进行实施。
2、甲方以其权属土地约80亩作为合作投资开发的全部投入,乙方负责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投入及项目的具体操作实施。
3、甲乙双方按规划设计实际建筑面积进行比例分配,即甲方分得全部建设成果的30%(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乙方分得其余70%建设成果(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
为整个项目配套的幼儿园、物业用房及变电室、换热站、调压站等设备用房不在双方此次分配面积范围内,竣工后,配套的所有权归甲方。
4、本项目的规划容积率经双方认可后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5、项目分A、B两小区建设,具体位置划分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
6、项目建设周期: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完成“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所涉及的前期手续审批办理工作,实现项目开工。自甲方将土地交付乙方达到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期限为24个月。非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或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但最多不能超过36个月。
7、本项目竣工后需取得规划、消防、质检等相关部门的验收许可,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8、甲乙双方对分得的房屋均有权单独处置或对外销售,双方互不干涉。无论是甲方分得的房屋还是乙方分得的房屋,乙方负责项目全部房屋的产权办理工作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全部费用。项目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负责。
3、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销售的各种手续。
2、负责解除项目占地其权属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协议,及地上物
的拆除、场地平整工作,保证项目用地无其它任何纠纷。
3、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和处置有
碍乙方施工的有关问题。
乙方:
1、负责办理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建设、销售等前期各项手续,及组织项目施工,并承担项目包括相关税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2、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土建、安装及用地红线内各项基础配套的建设。保证按图施工、文明施工和建设工期,并对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负总责。
3、负责按项目涉及的有关合同及时支付相关款项,切实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4、其它约定
1、乙方与作为本项目建设主体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相关协议,不得影响本协议所约定条款的履行,如有冲突,按本协议执行。
2、本项目不因投资计划渠道的其它调整而变更双方约定的分配比例,但由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
4、在双方合作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遭遇不可抗力影响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之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机关证明,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依据。
5、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各自再与其它方进行合作开发,或以本项目进行转让、抵押,或单方面解约。若甲方违反,则承担乙方已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并将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中约定的资金全额返还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则无条件自行退出本项目建设,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中约定的资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包括因乙方相关手续办理不到位以及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等原因,造成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6款中约定的时间按时开工,或项目施工过程中停工6个月,则乙方无条件自行退出本项目建设,并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中约定的资金给甲方。
3、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符合标准的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本项目建设计划批准的总投资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则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资金给甲方。
4、若出现本协议解除,自解除之日起二日内,乙方应将项目已办理的所有前期手续、施工资料、施工图纸及财务票据等原件资料交付给甲方。
6、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签订协议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4、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