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设绵阳科技城有关问题的批复

合集下载

绵阳科技城连接器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绵阳科技城连接器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绵阳科技城连接器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项目名称:绵阳科技城连接器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产业园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3.项目目标:提升绵阳科技城的产业集聚能力和基础设施水平
4.项目立项:已经得到批复
正文
绵阳科技城连接器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近日已经得到了立项
批复。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园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

产业园建设主要是为了提升绵阳科技城的产业集聚能力。

绵阳科技城作为我国科技产业的重要集聚区,有着丰富的科研资源和产业基础。

然而,现有的产业布局较为分散,产业集聚效应尚未充分发挥。

因此,通过建设连接器产业园,可以有效地整合相关产业资源,提升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推动绵阳科技城的产业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则是为了提升绵阳科技城的硬件条件,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这包括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以满足连接器产业园以及整个绵阳科技城的发展需求。

绵阳科技城连接器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标志着绵阳科技城在产业集聚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第1页共1页。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2•【字号】绵办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绵办规〔2023〕4号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已经市八届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2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绵阳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开发供应(一)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条件。

新出让和改变土地用途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受让人分期缴款时不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可依法申请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支持零星用地整合。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整合的不能单独成宗开发建设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单宗土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亩且不超过相邻整合宗地面积的10%),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规定提出整合方案报批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50%出让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出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属地政府(管委会)应积极推进零星用地整合相关工作,确保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完成土地合宗手续。

二、优化项目规划(三)优化新供应土地容积率指标和商住比例。

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在出让前,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满足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结合商业用房配置、去化周期等情况,依法申请适当降低新供应土地的容积率指标及商住比例,并按程序办理;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含1.0),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建商业建筑比例为≤5%计容总建筑面积,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可配建商业建筑比例为≥5%且≤10%计容总建筑面积。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17•【字号】绵府办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3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政绿化养护和市容环卫管理事权调整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市政维护、城市绿化、市容环卫和城市照明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绵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政绿化养护、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7日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权责关系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的市辖区(园区)事权调整原则,现就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总要求,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关系,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全面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解决城市建设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补齐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短板,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有力助推中国科技城及西部现代化强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市级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市辖区(园区)主体作用,逐步形成市与市辖区(园区)一体、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城市建设管理体系。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05•【字号】•【施行日期】2015.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关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市城乡规划局:你局《关于报请审批<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绵城规〔2014〕204号)收悉。

结合市规委会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由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东依安昌河,西至河边镇西侧,南邻108 国道和绵广高速公路,北与安县界牌镇接壤,规划范围面积29487亩。

其中,涉及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规划范围与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启动区规划范围重合区域的用地(10618.65亩),应严格按照《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执行。

三、功能定位:作为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集聚地,新区以一类工业为主,辅以居住、教育科研及配套服务。

四、注意事项(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利用资源,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正确处理好公园绿地景观与商业、文化娱乐、教育医疗、科研、办公、居住等各类用地之间的关系。

(二)由你局负责,指导高新区管委会,加快区域内道路、停车场、供电、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防火、防洪、抗震等综合防灾体系。

(三)由你局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指标,确保区域内功能配套设施完备。

绵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5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4•【字号】绵府办函〔2017〕117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7〕117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现将《关于切实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方案》和《关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4日关于切实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正风肃纪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正风肃纪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能职责,重点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等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为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市领导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超,牵头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批示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主办单位:市目督办责任人:蒲方方(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商事制度、教科文卫领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

主办单位:市协调办(市政府法制办)责任人:赵开年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委编办)责任人:淳道怀2.投资审批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兰劲3.职业资格改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张斯恩4.收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侍玉蓉5.商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人:杨纯忠6.教科文卫领域改革牵头单位:分别由市教体局、市科知局、市文广新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责任人:胡东、刘青川、胡科、何承平7.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淳道怀(三)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公开力度。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16日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改革调整方案为理顺绵阳城区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结合绵阳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市级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区(园区)主体作用,逐步形成市区(园区)一体、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新体系。

2.重心下移、属地管理。

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将城市建设维护管理事权重心下移,扩大区(园区)管理权限,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新格局。

3.明晰职责、权责一致。

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人随事调”,科学界定市、区(园区)事权,建立标准统一、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责权利相匹配的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新体制。

4.创新理念、市场运作。

坚持“经营城市”理念,探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有效整合城市资源,逐步形成多元投入、管养分离、市场运作的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新机制。

二、事权划分(一)市政工程项目建设1.市级事权。

(1)根据绵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相关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负责中心城区内(绵广、绵遂、南环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不含仙海区,下同)15条快速路和35条主干道(含道路红线范围内桥隧及雨污水管道)、跨涪江与安昌江大桥、44条污水干管、29条雨水主通道、26座雨污水提升泵站、15条城市绿道、城市部分公园及广场,以及教育园区、行政办公区等全市性、跨区域、系统性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和改造。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12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12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7日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推动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且资金总额10万元以上,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电子政务、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各类信息化项目。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运维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化运维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是指为保障信息系统持续运行所必须开展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和购买的网络租赁服务、云资源租赁服务等所形成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以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为主要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化对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和提升应急指挥能力的作用。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5•【字号】绵府办函[2009]502号•【施行日期】2009.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09〕502号)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银发〔2009〕15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绵阳科技城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中国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市科技局、绵阳市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银发〔2009〕158号)精神,为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范办理并逐步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试点,充分发挥专利权的融资功能,拓宽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快科技城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增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性,试点期内所有试点银行在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上均要有所突破;促进专利权交易市场发展,为广泛发展专利权融资业务奠定良好基础;构建专利技术转化的融资工作机制。

二、试点范围和方式选择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市分行、绵阳市城市商业银行、兴业银行绵阳市支行、涪城区农村信用联社、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中心支公司作为试点金融机构,科技城久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绵阳市天力担保公司、融鑫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专利权质押试点担保平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关于建设绵阳科技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7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批〈绵阳科技城发展纲要〉的请示》(川府〔2001〕28号,以下简称《纲要》)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纲要》中关于绵阳科技城发展的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及总体规划的意见。

二、绵阳市是我国重要的国防军工和科研生产基地,科技人员和智力资源密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

建设好绵阳科技城,把绵阳市丰富的科技资源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促进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重要论断的具体实践,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绵阳科技城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发挥科技、人才优势和特色,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营造有利于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要充分发挥绵阳地区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和高等学校的整体优势,推进军民结合、产学研结合,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建立起能吸引、凝聚优秀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良好机制。

适度超前发展教育,集中力量、联合当地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办好西南科技大学,培养建设绵阳科技城所需人才。

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及精细化工、光机电一体化、环保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并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

要继续注重生态和环境保护,注意防止重复建设。

四、建设绵阳科技城的主体是四川省和绵阳市。

建设中需国务院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重大问题,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或会同科学技术部等有关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请你省根据本批复精神,对《纲要》作必要修改后印发。

二 一年七月三日绵阳科技城发展纲要序言中共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关系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地区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

”四川是西部的大省,具有一定的自然资源和科技教育优势,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高新技术产业已有一定的基础,科教兴川的发展战略已经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四川省的优势,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实现四川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是我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殷切期望。

建设科技城是国内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有效途径,不失时机地启动绵阳科技城建设,发挥绵阳的科技和军转民优势,把绵阳丰富的科技资源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对于带动四川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提高四川省经济整体素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同时,对于探索在西部内陆省份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绵阳市是我国重要的国防军工和科研生产基地,工农业生产基础较好,四川省区划调整后,其经济总量仅次于成都,在四川省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绵阳科技人员和智力资源密集,有一大批实力很强的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已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处于成德绵高新技术产业带。

交通便捷,城市建设已形成较好基础,建设绵阳科技城是切实可行的。

本《纲要》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借鉴国际国内科技城建设的成功经验,广泛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和各方面专家的意见,经反复研究讨论形成。

第一章绵阳科技城建设目标第一节区域范围和基础条件绵阳科技城位于四川省成都平原北部,距成都110公里,以绵阳城区为中心,规划建设面积80平方公里。

建设绵阳科技城的基础条件:一、经济基础。

1999年绵阳市GDP总量311亿元,其中科技城区域内GDP155.5亿元,人均GDP2.7万元。

二、科技基础。

绵阳市是国家重要的国防军工和科研生产基地。

拥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等国防科研院所18家,西南科技大学等大专院校6所,大中型骨干企业50家,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10万人,两院院士21人,在许多重要科技领域聚集着大量高层次人才。

三、城市基础。

绵阳科技城现有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50万,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建市10多年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铁路、机场等建设总投资达300多亿元。

城市绿化覆盖率32.48%,人均居住面积13.68平方米。

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示范城市。

四、体制基础。

绵阳是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全国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和四川省“两个转变”试点城市。

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二节指导思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支持下,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的精神,以“科教兴国”战略为指导,按照“绵阳实际+国际标准和惯例+创新”的发展模式,艰苦创业,锐意改革,全面开放,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技为支撑、教育为基础、人才为根本,着力抓好观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营造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

加强军民结合、产学研结合,最大限度地释放科技人员潜能。

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的高新技术企业,努力推进高科技成果产业化。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绵阳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第三节功能定位创新功能:成为西部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

成为观念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的综合改革试验区。

集聚功能:依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成为投资者的热土,资本、技术、人才、信息与知识的集聚地。

孵化功能:成为企业家、创业者的摇篮;成为高新技术孵化与风险投资相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创新人才的新型科技工业区。

示范功能:成为军转民、产学研结合、信息化建设的试验示范区;成为西部对外开放、国内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示范区。

增长功能: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四节战略目标未来10年,把绵阳科技城建设成为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城市水平的现代化城市。

一、经济快速增长。

到2010年,绵阳科技城国内生产总值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

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50%以上。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三、城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山、水、城特色鲜明,实现“天蓝、地绿、水清、人和”。

城市人口控制在80万人左右。

第三产业占GDP 的比重达到45%以上。

四、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与国际惯例接轨。

五、人民生活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人口的健康状况和文化素质明显改善。

第二章绵阳科技城产业发展重点第一节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一、电子信息产业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着力建设以长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的信息化数字家电开发中心,以九洲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的宽带综合信息系统产品和网络技术开发中心,以长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西南自动化研究所等为依托的计算机及软件产品和车辆电子技术工程开发中心。

成为中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制造基地。

二、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超微粉体及纳米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热缩材料制品、高分子材料等。

建成纳米材料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基地、绝缘材料技术开发中心、高性能磁性材料开发中心。

三、生物及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发展多肽及蛋白质药物、基因工程药品、现代中药材饮片加工等。

建成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精细化工产品研制开发和生产基地。

四、光机电一体化产业重点发展全数字智能化医疗仪器和设备;传感技术和智能探测器;汽车电子及零部件。

五、环保产业重点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成套技术与设备、燃煤烟气电子束辐照脱硫脱硝技术与设备、液电效应污水处理设备等。

第二节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优化产业结构和创造名牌产品。

机械工业利用光机电一体化、自动控制、现代集成制造系统(CAD/CIMS)等技术,改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形成高附加值的产品。

食品工业要运用生物工程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开发生产自然及生态绿色食品,创造名牌产品,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建材工业要引进和运用先进成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大力开发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和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

围绕住宅产业开发新型装饰材料、轻质墙体材料等。

纺织丝绸工业要以高档新面料为突破口,以后整理工艺的先进技术为重点,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增加花色品种,扩大出口,实现产业升级。

轻化工业要以高新技术提高整个产业的开发能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第三章加大改革力度,发展科技教育事业第一节加快科研院所体制改革通过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步伐,力求在科研院所体制创新、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释放科技人员潜能、军转民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及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推进技术开发类院所向企业化转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实施技术开发类科研单位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以及转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改革。

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企业合作。

吸引民间资本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积极支持国防军工科研院所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授权经营,将民品单位改组为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探索建立适应国防建设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国防科研体制。

通过改革,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科技型企业按照技术、产品开发和营销两头大,生产环节小的“哑铃型”模式发展。

二、面向市场,建立新型的技术开发类科研成果评价机制。

改变传统的评价方法,对技术开发类科研成果要以投入市场后带来的经济效益为主要评价标准,并作为奖励及职称评定的依据。

建立开放型的科技体制,挖掘、激活和利用绵阳军工科技可转为民用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聚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选择一批有市场需求和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整合和优化军转民的产业要素,形成绵阳科技城跨越式发展的产业优势。

三、改革科研院所人事用工制度。

实行全员聘用和竞争上岗制度,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并完善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转化科技成果等创新创业活动的制度,允许离岗创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保留身份待遇,并回原单位竞争上岗。

四、实施产权激励制度,建立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机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