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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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研究

赤峰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研究

赤峰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研究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各地发展的重要方向。

赤峰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城市,也在积极探索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之路。

一、赤峰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背景与意义赤峰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过去长期依赖传统的资源开发和高能耗产业,给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不仅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需要,更是赤峰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从环境角度看,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平衡,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从经济角度讲,绿色低碳产业往往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创新潜力,能够吸引投资,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社会层面而言,绿色低碳转型能够创造更多的绿色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赤峰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现状近年来,赤峰市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能源领域,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如风能和太阳能。

一些大型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逐步提高了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在工业方面,一些企业开始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同时,也在积极培育新兴的绿色产业,如环保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

在交通领域,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和电动汽车,优化公共交通线路,鼓励居民绿色出行。

然而,赤峰市的绿色低碳转型仍面临一些挑战。

产业结构仍以传统产业为主,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占比较大,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相对不足,缺乏高端人才和核心技术。

绿色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三、赤峰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策略为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赤峰市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准入。

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产业。

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12•【字号】赤政办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18〕60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1月12日赤峰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提升施工效率和建筑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建造、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以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重点,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促进全市装配式建筑稳步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一)落实阶段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二)推广装配式建筑示范。

采用“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式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示范引导,其他投资类型项目积极跟进,建成2-3个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经济适用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示范。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发文字号】赤政办字[2015]41号【发布部门】赤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3.31【实施日期】2015.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15〕4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3月31日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全市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度建设任务,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党办发〔2013〕8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关于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赤政发〔2014〕2号)和《赤峰市重点区域绿化总体规划(2013-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民生为总任务,以重点工程为载体,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加快重点区域绿化步伐,圆满完成全市重点区域绿化一期建设目标和任务。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各级政府是重点区域绿化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绿化工作格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充分尊重自然,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景观,科学合理配置绿化树种和栽植密度,突出优良乡土树种的使用,优先选用苗圃培育的大规格苗木(特别是容器苗),突出节水抗旱,大力发展雨养林业。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3.31•【字号】赤政办字﹝2015﹞41号•【施行日期】2015.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15〕4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3月31日赤峰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全市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度建设任务,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党办发〔2013〕8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关于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赤政发〔2014〕2号)和《赤峰市重点区域绿化总体规划(2013-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民生为总任务,以重点工程为载体,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加快重点区域绿化步伐,圆满完成全市重点区域绿化一期建设目标和任务。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各级政府是重点区域绿化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绿化工作格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充分尊重自然,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景观,科学合理配置绿化树种和栽植密度,突出优良乡土树种的使用,优先选用苗圃培育的大规格苗木(特别是容器苗),突出节水抗旱,大力发展雨养林业。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7•【字号】赤政发[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赤政发[2014]2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赤峰市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已经2013年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014年1月7日赤峰市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为深入推进我市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69号)要求,结合我市重点区域绿化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立足我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实际,围绕“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打造精品、强力推进”的建设思路,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重点工程为载体,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加快美丽赤峰建设步伐,筑牢京津辽沈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各级政府是重点区域绿化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各级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绿化工作格局。

2、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重点区域绿化规划要与城镇、村庄、道路、园区规划搞好衔接,明确目标、科学布局、突出重点,通过以点带面、整体联动,统筹做好城乡绿化工作。

市、旗县区两级重点工程要高起点规划、系统化设计、高标准建设、长效化维护,努力打造绿化样板工程。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赤峰市2018年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赤峰市2018年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赤峰市2018年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22•【字号】赤政办字〔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赤峰市2018年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18〕100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2018年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22日赤峰市2018年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8年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水平和综合效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2018年,全市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任务20万亩,其中:新建经济林4万亩(包括丰产园1.84万亩),特色经济林11万亩、原有工程提质增效经济林5万亩。

二、资金来源与使用(一)资金来源。

2018年全市高效丰产经济林建设工程共需投入补助资金9566万元。

其中:京津风沙源工程资金5045万元、退耕还林工程资金120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700 万元(其中2017年自治区林业专项重点区域绿化资金600万元、2018年自治区专项经济林建设资金100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旗县区财政补助资金2101万元、自治区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资金600万元。

(二)资金使用。

1.新建高效丰产经济林。

一是使用京津风沙源工程补助900元/亩,其中京津风沙源工程500元/亩、市财政补助200元/亩、旗县区财政补助200元/亩。

二是使用退耕还林工程补助800元/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种苗补助400元/亩、市财政补助200元/亩,旗县区财政补助200元/亩。

三是使用植被恢复项目的植被恢复费1500元/亩。

2.经济林丰产园建设。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27•【字号】赤政办字[2016]140号•【施行日期】2016.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16]140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0月27日赤峰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推进我市由林业建设大市向林业建设强市转变,筑牢京津冀辽生态安全屏障,根据《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赤党发〔2016〕1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强市建设,统筹城乡林业发展,努力扩大森林资源总量,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新赤峰奠定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立足大林业、大生态、大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民动员、全社会办林业,大规模开展防沙治沙、植树造林,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二)改革创新、统筹推进。

深化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动全社会造林营林积极性;引入市场机制,优化林业生产要素组合,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将林业发展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牧业结构调整、脱贫攻坚等发展战略相结合,统筹推进。

(三)生态优先、城乡统筹。

立足全民绿色共建共享,大力推进沙区绿化、山区绿化、城镇周边绿化、道路绿化、村庄绿化、水系周边绿化和平原农田防护林建设,促进身边增绿,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意见【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赤政办字[2017]3号【发布部门】赤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1.17【实施日期】2017.01.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意见(赤政办字〔2017〕3号)市直有关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发改振兴〔2016〕1772号)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就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着力完善体制机制(14项)(一)制定完善全市深化国企改革、国资监管相关文件。

(市财政局、发改委)(二)完善国有投融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完成交通、城建、兴农、文旅四大融资集团组建工作。

(市财政局、发改委)(三)待自治区出台有关转制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和分工激励管理办法后,及时出台市本级相应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科技局)(四)待自治区制定全区厂办大集体专项改革方案后,结合全市实际,对不同类型的厂办大集体部署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市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五)推动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通过自治区审批。

(市林业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六)完成《赤峰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并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批。

(市发改委、经信委)(七)编制完成《中蒙俄经济走廊发展战略规划(锡赤朝锦段)》,积极推动“锡赤朝锦”辽蒙海陆开放合作试验区提升档次,力争上升为国家战略。

(市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八)根据国务院即将出台的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申报审批程序,补充完善宁城县撤县设市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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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一、总体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紧紧围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要求,落实各旗县区政府责任,加强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企业为主体,执行最严格环保、水耗、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引领我市工业绿色发展。

通过市场倒逼、环保倒逼、政策倒逼,加快改造“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促进我市传统产业由一般加工向高端制造转变、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努力构建我市传统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全面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力争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区域、行业、企业、产品的软实力得到显著提升,形成产业布局合理、结构先进、增长后劲较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不断加大对工业的投资改造力度,力争使全市工业增加值实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6%以上。

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以上。

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10%左右。

同时,全面完成云铜、金剑各40万吨铜冶炼迁建升级改造项目,实现竣工投产。

打造和培育2-3家绿色示范工厂、2-3家绿色示范园区,推广4-5种以上绿色产品,以先进带动后进,全面实现既定目标。

三、主要任务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注重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食品、医药等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大的项目及高耗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提升清洁化生产水平,改善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

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在整个产业链条中,上、中、下游都应该体现绿色化的要求。

加快以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的园区建设,打造东部工业走廊,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适度集聚,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发展极。

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加快兴起,逐步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迈进。

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产品的配方、工艺及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仓储、运输、使用、大修和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建立涵盖整合产品研发制造产业链的绿色体系。

配合国家、自治区主管部门做好数字能源重点工程实施工作,推动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流程工业能源在线仿真系统等节能减排信息技术,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

着力提升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打造绿色低碳品牌。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环保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煤炭、印染、焦化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严禁以任何名义、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

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禁高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引入。

在环境保护上“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环保设施必须要和生产工艺、生产技术同时结合起来。

在排放上,实施重拳出击。

四、实施重点突出做大存量、做优增量,重点推动能源、冶金、食品加工、化工建材、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冶金产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有色金属产业形成日处理矿石20万吨、年冶炼190万吨、年深加工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全市钢铁深加工能力力争达到300万吨,建成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和蒙东钢铁产业基地。

发展途径:鼓励多元主体对勘探空白区进行地质找矿和资源勘探,推进现有矿山企业实施探矿增储,加大二次找矿和500米以下深部找矿的力度。

加快矿产资源整合,鼓励冶炼企业前向一体化,推动矿山企业与冶炼企业深度联合。

重点推进中色大井子精锡冶炼及高纯锡深加工、黄岗矿业精锡冶炼及锡制品深加工等一批冶金深加工项目,确保远联钢铁宽带钢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达产。

推进矿山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

加快推动赤峰云铜40万吨阴极铜搬改扩、金剑铜业40万吨阴极铜退城入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集中打造以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的铜锌冶炼深加工基地。

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冶炼、精深加工”的发展思路,着力促进产业发展低碳绿色一体化、集群化和高端化,推动实现由“中国有色金属之乡”向“中国有色金属产业基地”的升级转变。

(二)能源产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电力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初步将我市建成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保障输出基地。

发展途径:抓住赤峰建设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列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契机,推动实施赤峰—华北超高压电力外送通道、赤峰元宝山发电厂—河北500千伏电力改接输电通道等一批重大工程建设。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绿色新能源产业,着力打造国家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

着力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煤电化热一体化、煤炭分级利用等煤基多联产业示范。

积极利用电厂(机组)余热、余压等发展循环经济。

(三)化工产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煤化工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

氟化工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玉米生物化工转化能力突破150万吨,化肥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

建成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厂60座、分布式能源站1000座、燃气输配管网1100公里,年产生物天然气达到4亿立方米。

发展途径:发展壮大现代煤化工产业,着力打造以克什克腾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右旗大板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园区为重点的新型能源煤化工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链条化、企业循环化、生产清洁化、产品多元化,鼓励跨行业联产,进一步拉长主副产品产业链条。

重点推进北京神雾集团年产70万吨煤制乙二醇、大唐克旗二期40亿立方米煤制气、国电元宝山二期80万吨煤制尿素等一批大型煤化工项目,确保大唐克旗一期40亿立方米煤制气全面建成投产。

打造以元宝山区为核心、宁城县为支点的两个生物化工产业集群。

重点推进伊品生物氨基酸产业基地、瑞阳化工二期、科为博生物等一批生物化工项目,确保大地云天缓控释肥建成达产。

同时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链条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的要求,加快化工产业循环改造升级、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四)食品产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食品加工企业达到14家,全市食品产业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建成国内重要的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

努力实现食品加工输出的标准化、安全化、生态化和高端化。

发展途径: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农畜产品深加工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农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重点扶持太极毛驴、奥亚奶牛、中粮生猪、巴林牧业、塞飞亚、蒙都羊业、东方万旗、紫宸米业、雨润屠宰、伊利乳业等农畜产品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太极、奥亚、雨润、伊利等大型食品企业集团利用资金、技术、品牌和市场网络优势,进行横向重组和上下游整合,推动我市食品产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

充分利用比邻京津等人口密集区和消费优质区的地理优势,推动喀喇沁旗、松山区、宁城县的蔬菜加工项目加快运行,大力发展有机蔬菜—蔬菜保鲜与净菜加工产业,把赤峰打造成为京津的“北厨房”或蔬菜供应基地。

(五)建材产业。

发展目标:2020年全市建材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水泥产能利用率达到55%以上,水泥熟料产能稳定在800万吨/年,全市绿色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超过国家发展水平。

发展途径:着力解决水泥熟料总体和区域性产能过剩、恶性竞争、技术水平总体不高等问题,加快形成具有赤峰特色的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工业产业体系的步伐。

推动水泥产业集中布局和产品延伸升级。

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生态水泥,努力提高优质水泥产品的比重;开发大掺量工业废弃物在水泥生产中应用绿色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在保证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使水泥生产向节能、利废、环保方向发展;加快节能降耗和环保的余热发电和脱硫脱硝技术改造,促进对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充分利用我市粉煤灰丰富的资源优势,重点促进利用粉煤灰的新型墙材企业延长粉煤灰利用产业链,推进粉煤灰选铁、选铝、选玻璃微珠以及新型复合型墙材企业发展。

(六)纺织产业。

发展目标:2020年,全市纺织产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0亿元,主要产品产能进一步提升,建成自治区特色羊绒纺织加工基地。

发展途径: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东黎绒毛为龙头,带动现有羊绒加工企业改造落后生产工艺,配置先进适用生产线,培育自主品牌,形成高端羊绒产业集群。

以纯棉针织产品为重点,同时推进非棉天然纤维和差别化纤维等新型纤维的开发应用,生产高品质纱线和织物,发展棉纺织行业。

(七)装备制造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年产机械配件50万吨,整机装备10万台,通用设备、专业设备和装备制造占比突破50%,年产风机整机达到1500套,建成国内地市级最大的风电装备生产基地和自治区新型装备制造基地。

发展途径:提高机电产品、电力设备配套能力,构建形成较为完备的机电装备制造体系,突出抓好风机整机和配套装备制造业。

鼓励宁城长明机械、沐禾节水、焱邦锅炉等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产品向大型化、多功能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推动浩克新能源汽车产学研基地与大企业联合协作,加快规模化生产和上市销售,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产业。

抓好关键零部件、精密配件等新型设备制造业,引进智能巴士、智能电网等生产线,培育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企业集群。

(八)医药产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医药产业销售收入争取达到100亿元以上,建成国内重要的现代蒙中药产业基地。

发展途径: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有效促进化学药产量质量“双提高”,培育打造知名品牌,巩固提升化学药基础地位。

依托赤峰制药、艾克制药、万泽制药等重点企业,瞄准国内外市场高端领域,开发高附加值合成、半合成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加快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加强与上海医药等行业领军企业的合作重组,加快赤峰制药搬迁技改,退城入园,推动普因医药抗生素等项目建成投产,引进和落地一批国家一类新药生产项目。

发展壮大蒙中药,建立道地药材生产质量现代管理体系,加强优良药材规范化、集约化种植,推进蒙中药提取物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实施产学研联合协作,加大现代蒙中药研发力度,加快新药、特药中试和产业化速度;统筹蒙中药材资源,重点打造喀旗牛家营子蒙中药材现代产业基地,推动构建以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化种植基地、蒙中药材精深加工基地、蒙中药材大宗交易市场、蒙中药健康产业园区为骨架的一体化全链产业体系,推动天奇药业、丹龙药业、华天制药等龙头企业扩能升级,促进天然药物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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