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水保方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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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矿区xx一矿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编制招标文件

xx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5)

二、投标须知 (7)

第三章合同文本格式 (20)

技术服务合同书 (21)

第四章工程概况、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 (26)

一、工程概况 (28)

二、规范标准 (35)

三、技术要求 (3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37)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44)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49)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58)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上海庙矿区鹰骏一矿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矿区xx一矿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

(2)招标编号:NXITC111101F067/1、2、3、4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至取得批复文件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编制xxx矿区xx一矿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书

二标段:编制xxx矿区xx一矿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三标段:编制xxx矿区xx一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报告书

四标段:编制xxx矿区xx一矿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近三年内编制过两项同类型方案。

二标段: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近三年内编制过两项同类型方案。

三标段: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编制过两项同类型方案。

四标段: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编制过两项同类型报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等级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两项(合同或批复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有意者请于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9:00时至17:00时,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五楼一部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xx招标与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xx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2011年12月23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xxx矿区xx一矿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2 招标内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编制、评审、审批、拿批复);

1.3 建设地点:内蒙古xxx旗xxx矿区;

1.4 矿井规模:,600万吨/年;

1.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保法律、法规及开发项目水保方案技术规定进行编制水保方案,负责完成水保方案报告批复手续,满足建设项目需要。报告质量要求为合格。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具备报批条件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暂定三个月)内取得最终行政批复文件。(投标单位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认为自己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最快的日历天数)

1.8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有资格的编制服务单位承揽本项目。

2、招标服务内容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服务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矿井《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取得水保方案报告书合格的批复文件。

2.2 工作范围: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评审,负责拿回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4.2 资质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

4.3 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同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的成功业绩。

4.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技术咨询工作内容,中标后在技术咨询工作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招标人有权利要求随时更换。

投标人中标后应独立完成合同内容,不得将项目私自转包、分包。

4.6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范围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生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投标人自理。

5.5 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车辆自备,费用自理。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文本格式

第四章项目概况、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7.1 内容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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