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知识讲解
探讨中国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人教版八年级上册历史知识点解析

探讨中国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人教版八年级上册历史知识点解析中国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而建立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国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进行解析。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
建国初期,由于国家面临战争和经济困难,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相对较为落后。
随着国家逐步恢复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开始逐步完善。
从1951年开始,中国相继出台了《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社会养老保险是指为了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而设立的制度,通过参加养老保险,个人可以在退休后得到一定的养老金。
医疗保险是指为了解决人民医疗问题而设立的制度,通过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可以在患病时得到一定的报销和医疗费用补助。
失业保险是指为了解决失业人员生活问题而设立的制度,通过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时得到一定的生活保障。
工伤保险是指为了解决工伤问题而设立的制度,通过参加工伤保险,工伤患者可以得到一定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助。
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机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
政府承担财政补贴和政策制定的责任,企业和个人则通过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来参与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基金管理来提供社会保障金,用于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金、医疗费用补助等。
同时,政府还制定相关政策,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
企业和个人的缴纳保险费则是为了获得社会保障的权益。
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和问题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普遍性、统一性和保障性的特点。
普遍性体现在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社会保障制度,无论贫富、城乡。
统一性体现在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管理和实施。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薄弱。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
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职工和农民提供了基本的退休保障。
同年,我国还开始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为人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1986年,我国开始实行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再就业服务。
1991年,我国又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保障和工伤赔偿。
1999年,我国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经济困难的社会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002年,我国又建立了社会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临时救助。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2011年,我国开始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2014年,我国推出了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实现了全民社会保障参保覆盖。
总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到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变。
同时,我国还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1950年代至1970年代初: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长期战
争和国内经济困难,社会保障制度处于萌芽阶段。
政府主要通过发放低保金、提供免费医疗等方式解决一部分社会保障问题。
2. 1978年至1993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实行了市场经济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也开始进行调整。
1986年实施的《职工工
伤保险条例》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步,其后陆续推出了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
3. 1994年至2002年:1994年,中国全面推行了“五险一金”制度,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一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为全社会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4. 2003年至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拓展。
2003
年开始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扩大了保障范围。
此后,还相继提出了全民医疗保障、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并逐步加大了保障水平。
总体来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起步到完善的过程,不断拓展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
未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全体人民的保障需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发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自建国以来,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
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形成和全球化的加速作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全面阐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开端社会保障制度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五保政策”。
这个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农村、城市失业和下岗工人等无法自我维持生计的弱势群体。
五保政策在解决基本生存需求的同时也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经济和状况的限制,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备。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明确提出:“生老病死,赔偿代替赡养,救助代替慈善。
”在此基础上,1957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各地建立医疗保险,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阶段。
二、社会保障制度在改革开放中的发展1984年,中央经济会议正式提出了“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以改革经济体制为主要内容,推进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和发展。
1985年,全国社会保险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形成了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整体思路。
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完善,国家已全面实行老年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项社会保险制度。
此外,2007年,我国还开始实施特困供养供养救助保障制度,2010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3年,国家公布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随着国家居民收入加快增长,维护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得到重视。
三、社会保障制度在不同地区的差异虽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逐步完善和发展,但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和覆盖率却存在较大的差异。
城市和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备,但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方面,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居民差距的增大,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障水平升级的难度较大。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一、简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它旨在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手段,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退休保障等福利服务,确保社会公平和人民幸福。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
二、古代社会保障1.原始共产主义时期:人们共同劳作,共同享有劳动成果,不存在明显的社会保障制度。
2.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对奴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但其规模和范围有限。
3.封建社会时期:封建主对农民提供基本保障,并设立救济机构,如救济院和公益土地。
三、近代社会保障1.工业革命前期:出现世界上第一个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即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2.工业革命时期:工人运动的兴起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各国陆续出台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
3.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得到普及和发展。
各国相继建立了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
四、现代社会保障1.全球化时代:社会保障制度面临挑战和改革,需要更加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形势。
2.发展中国家: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初级阶段,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
3.发达国家:不断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和覆盖面。
附件:1.德国社会保险法全文2.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关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费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等保障的制度。
2.社会救助制度:为生活困难的人提供临时救助、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福利服务的制度。
3.社会福利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教育、就业、住房等各个方面的保障和帮助的制度。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一、引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指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需要,依法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总称。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中国社会制度变革和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的体现。
本文将全面评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以深入了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
二、中国古代社会保障制度1. 皇帝的救济制度在中国古代,皇帝制定了一套救济制度,用来帮助贫苦百姓。
这种救济制度主要通过皇帝亲自施舍、官员募捐和地方官员救济等方式来解决一部分人的生活困难。
2. 家族和师徒制度在古代中国,家族和师徒制度也是一种社会保障方式。
家族制度中,家族中的人员相互扶持,共同生活,互相帮助。
而师徒制度则是师傅对徒弟的教育和生活上的保障。
三、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保障制度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最早的社会保障制度。
这一阶段主要以国家为主导,对职工、农民和城乡居民进行社会保障。
2. 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保障制度也随之改革。
此时,社会保障制度逐步从单一的国家保障向多元化发展,形成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制度。
3. 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在全面建设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呈现出多层次和多元化,通过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覆盖面的扩大和待遇水平的提高。
四、总结与回顾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中国社会制度变革和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的体现。
从古代救济制度到当代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
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中国大陆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近几十年来经历了较为迅速的发展和。
以下将对其发展历程及其特点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发展历程:1.建国初期: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不存在。
当时的重点是解决战争后的经济困难,大部分资源用于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相对较为薄弱。
2.计划经济时期:1950年代至1970年代,中国大陆实行计划经济,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建立。
1960年代开始,养老保险等制度开始建立,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3.开放初期:1978年以后,开放引入市场经济,社会保障制度开始面临重大挑战。
此时,需要适应经济变革的需要,进行逐步的和完善,以建立更加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4.开放后期:199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涵盖范围扩大,待遇水平也有所提升。
此时开始建立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5.21世纪:2000年以后,中国大陆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深化,特别是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
二、特点:1.全国统筹: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以全国统筹为基本特点,实行“五险一金”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和标准。
2.多层次和多层面: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由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相结合,基本保障由政府提供,补充保障由企业和个人参与,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障。
3.覆盖面不断扩大:随着制度的不断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包括农村地区和城镇非户籍居民等群体。
4.均衡性: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致力于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在待遇水平的确定和调整上追求一定的均衡,避免出现过大的贫富差距。
5.灵活性:中国大陆的社会保障制度注重灵活性,允许个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
例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允许个人将养老金进行个人投资或选择缴纳更高的个人养老保费。
总的来说,中国大陆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建国初期到开放后期不断完善和深化的过程。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和意义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一国政府为满足其公民基本社会保障需求,建立的一套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向公民提供了在生老病死等重要场合需要的保障服务,保护了公民的基本福利权益,也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既有社会公平正义的含义,也是一个现代国家不可或缺的制度功能。
它对于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提高社会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寻求稳定、和谐、发展的核心。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进程1. 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源于古代的农民保险和行会救助,但其范围和效益非常有限。
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为适应新中国国民经济的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才开始正式建立。
2. 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期从1951年到1978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政策倡导上,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文件、法令和规章,逐渐建立起了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2)制度建设上,实现了医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时期初步奠定了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3)资金来源上,国家财政实行了计划经济管理制度,以支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3. 社会保障制度的深化和完善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大规模的改革和发展。
(1)制度机制上,政府开始优化制度安排,建立了覆盖广阔的多领域社会保障体系;(2)资金来源上,其中包括了社会保险基金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等,取得了一定的积累,为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领域提供了财力支持;(3)保障水平上,现代化的城市化进程和现代医学的发展,使得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向全民普惠型转变,实现了人民基本福利领域的大发展。
三、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所存在的问题1. 融资难题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存在财政规划和资产运营等方面的问题,造成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足够的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
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69年。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
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
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
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
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从1969年到1978年。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
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
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从1978年到1993年初。
这段时期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需要社会保险提供相应的保障。
于是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许多改革,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984年4月6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对城镇集体企业实行法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制定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条例》。
1984年国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建立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
在市、县一级的国有企业之间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养老金的统一收缴、发放以及对职工养老问题的统一管理。
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首次在我国建立了国营企业待业保险制度,并实行了用工制度改革,起到了稳定劳动合同制工人队伍的良好效果。
1993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1991年,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
这个决定走出了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的新路子,并明确规定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逐步由市、县级统筹过渡到省级统筹,统筹体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第四阶段从1993年召开十四届三中全会到1997年。
这段时期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社会保障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特别是养老保障体制做了几项原则性的规定,主要有:(1)建立与我国目前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2)重点完善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3)规定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基本上按民政部门负则农村保险和社会救济、优抚、社会福利,劳动部门负责城镇保险、企业福利,人事部门负责公务员的福利和保险;(4)规定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分开。
这次所提出的—些原则在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首次提出个人账户的概念,将个人最终养老金收益与个人贡献紧紧地结合在—起并提出基金统筹是不容置疑的改革目标和方向。
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并同时出台了两个具体操作方案,即实施办法一和实施办法二。
这两个实施办法的共同点是将职工和企业缴费分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但在比例结构上有较大的差异。
由于1995年的方案回避了以有效方式偿还老职工的养老金的问题,导致在各地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个人账户普遍为空账户,基金积累也并没有真正形成,没有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目标真正建立个人账户,其它有关的制度建设和发展目标也并没有实现。
劳动部、体改委等部门经过协商后,形成了—个方案,于1997年8月公布,在统一制度、加强基金的社会化管理及提高统筹层次上有所进步。
但与前述方案相同的是,这次仍没有明确地提出如何解决老职工的养老金来源问题。
1997年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家又在多方面采取措施,为此方案的完善提供多方面的有利条件。
最重要的是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提供了政策支持。
第五阶段自1998年开始至今。
1998年3月召开的九届人大,提出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将原有的国务院的41个部委合并为29个,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统—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个部门来管,改变了原来“五龙治水”、“三龙治水”的局面,也更有利于制定统—的政策,统一开展工作。
在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在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险改革、促进失业保险向法制化迈进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1998年11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和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在失业保险方面, 1998年12月通过了《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发布施行)。
到1998年底,全国有7932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
到1999年,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又有新的进展,主要是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配套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此外,必须提到的是,1998年特大洪灾发生之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救济、慈善等体制都得到了空前的展现。
2000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这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开始进入城乡统筹发展和制度创新完善的新阶段。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严重失衡,在制度设计中长期忽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开始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200 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
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2007年,国家开始在全国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在城市,2003年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
2009年中央出台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体现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改革。
这一时期,国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逐步建立起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以及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社会保障基金供给不足、社会保障法制化进程缓慢、转制成本等问题也亟待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仍然任重道远。
现状由于当前中国实施的社会保障模式不能适应当前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因此,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障部门为推行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了大量工作,但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模式及其运行状况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首先,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不能适应中国正在进行的显著的人口年龄结构变迁,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中国当前的人口结构和独生子女政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将在不长的时期内进入老龄化社会。
如果不在当前年轻人口较多的阶段及时建立以个人帐户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政府必然会难以承担越来越庞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并且会被迫在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并被迫投入更大的成本来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粗略的估算,中国社会的老龄化推进很快,2000年左右将进入老年型国家(即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7%),2003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9000万,相当于目前欧洲老年人口之和。
据劳动部门测算,基于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从2025年起,中国政府将每年需要拿出5000亿――14000亿元用于维持城市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障。
显然,如果中国继续沿用当前这种以现收现付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保障模式,到下个世纪上半叶,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将受到威胁。
其次,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在老龄化社会到来后,会扭曲经济运行中的积极的激励机制。
在退休职工占人口较大比重时实施当前的现收现付模式,就会使在职职工的个人所得在纳税后,一方面要负担相当比例的退休职工,另一方面还需要承担自身的社会保障成本,最后所剩余的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实现有限。
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在职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成本会相当高。
如果按照目前的城市职工社会保险水平和标准,并采用现收现付模式,到2020年,工资的提取率将达到32.3%,到2040年将达到40.2%。
第三,当前的社会保障模式不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
为了控制社会保障的成本,当前我国对于退休职工的消费、医疗等实施不同范围的控制,如限制特定的新药品的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