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
论自由资料

• 道德规范:对行为的道德评价
• 自我教育: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
• 社会责任:关心他人和社会公益
• 道德责任:违反道德规范的责任
• 自由行使与自律:自律是自由行使
• 自由行使与责任:自由行使需要承
• 自由行使与道德责任:自由行使需
的基础和保障
担相应的责任
要承担道德责任
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自由与社会秩序
• 自由与命运的交织:在命运中寻找
• 社会学上的自由:社会关系和生活
• 自由与必然性的统一:在认识和利
和实现自由
方式的多样性
用必然性的基础上实现自由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自由观念
西方文化中的自由观念
• 古希腊哲学:追求个人理性和道德的完善
• 罗马法:权利和权力的保障
• 启蒙运动:理性、平等和自由的价值观念
• 政治参与: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利
• 制度公正与自由:自由是制度公正的体现和保障
自由与分配公正
• 公平分配:减少贫富差距和实现社会公平
• 社会福利: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 分配公正与自由:自由是实现分配公正的前提和基础
自由与程序公正
• 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决策公正:避免利益集团的影响
• 积极自由:自我实现和个性发展的能力
• 消极自由:不受外部干扰和压迫的状态
•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协调:在保障消极自由的基础上实现积极自
由
个体自由与社会自由的关联
• 个体自由:个人意志和行动的自由
• 社会自由: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的多样性
• 个体自由与社会自由的平衡:在保障个体自由的基础上实现社会自由
自由与社会公平
《论自由》[英]约翰密尔著读后感
![《论自由》[英]约翰密尔著读后感](https://img.taocdn.com/s3/m/0c3556f7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8b.png)
《论自由》[英]约翰密尔著读后感第一篇范文:《论自由》[英]约翰密尔著读后感《论自由》是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密尔的一部经典著作,该书阐述了自由的重要性以及个人权利的保障。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对自由的理解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密尔在书中提到:“自由的意义,就是一个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而不是受到他人的强制。
”这一观点深深地触动了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限制,这些限制有时来自于外在的权威,有时来自于内心的恐惧。
而密尔的这一观点提醒了我,一个人的生活应该由自己来主导,而不是被他人或环境所左右。
书中还提到:“言论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任何形式的言论都应该受到保护,只要它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这一观点让我对言论自由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在我们国家,言论自由同样受到宪法的保护,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是民主社会的基础。
密尔在书中还讨论了个人权利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虽然个人应该享有自由,但同时也应该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
这一观点让我明白了,自由并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读完《论自由》,我对自由的理解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我认为,自由是一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石,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同时,我也明白了,在享有自由的同时,我们还需要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尊重他人的权利。
第二篇范文:《论自由》[英]约翰密尔著读后感——自由与责任的双重奏《论自由》是约翰·密尔对自由理念的深刻阐释,其核心思想是个人自由的至高无上性。
然而,当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本书时,会发现自由并非无条件的,而是在个人责任的基础上实现的。
这种全新的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全面的理解框架,用以探讨自由与社会的关系。
密尔在书中明确指出:“自由的意义,就是一个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而不是受到他人的强制。
”然而,这种自由并非绝对。
密尔同样强调了个人责任的重要性:“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个人不仅要享有自由,还要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
论自由名词解释

论自由名词解释
论自由是一个哲学概念,指的是个体在社会和政治制度下,能够自主选择、行使和表达自己的意志、信仰、行为和思想,不受强制、压迫和限制的状态。
自由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权利和价值观念,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原则之一。
自由可以分为多个方面,包括政治自由、经济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
政治自由指的是公民在政治体制下的自由,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经济自由指的是市场经济下的自由,包括私有财产权、自由竞争、自由贸易等。
思想自由指的是个体思想表达和信仰的自由,包括宗教自由、学术自由、艺术自由等。
言论自由指的是个体言论表达的自由,包括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网络自由等。
宗教自由指的是个体信仰和宗教实践的自由,包括信仰自由、教会自由、宗教团体自由等。
自由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之一,是保障个体权利和人类尊严的基础。
然而,自由也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行使,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
论自由摘抄及感悟

论自由摘抄及感悟《论自由》是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创作的政治学著作,首次出版于 1859 年。
该书主要讲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问题。
作者认为,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是一种社会权利,与政治自由不同,指的是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的自主行为和自由选择的权利。
密尔在书中强调了个人自由的重要性,认为个人自由是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的基础。
以下是《论自由》中的摘抄及感悟:1. “自由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特权。
”感悟:这句话告诉我们,自由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不是某些人的特权。
自由是人类的天性,是人类尊严和价值的体现。
2. “一个人只要在不伤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就应该享有自由的权利。
”感悟:这句话告诉我们,自由的行使应该以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我们应该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自由。
3. “自由不仅是个人的权利,也是社会的责任。
”感悟:这句话告诉我们,自由不仅是个人的追求,也是社会的责任。
社会应该保障个人的自由,同时也应该通过法律和制度来规范自由的行使,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4. “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人类才能发挥最大的创造力和创新力。
”感悟:这句话告诉我们,自由是人类创造力和创新力的源泉。
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人们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和创造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论自由》是一本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它对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强调了自由的重要性和价值,同时也提出了自由的行使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规范。
这本书对我们理解自由的本质和意义,以及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实现自由,都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论自由》读书笔记

《论自由》读书笔记自由,这是一个贯穿人类历史长河、引发无数思考与争论的话题。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论自由》一书,更是将对自由的探讨推向了一个新的深度和广度。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也有了许多自己的思考。
穆勒在书中开篇就指出,他所探讨的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他认为,自由是人类进步和幸福的重要基石,而保障个人自由是社会的首要责任。
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观点是,穆勒强调了思想和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他认为,任何试图压制不同意见和观点的行为都是对人类智慧和真理探索的阻碍。
人们应该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想法,哪怕这些想法在当下被认为是错误的。
因为正是通过不同观点的碰撞和交流,我们才有可能更接近真理。
如果一味地压制异见,只会导致社会的僵化和思想的停滞。
这让我想到了历史上许多因思想禁锢而造成的悲剧,比如中世纪的欧洲,宗教权威对科学思想的打压,使得科学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而在现代社会,我们也时常能看到一些对不同声音的打压,这无疑是不利于社会进步的。
同时,穆勒还论述了个人在社会中的行动自由。
他认为,只要个人的行为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就不应受到社会的强制干涉。
这一观点在当时具有很大的突破性。
传统观念往往认为,社会有权利对个人的行为进行广泛的规范和约束。
但穆勒指出,过度的干涉会剥夺个人的自主性和创造力,压抑个性的发展。
比如,一个人选择自己的职业、生活方式、兴趣爱好等,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就应当被允许和尊重。
这让我反思我们当下的社会,有时候人们会因为社会的压力和传统的观念,而被迫放弃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去迎合他人的期待。
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对个人自由的一种侵犯。
此外,穆勒对于个性自由的阐述也让我深受触动。
他认为,个性是人类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缺乏个性的社会是单调和无趣的。
社会应该鼓励个体展现出独特的个性和创造力,而不是追求千篇一律的标准化。
这让我想到了现代教育中的一些问题,我们的教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强调标准化的考试和答案,而忽视了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造力。
论自由的主要内容

论自由的主要内容
《论自由》是英国哲学家约翰·密尔的著作,该书探讨了自由的概念、范围和限制。
密尔认为,自由是人类社会的最高价值之一,个人的自由对于其自身的发展和幸福至关重要。
他主张个人应该享有自由的权利,包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个人自由等。
这些自由权利是人类进步和发展的基石,能够促进个人的才智和创造力的发挥。
然而,密尔也强调自由是有限度的,个人的自由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保护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
他提出了“伤害原则”,即个人的行为只有在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危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应该受到限制。
密尔还探讨了政府对自由的限制问题。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限制,以保护个人的自由权利。
政府的干预应该是必要的、适度的,并且应该基于普遍的利益和公共福利。
《论自由》是一部对自由主义思想的经典阐述,对政治哲学和社会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引发了人们对自由、权利和政府角色的深入思考,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论自由》读书笔记

《论自由》读书笔记《<论自由>读书笔记》读了约翰·穆勒的《论自由》,感觉自己的思维像是被放进了一个全新的搅拌机里,各种想法和感悟在里面翻腾跳跃。
书里有很多观点让我深思,也让我对“自由”这个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比如说,穆勒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认为只要不伤害他人,个人就应该拥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和兴趣。
这让我想起了生活中的一件小事。
有一次,我参加了一个社区的绘画活动。
活动的主题是“梦想家园”,大家可以自由发挥,画出自己心中理想的家的样子。
这本来是个特别让人兴奋的事儿,对吧?我旁边坐了个小姑娘,看起来也就七八岁。
她一开始画得特别起劲儿,用彩色铅笔勾勒出了一个大大的房子,房子周围还有花园和秋千。
可就在她画得正开心的时候,她妈妈过来了。
妈妈看了一眼画,就开始指指点点:“哎呀,你这房子颜色不对,应该用更鲜艳的。
还有这花园,怎么能这么画呢?”小姑娘原本亮晶晶的眼睛一下子暗淡了下来,她犹豫着放下了手中的笔,按照妈妈说的改了起来。
我在旁边看着,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这不就是对自由的一种侵犯吗?小姑娘原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心中的梦想家园,可妈妈的那些“应该”和“不应该”,就像一道道枷锁,束缚住了她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再想想我们的生活,这样的情况是不是随处可见?在学校里,老师可能会规定我们必须用某种方法解题,哪怕我们有自己独特的思路;在工作中,上司可能会要求我们按照他们的方式做事,而不考虑我们的想法。
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限制,其实都是在一点点侵蚀我们的自由。
穆勒在书中还提到,社会不能以多数人的意见来压制少数人的自由。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小区关于是否要安装健身器材的讨论。
大部分居民都觉得应该安装,因为这样方便大家锻炼。
但有一小部分居民担心安装健身器材会占用公共绿地,影响小区的美观和安静。
最后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协商,还是决定安装,但选择了一个相对不那么影响环境的位置。
这件事让我明白,自由不是某一方的绝对胜利,而是在相互尊重和妥协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论自由文案短句

论自由文案短句
1. 自由,不只是解放双手,更是解放思想,追求真理的权利。
2. 当思想的锁链解开时,真正的自由从心开始。
3. 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肩负责任;不是放纵自我,而是自律自强。
4. 自由的翅膀需要独立的思考提供动力,诚实的自我提供方向。
5. 思想自由开启智慧之门,言论自由启迪良知之光。
6. 自由不是狂放,而是持续完善内心深处的真我。
7. 不自由,毋宁死。
自由需要勇气和判断,更需要守护。
8. 自由不是目的,而是通往公正、博爱、真善的过程。
9. 追求自由,应当先获得思想和精神的自由,这需要不断前行的勇气。
10. 书写自由,思想ifera燃,理性辩论,离真理更进一步。
11. 自由不是零约束,而是不受他人恣意约束;自由建立在平等基础上。
12. 想象力释放,思维开阔,每个人心中的自由之火都在燃烧。
13. 自由开启智慧,宽容唤醒良知。
自由之路任重而道远。
14. 自由不等于放纵,它需要理性引导和社会约束来平衡。
15. 在属于自己的心灵花园里,任思想自由翱翔,想象自由生长。
16. 追求自由要有开阔的胸襟,包容不同声音,理性而不是偏激。
17. 唯有通过不懈努力,方能守护言论和思想的自由。
18. 自由之路需要勇气和坚持不懈的努力,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
19. 思想自由的光照耀人性,引领我们走向真善美。
20. 自由不是孤立的,需要平等、正义和社会责任感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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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报告:《论自由》一、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历程:19世纪中期,欧洲正处于工业革命与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发展与完善的阶段,同时也是古典自由主义理论的辉煌时代。
约翰·密尔凭借其对自由主义学说的严谨论证被称为“自由主义之圣”,《论自由》即是他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之一。
约翰·密尔的父亲詹姆斯·密尔推崇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即以对快乐与痛苦的理性计算和对快乐的追求作为指导生活的准则。
在父亲思想的影响下,密尔逐步确立了功利主义思想。
1827年,20岁的密尔经历了一次严重的精神危机。
他意识到自己为社会幸福而奋斗的理想并不必然意味着个人幸福的确保,功利主义并没有在个人快乐与社会幸福之间建立合理的理论联系。
在浪漫主义诗歌的启发下,他逐渐意识到边沁的功利主义过于理性的计算忽视了人对情感的内在需求:快乐不应仅仅有多少之分,量与质均对快乐有着重要的意义;人性中也不仅仅只有利己,还有与社会结为一体的愿望。
1835年和1840年,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相继发表,密尔先后撰写两篇长文表示对托克维尔思想的高度认可。
密尔在《论自由》中就“多数人的暴政”与现代社会平等化与庸俗化的趋势的论述,都体现与托克维尔思想一脉相通的地方。
可以说,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以边沁功利主义思想为基础,又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反思与批判。
在《论自由》中,密尔的明确指出一切道德问题最终自己均诉诸“功利”(utility),但他所言“功利”是“以人作为进步的存在者的永久利益为依据”的“最广义的功利”,这种浪漫主义色彩将密尔与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明确地区分开来。
二、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1. 自由的基本原则:在阐述密尔的基本原则之前,我们首先应明确密尔所言的“自由”并非是宽泛、普世的,而有其特定的外延与边界。
首先应明确的是此处“自由”之涵义。
在《论自由》引论中,密尔直截指出他所论述的并非“意志自由”(liberty of will),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civil and social liberty),是指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
严复将之翻译为《群己权界论》,精准地表达出本书所探讨的社会控制与个人权利之间界限的问题。
其次应明确的是此处“自由”所针对的社会主体。
密尔认为正如对于没有自主判断力的小孩应该强加管制,“专制主义是统治野蛮人的合法政体”,因此密尔所追求的自由,从来仅针对他眼中的文明社会(civilized society),确切而言,是已基本确立代议制民主的西方社会。
密尔认为自由的基本原则,简言之,即在个人没有对他人造成损害时,个人享有完全的自由,或曰“个人是最高主权者(The individual is sovereign)”,而不受任何社会控制。
此处的社会控制有两层含义。
第一,是法律等制度化、政治化的手段。
在此,密尔跳出对民主的绝对崇拜,指出民主产生的公权力同样需要受到限制,对“多数人的暴政”保持警惕。
第二,是社会舆论在观念上的控制。
密尔反对人们不加思考地遵从习俗、压抑个性,指出人们应有不受世俗观念影响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
在对他人的损害上,密尔指出分为作为(action)与不作为(inaction)两种。
因此,社会不仅对犯罪行为有控制的正当性,对于诸如拒绝出庭作证使正义难以伸张的不作为也一样应受到社会的干预。
由于联系普遍性观点的存在,密尔强调这里的损害是直接、最初的损害,即如果仅仅为间接对他人造成损害,一样不构成社会限制个人自由的正当理由。
同时,密尔明确拒绝父爱主义(paternalism),主张个人是自己福祉的界定者,公权力不可将自己认为有利于个体福祉的行为强加于个人。
2. 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密尔立论的基础是人性的两大特征,一为可错性(fallibility),二为知错能改。
此处密尔诉诸怀疑主义原则,认为每个人类对自己周围世界的认知都有局限性,而每个时代也有着自己的局限性,我们必须承认人类是可错的,而推动人类不断进步的正是在不断犯错中纠正自我的特性。
密尔将异端与正统意见的关系分为三种,并分别从功利的角度论述自由为何对人类发展如此重要。
第一,当异端是正确、正统是错误时,压制言论自由就意味着人类丧失了得到真理的机会。
密尔以苏格拉底之死与宗教迫害为例,指出历史上的迫害是如何湮灭真理或让真理迟到了几个世纪。
第二,当异端是错误、正统是正确时,压制言论自由意味着真理的僵化,变成了无人质疑、只知盲从的教条,而失去了它的生命力。
任何一个观点只有经过对质疑的充分的回击,才能真正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
第三,异端与正统可能都具有一定的正确性,但均不完善。
此时,只有给予充分的辩论的自由,才能让两种意见在不断冲撞中完善彼此,进而寻找到完善的真理。
3. 个性自由:密尔从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两个层面论述了个性自由的功利价值。
对于个人发展而言,密尔承认学习前人的经验的重要性,但他反对不加思考地模仿他人、遵从习俗,因为他相信只有在自己选定自己生活计划的过程中,自我的智力与道德的能力才能得到锻炼。
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密尔强调天才的首创性对于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然而,社会的平庸化趋势正在扼杀天才自由发展的空间。
在一般人的看法成为主导力量的时代,平庸不仅仅通过民主统治着政治,也通过舆论统治着个人的生活。
密尔以停滞不前的中国作为反例,说明在社会中标新立异减少的同时,敢于首创的天才也减少了,社会的活力也就失却了。
密尔认为欲望与冲动均是构成人性的原材料,人类应该加以强烈的意志加以控制而非将人性本身抛却。
性恶论者认为压制罪恶的人性即为善,而密尔则反驳道人类生活的丰富性、多样性正是以个性为养料,人类应用意志力来更加理性地驾驭人性,而是不是选择将人性本身弱化。
4. 自由原则的适用范围:个人从社会中获益,因此也相应应给予社会报偿,首要便体现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其次是承担保护社会集体的责任中自己的份额。
密尔严格区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
他指出促使人们行善的应是教育,而不是“鞭子或板子”,对于不去遵守多数人的道德的行为,只可通过舆论而非法律的手段进行惩罚。
一个人损害了自己,可能招人怜悯甚至厌烦,但无论如何并不构成社会的敌人,他自己也必然已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代价,无需再施加额外的惩罚。
一种批评意见认为联系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人的生活都不存在只涉及自己利益的部分。
密尔对此回应道只要行为没有违背对他人的职责、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即使它招致了对社会间接、偶然的损害,也是为了更大的人类自由必须承担的代价。
密尔以不同的宗教观念和一些争议性立法为例,说明多数人的道德对于少数人而言并不一定正确,而强迫文化、习俗不同的少数人接受多数人的观念是野蛮的。
密尔就社会中一些具体争议对自由原则的应用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在此不加赘述。
三、对于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评述:在《论自由》发表约一百年后,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在《两种自由概念》中指出密尔的论证混淆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概念。
在柏林的论述中,消极自由(liberty from)是关于何种领域不应受他人干涉的问题,强调人应免于他人干涉;而积极自由(liberty to)是关于主体的问题,强调人应克制非理性欲望,从而使理性的自我实现真正的自主,而柏林认为后者往往易于落入极权主义。
柏林以法国大革命为例,说明一个组织实体可以以帮助不够成熟理智的个体实现积极自由为借口,而肆意践踏个体的消极自由。
密尔尽管并没有在论述中明确辨析两种自由,但并没有回避极权主义与民主政治的弊端的问题。
首先,密尔对父爱主义旗帜鲜明的反对可以说正是回应了柏林关于积极自由的忧虑,但密尔仅仅是以个人对自己的福祉能够有更深刻的关切来给予反驳,柏林则更进一步,指出此种积极自由滑向专制主义的倾向。
其次,密尔指出即使在民主制度下,民选政权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也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即使是民主政府,其权力也应该受到相应限制,而这便构成了阻止政府以积极自由为旗号破坏消极自由的理论基础。
因此,尽管密尔没有系统化地对两种自由概念进行分类,但对于积极自由的警惕在《论自由》中已有所体现。
柏林对于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的另一个挑战在于自由权界本身。
在密尔的极简原则下,不侵害他人权益即为自由的界线。
但柏林认为在现实中自由的权界是需要在与其它价值的不断相互权衡中确立的,包括平等、正义、社会秩序等等,且柏林质疑在人与人相互高度依赖的现代社会中是否存在所谓完全私人的、仅仅影响个人利益的行为。
个人自由与社会控制之间需要一个界线,这是自由主义者的一个普遍共识,但对于这个界线究竟应该如何划分,很难说柏林或是密尔已经给出了完美的答案。
密尔认识到联系的普遍性对自己的论点造成的缺憾,因此将其进一步限定为直接的、最初的,但这一表述同样存在两个问题:首先,这是否意味着无论对他人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只要不是直接的,社会就无权管辖呢?其次,什么是“直接”,是以时间上的同时性还是以主观上的目的为标准?密尔的“群己权界”为我们划出了一条具有借鉴意义的界线,但显然这一原则并不足以应付所有的现实问题。
柏林指出的价值之间的相互权衡,实际上在所有立法过程中都在不断发生着,但这同样是一个棘手的、难以直观把握的原则,因为我们并不能做到将各种价值像水果一样放上秤去称量。
保守主义者对密尔自由主义原则的主要批判则在于,密尔倾向于用机械主义的方式来理解社会,其划定的界线仅仅考虑了对某一个体或群体造成的直接伤害。
保守主义更倾向于将社会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以共同的道德、文化来维系其稳定的基础,而密尔对“标新立异”的过分提倡可能会削弱这一稳定基础乃至破坏秩序。
《论自由》严谨地论证了言论自由对于人类寻求真理及个性自由对于天才发挥首创性以带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同时其提出的群己权界理论对自由主义的理论发展影响深远。
其中的思想,对于中国新闻出版管理及教育体制都有重要借鉴意义。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百家争鸣的社会将更具有活力,一个鼓励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机制能够培养出更具创造力的多样化人才。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论自由》并不是人类关于自由的终极答案,个体自由的边界仍需要在与社会整体的不断磨合中、在与不同价值的不断碰撞中探寻。
追寻自由仍需要人类持之以恒的努力。
(正文字数: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