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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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简章
党和国家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和生活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关政策如下:
一、国家免学费资助政策
1.免学费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的
1)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3)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非涉农专业人数的不低于5%确定)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孤寡家庭学生
●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4)残疾学生
5)广东省建档立卡户学生
2.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500元
3.免学费申请时间:开学二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4.免学费申请流程:
1)填写免学费申请表,提交户口簿与身份证复印件(未入户的提交家长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出的学生与家长关系的证明;城市非涉农传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的证明材料)。
2)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相关免学费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上级部门再审核。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1.助学金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的
1)残疾学生
2)涉农专业学生
3)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人数的不低于10%确定)
●低保家庭学生
●孤寡家庭学生
●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4)广东省建档立卡户学生
2.助学金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助学金申请时间:开学二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
4.申请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写明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主要困难等情况),提供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2)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并根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度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3)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7日,如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上级部门再审核。
三、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
1.生活补助对象: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
2.生活补助标准:
1)每生每学年3000元(每月3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
2)属建档立卡的学生可享受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
3)属建档立卡的新生,学校一次性补助600元生活补助
3.申请时间:开学二周内提交“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此“帮扶记录簿”保存在村委或本地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