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洋科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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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洋科学哲学

【摘要】海洋科学哲学是人类对海洋自然和海洋科学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哲学反思的成果。海洋科学哲学具有明显的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的性质;同时,具有沟通海洋自然科学与海洋人文社会科学的纽带作用。本文基于海洋科学文化理念,探索海洋科学解释、海洋科学哲学主要问题及海洋科学哲学的海洋文化转向。

【关键词】海洋科学科学解释哲学问题

海洋科学哲学是从哲学视域揭示和阐发海洋科学发展普遍规律的理论体系。海洋科学哲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依据:海洋环境危机和人类视野转向是其产生的现实动因,海洋科学实践、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藕合是其诞生的基础条件,研究范式的明朗化是其产生的基本标志。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海洋科学更表现为一种显性的社会哲学形态。

1 海洋科学的科学解释

海洋科学哲学连接海洋科学和哲学的两端,是架设在海洋科学和哲学之间的桥梁。“大多数人以为,哲学家们思考那些非常普遍、非常深刻的问题,其中的核心问题是人与宇宙的关系问题。”基于这一视角,海洋科学哲学应该是对整个海洋科学事业在整个生活模式中地位的一种讨论。即深入思考从事海洋科学的意义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探讨,一是对海洋科学的整体性进行理论反思,从而形成海洋科学哲学的基础理论;二是对各类的海洋科学进行反思,形成海洋生物哲学、海洋化学哲学、海洋地质哲学等等。海洋科学解释始于具体的海洋科学问题,而问题的提出和解答无法脱离特定的海洋科学理论和知识背景,随着海洋科学解释过程的展开,问题、背景要素与主体及其意向性要素相结合,使得原初的语境结构不断在新内容的补充下得以扩张、整合和更新,海洋科学解释的意义及其价值就是在由这四种主要元素决定的特殊解释标准与其语境结构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和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科学解释呈现出鲜明的语境开放性、系统性和横断性特征。正是从语境结构和要素的综合作用中才产生出解释规则、过程、标准及其模型的多样性、多重性和多元化。语境论思想能够进一步增进科学解释理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导向一种更广义的科学理论与方法论的多元观念,从而包容各种不同科学解释思想内在的统一性和共同的价值。

海洋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解释海洋相关问题,如“海洋为什么是蓝色的?”、“海底生物为什么会存在?”、“海洋盆地是如何产生的?”、“阳光穿透海洋的能力怎样?”、“海洋颜色变化是由什么引起的?”等海洋问题。然而解释经验现象也并不只是海洋科学理论的目的,许多通常被当作非科学的知识,如神话、巫术、宗教等也能提供解释。在较远古的年代,人类常常采用这样的解释来解释自然现象,甚至到目前也未完全消失。与其它非海洋科学解释相比,海洋科学解释有不同,这种不同首先是由海洋科学理论与非科学知识之间的不同而带来的。在一个解释中,如果解释的前提不是科学的,它包含如“神”、“活力”、“道”等一些没有

经验内容或难以为经验所检验的概念所组成的知识,那它显然就不会是海洋科学解释。通常把存在于各种海洋科学解释中的一般特性称为解释形式,海洋科学解释形式可能有多种,最典型的海洋科学解释形式是演演绎解释,亨普尔曾认为只有符合这种形式的解释才是科学解释。

演绎解释过程的陈述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解释陈述;另一部分是被解释陈述。如“海水是咸的”、“木块浮于水”等就是被解释陈述。而解释陈述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一个或多个普遍性的规律或科学理论组成,它们通常由一些全称陈述表达,如“浮力定律”、“如果固体不溶于液体,那么固体会浮于比它密度大的液体之上”等就是如此。在演绎解释形式中,起核心作用的是那些具有普遍性的解释陈述。在科学解释中,这些普遍性的解释陈述通常就是科学理论。根据这种解释形式,如果不涉及一个普遍性的理论,就不能做出一个科学解释,反过来,如果要科学地解释经验现象,那么最重要的就是要获得一个或一些普遍性的科学理论。一般来说,在科学探索过程中,获得科学理论是最关键的,科学的演绎解释形式再一次表明了这一点,它反过来也说明这种解释形式适应通常的科学观念。总体来看,演绎解释是一种典型的解释形式,它反映了科学或科学研究的某些一般特性。

2 海洋科学哲学主要问题

海洋科学哲学主要问题有两方面来规范:一是海洋科学哲学作为一门哲学学科,受到哲学基本问题域的限定;同时海洋科学哲学是对海洋科学这一特定领域、特定学科的哲学反思,它的主要问题大多是各个科学哲学家研究最多、激烈争论的问题,也是来源海洋科学理论和海洋科学实践中最普遍的问题。简括之,主要是:海洋科学发现的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分界等等。

(1)海洋科学发现的模式。海洋科学发现发端于海洋问题,海洋问题是海洋科学家对新的观察或实验与旧海洋理论之间矛盾的觉察。假说是海洋科学家从经验资料逆推出来以尽可能解释其拥有的全部资料,通过类比和本体论,某些想法表达出来。如发展为似然的、结构完整的假说。假说通过演绎接受检验,然后被修改,精练、改进和完善,然后再接受检验,在获得更多的阳性证据的归纳支持后,它发展为海洋科学的定律或海洋理论,这就成为海洋科学家完成了一项海洋科学的发现。

海洋科学发现是海洋科学的心搏,没有海洋科学发现,就没有海洋科学的生命。把海洋科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并且是海洋科学的反思和自我意识的海洋科学哲学,理应更加重视海洋科学发现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研究。海洋科学之星对海洋科学发现的探索,就是寻求海洋科学发现活动规律。这一规律性即为海洋科学发现模式。

(2)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是海洋科学哲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在西方科学哲学史上先后出现了众多的科学发展模式理论,如逻辑实证主义的“线性累积模式”,波普尔的“不断革命说”,库恩的“范式变革模式”,拉卡

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劳丹的“合理性的网状模式”以及费耶阿本德的“怎么都行”的”无政府主义模式”理论,等等。随着时空背景条件的变化,以上科学发展模式理论对科学发展规律的解释就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什么是21世纪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是关于海洋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及其内在机理的完整描述。一个好的海洋科学发展模式不仅能够对海洋科学发展规律作出深刻说明,而且能够合理解释海洋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夏佩尔:“科学的发展不仅在于改变对自然的基本观点,而且在于改变对科学的描述语言;改变有关被这样的描述和分类的自然的问题本身;改变衡量这些问题的真实性和重要性的标准;改变探讨这些问题的方法;改变衡量这些问题的合适的解答(解释)的标准以及衡量什么是这些问题的可以接受的解答、包括什么是证明或否定所提出答案的证据的标准;甚至改变对科学目标的看法。”2可见夏佩尔坚持了客观主义、理性主义和进步主义,既避免了相对主义,同时坚定地反对了绝对主义。海洋“科学---价值”模式,从根本上说是指衡量海洋科学是否进步的标准,在于海洋科学是否朝着对人类的终极关怀的方向发展。具体地说,就是海洋科学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其全部价值的相互协调和全面增值,且不产生负面影响。3这种海洋“科学---价值”模式主张从海洋科学进步的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相统一的角度阐明海洋科学及其价值的创造,关注海洋科学知识创新与人文价值的关系方面,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这一模式提供的评价海洋科学进步的标准显得过于苛刻,因为人们很难将人类的价值目标从各种现实的具体的实践目标中抽取出来作为海洋科学进步与海洋发展的标准。时至今日,海洋科学发展问题仍然是海洋科学哲学的哲学议题。

(3)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在海洋科学史上,对于同一个海洋科学问题往往会有多种不同的解答,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海洋理论。对于这些不同的海洋理论,我们必须作出评判,判定哪一种是我们可以接受的,而评判就得有标准。由此可见,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是因为需要在众多海洋理论中作出合理的选择,从而促进海洋知识的成长及海洋科学的进步。通常海洋科学定义为真的海洋知识,从而在评价海洋科学理论时,把真理标准看成是终极的评价标准。但是海洋科学理论除了真的属性外,还有其他的属性例如价值属性、美学属性。允许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评价海洋科学理论。真理标准虽是评价海洋科学理论的非常重要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评价海洋科学理论还有价值标准、美学标准。

(4)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分界。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的分界问题是海洋科学哲学的焦点问题(基本问题)。关于科学与非科学分界问题,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确实可靠性”标准:“科学通过其原理的确实可靠性而与意见、迷信区分开来。”这一标准是当时时代的要求,是人类早期历史阶段的真理观,时至今日仍然为人们广泛接受。在科学哲学史上科学分界标准经历了从确定到模糊、从绝对到相对、从单一到多元、从简单到复杂的历史媲变过程;随着海洋科学实践的不断深入及人类海洋科学观的变革而变化。非科学不一定是伪科学,哲学、逻辑、宗教等学科不是科学,但也不是伪科学,海洋科学必须具备可检验性,亦即可从命题中演绎出至少一个可以和观察、实验结果相比较的推断,可检验性一定具有可重复性,不同的划分标准反映了人类对海洋科学现象认识的不同角度,由于海洋科学的不断发展,人类对海洋的认识也在深入,海洋科学的划界也许是一个恒远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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