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企业技术中心
山东省第二十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潍坊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济宁 99 100 101 102 103
山东金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海德机床有限公司 烟台同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烟台桑尼橡胶有限公司 烟台大丰轴瓦有限责任公司 蓬莱市超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河西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美丰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山东宏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汶瑞机械(山东)有限公司 山东蓝天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 山东汉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青州华龙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 青州金青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市康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昌邑市杨金华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寿光万龙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新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霞光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泰光源有限公司 山东阳光颜料有限公司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泰安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威海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日照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Hale Waihona Puke 企业名称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枣庄 46 47 48 49 50 51 52 东营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烟台 65 66
山东省安全评价机构名单

附件1:
山东省安全评价机构名单
一、国家级安全预评价、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机构(6家)
1、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
2、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研究中心
3、青岛中天石油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4、青岛绿十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5、青岛赛飞特安全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6、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国家级安全预评价机构(3家)
1、山东海普劳动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工厂设计院
3、山东电力咨询院
三、国家级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临时资质机构(11家)
1、山东省思威化学品安全评价中心
2、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3、淄博市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中心
4、烟台市化学工业研究所
5、东营开元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6、山东鲁轻安全评价中心
7、济宁市兴平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8、泰安化工压力容器监测站
9、济南华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10、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1、枣庄天宇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四、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临时资质机构(13家)
1、潍坊市鹤祥安全评价中心
2、临沂恒泰安全评价技术中心
3、聊城正信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4、威海华安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莱芜安达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6、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
7、德州华诚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8、山东宏业安全评价检测有限公司
9、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10、山东省安泰化工压力容器检验中心
11、山东省正平化学品安全评价中心
12、山东知本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13、山东鲁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02•【字号】潍政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8〕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一)鼓励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从加强源头创新抓起,紧扣工作短板,健全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着力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强化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有机衔接,推动科技与产业贯通,加速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多源泉。
加大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体制改革力度,赋予科研人员及团队在研发路线选择、科技经费支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及知识产权归属方面更大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创造更多具有转化前景的科研成果。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大力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
科技人员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可按至少8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该部分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作为调控基数。
科技人员可将高新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创办科技型企业,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潍政办字〔2023〕38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潍政办字〔2023〕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7日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推动《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潍发〔2023〕7号)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一、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1.高质量建设实验室体系。
抢抓国家和省实验室体系重塑机遇,统筹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
重点支持内燃机与动力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潍坊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2.推动创新平台建设。
推动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加大基础性、应用性、关键性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国字号和省级创新平台晋升。
力争年内新增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30家左右。
潍坊高新区市级技术中心认定取得新突破

获 得 认 定 的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是 我 市
产 业 中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较 强 、 创 新 业 绩 突 出 、 具 有 重 要 示 范 和 导 向 作 用 的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 企 业 将 在 中 心 创 新 建 设
潍 坊 高 新 区
2 年 度 潍 坊 市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01 0
认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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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山 东 远 普 光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7 公 司 获 得 了 市 级 企 业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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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样 的 例 子 在 我 们 工 作 中 还 有 很 多 , 东 风 神 宇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是 十 堰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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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行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潍坊市行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及管理,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中心在集聚和整合创新资源、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研究、加快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技术中心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自愿参与、联合组建、权责清晰、优势互补、独立运作、突出服务”的原则,由行业内科技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同行业企业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面向行业能够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多种服务、具有自我良性发展的公共研发、服务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行业技术中心的职责和主要任务是:(一)着眼企业或行业技术进步,整合、优化本行业创新资源,集中力量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组织开展行业技术推广、交流、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二)积极参与我市相关行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依托。
(三)积极吸引、培育、集聚相关行业的高层次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打造我市企业、行业发展人才平台。
(四)多渠道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接受市有关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委托的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技术培训、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加快行业技术发展。
(六)参与我市技术创新相关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
第四条市级行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有序推进。
第五条市级行业技术中心每两年组织认定一次。
第六条潍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潍坊市财政局统筹指导市级行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指导、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经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联合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行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潍坊公共实训中心运营方案

潍坊公共实训中心运营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升级,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
而另一方面,由于传统的教育模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专业技能的要求,很多学生面临着毕业后就业难的问题,同时企业也面临着招聘难的困境。
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推动产业发展,潍坊市政府决定在潍坊市区设立公共实训中心,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好的技能培训服务。
二、项目规划1.项目名称:潍坊公共实训中心2.项目地址:潍坊市3.项目概况:潍坊公共实训中心是由政府主导,面向全市学生和用人单位开放的实训机构,旨在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服务。
中心将整合各类资源,开设多种实训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促进社会就业率提高。
三、项目定位潍坊公共实训中心将定位为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机构,致力于提供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
中心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技能认证、技能竞赛、技能咨询等服务。
同时,中心还将着力打造成为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技能竞赛基地。
四、项目目标1.服务目标:为学生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服务。
2.发展目标:建设成为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技能竞赛基地,成为潍坊市乃至山东省设备一流、服务一流的公共实训中心。
3.管理目标:实现中心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五、项目优势1.政策优势:受到市政府支持,并可以利用各类扶持政策和补贴。
2.资源优势:有丰富的实训教师资源和实训设备资源,能够保证实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3.地理优势:位于潍坊市区,周边交通便利,可以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4.需求优势:市场需求大,尤其在城市化进程中,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
六、项目内容1.技能培训:开设各类实用技能培训课程,涵盖多个行业领域,例如机械、电子、化工、建筑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2.技能认证:为学生提供技能鉴定和认证服务,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为其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潍坊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潍坊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8.01•【字号】潍科发〔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潍坊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潍科发〔2023〕3号各县市科技局、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为引导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潍坊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潍坊市科技局2023年8月1日潍坊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优化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关键创新资源配置,引导和支持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研发机构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办或与其他单位合办,从事研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活动的机构,包括(不限于)企业自办的技术中心、研发部门、研究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功能单元,以及建在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引智示范推广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发机构补助是指为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市财政按一定标准对初次通过市级研发机构备案的企业给予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潍坊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企业研发机构的备案、政策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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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企业名称:(盖章)所属行业:联系人:联系方式: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1:《潍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及技术来源等(需附企业组织结构图)。
(二)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企业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企业在国内、省内同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需附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图);创新体系建设与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组建和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必要性。
(三)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四)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
近3年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一)企业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二)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四、企业科技投入情况及具体核算办法(要特别说明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及有关落实情况)五、各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推荐意见。
经信(发)局意见(盖章)年月日财政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潍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一、潍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企业名称通讯地址下属企业数量主营业务统计行业代码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技术中心负责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传真企业网址报告年度序指标名称单位数据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万元3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人4 企业职工总数人5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人6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人7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人月8 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数个省以上市级9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项10 承担的省级以上项目数量项11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12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项13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项其中: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项14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企业标准数项国际、行业企业15 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16 新产品销售利润万元17 利润总额万元18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省认证(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个国家省级19获市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项省级以市级20 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额度万元21 企业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数量项22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标杆,品牌示范、试点企业情况项国家级省级填写说明:1.企业名称:参评企业需在此表上加盖公章,填写企业名称需与企业公章一致。
2.统计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的统计“大类”(二位码)编号,如主营业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填写“13”。
3.报告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1.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2、企业内部成立技术中心批准文件、技术中心领导任命文件、技术中心章程等材料(只要求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
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以报告年度表格样式为准)。
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表、107-2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5.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企业内部专家、博士证书、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机构认定文件、省级以上实验室证书、有效发明专利、当年受理的专利通知书、近三年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近二年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证书、企业近三年开发关键共性技术项目证明材料(按照《山东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标杆,品牌示范、试点企业文件、近三年承担的省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企业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额度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格式:附表1:技术中心内部专家信息表序号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工作部门职称职务技术领域专家类型联系电话说明:.专家类型分为: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国家专项津贴、3.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4. 省部专项津贴、5.计划单列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7.地级市专项津贴、8.地级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9.博士、10.在站博士后、11.其他类型专家。
内部专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表2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序号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工作单位职称职务技术领域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合计说明:工作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0.5月/人”。
附表3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信息表序号平台名称级别认定机关名称批复文号说明:需提供认定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
附表4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信息表序号发明专利名称授权国别专利号专利权人授权公告日说明: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附表5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表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国别申请号专利权人受理日期说明: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附表6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表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类型标准号主持或参与颁布年月说明 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2:需提供标准名称和能证明企业作用的资料复印件。
附表7通过国家(国际组织)、省认定的实验室/检测中心信息表序号实验室名称认定机关名称认定证书号有效期说明:需提供认定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
附表8近二年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信息表序号项目名称奖励类型奖励级别证书号获奖时间说明1:奖励类型为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2:需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表9近3年企业承担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项目信息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合作单位起止时间备注说明1:需要提供符合省经信委2016年指南的依据;2:需要提供项目的相关材料。
附表10近3年企业承担的省级以上科技项目信息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合作单位起止时间备注说明:需要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1.主营业务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3.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
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
4.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照统计指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
5.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数。
6.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
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7.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
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8.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经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9.市级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10.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
从研发项目类型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11.承担的省级以上项目数量:指企业近3年内,承担的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等省级以上项目数量,按照项目层次分类填写。
12.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
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13.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14.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15.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16.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加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17.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制造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对于建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