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主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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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 以追认
•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三、著作权归属
• 第11条第1款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 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作者
• 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
• 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
三、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第11条第3款,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视为作者。
• (一)涵义 • (二)要件 • (三)国外立法
• 14.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 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 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 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 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
• 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 无效
•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 选项?
• A.法院判决书
•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 中文译文
•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 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 15.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 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 ,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 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

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

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我们都知道是需要先对其主体进⾏分辨的,在作者完成⾃⼰的作品时,通常会建议他们申请著作权。

这不仅是对他们⾟苦创作的⼀种肯定,也是对作品的保护。

那怎么分辨著作权的主体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著作权⼈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者⾮法⼈单位。

”(⼀)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然⼈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的独⽴构思,运⽤⾃⼰的技巧和⽅法,直接(包括书⾯的、⼝头的和⽴体的形式表现)反应⾃⼰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

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和⾮法⼈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和⾮法⼈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

(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就不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和⾮法⼈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

还规定,公民可以⽴遗嘱将个⼈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以外的⼈。

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和⾮法⼈单位(见《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四)国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种情况:1.作者⾝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偿转让给国家;2.作者通过遗嘱⽅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4.著作权属法⼈或⾮法⼈单位,法⼈或⾮法⼈单位变更、终⽌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或者⾮法⼈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在我国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就是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

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那么卖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怎样的?下面就让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讲解吧。

著作权主体1、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为作者。

由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可以分为两类,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首先,自然人是原始作者。

一般而言,创作是指作品从构思到表达完成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具有思维的自然人才能完成,因此只有自然人才能够直接创作作品。

自然人作为作者在创作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过程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因而其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应当享有原始和完整的著作权。

其次,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法律拟制的作者。

自然人以外的社会组织事实上不可能成为作品的创作者。

但是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明确规定法人甚至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均可以被视为作者,而获得相当于自然人作者的原始著作权主体地位。

一方面,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被视为作者,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作者只能是自然人这一原则并没有被改变;另一方面,法人和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需要符合必要的条件,如创作作品的活动是由其组织的,所创作的作品代表的是组织的意志,应当由该组织承担责任等。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了对外国作者的保护,这里的外国作者既包括创作作品的外国自然人,也包括被视为作者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能包括无国籍人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外国作者的三种情形:外国作者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外国作者的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与中国有缔约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外国作者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发表出版或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
某校英语教师江某和杜某在教学实践中发现了一 套迅速提高学生英语阅读能力的方法, 套迅速提高学生英语阅读能力的方法,共同编写了一 高中英语阅读速成》,江某撰写前三章, 》,江某撰写前三章 本《高中英语阅读速成》,江某撰写前三章,并负责 全书修改统稿,杜某撰写后五章。稿件全部完成后, 全书修改统稿,杜某撰写后五章。稿件全部完成后, 杜某认为如果该书出版将会影响本校在全省英语统考 中的名次,而江某坚持要求出版。二人协商未成。 中的名次,而江某坚持要求出版。二人协商未成。江 某以合作作品出版的该书。 某以合作作品出版的该书。杜某认为此行为侵犯了其 发表权,要求追究江某的侵权责任。 发表权,要求追究江某的侵权责任。 问:该案如何处理? 该案如何处理?
其后邓某与北京某出版社协议出版邓某的个人作品集书中收集了邓的十几篇文章其中包括与王某合作的上文书中使用的文章名称为寻找储安平书中注明此文系与王某合作并将稿费100元寄给王某且整个书名也为寻找储安平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一节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第二节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节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节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以被告搜狐互联网公司的侵 权所得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权所得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原告 将搜狐网站短信频道内栏目之一的《言语传情》 将搜狐网站短信频道内栏目之一的《言语传情》中的 短信视作搜狐网站所有的短信, 短信视作搜狐网站所有的短信,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被 告使用涉案190条短信的收入,明显不合理。 190条短信的收入 告使用涉案190条短信的收入,明显不合理。鉴于原告 未能提供其实际损失的证据材料, 未能提供其实际损失的证据材料,被告的违法所得亦 无法确定,法院根据原告作品的类型、 无法确定,法院根据原告作品的类型、被告侵权行为 的性质、 的性质、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 支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因此, 支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因此,法院判决被告赔 偿原告损失10万元。 10万元 偿 分析以下几个问题: 此合作作品是否具有可分割性? 1、此合作作品是否具有可分割性? 2、合作一方行使权利是否必须征得另 一方的同意? 一方的同意? 作者对作品的标题是否享有著作权? 3、作者对作品的标题是否享有著作权? 出版社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4、出版社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等等,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就是著作权人创作的作品,这里的作品指的是包括文字、图像、影视作品、表演作品在内的客体,那么著作权是什么意思?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著作权是什么意思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有哪些著作权保护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第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第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为作者。

第三,著作权也保护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即为作者。

第四,著作权还保护外国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进行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五,著作权还保护特殊的主体,包括国家接受的已故作者遗赠作者的著作权;古籍作品无作者或者作者不明确;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或者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在特别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也需要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2章 著作权主体

第2章  著作权主体

7.二次作品(演绎作品) 其上同样有两种著作权的重叠: 一次作品的著作权归原作者享有 二次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享有
注意:不论二次作品的创作是否构成侵权,
其著作权都照样发生,著作权法在作品的发 生问题上持中立立场。
外国人的作品
知识产权都具有鲜明的属地性,因此需 要讨论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是否享有著作权 的问题。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 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 保护。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是伯尔尼公约和WTO 的成员国,所以一般适用此条即可。
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受 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说法哪些是正确 的?(2010年试卷二第30题) A.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 的归属 B.双方没有合同约定的,著作权由委托人、 受托人共同享有 C.双方没有合同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D.双方没有合同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三节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注意:只发生著作财产权的继受,著作人身
权具有一身专属性(后述),不会发生转移。 方式 (1)概括继受 继承、企业合并 (2)特定继受 转让、法院的强制执行
小测验
王某创作了一部小说。经王某许可,李 某将该小说翻译成英文。杨某发表了一篇对 该小说的评论。张某经王某许可,将该小说 改编成了电视剧本。赵某受王某之邀为该小 说作序。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 法哪些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14题) A.李某对该小说的上述英文译本享有著作权 B.杨某对该小说的上述评论享有著作权 C.张某对上述改编的电视剧本享有著作权 D.赵某对上述小说的序不享有著作权
2.作者身份不明的情形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 人行使除署名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 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条例 13条)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有以下几个原则:
– 第一,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 第二,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 第三,合理使用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并非以营利 为目的; – 第四,合理使用必须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 作品的出处; – 第五,合理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 如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1. 作 者
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品的创作人。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 力活动。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作者的情况是指: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 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判断作品的作者,应当根据作品上的署名。如 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为作者。

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 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 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 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 获得报酬。

5.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里的 “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 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 2. 3. 4. 5. 6.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 权。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付酬标准和办法。 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的限制

第三讲--著作权的主体

第三讲--著作权的主体

第四讲著作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1.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主体,即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法上的权利和承担著作权法上的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成为著作权主体。

1.2著作权主体的分类按主体形态分:1、自然人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未成年人即使属于民法理论中的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因为创作这一事实行为而依法享有著作权。

2、法人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或者组成法人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门。

(二)按是否直接创作分:1、作者2、其他著作权人(三)按权利产生方式分1、原始著作权人。

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著作权。

2、继受著作权人。

依照合同或继承方式间接享有著作权。

(四)按国籍分:1、本国人2、外国人3、无国籍人2、作者(一)作者的定义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

(二)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作者必须是直接具有思维能力的自然人。

2、作者必须具有创作能力。

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故判断一个人能否成为作者的标准,应当是客观上的创作能力,而非法律上的行为能力。

这一要求并不苛刻,没有行为能力的公民只要事实上创作出了作品,就从法律上反推他具有创作能力。

创作能力在不同的领域会因人而异,有口头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文字表达能力;由文字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绘画表达能力;有绘画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音乐表达能力,各种创作能力都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3、作者必须实际从事了创作活动。

所谓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1款作了立法解释,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该条第2款还明确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为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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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视为作者的情形
《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由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视为作者的条件:
(1)主持创作 (2)代表意志 (3)责任承担
三、作者的推定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二节 作者
一、作者
1、作者的概念
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创作作品的公民 是作者。”
2、创作的概念(《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 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以下辅助性行为均不视为创作: ①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②提供咨询意见、 ③提供物质条件,
张教授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能不 能成为该书的作者。 A.甲校长,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进行了组 织协调,并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乙学生,曾经为张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 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丙讲师,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张教 授后来对这两章作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 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丁教授,张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 与其讨论有关的学术问题,丁教授提出的一些 意见已被张教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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