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一)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5篇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甲方(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被监理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鉴于甲方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欲委托甲方进行其相关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乙方委托的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进度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等工作。
1.2 甲方应对监理的建设工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进行工程管理,维护乙方的利益和权益。
1.3 甲方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合理保障乙方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甲方应派遣资质合格的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理,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
2.2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工程进展、质量状况、施工问题等重要信息。
2.3 甲方应根据监理费用的支付情况,按时提供监理服务,并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能力。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乙方应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监理费用给甲方。
3.2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3.3 如有需要,乙方应按照实际监理服务情况,与甲方进行费用调整和协商。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监理合同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严禁泄露相关信息。
4.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监理合同中的内容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监理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一)8篇

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一)8篇篇1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之工程项目进行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及监理范围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监理范围:乙方负责监理工程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监督、造价审核等。
具体事项按照工程进度及实际需要而定。
二、监理职责与目标1. 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进度符合甲方要求的计划进度表,协调施工方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工作衔接。
2. 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安全监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
4. 造价审核: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费用合理且符合合同约定。
5. 合同履行监督:监督施工方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甲方权益。
6. 报告编制:定期编制工程进度报告,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重要事项。
三、监理服务期限与费用1.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若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或有特殊原因需延长监理服务期限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2. 监理费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监理费用。
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监理费用支付表》。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高质量的监理服务;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获得监理费用;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履行监理职责。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最新版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最新版本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进行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建设工程,需要乙方提供监理服务,为确保监理服务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监理范围与内容1.1 监理范围:__________(监理范围详细描述)1.2 监理内容:__________(监理内容详细描述)第二条监理依据2.1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
2.2 监理工作的依据还包括:__________(其他依据)第三条监理人员与资质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能力的监理人员,具体名单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后。
3.2 乙方应保证监理人员__________(保证内容)。
第四条监理工作目标4.1 乙方应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4.2 具体监理目标和要求见附件__________。
第五条监理工作方式与程序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理工作。
5.2 监理工作程序见附件__________。
第六条监理工作成果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包括监理报告、验收报告、整改通知等。
6.2 监理工作成果的提交时间、方式见附件_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7.1 双方同意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整。
7.2 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方式)。
7.3 支付进度:__________(支付进度)。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8.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7篇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业主):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_二、监理工作内容乙方负责甲方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3.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4. 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并进行评估;5. 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6. 审核工程变更、洽商等事项;7. 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8. 编制监理日志、周报、月报等文档。
三、监理工作期限监理工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毕止。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监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2)工程基础完工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3)主体结构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供乙方进行监理工作;3. 甲方应支持乙方履行监理职责,保障乙方合法权益;4.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在履行监理职责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3.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公正、客观、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4. 乙方应对涉及工程建设的技术、经济资料予以保密。
建设部监理合同范本3篇

建设部监理合同范本3篇篇一建设部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建设[项目名称]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4.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描述]二、监理范围和内容1. 监理范围:[具体监理范围]2. 监理内容:[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三、监理期限1. 监理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2. 如工程需要延长监理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1)[支付方式 1]:[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2)[支付方式 2]:[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3)……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 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
4. 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助乙方开展监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 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4. 应保守工程建设中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违约金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第1篇示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鉴于甲方拟开展下列建设工程项目,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特邀请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监理项目内容及范围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对甲方下列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工作: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工程规模:工程内容:1.2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1.3 乙方应当做好监理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二、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2.1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具体金额为:监理费用总额:(大写)(¥)(小写)2.2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分批支付监理费用,具体分期支付时间及金额约定如下:第一期:(时间)(金额)元第二期:(时间)(金额)元第三期:(时间)(金额)元2.3 如有变更或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签署补充协议。
三、工程监理时间3.1 本监理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监理的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如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3.2 在监理期间,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监理工作,并确保工程质量。
四、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经营信息、合作方式等必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关监理文件和资料,不得私自使用或外泄。
五、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或者工程质量受损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通知甲方及时现场查勘、确认。
六、解决争议6.1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7篇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7篇篇1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保证本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1.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及安全生产监督等。
2. 乙方须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及时向甲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监理期限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在监理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四、监理费用1. 监理费用计算方式:根据工程规模、监理工作量及难度等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监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按照附件《监理费用支付计划表》执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
2. 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确保乙方正常履行监理职责。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协助乙方开展监理工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监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以改进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监理费用。
2. 乙方应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篇2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就本工程建设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与工作内容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7篇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7篇篇1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
具体监理工作内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后确定。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毕止。
若工程期间因故中止,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
四、监理费用1. 监理费用计算方式:按照工程规模、监理难度、工期等因素综合确定。
2. 支付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具体支付节点和金额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3. 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五、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监理费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监理费用,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有效监督。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乙方有权暂停监理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的监理合同6篇
建设工程的监理合同6篇篇1甲方(业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监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监理工程概况及监理内容(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方协调等。
二、监理期限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毕止。
三、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监理费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监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执行。
四、监理职责与义务(一)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工程相关的必要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甲方应当支持乙方履行监理职责,为乙方实施监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3. 甲方应当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二)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2. 乙方应当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 乙方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预定目标。
4. 乙方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 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处理与工程相关的其他事务。
五、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一)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或其他应付款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5篇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5篇篇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编号:XXXXX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乙方(被监理单位):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鉴于乙方拟建设的__________ 工程,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并根据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将对乙方建设的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包括设计审查、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
1.2 甲方应在工程建设开始前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监理方案和监理计划。
1.3 甲方须在监理工作中,全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工程建设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监理费用,费用包括监理人工费、差旅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2.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监理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甲方应保护乙方建设工程的商业机密和专利权,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施工信息和文件,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担保责任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等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如有问题应负责更正。
4.2 甲方对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监督和检查责任,必须对监理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乙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监理费用,并有权解除监理合同。
5.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信息或拒绝接受监理建议,甲方有权暂停监理服务,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变更和解释6.1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释,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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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GF-95-0202)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监理范围: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各执份。
业主:(签章)监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工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