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创新服务安排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5.14•【字号】衢市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衢州市科学技术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衢市科〔2018〕28号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级各单位:经市政府科技创新大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将《推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2.衢州市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3.衢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4.衢州市专利保险补助申请表衢州市科学技术局衢州市财政局2018年5月14日推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生态体系,推进以创新为重点的山海协作升级版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衢政发〔2017〕46号)第三款第(五)(六)(七)(八)条、第四款第(二十)条,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政策(一)支持创新载体建设1.支持对象“科研飞地”入驻企业申报并被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重点企业研究院(含农业)。
2.补助标准(1)“科研飞地”项目补助:按重大研发项目、科技攻关项目补助政策给予支持(衢经信综合〔2018〕50号)。
(2)众创空间补助:对新评定的优秀国家、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
(3)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100万元补助。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青发改服务〔2024〕138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发改服务〔2024〕138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青岛高新区、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发改服务〔2024〕77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2024年5月29日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一、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一)政策内容聚焦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和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建设,培育储备一批优质项目,支持我市服务业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并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
对入选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且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建设进度等指标开展评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按规定给予补助。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入选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已开工且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经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补助2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至2亿元的补助100万元。
(三)兑现流程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年度重点安排确定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
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材料。
财政局2024年一季度总结及二季度计划

(一)主要工作回顾1.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季度,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实现财政收入亿元,同比增长%。
其中,税收收入亿元,同比增长%;非税收入亿元,同比增长%。
2.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一季度,财政局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投入。
民生支出占比达到%,同比增长%。
3.政策措施落实一季度,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同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
4.财政风险防控一季度,财政局强化财政风险防控,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同时,积极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工作亮点1.财政收入增长质量提升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长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税收收入占比达到%,同比增长%。
这表明经济发展质量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增长趋于稳健。
2.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一季度,财政局在民生支出方面做到有力保障,特别是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3.政策措施效果显现一季度,财政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实体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
同时,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有力推动了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二季度工作计划(一)财政收入与支出管理1.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季度,财政局将继续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增加非税收入。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季度,财政局将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投入。
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政策措施落实1.深入推进减税降费二季度,财政局将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及时调整政策措施。
2.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二季度,财政局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
财政局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方案

财政局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方案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现代政府的核心职能已从单纯的行政管理向面向公众的服务型转变。
财政局是政府机构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它负责着国家财政收入、开支、资产和负债等方面的管理,并对公众提供各类财务服务。
因此,有效的财政局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一、改革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对财政局机构设置进行优化,可以增强其决策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应该根据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统筹规划、科学分类,做到精简实用,创新机制。
可以通过集中分工、整合资源等方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效率,同时更好地支持跨部门工作流程。
二、拓宽发展专业领域,提高服务水平财政局应从单一的财务服务向多元的财务和经济服务转型,提供具有全面性、专业性和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推广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
同时,应重视深入挖掘各个领域的重点问题,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例如,可推广金融创新、税务优惠、财务管理、财税服务等领域,加强政策和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使得企业和公众对财政局更加信赖。
三、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质量财政局的人才结构优化与培养,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来吸引和培养人才,同时注重不断提升现有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应该通过构建多元化激励机制、建立良好的员工重视、尊重人才的企业文化、提供公开透明的晋升通道、持续推进员工教育和培训等方式,推动人才队伍的发展。
四、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服务能力财政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财政局可以逐步推进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使得财政业务的录入、处理、分析、管理和输出等环节得以完整实现。
应该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效益,提高公共服务和监管的水平。
同时还应不断承接各方面信息化的应用,开发应用型软件和智能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公民提供优质的财务服务。
五、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财政安全作为国家财务大业的护卫者,对风险的控制和预警也是财政局必须具备的功能。
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财政)

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财政)一、方案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财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提升财政工作效率、优化财政服务质量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激发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财政工作的整体效能,特制定此“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
本次活动的目标在于:树立先进典型,激励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积极进取,争做优秀。
推动财政工作创新发展,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形成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比学赶超的良好态势。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反馈。
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三、活动内容与措施1. 业务技能提升组织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创新实践探索鼓励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创新实践,探索财政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
3. 优质服务竞赛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评选出服务质量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树立服务标杆。
4. 先进典型选树评选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
四、时间安排与进度本次活动自即日起启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X月X日):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
组织实施阶段(X月X日至X月X 日):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总结表彰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
五、资源保障与支持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资源保障与支持:经费保障:设立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资金,用于活动的组织、宣传、表彰等。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为活动的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多措并举 积极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监督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访河南省三门峡市财政局局长宋东

和 谐 监 督 理 念 。 以查 代 管 , 以 不 不
罚 代改 .积极 与被 查 单 位 沟通 . 将 良好 的 服 务 融 入 到 监 督 检 查 中 。 通 过 近 年 来 卓 有 成 效 的探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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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次 的 培 训 。重 点 对 县 ( 、 1 政 市 区 财
彻 执 行 、确 保 财 政 机 制 有 效 运 行 、 整 顿 和 规 范 财 经 秩 序 、 建 和 谐 社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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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不对称才是 “ 金库 ” 在的根 源 。 小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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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 而 应 当积 极 呼 吁 和 推 动 这 一 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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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单位 : 海财 经 大学 ) 上 ( 栏 目责任 编辑 : 本 罗晓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11.28•【字号】杭科合[2011]277号•【施行日期】201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合〔2011〕277号)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是杭州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杭州重点扶持的“十大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办法》(杭政办[2006]2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通过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各类公共科技服务的载体,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
第三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主要依托在杭具备丰富优质的科技基础条件、较强的科研开发与服务优势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重点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组建。
第二章建设第四条杭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建设重点和经费预算,提出平台年度计划和建设要求,采用主动设计等方式组织平台建设,经实地考察、专家论证、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立项平台。
第五条重点建设公共科技基础平台、专业(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整合现有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技信息等科技资源,搭建具有公益性、基础性的公共科技基础平台。
整合集聚相关创新资源,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从科研到产业化的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建设为行业领域科技创新提供科技服务的专业(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财政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财政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新的一年,财政局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为了更好地履行财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制定本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财政收入征管1、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监控和分析,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2、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收入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积极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支持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确保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民生支出稳步增长。
2、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优先安排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打破部门界限和项目限制,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的整体使用效果。
三、推进财政改革创新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1、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合理安排债券资金使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加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债务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1、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9.03•【字号】青科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14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2020年9月3日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14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以下简称“战略研究计划”)是青岛市科技计划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支持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应用理论和对策研究活动,为提升科技创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供重要智力成果支撑。
第三条市科技局是战略研究计划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布局设计、项目遴选、监督管理、成果运用、绩效评价等,并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计划项目受理、过程管理和验收评估等。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绩效再评价等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计划项目任务书约定及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
财政局工作推进措施建议
财政局工作推进措施建议财政局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资源配置、财政收支管理、经济调控等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工作推进措施建议:一、加强预算管理1、科学编制预算深入调研各部门的实际需求和项目情况,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引入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加增长的传统模式,根据实际需求和绩效目标重新评估和安排预算。
建立预算编制的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听取各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2、强化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建立预算执行的定期通报制度,对执行进度慢的部门进行督促和警示。
严格控制预算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3、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对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和应用,接受社会监督。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2、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管理。
精简会议和文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避免资金分散和重复投入。
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财源建设1、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2、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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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创新服务安排
(一)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不断壮大镇财政实力。
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各项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让依法纳税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2、规范财政支出,确保财政增收。
在日常支出时,加大对税务发票审核力度,以税务发票为支出要件,以支出促征收,加大对国税、地税部门支持力度。
3、关于契税。
财政部门主动为集镇开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促使我镇的集镇建设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合法、规范、健康地发展。
同时在镇村领导的支持下,摸清税源,依法征收。
4、积极争取、计生、民政、公安等政府非税执收部门的支持,让所有收费都纳入大厅,大力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专款专用。
(二)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
1、强化便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服务大厅的“窗口”效应,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建立来访群众接待责任制。
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做到“事有所办、办有所果”,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同志们舒心。
2、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存折卡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农民补贴存折,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代领补贴资金,实行取款有身份证明制度,确保财政补贴农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乡财县管工作。
1、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力度。
XX年财政预算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不再调整,确保人员工资,及民政、救灾、优抚等法定支出。
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限制招待费入帐,确保上级各项专项支出,坚持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
2、规范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工作。
实行借款备用全审核制度,对于无计划、无明确内容的借款,拒绝付款;继续加强对支出原据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付。
3、强化对前期借款冲帐工作,对于前期借款未冲账的,应先行冲帐后,才能付款。
以后开支尽量减少借款,严禁白条入帐,坚决做到支出有据,报帐及时。
(四)从财政部门本职业务出发,全心全意,力所能及地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五)规范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
1、争取县财政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福利待遇,调动全体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加班补助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积极主动参加县局和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