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我国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入账问题探讨

2020年 第10期●改革之窗我国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入账问题探讨○吉林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中心 王 婧森林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在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方面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对森林资源现状的数量描述主要以面积、蓄积量等指标为主,而对于其价值量的评价则主要通过资产负债表中“林木资产”进行反映。
本文通过对甲、乙、丙三省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数量以及价值量进行分析,发现林木资产入账核算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客观反映森林资源价值量信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本文提出了促进林木资产入账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林木资产入账现状(一)2017—2019年甲、乙、丙三省国有林场概况甲、乙、丙三省地理位置相邻,气候相近,在经济发展水平、树种分布、森林覆盖率等方面均具有相似性,因此分析此三省份林木资产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我国该地区林木资产整体状况。
表1为本文统计的三省份2017—2019年国有林场个数,三省份中甲省国有林场个数最多,乙省国有林场个数其次,丙省国有林场个数最少。
(二)2017—2019年甲、乙、丙三省林木资产入账情况根据2017—2019年三年间各省当年汇总资产负债表中入账林木资产的价值和森林面积计算分析可得,三省当中,甲省林木资产单价最低,均价为0 23元/亩,即使将中幼林、低效林面积扣除后每亩平均入账林木资产价值也仅为0 48元/亩;乙省入账林木资产平均单价最高,为584 58元/亩,扣除中幼林和低效林面积后平均单价为1206 43元/亩;丙省入账林木资产均价居中,为402 74元/亩,扣除中幼林和低效林面积后平均单价为748 47元/亩。
按均价3000元估算林木资产市场价值,三个省份入账林木资产价值均远小于市场价值,而且三个省份林木资产入账状况差距较大,尤其是甲省绝大多数林木资产并未入账核算。
2017—2019年甲、乙、丙三省入账林木资产单价计算见表2。
表1 2017—2019年甲、乙、丙省国有林场个数甲省乙省丙省2017年2018年2019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17年2018年2019年417412417334259247183182161大量林木资产未纳入会计核算,形成账外资产,第一,不利于保护国有林木资产完全完整,无法及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林木资产实际价值,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第二,大量林木资产游离于账外,这对各单位资金监管带来巨大隐患,无法对全部资产实施●改革之窗2020年 第10期有效监督;第三,林木资产未在账中体现,这无疑给私自变卖林木、毁坏林木提供可操作空间,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容易形成单位“小金库”;第四,大量林木资产长期未纳入资产管理,不利于长效保护森林资源,对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形成潜在影响。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研究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研究国有林场是指由国家所有并直接管理的林地和林木资源。
林木资产成本核算是指对国有林场所拥有的林木资产进行成本核算的研究。
本文将对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进行详细探讨。
国有林场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林木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国有林场林木资产进行科学的成本核算,有助于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国有林场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
林木资产成本的核算可以帮助国有林场合理安排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核算林木资产成本,可以清楚了解国有林场的投入和产出,确定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方向和重点。
合理安排资源,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林木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林木资产成本的核算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林木是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核算林木资产成本,可以清楚了解资源开发和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林木资产成本的核算对于国家林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通过核算林木资产成本,可以了解国有林场的投入状况和经济效益,为制定和调整林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成本法、间接成本法和全面成本法。
直接成本法是指根据林木种植和管理的直接成本进行核算。
直接成本包括苗木购买成本、施肥、喷洒杀虫剂等生产费用,以及人工费用、经营费用等管理费用。
通过对直接成本的核算,可以了解林木生产和管理的成本和效益情况。
全面成本法是指根据国有林场所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全部成本进行核算。
全面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通过对全面成本的核算,可以综合了解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的成本和效益情况。
数据收集是指通过实地调查和相关材料的收集,获取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数据。
数据包括林木种植和管理的直接成本数据,以及国有林场的固定资产、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成本数据。
成本核算是指根据收集到的数据,按照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
林地资产会计核算的探讨

●改革之窗2019年 第9期林地资产会计核算的探讨○福建省尤溪国有林场 曾祥文林地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森林赖以生存的条件。
作为资产,林地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木生产的基础,是林木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
但长期以来我国林地一直未能作为资产入账,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禁止买卖,使用权可以转让。
我国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场等林业部门的经营用林地大部分是无偿取得的,林地初始价值即林地使用权价值无从确认,且林地的无偿使用及对林地资产的会计定性存在争议。
到目前为止,林业行业对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尚未统一,包括新执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也未制定出林地资产的会计核算办法。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宪法修正案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这些规定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当前,在实践中已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林地有偿使用和流转,林地作为一种逐渐稀缺的生产要素日益趋向于市场化,林地资产的内涵和作用也让更多人了解并予以重视,研究并解决林地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也就显得更为现实和必要。
对林地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既是国有林场加强林地使用管理的需要,也是完整核算林木生产成本的需要,也是真实反映国有林场资产状况的需要。
现就林地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账务处理等方面提出些粗浅看法。
一、林地资产的确认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首先森林资源的培育是以林地为基础,而林地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其次,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研究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研究
国有林场是指由国家掌握行使国有林地、国有林木经营权并实行计划管理、全部或者大部分劳动者由国家安排就业的林木生产经营单位。
林木资产是国有林场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对于国有林场来说,合理、准确地核算林木资产的成本是保证国有林场可持续经营的重要环节。
在国有林场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中,应该重点关注林木的购置成本。
林木的购置成本包括林木的购买价格、运输费用以及与购买林木相关的其他费用。
这些费用应该在购买林木后及时核算并计入林木的成本中,以便对林木的资产价值进行准确评估。
在林木的成本核算中,还需要考虑林木的人工管理成本。
国有林场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对林木进行管理,包括育苗、造林、抚育、采伐等工作。
这些人工管理的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培训费用、劳动保险等费用,应该在相关管理活动完成后及时核算并计入林木的成本中。
林木的成本核算还需要考虑林木的土地使用权成本。
国有林场根据国家的规定,需要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权费用。
这些费用是林木成本的一部分,应该纳入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
国有林场在林木资产成本核算中应该关注林木的购置成本、人工管理成本、土地使用权成本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方面。
只有合理、准确地核算林木资产的成本,国有林场才能实现可持续经营,保护和管理好国家的林木资源。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探讨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探讨作者:张宜周敏来源:《财讯》2018年第25期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生产行业相比,林业的生产对象及生产经营过程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作为林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林木资产作为森林资源最主要具实际操作性的资产项目,核算也很重要,是多年来一直讨论的热点。
但是,有关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极为复杂,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
本文立足于我国林业会计核算系统的现状且重点剖析了存在的严重间题,并对应提出了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改革建议和措放。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现状对策建议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基本理论(1)林木资产的内涵和分类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林木类生物资产是林业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的,并由该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拥有排他性权利或其他权益,预期能使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流人企业的资源。
其中,强调“当前”、“经济利益”和“拥有排他性权利或其他权益”这三个界定词。
按会计主体持有的主要目的不同,林木资产分为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性林木资产三类。
(2)林木资产价值构成从林木资产的价值构成看,理论界主要有两种分类法:一是,五分类法,即林木资产价值是由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存在价值、遗赠价值和选择价值五部分构成。
二是,二分类法,该方法认为林木资产的价值包括有形的资源价值和无形的生态价值两个部分。
(3)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理论1.会计目标理论会计是一个人造的经济信息系统,所谓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为完成某一特定目标组成的一个有机体。
由于处在主体外部的利益相关者需要了解有关该主体的诸多重要的会计信息,以便用于进行投资或其他类似的决策活动,并对受托方——经营管理者对受托资源的责任进行评估,进而进行经济决策和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这就是会计的目标。
会计目标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是:一是,谁是信息使用者?二是,使用者用信息来干什么?三是,当前的会计报告能提供哪些信息?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主要从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进行表述。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作者:黄秀莲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2期黄秀莲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生产行业相比,林业的生产对象及生产经营过程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林木作为国有林场的一种资源性资产,它具有生产周期长而连续、成本核算期难以确定等特点,同时林木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是人力与自然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的增值。
因此,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如何科学、合理进行的成本核算,是林业会计工作者面临着的一件既复杂又重要的工作。
一、国有林场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现状(一)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依据陈旧,核算科目设置不完备,明细分类核算缺乏针对性目前国有林场对林木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参照财政部1994年颁发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及《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这两个行业会计制度进行,由于核算制度过于陈旧,核算过程没有根据不同种类林木资产的经营特点进行会计核算,只统一设置一个“林木资产”一级会计科目,再根据林木资产提供的效益及用途下设“用材林”、“经济林”、“薪碳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五个二级科目,并按“制造成本法”计算林木资产的累计培育成本。
与财政部[2004]5印发《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比较,《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对于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上缺乏针对性,而在《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对于不同类别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比较清晰,它针对不同类别林木资产核算方法设置了相对应的会计科目,比如,对于农田防护林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的实际成本,在“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已郁闭成林消耗性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或暂时难以明确生产性或消耗性特点的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在“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已郁闭成林的公益林的实际成本在“公益林”科目进行核算。
(二)成本核算对象不确定,造成收回成本计算方式不一致目前国有场圃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对象设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按小班分林种、树种进行会计核算,第二种是按林种、树种为核算对象,第三种是按年度分林种、树种为核算对象,第四是按造林部门为核算对象。
我国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入账问题探讨

渊 一冤 圆园员苑要圆园员怨 年甲尧 乙尧 丙三省国有林 场概况
甲尧 乙尧 丙三省地理位置相邻袁 气候相近袁 在经济发展水平尧 树种分布尧 森林覆盖率等方 面均具有相似性袁 因此分析此三省份林木资产 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我国该地区林木资 产整体状况遥 表 员 为本文统计的三省份 圆园员苑要 圆园员怨 年国有林场个数袁 三省份中甲省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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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尧 林木资产入账存在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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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一冤 项目资金与林木资产分类未能有效 衔接袁 导致未能及时结转林木资产
根据 叶 财政部摇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约 国 有林场 渊 苗圃冤 财务制度 跃 的通知曳袁 林木资 产是指林场拥有或控制的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林 木类生物资产袁 是营林生产活动发生的各种耗 费所形成的活立木资产的账面价值袁 是林场资 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遥 林木资产按照消耗性林木 资产尧 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性林木资产三大 类进行分类管理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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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林木资产会计核算方法探讨

( 二) 生产性林木资产 财务会计核 算方法。
生 产性 林 小 资产 财 务 会 汁核 算 办 法可 以按 照林 小 资产 的 采收 阶段 、 销 售 阶段 以及 死 损 毁等 项 F I 柬进 行 分 刖核 算 。 l 、 林术资产采收阶段的会 计核算办法。 生 产 性 林 木 资产 主 要 是 母 树 林 和经 济 作 物 树 林两 种 。按 对于林术采收阶段的资产, 直接安装才收的人: I : 用、 材 照现 行 的 资产 会 计核 算 方 法 , 对 于 生产 性林 术 资 产 的利t 子 资产 料 、 工 具 用 等等 内容 计入 到成 小 一栏 , 而 其 间接 用 也 核算 就 极 为不 清 晰 , 会 导致 林 术 资产 资源 的火 量浪 , 这就 立 要’ 入十 ¨ 关栏 H, 其他 跨 级分 配羽l 计 捉也 是按 } ! c { 会 计标 准 来进 接 影 响 了 生产 性 林 小 资产 的经 济 效 益 。根 据 , 上 产 性林 术 资 产 行 。例 如, 林产 6 入J 年 就 可 以存f . 入 一栏 巧 库 存产 d , 而贷 入 特点 , 然 后 结合 前 最新 l 火林 小 会 计核 算 标准 利 规 定 , 加 强 栏 写林 业 资产成 产成 小 : 林 业 资产折 旧就按 照 借方 填 写林 业 建 立 … 套 科学 、 规 范 的 资产 会 计核 算 体 系 。 彳 了 利 于企业 明确 其 生产成 小 , 贷 记 资产 折 旧等等 。 所彳 『 资产 , 包括 种 子 l 基 地 建 设资产 , l 时能 够促 进 , 上产 代 林 2 、 林 小 资产 产 销售 阶 段 的会 计核 算 力 ‘ 法。 术 资 产 职 能年 ¨ 土产 效益 性 的 高效 发 挥 。 , 此 可 以吞 …, 提高, 上 对 林 产 ・ 5 ^ 的销售 可 以按 j { c { 实际 金额 , 所 获 资金 入银 : 产 性 林 小 资产 的 会 汁核 算 能 力 彳 丁 利- I - 捉 高 业 的林 小 生产 效 存 款或 现 金 , 对 丁 一些 损耗 就 非 流动 损 失 , 其他 会 计核 算 科 益, 对, 上产 林小 起 剑 了移 { 极 的促 进 。 日也类 l , 例 如 产 6 获 得销 售 收入 , 就 存借 办填 写 现 金或 银 行 生产性林木资产的概念及特点 存款, 而贷 办填 产 品销售 , 如 果 资产彳 丁 差额, 就要 在 借 填 营 者 在贷 填 写 营业 外 收入 等 等 。 朴小 资产 土要 包 括 三利・ , 上产 ・ , 林 小 资产 、 消 耗・ 林 小 资 业 外支 …或 _ 3 、 林术 资产 死 亡 或损 毁 的 资产会 汁核算 力‘ 法。 产 以及 公 益 性林 术 资产 。所 的 , 上产 性 的 林 小 资产 就 是 能够 而 对 于林术 叶 l …现 死亡 或 肯损 毁等 情 况 时 , 就 要 记入 待 处 不 但 的生 产 经营 . 长划 1 1 j 产 林 术 产 , 从 而 直接 、 不 断为 企 业 公 l , 然 后 按 [ J 然 损 益和 人 为损 益 的不 同再 司 带 来经 济 利 润 . 它 与 消 耗性 林 术 资产 不 同地 办 在于 , 消耗 性 理 资产 损益 内容 叶 如果是人为损坏, 就在其科 目填入管理 : 如果是 林小在收货其成果后, 其林术资产就不再存在, 而生产性林术 进行分类, j I ! I J 填 写营 业 外 剧 或支 … 。其 他 保险 用 利 资 产剩 资 产 则 可 以重 复使 用 。 公 益悱 林 术 资 产 土 要是 为 了改 善 f : 保 自然灾 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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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作者:黄秀莲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2期黄秀莲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生产行业相比,林业的生产对象及生产经营过程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林木作为国有林场的一种资源性资产,它具有生产周期长而连续、成本核算期难以确定等特点,同时林木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是人力与自然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的增值。
因此,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如何科学、合理进行的成本核算,是林业会计工作者面临着的一件既复杂又重要的工作。
一、国有林场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现状(一)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依据陈旧,核算科目设置不完备,明细分类核算缺乏针对性目前国有林场对林木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参照财政部1994年颁发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及《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这两个行业会计制度进行,由于核算制度过于陈旧,核算过程没有根据不同种类林木资产的经营特点进行会计核算,只统一设置一个“林木资产”一级会计科目,再根据林木资产提供的效益及用途下设“用材林”、“经济林”、“薪碳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五个二级科目,并按“制造成本法”计算林木资产的累计培育成本。
与财政部[2004]5印发《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比较,《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对于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上缺乏针对性,而在《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对于不同类别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比较清晰,它针对不同类别林木资产核算方法设置了相对应的会计科目,比如,对于农田防护林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的实际成本,在“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已郁闭成林消耗性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或暂时难以明确生产性或消耗性特点的林木资产的实际成本,在“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已郁闭成林的公益林的实际成本在“公益林”科目进行核算。
(二)成本核算对象不确定,造成收回成本计算方式不一致目前国有场圃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对象设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按小班分林种、树种进行会计核算,第二种是按林种、树种为核算对象,第三种是按年度分林种、树种为核算对象,第四是按造林部门为核算对象。
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对象的选择和核算方式不同,在林木资产培育成本回收的问题上也存在有一定的随意性,有的单位根据历史成本按培育面积进行结转,有的单位根据采伐时的实际出材量进行结转,从而造成各个林场之间同一树种林木培育成本产生了很大的差异,这样各个林场的管理者及林业管理部门就不能很好地预测林业单位林木生产效益。
(三)林木资产成本入账界限不明确,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虽然场圃财务制度规定林木资产成本范围包括造林、抚育和管护费用,这里的管护费用除了护林防火费、病虫害防治费、营林设施费之外,还包括基层生产单位的管理费用,但不包括场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但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要正确计算营林投入的生产成本是件复杂艰难的工作,比如:对于基层生产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场部营林中心和林政管理人员工资和补贴、营林生产借款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发生时就存在受益对象不明确,是否应计入林木资产成本也存在争议,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有一些林场选择资本化处理,但也有一些林场选择费用化处理。
如果这些费用全部予以资本化处理,计入林木资产成本,则可增加林场林木资产价值,同时增加了当期利润,如果这些费用予以费用化处理,则减少了林场林木资产价值,同时也减少了当期利润。
可以看出,不同的处理方法,结果的差别是很大的。
二、加强和完善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的建议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推进林业产权制度的建立和改革,改进与完善林木资产会计核算方法是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
林木资产成本核算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满足林木资产核算的需要,二是满足营林生产企业经营效果考核的需要,为达到上述目的,国有林场的林木资产成本计算工作应尽可能做到对不同立地条件、造林方式、树种等各种条件下的营林成本水平有所反映。
在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时尽量使同一成本核算对象内影响成本水平的因素趋于一致,从而有可能对某一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水平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对林木资产价值计量的准确性。
(二)明确林木资产成本核算对象及核算范围(1)规范林木资产成本核算对象一般来说,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过细,则由于核算工作量加大而难以操作,以往许多单位正是因为操作上的难度较大而没有很好进行林木资产的核算,而划分过粗又失去成本管理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国营林场如果按林班或年度核算,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是与森林资源管理相脱节,与营林生产过程相脱节。
营林生产按林班为单位存在人为的合并现象,以年度为单位则完全没有空间概念。
二是两者均以平均成本计价,不能反映不同立地条件、不同经营方式、不同作业方式、不同林龄树种的成本水平。
从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目的与要求来看,国有林场应该选择小班分林种、树种为基本核算对象,主要理由为:一是小班核算可以取得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林分、林龄和作业方式的营林作业成本和林木资产实际成本,有利于实现森林资源的价值量管理与实物量管理的相互衔接,我国当前的营林生产和管护等实物量管理活动均以小班作为基本单位,如果会计核算也能以小班为对象,不仅有利于实现价值量管理与实物量管理的密切配合和相互衔接,而且有利于提高核算的精确度、可靠性和可检验性;二是现代林业随着高科技引入,将大大区别于传统林业,其主要特点是高度集约化经营、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生产经营周期明显缩短,森林培育目的性明显加强。
这样只有实行小班地块核算,才能为科学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三是以小班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不仅有利于检查营林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而且可以及时地获得不同森林资源经营者在森林采伐、流转、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经营活动时的会计处理;四是小班核算在现行计算机运用十分普及的条件下,大量的核算工作可以由计算机完成,技术上的问题基本上已经解决,是现实可行的。
(2)明确林木资产成本核算范围林木资产成本范围与营林生产成本的范围是一致的,依据作业成本从详、累计成本从简的原则,林木资产成本核算范围应包括为培育林木资产而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其他直接支出和营林制造费用。
直接工资包括从事营林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直接材料包括营林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如造林用种子、苗木),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外的其他直接支出,如从事营林生产的职工福利费、委托生产费等。
营林制造费用是基层生产单位为组织管理营林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二)统一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处理方法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对象和范围确定以后,对于林木资产的核算问题,重点就在于会计处理方面了,一般来说,国营林场林木资产的业务类型主要是日常培育各类林木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采伐木材后的成本结转,特殊业务是合作造林或承包造林。
对于这些业务的处理,可以通过统一处理方法,使得各林业单位林木资产价值计量的一致性。
(1)自行营造林木发生成本费用的业务处理为了能更准确记录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树种林木资产的价值,林木资产核算可按林种、树种、小班进行明细核算,再区分造抚成本和管护成本进行专项登记。
对于林场在本年度内自行营造林木而发生的营林生产成本或费用,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原始单据,借记“营林成本—林种—树种—小班”,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年终,再根据当年完工的营林成本项目或营林成本明细账记录借记“林木资产—林种—树种—小班”,贷记“营林成本—林种—树种—小班”。
对于在本年度内无法完成的营林生产项目,需要延到下一年度继续生产的(比如:某林道修建工程),造成年终无法结转入林木资产的,这部分营林成本在年终可先转入待摊费用,第二年1月再转回营林成本科目,即借记“待摊费用—林种—树种—小班(某林道修建项目)”,贷记“营林成本林种—树种—小班(某林道修建项目)”,第二年1月再进行恢复,借记“营林成本—林种—树种—小班(某林道修建项目)”,贷“待摊费用—林种—树种—小班(某林道修建项目)”。
(2)整体购入青山的业务处理林场整体购入青山,是林场根据市场经济需要,在扩大经营规模过程中的发生的一种业务,购入时可直接按购入地块作为小班进行明细核算,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购入林木资产成本,借记“林木资产—林种—树种—购入地块(小班)”,贷记“银行存款”。
(3)职工承包造林的业务处理国有林场承包造林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经营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给本单位的职工,确立职工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承包的方式主要为职工承包林场林地,职工个人全额投资,职工按承包面积和年度上交承包租金给林场,在这种承包经营方式下,由于造林投资是职工个人的,如果职工个人资金不足,可向林场适当借款,借款时根据协议可以作往来处理,借记“其他应收款—某借款人”,贷记“银行存款”。
当林场收到承包上交的承包收入时可作为承包户上交净收入处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某承包户承包地租收入”。
(4)合作造林的业务处理自国家颁布有关加快林业发展政策以来,多种林业投资经营方式应运而生,合作造林是其中的一种。
由于林场有造林技术和资金方面的优势,因此目前林场合作造林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单位职工合作造林,二是与社会上有关公司进行合作造林,不管与单位职工合作造林,还是与社会公司合作造林,一般林场都要求职工或社会公司利用他们的社会资源找到林地,并负责承租林地和管理,林场负责造林资金投入,林木所有权归属林场,合作人按采伐林木时取得的按净收入进行五五分或六四分成。
在这种合作造林方式下,当林场支付合作造林成本时,借记“营林成本—林种—树种—地块(小班)”,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采伐林木取得的收入在扣除造林成本和其他费用后所获得的净利按协议分成,分成时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利润分配—应分给某合作造林人的利润”,贷记“应付利润—某合作人”,支付利润时借记“应付利润—某合作人”,贷记“银行存款”。
(5)林木资产成本回收的业务处理国有林场的林木资产要进行成本回收,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林木被采伐而回收成本,第二,是林场整体出售青山而回收成本,当林场林木资产按林种、树种、小班进行明细核算时,在采伐木材一般说来都按小班进行,可直接根据被采伐小班的林木资产账面数额进行结转即可。
借记“生产成本—木材生产成本—某某木材”,贷记“林木资产—林种—树种—小班”。
当林场整体出售青山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某林地转让收入”,结转林木资产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售某林木培育成本”,贷记“林木资产—林种—树种—小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