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五大类科目
【会计实操经验】事业单位有哪些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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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事业单位有哪些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计量和分配利润;具有较强的社会性。
事业单位会计包括了六个方面的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的科目具体包括:
1.资产类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存货、长期投资、待处置资产损溢
2.负债类
短期借款、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1)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2)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3)“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包括应缴税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等等。
会计科目表-事业单位

会计科目表-事业单位第一篇: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或者其他机构依法授权设立,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为公众提供非营利性服务的组织形式。
作为一种特殊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也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并根据规定编制会计科目表。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科目:1. 货币资金:用于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
2. 短期投资:指事业单位短期内可以变现为货币资金的金融工具。
3. 应收票据:事业单位应收取的票据,如应收款项等。
4. 应收账款:事业单位应收取的账款,如服务费用等。
5. 预付账款:事业单位提前支付的款项。
6. 应付票据:事业单位需要支付的票据,如应付款项等。
7. 应付账款:事业单位需要支付的账款,如采购费用等。
8. 预收账款:事业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
9. 其他应收款:事业单位应收取的其他款项。
10. 其他应付款:事业单位需要支付的其他款项。
11. 存货:事业单位取得的可供出售或者使用于生产经营的物品。
12. 长期待摊费用: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预付的费用。
13. 短期借款:事业单位短期内需要借款的金额。
14. 应付职工薪酬:事业单位应支付给职工的薪酬。
15. 应交税费:事业单位需要向政府交纳的税费。
16. 应付利息:事业单位需要支付的利息。
二、负债类科目:1. 长期借款:事业单位长期内需要借款的金额。
2. 预收账款:事业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
3. 其他应收款:事业单位应收取的其他款项。
4. 长期应付款:事业单位长期内需要支付的款项。
5. 预收款项:事业单位预收的费用。
6. 未分配利润:事业单位未分配的利润。
三、共同类科目:1. 资本:事业单位的所有者权益。
2. 盈余公积:事业单位的盈余通过资本公积转化而来。
3.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4. 其他收入:事业单位除了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 经营成本: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成本。
6. 税金及附加:事业单位需要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㈠资产类(行政单位)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是指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中所设立的各种账户,用于记录和核算单位财务活动的一种分类方法。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是按照事业单位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财务管理的需要,便于会计人员进行准确的记账和财务分析,为单位的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将就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分类和内涵进行详细介绍。
一、会计科目的分类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可以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五大类。
1. 资产类科目:资产类科目主要用于记录和核算单位拥有的各类资源和权益,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应付票据等。
这些科目反映了单位的资产状况和流动性。
2. 负债类科目:负债类科目主要用于记录和核算单位所承担的各类债务和义务,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流动负债等。
这些科目反映了单位的负债状况和偿债能力。
3. 权益类科目:权益类科目主要用于记录和核算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和净资产,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这些科目反映了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和资本结构。
4. 成本类科目:成本类科目主要用于记录和核算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这些科目反映了单位的成本构成和生产经营效益。
5. 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主要用于记录和核算单位经营活动的收入和支出,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
这些科目反映了单位的经营成果和盈亏状况。
二、会计科目的内涵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内涵是指科目名称所代表的具体内容和作用。
不同的会计科目具有不同的内涵,下面我们分别进行介绍。
1. 资产类科目的内涵:资产类科目主要反映单位所拥有的各类资源和权益。
它们记录了单位的各项资产和权益的金额、性质和变动情况,为单位的资产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的信息依据。
2. 负债类科目的内涵:负债类科目主要反映单位所承担的各类债务和义务。
它们记录了单位的各项债务和义务的金额、性质和变动情况,为单位的负债管理和债务偿还提供重要的信息依据。
新行政会计制度科目(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行政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为了更好地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我国于2017年发布了新的行政会计制度。
新制度在科目设置、核算内容、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革,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行政会计制度科目进行详细阐述。
一、新行政会计制度科目概述新行政会计制度科目是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中各类经济业务的分类和归纳,主要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和成本六大类。
以下将分别介绍这六大类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1.现金:指行政单位库存的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2.银行存款:指行政单位在各银行开设的账户中的存款。
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指行政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准,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划拨的资金额度。
4.财政应返还额度:指行政单位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划拨的资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尚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部门应返还的额度。
5.货币资金:指行政单位以现金、银行存款等形式存在的资金。
6.短期投资:指行政单位投资于各种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有价证券。
7.长期投资:指行政单位投资于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
8.固定资产:指行政单位持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9.在建工程:指行政单位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项目。
10.无形资产:指行政单位拥有的无形的、非货币性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11.长期待摊费用:指行政单位发生的、不能在一年内摊销完毕的支出。
12.公共基础设施:指行政单位拥有并用于公共服务的、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13.政府储备物资:指行政单位为履行职责而储备的物资。
14.受托代理资产:指行政单位受托管理的、不属于其所有的资产。
(二)负债类科目1.短期借款:指行政单位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
2.长期借款:指行政单位为满足长期资金需求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一、资产类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2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1)收财政拨款时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贷:财政拨款收入(2)年末授权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年末直接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贷:财政拨款收入(4)下年初收到授权额度返还借:零余额几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财返额度——财政授权支付(5)下年初支付财政返还的直接支付额度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5、应收账款——单位应收——个人应收6、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或XX 公司)—单位应收——XX 单位7、其他应收款———个人应收——XX 职工8、存货——XX 物资(1 )购买时借:经费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同时借:存货贷:资产基金——存货(2 )领用、无偿调出借:资产基金——存货贷:存货(3 )报废、出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存货同时借:资产基金——存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9、固定资产——房屋及购筑物——X 办公楼——通用设备——X 设备——专用设备——X 设备——其他等(1 )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1000 (通用设备)或1500 (专用设备)以上的资产;大批量的同类物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做为固定资产核算。
(2)购买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购买时借:经费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同时借:固定资产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3)领用、无偿调出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4)报废、出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同时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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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有哪些会计科目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计量和分配利润;具有较强的社会性。
事业单位会计包括了六个方面的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的科目具体包括:1.资产类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存货、长期投资、待处置资产损溢2.负债类短期借款、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1)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2)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3)“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包括应缴税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等等。
(4)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3.净资产类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其中,事业基金是指非营利组织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
可由非营利组织自主调配使用,包括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
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4.收入类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平时“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有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净资产类科目、收入类科目、支出类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详细分类如下:
一、资产类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费。
三、净资产类
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
四、收入类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包括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
行政事业单位
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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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节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科目。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1)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
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科目使用方法:(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惜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
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
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
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模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惜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
按合同协议确走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
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
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3.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的价值记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料、费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
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
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安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本科目使用方法:(1)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民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