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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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第1条各级调度机构和发电厂自动化专业部门应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确保调度自动化信息的及时准确。

第2条各级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和发电厂、变电所自动化专职(责)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对其有调度管辖权的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备案;脱离岗位半年以上者,上岗前应重新进行考核。

第3条为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稳定运行,各级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应设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应用软件管理员,负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系统管理、网络管理和相应的软件维护、数据备份和故障处理。

第4条各级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和发电厂、供电公司负责变电所自动化系统运行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运行管理范围、职责和界面,制订运行值班、机房管理、设备与功能停复役管理、软件管理、缺陷管理、备品备件管理、网络管理、设备检修等制度。

第5条各级调度机构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运行记录、信息核对、故障处理等工作。

第6条发电厂、变电所自动化专职(责)人员应定期对管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设备与功能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定期核对自动化信息的准确性;定期对专用电源等辅助设备进行维护,定期对UPS电池进行充放电。

第7条各级调度机构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故障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按照规定立即进行处理,并通知值班调度员;如影响上级调度信息,应及时上报上级调度自动化值班人员;事后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过程,必要时写出分析报告报上级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备案。

第8条发电厂、变电所专职(责)人员发现故障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按照规定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人员;事后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过程,必要时写出分析报告,按照调度管辖关系上报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管理部门备案。

第9条各级调度机构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和发电厂、变电所自动化专职(责)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在处理自动化系统事故、进行重要测试或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自动化信息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自动化信息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调度自动化信息管理第1条江苏电网调度自动化实时信息遵循直控直采、分层传输的原则。

1.省调直接采集并网电压等级为22OkV及以上的发电厂、50OkV电压等级的变电所和包含有省际联络线的厂站调度自动化信息,其它所需信息可由相关调度转发。

2.地调应直接采集所在地区内省调统调的发电厂、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的调度自动化信息,并向省调转发有关信息。

3.发电厂须向所在地的地区调度发送有关信息。

4.厂站调度自动化实时信息的采集采用直采直送的原则。

第2条实时信息的传输内容1.发电厂和变电所向调度传输自动化实时信息内容:(1)遥测:发电机机端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全厂(机组)功率量测、厂用变高压侧、启动变、高压备变有功功率,单元制接线方式线路电压值。

全厂(机组)运行上/下限,全厂(机组)容量上/下限,机组升/降速率,机组运行状态、转速等信息。

系统监视点频率信息,系统监视点功角测量信息和发电机内电势信息。

水电站上/下水位。

核电站核反应堆热功率、核反应堆核对数功率等有关特殊信息。

主变压器三侧有功功率、无功功率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旁路、母联(分段)有功功率、无功功率以及电流,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电压值,无功补偿设备无功功率。

并网计量关口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等。

(2)遥信:全厂事故总信号,发电机断路器及隔离开关位置状态信号,升压变压器、启动变、高压备变、厂用变断路器位置状态信号。

全站事故总信号,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旁路、(分段)母联断路器位置状态信号,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线路、母线隔离开关信号,并网计量关口断路器位置状态、隔离开关信号。

变压器分接头位置信号,无功补偿设备信号,线路保护、稳定装置等有关继电保护动作信号。

机组投/退信号,机组AGC投/退信号,机组机炉协调信号,AGC请求保持信号,一次调频投/退信号,调压装置(AVR)投/退信号。

增/减闭锁信号,滑压状态。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1前言............................................................................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2)4 总则............................................................................ .. (5)5 调度系统............................................................................ .. (5)6 调度机构的任务和职权............................................................................ (5)7 调度管辖范围............................................................................ (6)8 调度规则............................................................................ .. (7)9 调度指令............................................................................ . (8)10 运行调整与控制............................................................................ . (9)11 系统操作............................................................................ . (10)12 事故处理............................................................................ .. (15)13 调度事故汇报............................................................................ (20)14 新设备投运及设备异动 ........................................................................... .. (21)15 运行方式制定............................................................................ .. (22)16 发电、供电调度计划与考核 ........................................................................... (23)17 检修管理............................................................................ .. (24)18 系统稳定............................................................................ (27)19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 (28)20 调度自动化............................................................................ (33)21 电力通信............................................................................ (35)22 水库调度............................................................................ (37)23 无人值班厂站的调度管理 ........................................................................... .. (38)附录 A 停修申请书格式 ........................................................................... . (40)附录 B 四川电力系统新设备投入系统运行申请书格式 (42)附录 C 四川电力系统设备异动执行报告格式 (47)I前言为加强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保障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程。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五章数据管理第六章规范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进行电力调度和运行管理的电力企业。

第三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是指用于电力调度和运行管理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包括调度服务器、调度工作站、调度终端等。

第四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电力调度过程的安全、高效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由电力企业的调度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岗位,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七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岗位责任和权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岗位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调度过程的连续性。

第十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和维护,并制定巡检和维护记录。

第十一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备有灾备机制,确保系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运行,并制定灾备预案。

第十二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定期进行软件更新和升级,确保系统始终处于最新的安全状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配备进入管理系统的认证和授权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第十四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建立系统登录日志和操作日志,记录每个人员的操作行为,并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采用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确保系统不受外部攻击。

第十六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制定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确保系统中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章数据管理第十七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建立完整的数据管理机制,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备份等环节。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发布时间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发布时间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发布时间《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是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领域的重要技术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工作,确保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

本规程发布于2024年7月1日,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结合国内外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的最新技术和经验而编制的。

一、前言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是电力系统运行和调度的重要环节,它通过自动化技术和系统集成,实现对电力系统的高效、精确和快速调度。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的发布旨在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的技术水平,推动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发展,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规程内容1.范围:规范适用于国内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领域,包括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整体架构、功能设计、系统配置、硬件设备选型、软件系统开发等内容。

2.原则:规范遵循“科学技术先进、实践经验总结、安全稳定可靠、经济合理有效”的设计原则,确保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3.内容:规范包括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总体设计思路、系统架构设计、功能模块划分、数据接口设计、网络通信设计、安全保障设计等内容。

4.要求:规范要求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响应速度和扩展性,确保系统满足电力调度的需求。

5.评审:规范要求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应当进行专业评审和验收,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

6.管理:规范要求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管理要求,确保设计方案落实到实际工程中。

三、意义和影响《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的发布不仅为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的设计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还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有助于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的发展和应用。

四、结语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是电力系统调度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它对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3.4
3.5运行值班单位是指发电厂、变电站、大用户配电系统等的运行值班单位。集控中心(包括流域电厂远程集控中心、变电站集控中心等)属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异地值班单位,仍属调度系统的一部分,未经调度机构同意不得自行操作、控制调度管辖范围的任何设备。
3.6
3.7总调是南方电网最高调度指挥机构, 代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在南方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各级调度机构以及其它从事电力通信等调度业务的机构,在电力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机构必须服从上级机构的调度。
3.7.2
3.7.3负责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水库调度等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南方电网调度相关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专业管理规定、设备配置选型技术原则和评价考核标准等。
3.7.4
3.7.5负责编制和执行南方电网运行方式,协调省(区)电网运行方式编制。
4.1.9并网或联网调度协议应提前3个月协商,最迟于首次并网前3个工作日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内容不得违反调度管理的规程规定。
4.1.10
4.1.11各级调度机构应编制并下达管辖范围内设备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年度、月度检修计划是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安排检修工作的依据,凡需改变或限制调度机构调管设备运行方式或状态的,均应向调度机构报送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工作。
3.7.16
3.7.17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水库调度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备)的调度运行管理和总调主站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3.7.18
3.7.19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定值的整定计算。负责主干通信网络的资源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南方电网IP地址、跨省网载波频率。负责指导调度数据网、调度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一、引言电力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电力系统是实现电能输送与供应的关键组织与管理机构。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需要制定和遵守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围绕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展开论述,旨在深入探讨电力系统调度的相关内容。

二、电力系统调度的基本原则电力系统调度是根据电力需求和供应情况,合理分配、调整和协调电力资源,维持电力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电力系统调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 安全优先原则: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安全性。

2. 经济高效原则:合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

3. 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分配电力资源,确保电力用户的利益。

4. 灵活可靠原则:根据需求变化灵活调整电力供应,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性。

三、电力系统调度的组织机构与职责为有效实施电力系统调度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一般来说,电力系统调度的组织机构包括调度指挥中心、调度部门、调度员等。

调度指挥中心是调度工作的决策和指挥中心,负责调度资源的协调和控制。

调度部门根据中心的指令进行具体的调度操作,负责调度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调度员是具体执行调度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四、电力系统调度的管理流程电力系统调度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需求预测、资源调配、运行控制和事故处理等环节。

需求预测是根据历史数据和实时信息,预测电力需求的大小和变化趋势,为后续的调度工作提供依据。

资源调配是根据需求预测结果,合理分配电力资源,包括燃料、发电设备、输电线路等,以满足电力需求。

运行控制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控制电力系统的运行,确保供需平衡和系统的稳定。

事故处理是在电力系统遇到突发事故或故障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五、电力系统调度的技术手段与工具为了实现电力系统调度的精确和高效,需要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和工具。

其中,自动化调度系统是电力系统调度的核心工具之一,可以实现电力需求、资源调配、运行控制等功能,提高调度的准确性和效率。

电力调度自动化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自动化管理规程

修编说明
2.过程 2.过程
2005年12月规程通过了国家标准委员会的专家审核, 2005年12月规程通过了国家标准委员会的专家审核,正式形 月规程通过了国家标准委员会的专家审核 成报批稿。 成报批稿。 2006年 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自动化规程》 2006年9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自动化规程》。 2007年 2007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全国正式执行《自动化规 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全国正式执行《 程》。
修编说明
主要增加的内容有: 主要增加的内容有: 自动化管理部门对新建和改( 建厂站子站设备的设计、 ① 自动化管理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厂站子站设备的设计、 招评标、选型以及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的要求, 招评标、选型以及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的要求,保证向有 关调度传送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等。 关调度传送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等。 ② 针对一些电网成立了专门的超高压变电站维护单位,本章 针对一些电网成立了专门的超高压变电站维护单位, 中专门增加了发电厂、变电站运行维护单位一节。 中专门增加了发电厂、变电站运行维护单位一节。 把原先的五级调度等职责划分为二大类: ③ 把原先的五级调度等职责划分为二大类:调度机构自动化 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发电厂、 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发电厂、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和设备运行 维护部门的职责, 维护部门的职责,并在相关单位职责中增加了与电力市场 运营、并网调度协议相关的内容; 运营、并网调度协议相关的内容;
修编说明
4.重点说明 4.重点说明


在规程的名称上,为了与正在修订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在规程的名称上,为了与正在修订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相适应,已将其改为《 相适应,已将其改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 在总体结构上, 程》;在总体结构上,已按照新的标准规范要求增加了第 一章范围、第二章引用标准,同时根据需要增加了附录A 一章范围、第二章引用标准,同时根据需要增加了附录A、 附录B 附录C 标准的附录)和附录D 提示的附录), 附录B、附录C(标准的附录)和附录D(提示的附录), 第三章~第八章仍然采用了原有的结构。 第三章~第八章仍然采用了原有的结构。 第三章总则部分, 第三章总则部分,重点对子站的主要设备和主站的主要系 统进行了补充。 统进行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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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
第1条电网调度自动化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保证管辖范围内的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提供电网生产与调度管理信息,对电网运行实时监控,为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第2条省调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等,结合江苏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企业标准。

2.组织省调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方案设计,负责系统的建设;参与下级调度和调度管辖的发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方案审查,并指导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建设。

3.组织全省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开展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性评价工作。

4.组织调度自动化专业培训、考核、经验交流;组织调度自动化专业科技和技改项目实施,并指导、推广先进技术的应用。

5.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与统计分析;负责主站系统的运行维护,审核批准调度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检修申请。

6.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负责省调端二次系统防护方案的实施;监督并指导下级调度和调度管辖的发电厂二次系统防护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7.参与全省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的审查。

8.参与本省有关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调度自动化部分的设计审查、招投标、系统联调、竣工验收等工作。

9.按照《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3条地调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等,结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

2.组织地调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方案设计,负责系统的建设;参与下级调度和调度管辖的发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方案审查,并指导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建设。

3.组织本地区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开展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性评价工作。

4.组织调度自动化专业培训、考核、经验交流;组织调度自动化专业科技和技改项目实施,并指导、推广先进技术的应用。

5.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与统计分析;负责主站系统的运行维护,审核批准调度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检修申请。

6.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负责地调端二次系统防护方案的实施;监督并指导下级调度和调度管辖的发电厂二次系统防护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7.参与本地区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的审查。

8.参与本地区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调度自动化部分的设计审查、招投标、系统联调、竣工验收等工作。

9.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调度规程的有关原则,制定县调调度自动化专业的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县调的管理。

第4条发电厂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调度自动化各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
和管理规定等,遵守并执行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等。

2.负责本厂调度自动化子站系统的方案设计与建设,接受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对技术方案的审查与验收;负责本厂调度自动化子站设备的运行维护、检验和统计分析,并按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3.按照调度管辖关系,服从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的协调指挥,及时查除隐患,排除故障,确保子站系统的各项运行指标满足《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要求。

4.负责本厂调度自动化子站系统的投运、升级、改造、退役等工作,各项功能满足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5.负责本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事故障碍的分析,接受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并落实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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