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规章制度7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规章制度7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规章制度(精选篇1)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二、职业危害管理制度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三、中频感应炉安全操作规程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
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
保持感应圈清洁。
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
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四、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工厂安全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工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厂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二、安全目标1. 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安全责任1. 厂长为工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厂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员工安全知识普及。
2. 安全检查制度(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3)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4. 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应急预案制度(1)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洪水等突发事件。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安全规范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2023版(精选7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2023版(精选7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023版精选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
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四条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第六条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第七条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第九条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第十一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第十二条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第十三条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
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023版精选篇21、车间人员工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夏天严禁空拖鞋上岗。
工厂内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厂内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工厂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全厂安全教育培训;(三)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负责事故调查处理;(五)负责安全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更新;(六)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厂安全委员会的决策和命令;(二)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六)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各岗位的主要职责:(一)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厂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四)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五)消防安全知识;(六)其他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员工转岗、复岗时,必须进行转岗、复岗安全教育培训。
工厂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工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以及临时来访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2)在职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特殊工种、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3)节假日、特殊时期加强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所有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生产设备、设施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发现隐患立即停机整改。
(3)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应急预案制度(1)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5. 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安全管理制度执行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五项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为工厂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篇)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生产场所安全规定- 机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如有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修复或停用设备。
- 生产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积聚有害气体。
- 废料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存放,防止堆积引发火灾或事故。
- 生产场所应标明应急通道和设备的位置,并保持通畅。
- 生产现场应设有专人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情况,并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
2. 用电安全规定- 电缆应定期检查,如有老化或磨损应及时更换。
- 电线电缆应进行正确绝缘和接地,防止漏电和触电事故。
- 电器设备应定期维护,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3. 劳动防护规定- 工人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头盔、安全鞋、眼镜等。
- 在危险区域工作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初始化安全设施。
- 禁止在操作中穿拖鞋或光脚,严禁随意触碰设备。
4. 物品存放和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应专门存放,并配备正确的标识和使用方法。
- 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存放,并设置相应安全措施。
- 严禁存放过多的物品,保持生产场所通畅。
5. 灭火和紧急救援规定- 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紧急出口应清晰指示。
- 员工应定期参加灭火和紧急救援演练。
以上所述为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实际工厂根据自身的情况,可能还需制定更细化的规章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检查。
3. 安全生产计划制度: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
4. 安全生产资质管理:要求各岗位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培训和考核。
5. 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工厂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3篇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3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一一、为保证办公及生产秩序的正常运作,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特制定本规范;适用范围。
(一)生产办公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
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违者罚款10元;2.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违者按相应制度执行;违者罚款10元;4.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违者罚款10元;6.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违者罚款10元;7.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违者罚款10元;9.员工需服从领导的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领导的安排、建议;领取材料和工具应申请-条要部门负责人签名登记名称、数量,并由生产部负责人签名,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
(二)生产区域行为规范1.严禁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睡觉、闲聊、嬉戏、打闹等,吃东西,抽烟、吐痰、擦鼻涕等-违者罚款10元;2.严禁在车间内接打手机、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或做其他无关的事情;因工作需要段长以上级别人员接打手机不在本规定内,因工作需要班组长接打手机必须离开生产现场到办公室或离开车间,违者罚款10元;3.在工作中接触不干净物品后必须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必须保持穿戴整齐,等,违者罚款20元;4.严禁部分领导车间,乱指导生产线。
-改变生产指导做法。
-一旦做错产品。
或者产品质量检验出现问题。
不能流程到下一个部门返工现象否则。
违者按相关条例执行;罚款--.照材料价格罚款5.员工爱惜公物,有恶意破坏工厂财产或盗窃行为者,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要有互尊互爱的精神,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先动手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者移交公安部门;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不开无人机、不开无人灯、天燃气及时关闭,如有违反,一次性罚款30元,如有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7.所有员工做好车间本区域内的清理、清扫工作,必须保证车间的整洁,如发现车间地面肮脏、有烟头杂物、工作台面凌乱,处以20元罚款。
工厂安全制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厂整体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等在厂内从事生产、施工、管理等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工厂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厂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厂安全工作。
第五条安全委员会职责:1. 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工厂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工厂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员职责:1. 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 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3. 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 组织开展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活动;5.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上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严格执行本厂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3.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操作技能;4.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安全生产设施管理1. 安全生产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2. 严禁私自拆卸、改装、损坏安全生产设施;3. 安全生产设施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品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2.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 安全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第十一条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理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2.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使用明火;3.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 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厂生产-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
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
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工厂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
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工厂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工厂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工厂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工厂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
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制度如下:
1.工厂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制度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工厂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制度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