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招标文件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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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1)

一、总则 (3)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五、开标 (18)

六、评标 (19)

七、合同的授予 (22)

八、其它说明 (23)

第二章工程技术要求 (24)

第三章评标办法 (43)

第四章投标书格式及附录 (48)

第五章附表 (64)

第六章合同文本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73)

二、合同通用条款 (76)

三、合同专用条款 (77)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87)

前附表

1.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183030m2,分展览中心和会议中心两部分。建筑工程类别为一类。

展览中心总建筑面积135650 m2,总高度40.5 m,主体 2 层;辅楼地下 1 层,地上 6 层;展厅跨度102m,展厅总建筑面积67120 m2,共有3560个国际标准展位;一层展厅层高16m,楼板底净高13.96m;二层展厅屋架下弦最低处净高17.6m,屋面板底净高20.1。

会议中心总建筑面积47380 m2,主体圆柱形,半径77m。本建筑物内布置了会议中心的主要出入口、国际会议大厅(整体建筑的主大厅)、能容纳5000 人的多功能厅、两个400 座的会议厅、一个1200 座的国际会议厅以及中西餐厅、会展公司办公室等辅助用房。局部设有地下室,作为厨房和设备用房。多功能大厅层高16m,室内净高10m。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是展览中心总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是

1.2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人。

2. 标段划分、承包方式及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会议部分屋盖钢结构工程为标段Ⅰ,展览部分屋盖钢结构工程为标段Ⅱ。

2.2 承包方式

本次招标主要确定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钢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标段Ⅰ、标段Ⅱ两个分包人,采用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招标人对材料的选用保留指定或自订的权力)的承包方式。

2.3 招标范围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标段Ⅰ、标段Ⅱ屋盖及支撑体系的钢结构工程,包括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材料供应(含钢板、钢管、H型钢、拉索、铸钢件、屋面板及零配件)、制作安装、运

输、试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等,按日本黑川纪章都市建筑事务所、机械工业第六设计院有关图纸和工程规范要求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

招标人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投标人

4.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两个法人组成的一个联合体,资质要求见前附表第14 项所述。

4.2由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2.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2.5联合体的双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4.2.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双方。

4.3 投标人所报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总设计师应具有大型会展中心或大型公建项目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总工程师和总设计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4 除非因不可抗力,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4.5 中标后,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工作,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

4.6 自2002 年以来,投标人无三级以上重大事故。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工程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5 项规定的时间,组织对投标人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因勘察现场所引起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投标要求

7.1 本招标工程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总设计师应参与投标文件编制工作。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和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上述人员回答相关问题。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开标时,所有解释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

7.3投标人可以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7.4 工程中标后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组成

8.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文件和补充通知,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工程技术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投标书格式及附录

第五章附表

第六章合同文本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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