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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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观

今晚的讨论异常热烈,老师们的积极性值得充分肯定,在当前者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老师们能够牺牲休息时间来讨论语文,这充分说明祖国语文有救。向老师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同时,也很遗憾。老师们的讨论缺少学理的思考,几乎都在自说自话,缺少思维的真正碰撞。到现在为止,今晚的讨论话题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这首先告诉我们一个严峻的问题,我们平常的写作是否也是这样?我们平常的教学是否也是这样?缺少聚焦!某个话语,一触到自己的兴奋点,马上就兴奋起来。却忘记了,今晚我们在干什么。

今晚的问题,其实质涉及一个更为重大的问题“文本解读观”也就是说,语文教学中究竟该怎样看待作者意图的问题。

文本解读观是对“文本解读这件事”即文本解读行为的基本认识,是对作者(即其背后的世界)、文本、读者在解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本认识。它在解读实践中产生的,又反过来对解读实践施加影响,决定着如何对待“文本解读这件事”。

文本解读观在文本解读实践中具有根本性的价值,影响甚至决定具体的解读行为。解读观对解读行为的影响,是以背景的方式潜在地进行的。称之为“背景”,是因为这些观念往往并不直接进入解读实践,或者说,在解读实践中并不直接起作用,而是作为一种“背景”施加影响。一般情况下,解读者实际上往往不清楚(不清楚并不意味着没有)支配自己解读行为的观念到底是什么。

于丹《〈论语〉心得》《〈庄子〉心得》遭到了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的十数个文学博士的猛烈批评。

最极端的是,于丹正在中关村图书大厦签售《于丹〈庄子〉心得》一书时,一青年男子T恤上浓墨写着“孔子很着急,庄子很生气”来表达不满。(《北京晨报》2007年3月4日)实际上,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因为,他们是在不同的“理论背景”下来谈这个问题的——要说服对方,必须在互不抵触的理论背景下才有可能。共同的理论背景,是双方对话的共同平台。我们必须站在同一个平台,才能对话。

存在于历史的有三大解读观,分别是作者中心论、文本(作品)中心论、读者中心论。这三种解读观可以说是同时共生的,但在人类解读实践的历史发展中,并不是齐头并进的,而是有强有弱,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占据中心位置。其大体状况为:作者中心论——文本中心论——读者中心论。

作者中心论,又称作者崇拜理论,是最具有传统根基、占据中心地位历时最长的一种观念。中国古代解读观和西方古代阐释观的主流都是作者中心论。中国古代所谓“知人论世”“以意逆志”理论即是这种观念的具体表现。包括实证主义批评、社会—历史批评、传记式研究以及各种创作心理分析研究等,也包括中国《红楼梦》研究中的“作者自传说”“索隐派”等

作者中心论的基本观点是,作品的意义在解读之前已经被作者设定在作品之中,解读文本,就是回顾、追踪作者创作的原初意图,深入到作者内心世界,恢复作者的原意;阅读文学作品的目的,就是要运用一定的方法,把作者预设在作品中的这种意义揭示出来。因此,历史的情状以及作者的出身、经历、信仰、生活事件、思想与人格、价值观念等“外部证据”是解读文本的最终标准,也就是所谓的“知人论世”,其极端则是由作者的生平、思想、人格来推导其作品的意旨

朱先生的观点其实就是作者中心论的体现。

他说杨绛直到我们的解读将会撕毁手稿,就是以作者意图为绳来判断我们的解读作者中心论的局限性在于用文本的起源代替了对文本的解读。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这个问题。一是作者原意恢复的程度无法确定,二是文本的写作背景并不都能考证清楚,三是简单地将文格与人格划等号是一种粗率的行为,四是阻碍了读者解读文本的主动性、能动性。

1.作者原意在哪里?

作者中心论强调回复作者的原意,但不少文本由于时空间隔,人们几乎无法验证自己的解读是否符合作者的原意——实践证明,这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徒

劳。我们必须要承认,作者原意存在是一回事,能否理解、恢复又是另一回事;古代的一些优秀作品,是民间口头流传加工而成,是集体创作,连作者是哪些都无法确定,更遑论作者的原意以及有些人孜孜以求的“作者创作时的原始冲动”。另一方面,作者在写作时,往往并不一定十分清楚自己的创作意图,或者说其创作意图还处于潜意识状态。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曹禺在时隔二十年后,“追认”人们对《雷雨》“揭露封建大家庭罪恶”主题的理解。

究其实而言,作者原意,到底谁能够界定?如果作者已经说明,又何必劳神去解读;如果没有说明,那么人人都可以说自己获得了作者原意,而最后又都回到了自己的思想、认识所能达到的范围内,很难说其中有多少是作者原意。

从作者的生活经历、文本产生的社会背景和他的前身去解释文本,被美国文论家威廉•K•维姆萨特(William K.Wimsatt,1907-1975)等人称为“意图谬见”,是从文本之外进行的“外部研究”。

意图谬见在于将诗歌和诗歌的起源和产生过程相混淆,这是哲学家们称为‘起源谬见’(The Genetic Fallacy)的一种特例,其始是从写诗的心理原因中推衍批评标准,其终则是传记式批评和相对主义(认为真理并非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站得住脚,而是受到人认识水平的局限)。

3、人格等于文格吗?

传记式解读方法,以作者的生平、思想和人格为根据,来推导文本的意思,遵循的是以作者为因、文本为果的线性的“起因解释法”。实证主义批评则认为,文本只不过是一块“化石”,在“化石”下,存在一个鲜活的生命——作者。更有甚者认为,如果是花花草草的文本,作者一定是一个寻欢作乐的人;毫无装饰意味的文本,作者一定是一个粗野的没有情感的或者愚笨的人。

这样,将人格等同于文格,特别是由作者及其人格来推导其文本意义、作品风格——人格高,作品必定清雅;人格卑,作品必定粗俗。认为文本是作者之子,“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

这样把人格与文格关系绝对化的荒谬性显而易见,它否定了文本独立自足的品格。儿子出生后,其相貌不一定像父亲;即使外貌酷似,性格等方面也不一定相似。文本行文立意与作者立身行事,通而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常常存在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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