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规划编制指南
江西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规范

江西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文件精神,做好全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方法、深度和成果等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总则(一)县级规划是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关键环节,是统筹县级行政辖区林地保护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要明确林地发展空间,对未来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做出全面、系统的可操作性和政策性决策,并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省县级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
(三)规划的目的与主要任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制乱垦滥占林地及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保障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为县域范围内林地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县级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县域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指导县域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主要包括:1、落实省级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任务。
2、确定全县林地保护利用目标和基本原则。
3、科学划定林地保护利用区域,以及林地分类、分等、分级。
4、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功能布局。
5、统筹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
6、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
7、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四)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要求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发展现代林业战略,突出空间性、结构性和操作性,全面落实《纲要》和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目标,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4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

2024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____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一、背景和目标在当今社会,森林资源是人类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森林经营方案。
本文旨在编制并实施____年的森林经营方案,以促进森林经营和保护工作的开展。
本方案的主要目标如下:1. 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2. 提升森林生态环境质量;3. 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4.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编制方案的原则和方法1. 系统性原则:方案的编制要考虑森林经营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和社会等多个方面。
2. 基于科学的依据:方案的编制要以科学调查和研究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3. 预防为主:方案的编制要强调预防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可持续发展原则:方案的编制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 信息共享原则:方案的编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享信息,实现资源优化利用。
6. 整体性原则:方案的编制要注重整体规划和协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
三、具体措施和实施纲要根据上述目标和原则,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和实施纲要:1. 加强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1)组织开展全面的森林资源调查,了解森林资源的分布、结构和数量状况。
(2)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定期监测森林生长情况、病虫害和天然灾害等。
(3)制定森林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
2. 加强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1)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投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2)加强森林生态功能修复,提高森林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气候调节能力。
(3)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控,减少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破坏。
3. 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1)开展森林生物多样性调查和保护工作,了解森林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和问题。
03可持续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规范

j 1
u
Z j Mu
法正生长量模式
d. 法正蓄积量 一个林分如果具备了法正龄级分配,又处于法正生
长状态,则所有林分蓄积之和就是法正蓄积量(即由各
林分的法正生长量形成的林分蓄积量之和)
Vn mi
法正蓄积量与法正生长量、轮伐期有如下关系:
u u Vn Z M u 2 2
②规划设计单位 A.森林经营类型( forest management category ) 将经营目标、经营周期、经营管理水平、立地质量 和技术特征相同或相似的小班,划归同一类型,采取相 对一致的培育过程的小班集合体。 按经营类型归类小班,便于组织林业生产,可以简 化规划设计工作,为林业生产专业化、实行林木定向培 育创造条件。
(一)可持续森林经营方案概念
1、森林经理
森林经理是一种包括行政、经济、法律、社会、 技术以及科技等手段的行为,涉及天然林和人工林, 它是有计划的各种人为干预措施,目的是保护和维持 森林生态系统各种功能,同时通过发展具有社会、环 境和经济价值的物种,来长期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 质和环境的需要。 ——联合国粮农组织,1997
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生产顺
序和经营利用措施的规划设计。
(1)森林经营主体(forest managing body)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决策权的所有者,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编案单位 (compilation unit of forest management) 拥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或经营权、处置权,经
a. 法正龄级分配
全林从一年生起到轮伐期 U 年生为止,具备各个龄阶 (age graduation) 的林分, 而且各龄阶面积相同,即各龄 阶面积之和等于轮伐期的面积(即经营单位内某一经营类 型的总面积)。这种分配的龄阶叫做法正龄阶分配。
县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县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林业,深化林业改革,促进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
根据县政府要求,为做好我县”十二五”期间林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我县是重点山区县,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
”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要围绕生态立县,发挥森林资源的碳汇功能,加快林业经济和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基础。
以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
科学合理地编制好规划是制定各项林业政策,决定林业重大项目安排,争取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
规划的编制要集中多方智慧,力争做到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统筹林业中长期发展,统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经济的发展。
二、规划的主要指标1、森林覆盖率;2、林木绿化率;3活立木蓄积;4、有林地面积;5、人工造林及森林经营面积;6、林业总产值(一、二、三产业);7、林业固定资产投资;8、其它相关指标。
三、规划时限”十二五”规划期限从2011年到2015年,要提出分年度实施规划,远期展望到2020年。
四、分项规划内容及编制责任单位1、人工造林(重点工程项目造林、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工业油料林、木本油料林),森林经营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办)。
2、竹林的发展及利用(项目办)。
3、林业科技(科技兴林及林业科技推广应用)(项目办)。
4、国有林场、苗圃、联营林场的发展(产业股)。
5、经济果木林、苗木花卉、林木种质基地、林下种养殖业的发展(产业股)。
6、森林旅游观光发展(产业股)。
7、木竹加工及林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产业股、林政股)。
8、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措施、森林采伐利用、公益林保护管理、木竹检查管理、保护区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林地征占用占补平衡)(林政股)。
9、森林健康、森防检疫及病虫害防治(森防站)。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规范

试点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试点县(含市、区,下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方法、深度和成果等技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试点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规划的目的与任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制乱垦滥占林地及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保障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并为林地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区域规划的要求,结合区域内的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具体条件,建立符合区域特点和林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要求的林地保护利用优化体系。
包括:(一)确定全县林地保护利用目标和基本原则。
(二)科学划定林地保护区域和等级。
(三)合理规划可供建设用地的范围和数量。
(四)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臵,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政策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今后一个时期试点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需要,全面统筹和合理安排林地利用的结构与方向,科学保护、合理配臵、集约利用好林地资源,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益,促进林业的全面发展。
(二)原则要求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应符合如下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应科学协调好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与全社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使林地的保护利用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生存发展的需要。
2、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原则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与林业分类经营、林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相结合,在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商品林用地的规模,促进解决林区的“三农”问题,满足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实施方案_县级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第一节编案原则按照可持续经营要求,实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管理,科学培育、积极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相结合;森林经营方案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规划相协调;实行森林多目标经营、多资源利用,提高森林经营综合效益,维护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科学配置森林资源,优化林业生产工艺,规范经营管理措施,提高林业生产效率。
第二节编案依据1、《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国家和区域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与区域森林经营规划、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等;3、编案前2年内完成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分类区划调查成果,或虽在两年以上但按《森林资源档案建立与更新技术规程》要求更新的森林资源数据;4、近期生物多样性、森林景观、水土保持、土壤、立地、林业有害生物、林火等专项调查成果;5、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估等资料;6、相关的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以及林业数表、造价与核算指标等。
第三节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四川省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细则四川省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第四节森林经营方案编制1补充调查1.1 森林资源补充调查本次编案使用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不再进行森林资源补充调查。
1.2 非木资源调查经济林调查:重点补充调查近年来的结实率、产量、成熟期、品质、规格、保鲜与加工贮藏技术、市场需求、当地加工能力等。
薪炭林调查:重点补充调查主要薪炭树种的生物量、燃烧值、纤维结构、生长量、萌芽能力、适应性,以及当地对薪炭林资源的需求量、需求结构、需求时段等。
种质资源调查:重点补充调查主要优良树种的数量、分布,以及近年来的结实状况、种子质量、销售或利用状况。
林下资源调查:重点调查经理期内有开发利用价值的药用、食用、工业用等林下生物资源,包括:资源种类、分布、数量、培育和利用状况、市场需求、经济价值、开发条件等。
郓城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郓城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精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林业局文件要求,为确保郓城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指导、控制下,以县为单位,全面完成我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在充分查清现有林地的类型、面积、数量、权属、森林生长状况等的基础上,重点划定林地范围,进行功能区划,突出空间性、结构性和操作性,确定规划小班的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将区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建档上图,并按程序完成县级规划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二、工作机构规划编制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任务量大。
为切实加强我县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同意,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县直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在县林业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主任:刘运伟(县林业局局长)副主任:郭守胜(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成员:孙宪华(县林业局推广站站长)李延兴(县林业局林业站站长)王庆东(县林业局种苗站站长)黄章记(县林业局花卉站站长)侯宪春(县林业局果树站站长)刘林秋(县林业局林政科科长)各乡镇相应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1. 2010年11月1日--11月20日:成立组织机构,并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菏泽市林业局备案;制定《郓城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郓城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并于11月20日前报菏泽市林业局备案。
2. 2011年5月20日--6月30日:做好相关资料收集,购置配备必须的调查工具和材料,包括:卫星遥感影像、地理要素及县乡村界叠加图,专用计算机及软件,卫星定位仪(GPS),罗盘仪,绘图工具,测量、测树工具等,印刷各种调查表格、统计表格,配齐内外业调查人员,举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培训班。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第一部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背景一、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林业长远规划应当包括林业发展目标、林种比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植树造林规划”。
第十四条规定“全国林业长远规划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地方各级林业长远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下级林业长远规划应当根据上一级林业长远规划编制。
”二、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提出了“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并规定了“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
《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文)再次重申“要依法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实施林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立地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工作。
三、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对林地进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明确了各区域林地利用方向,是落实林地保护利用政策,推进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的重要基础;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对林地分等使用、差别管理,是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落实经营措施,实现科学经营的重要支撑;实施森林质量工程,确定不同生态区位和水热条件地区森林培育目标,是最大限度挖掘林地产出潜力,大幅提升林地生产力,是统筹生态恢复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森林云南目标的基础工作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到2020年我国的森林面积和蓄积要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现目标的基础和保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森林云南的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6%左右、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县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需要规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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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二○○九年十月目录引言 (1)1.总则 (3)2.规划定位、作用和依据 (4)3.规划组织与程序 (6)4.规划内容和要求 (7)5.规划方法 (11)6.规划成果 (12)术语 (13)案例 (14)引言森林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
只有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建立和培育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才能提升林业的三大功能,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九号、十号文件精神,国家林业局积极探索不同地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程、技术和模式。
从2004年开始,开展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验示范,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关于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的通知》等,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工作。
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形成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总体框架,就是在森林分类经营的宏观战略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四个体系,即:以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为基础的宏观指导体系;以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为基础的区域决策体系;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系;以多种森林经营方法、方式为基础的技术模式体系。
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作为森林可持续经营区域决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同时,随着林业分类经营、集体林权制度和森林采伐管理等相关改革的深入推进,产权主体日趋多元化,迫切需要从宏观尺度上,对森林培育、资源利用、森林保护及生态修复等森林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统筹考虑;在区域水平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多种效益的需求。
因此,编制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作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森林经营管理决策的主要依据,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推动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制度体系,特制定《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明确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等要求,规范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的程序、方法和主要成果,为全面推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基础保障。
1.总则1.1为规范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切实推动可持续经营思想的贯彻落实,为县域所有森林经营主体经营利用森林资源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特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单位编制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其它森林经营规划可参照执行。
1.3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与实施纲要》、《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1.4规划编制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以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森林经营方针,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建立区域内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1.5规划编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兼顾的原则,协调好森林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保护、发展与利用森林资源并重的原则,协调好国家、地方与经营者等各方面的利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好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协调好不同功能区、不同森林类型的功能与潜力。
2.规划定位、作用和依据2.1规划是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既是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基本依据,也是县域所有森林经营主体经营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依据。
2.2规划是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省级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环节。
2.3规划的主要作用包括:落实国家、省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政的策措施;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需求;指导各类森林经营主体在规划期内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2.4规划应根据当地森林经营管理水平、资源结构和经济社会状况,以及地方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或森林经营的要求确定规划内容。
规划应紧密围绕森林经营活动,重点关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要素,如森林培育、森林保护、资源利用和经营管理等。
2.5规划应重点考虑和解决以下问题:2.5.1生态功能的可持续性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环境保护、生态景观等生态功能如何保持、提高和持续发挥。
2.5.2社会功能的可持续性森林的生态休闲、人文、宗教和教育功能,以及促进就业和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如何保证。
2.5.3木材及林产品生产的可持续性木材及其它林产品的可持续生产能力如何维持。
2.5.4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如何进行有效管理。
2.5.5林地生产力维持如何防止森林生态系统和林地退化,如何维持和提高林地生产力。
2.5.6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界定区划和界定出高保护价值森林,如何保护和经营管理。
2.5.7森林健康和活力维持如何通过森林经营提高森林抵御林火、有害生物入侵和其它自然灾害的能力。
2.5.8森林经营管理政策完善调整和完善森林经营管理的相关政策,如何调动社会或农民参与森林经营的积极性、解放林业生产力。
2.6规划应依据国家和省级林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经营规划和区域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明确区域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方向、目标、范围、对象和要求;按照《全国森林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等相关要求,落实分解区域森林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参照《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森林抚育规程》等技术规程,科学设计森林经营模式。
2.7规划必须以满足要求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土地详查数据、社会经济统计年鉴等为编制基础数据。
2.8规划应统筹考虑区域内正在实施的森林经营方案的相关情况,充分反映森林经营主体的意愿及相关利益者的意见。
3.规划组织与程序3.1规划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相关部门、企业、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利益群体要选派代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3.2规划包括准备、编制、征求意见和修改送审几个主要阶段:3.2.1规划准备:成立编制小组;收集有关资料;总结森林经营管理成效和经验;分析森林经营环境、森林资源现状和经营需求;明确经营目标以及重点内容等。
3.2.2规划编制: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备选方案,通过对备选方案进行投入产出分析、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确定最佳方案。
按照最佳方案进行森林经营区划、布局和森林经营规划设计。
3.2.3征求意见:要重视与不同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和其它相关利益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吸收相关意见。
3.2.4论证和送审: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后,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
3.3县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批规划,规划期内因社会经济等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征得审批部门同意后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
4.规划内容和要求4.1规划的主要任务:分析评价社会经济发展对森林经营管理的需求;明确森林经营中长期的指导思想与经营目标;统筹进行森林经营多目标、多功能布局;确定规划期内实现森林经营目标的活动、规模、安排等经营措施;预测和评估森林经营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等综合效益;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需求与保障措施等。
4.2规划期一般为10年。
4.3规划目标应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长期目标保持一致,应与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目标相衔接,纳入县域林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目标体系。
规划目标包括资源目标、生态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
4.3.1资源目标: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的具体指标,如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林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生长量、森林结构等。
4.3.2生态目标:提出生态保护的区域、对象、规模和成效等具体指标,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生态景观维持等。
4.3.3经济目标:提出木材与林产品产出、经济发展和收益等具体指标,如合理年伐量、主要林产品产量等。
4.3.4社会目标:提出劳动就业、旅游休闲、生态文化发展等具体指标,如就业贡献率、森林旅游规模、森林休憩地面积等。
4.4规划应进行森林功能区划、森林分类区划和森林管理分类区划等。
4.4.1森林功能区划:从林地和森林的主导功能考虑,功能区可分为生态功能区、社会功能区、经济功能区三类,应优先区划高保护价值森林区。
功能区确定后,应以森林可持续经营思想为指导,明确规定不同功能区的经营约束条件和主要经营措施。
——生态功能区。
将生态区位比较重要、生态比较脆弱及生态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区划出来,主导功能是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包括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自然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景观保护、基础设施保护等。
——社会功能区。
将社会服务价值高的林地或森林区域区划出来,主导功能是发挥社会公益效益,包括人文遗产保护、宗教保护、生态休憩、大气或噪声等环境保护等。
——经济功能区。
除生态、社会功能区外,主要生产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区域,包括用材林区、工业原料林基地、经济林基地、能源林基地等。
4.4.2森林分类区划:以小班为单元,根据森林的主导功能进行森林用途分类,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
——公益林。
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为主要经营目的。
——商品林。
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
4.4.3森林经营管理分类区划:以小班为单元,依据《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在林地立地分类、功能区划和分类经营区划的基础上,再区划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保护经营和集约经营4个类型。
——严格保护。
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特有自然景观等为主要目的,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工干扰活动。
——重点保护。
以维护生态安全,防止自然灾害,改善脆弱生态环境等为主要目的,允许进行森林抚育,限制更新采伐,禁止主伐。
——保护经营。
兼顾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在充分发挥森林生态防护功能的基础上,允许合理采伐利用,适度开发林下资源。
——集约经营。
以实现最大经济收益为目的,采取综合性措施,可持续生产木材和林产品。
4.5规划应综合考虑森林培育、森林采伐、森林健康、非木质资源经营、森林景观管理和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