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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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依法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切实提高收入增长质量,确保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纠正采取空转、违规调库等手段虚增收入的行为,坚决纠正招商引税等转引税款的行为,坚决防止突击收税的行为。
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分析研判税收收入形势,制定组织税收收入预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
二、加强征管堵漏增收。
不动声色依靠打击违法增收、堵塞漏洞增收、科技管理增收,增强税收征管主观努力程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推进信息管税,加强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查找征管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
逐项梳理征管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
加强各税种管理。
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管理,推进反避税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围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发票、发票违法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
三、认真落实税收政策。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要求和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自查的部署,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全面梳理政策落实情况,认真执行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支持创业就业、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增长等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创业创新,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税收支持力度,关系到经济持续平稳运行和社会就业稳定,对进一步把握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改进纳税服务,为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多困难,全社会对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还有很多期盼。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措施,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3.28•【文号】税总纳服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税务总局决定,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切实做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
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开发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
升级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优化网页端扣缴功能,丰富扣缴功能模块,增强实用性、便捷性,更好满足扣缴义务人使用需求;优化手机端界面布局,直观展示办理界面,增加“待办”模块,提供分类细化提示指引,便利居民个人实际操作。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9.26•【文号】国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9.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9年9月26日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为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稳定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格局,巩固增值税“五五分享”等收入划分改革成果。
(二)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
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建立留抵退税制度的要求,在保持留抵退税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不变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优化地方间的分担办法。
(三)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
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方收入,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
二、主要改革措施(一)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确定的2—3年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
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2.25•【文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年12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减税降费工作情况。
一、2019年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
李克强总理指出,减税降费直击当前市场主体的痛点和难点,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出台了有史以来力度最大、规模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
(一)认真研究谋划,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出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于1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于4月1日起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于5月1日起实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措施于7月1日起实施。
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明确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增值税税率降至9%,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10月1日起又进一步将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提高到15%)。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出一批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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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做好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税务总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既要看到完成全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严峻形势,也要看到国民经济运行持续企稳向好,完成今年收入任务具备的有利条件。
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和优化服务,越是收入形势严峻,越要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越要优化纳税服务,越要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要在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堵塞收入流失的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要切实加强领导,对税务总局加强征管、堵漏增收相关文件落实情况抓紧进行自查,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一、开展管户清查。
利用工商、质检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和国税局、地税局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认真开展管户清查,重点对街道、车站、商场内租赁柜台、市场内租赁业户、写字楼和住宅楼内经营业户、房屋出租等薄弱环节进行清理;对假注销、假停业、假失踪纳税人进行清查,防止漏征漏管。
二、加强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
结合实际,重点对大型专业市场中“前店后厂”型纳税人加强行业税负分析,掌握行业经营特点,加大纳税评估和稽查力度;加强对装饰、建材、钢材、家具、服装、餐饮、娱乐、美容等行业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对定额偏低的,依法核定和调整定额;对经营规模较大、达到建账标准的,实行查账征收。
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国发[199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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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国发<1993>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基础上,税收也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与生产增长幅度不相适应。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违反国家税法,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扩大减免税范围,自定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减免税期限,承包流转税,甚至利用非法手段偷漏国家税收,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
为了严肃国家税法,确保应上缴国家的税款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更好地完成今后的税收任务,增加财政收入,把国家财政赤字控制在预算数额之内,促进国民经济既快又好地向前发展,现就加强税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税收(包括关税)减免。
今年内国家不再出台新的减免税政策,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一律暂停审批。
属政策规定减免税的,应严格按税收管理体制审批,凡政策规定减免税到期的,应立即恢复征税。
严格个人收入调节税代扣代缴制度,不执行代扣代缴的,由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一律不得减免。
二、认真清理违法越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各地区、各部门违反税法规定和国家政策,超越权限自行制定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涉外税收政策),一律无效。
凡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各类经济开发区,一律不得享受国家规定的国家级开发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纠正承包流转税的做法。
全国减税降费政策解读

全国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减税降费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自2019年开始,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本文将从税收减免和费用降低两个方面对全国减税降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一、税收减免政策1.增值税降税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9年,我国相继降低了一般增值税税率和简化了增值税税率表。
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享受较低的增值税税率,例如降低了16%税率至13%,降低了10%税率至9%。
这项政策的出台,有效降低了企业负担,提升了市场活力。
2.企业所得税减税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例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或免征,降低了这些企业的税负。
此外,还取消了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所得税征收,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是与国民经济和个人收入直接相关的税种,在2018年,我国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个人所得税税率和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个人所得税的税负逐渐降低,给广大的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负效果。
二、费用降低政策1.社保费率降低社保费是企业和个人的重要费用支出之一,减少社保费率是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的重要举措之一。
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社保费率降低的政策,例如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等,有效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2.电力价格降低电力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降低电力价格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我国电力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逐步降低了工商业电价、一般工商业非居民用电价格,同时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为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
3.物流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是影响企业运营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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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9.09.30
•【文号】税总办发〔2019〕76号
•【施行日期】2019.09.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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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
见效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9〕76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效应不断释放,有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现就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
各地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
坚持做到“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务必把该减的税减到位、务必把该降的费降到
位、务必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工作。
二、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征税收费
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规范组织收入和税收征管行为,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征税收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不得违规向企业预征税款,不得在年度内随意变更征收方式,不得在法定申报期前征收税款,不得采取大规模集中清欠、行业性大面积检查等与减税降费大势不符的做法。
对违反组织收入工作纪律、违法违规增加税收收入的,要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三、努力营造良好组织收入环境
各地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理解支持。
各地税务机关遇到有关方面不当干预组织收入工作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上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组织收入环境。
四、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调整预算
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分析测算,及时摸清本地税源发展的真实情况,客观反映组织收入状况,会同财政部门配合地方政府按程序合理调整年初预算,使税收收入预算目标与当前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形势相一致。
严格依法征税收费是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减税降费获得感的重要保障。
各地税务机关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全力以赴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