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文化娱乐与休闲服务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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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限制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限制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限制个体工商户是指店主以个人名义经营某类商业活动的经济组织形式。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范围。

同时,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存在一些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限制。

本文将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限制为题,探讨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范围选择和限制方面的相关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定义和重要性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范围。

在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需要选择经营范围,并将其明确写入营业执照中。

经营范围的选择对于个体工商户至关重要,它决定了个体工商户能够从事的业务种类和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选择应根据市场需求、自身能力和经验等因素进行合理决策。

如果经营范围选择不当,可能会导致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降以及法律风险。

因此,个体工商户在选择经营范围时应仔细考虑,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种类和例举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个人服务、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

具体的经营范围种类相当丰富,以下列举几个常见的范围:1. 商业零售类:包括食品、饮料、日用品、服装、家居用品、电子产品等各类商品的零售业务。

2. 餐饮服务类:包括餐厅、快餐、咖啡馆等餐饮服务业务。

3. 个人服务类:包括美容美发、健身、按摩、美甲、家庭保洁等个人服务业务。

4. 家政服务类:包括家庭保姆、月嫂、育儿嫂、长者照顾等家政服务业务。

5. 文化娱乐类:包括影院、KTV、游乐园、电玩城等文化娱乐服务业务。

以上仅为几个常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举例,实际上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的业务种类非常广泛。

具体的经营范围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选择。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限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限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某些行业需要取得特定的资质证书才能从事,如医疗美容、营养师等行业。

环境卫生学第十章公共场所卫生

环境卫生学第十章公共场所卫生

4、体育与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2种):商店、书店; 7、就诊与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银行营业大厅、证券交易厅、展销厅、会议中心 、商城、
娱乐城、迪斯尼乐园、旅游景点、 网吧、老年活动中心、
一般公共场所包括:
(一)室内体育、健身场所; (二)餐饮场所:餐厅、咖啡厅、茶座、酒城(吧) (三)商业购物场所:商场(店)、书店,室内批发 市场、 集贸市场; (四)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五)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 (六)交通工具:旅客列车、客船、客机和长途客车
四、公共场所卫生研究的内容

经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建立健全卫生组织、制度, 2、不录用不合格人员,有权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制定卫生操作规程、考核标准、奖惩办法,
4、新、改、扩建的场所有权要求卫生部门审查、竣工验收、发证, 5、发生健康危害时,有权要求卫生部门调查,出具报告,
6、对处罚不服,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3、按时复核证件,
4、接受卫生部门监督检查,监测, 5、不得拒绝和隐瞒卫生监督部门索取的有关资料,
6、发现健康危害事故及时报告,
7、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为顾客服务, 8、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9、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检查,
10、对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卫生质量控制决定必须立即执行,有损害的要 赔偿损失。
(四)调整罚款额度。罚款额度下限由一千元调至五百元,便于操作。增 设了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额度,同时明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的违法情形。

娱乐行业的规章制度范文

娱乐行业的规章制度范文

娱乐行业的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娱乐行业秩序,促进健康发展,保障市场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娱乐场所、游乐园、演艺表演等娱乐服务提供者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娱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维护公共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第四条娱乐行业应当遵循市场原则,依法经营,竞争公平,不得存在垄断行为。

第五条娱乐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尊重职业道德,保护用户隐私,不得泄露用户信息。

第二章娱乐场所管理第六条娱乐场所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申请相关执照,保证场所环境安全卫生。

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隐患检查。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有专门的安全保障人员,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当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保障协议,确保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娱乐场所不得因非法排放废气、废水等污染环境,不得扰民、妨碍居民生活。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做好应急救护工作。

第三章游乐园管理第十二条游乐园应当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游乐项目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游乐园应当建立健全游客服务制度,保证游客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游乐园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游乐园应当配备专业安全人员,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保障游客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游乐园应当建立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游客投诉。

第四章演艺表演管理第十七条演艺表演团体应当申请相关执照,遵守演出准则,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演艺表演团体应当保证演出场所环境安全,健康卫生。

第十九条演艺表演团体应当保证演出内容健康,不得含有违规、低俗、暴力等内容。

第二十条演艺表演团体应当遵守演出价位标准,不得存在演出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十一条演艺表演团体应当遵守版权法律法规,保护原创作品权益。

第五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二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文娱领域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文娱领域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文娱领域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娱领域的发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娱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娱领域包括电影、音乐、电视、舞台剧等娱乐形式。

第三条文娱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职业道德,保持职业操守,提高专业素养,维护社会风尚。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文娱领域的监管,严格执法,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文娱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文娱单位和从业人员参与文娱活动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文娱单位管理规定第六条文娱单位应当依法注册,取得相关证照,按照规定经营文娱活动。

第七条文娱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文娱活动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文娱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文娱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保障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第九条文娱单位应当建立文娱活动的档案记录,保留相关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文娱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文娱活动的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

第十一条文娱单位应当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任务,不得违法违纪。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服务公众,传播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保护客户信息,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四章文娱活动规范第十七条文娱单位在举办文娱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内容。

第十八条文娱单位应当保证文娱活动的安全,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保障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文娱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场地等信息,需提前告知观众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文娱单位应当为观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观众体验,增加观众满意度。

第十章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第十章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饭店并不具备这四个要件,如上所述案情可见,已经 确定客人挎包系两名男子所盗,即侵害人不是饭店, 而是那两名男子,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饭店承担赔偿 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客人林某等人的损失只
能由那两名男子来承担。
第16页,共54页。
2、饭店在维护住宿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 事件发生前应尽提醒注意、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妥善保管等义务,事件发生后应及
第33页,共54页。
二、对旅馆经营中的治安管理 设置治安保卫部门
• 1、接待旅客住宿须登记 • 2、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等指定专
人负责保管工作 • 3、对旅客遗留物品妥善保管 • 4、发现旅客违第34禁页,共54页或。 威胁物品及时
三、对旅馆经营娱乐服务的治安管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06年3月)
第24页,共54页。
• 黎某认为,在他入住期间没有发现保安人员,也没
有发现警示标志,对被盗财产的损失,酒店负有不可 推卸的责任。双方就赔偿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黎某 遂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1980元及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2000元。 酒店则以黎某没有证据证明其钱物是在入住酒店期间 被盗为由拒绝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黎某的诉讼请 求。
2、义务
旅客住店应出示有效的相关证件,并如实填 写住宿登记表;
向饭店支付住宿及相关服务费用; 损坏饭店设备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饭店规章制度。
第22页,共54页。
二、旅游饭店与非旅客间的权利义务
•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待 • 一般性的保护其人身财物 • 非旅客发生损失,首先推定旅游饭
确认车已经丢失。
这是一辆刚买一个多月的凌志牌400型轿车,张友新买
这辆车总共花费万元,由于丢车事件发生在宾馆的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包括食品经营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办公场所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协同联动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认识和自觉参与。

第二章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第九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从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卫生管理达标。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投诉。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

第十八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餐饮场所卫生管理第十九条餐饮场所应当有良好的卫生条件,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餐饮场所应当制定健康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餐饮场所应当建立分包点验收机制,杜绝采购不合格食材。

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

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

第一章文化、文化政策和文化产业政策N.解释1.文化政策是国家的文化部门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文化领域的问题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和对应对策,是国家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博物等领域实行意识形态和行政管理所采取的一整套制度性规定、规范、原则和要求体系的总称,是政府基本政策在文化事业方面的具体政策。

2.文化产业政策是为了促进本国的经济繁荣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何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文化产业关系、规范文化产业活动而制定的政策。

第二章国外文化产业政策概述《安妮法》(The Statute of Anne),亦称《安妮女王法令》,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版权法。

《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国际公约。

《伯尔尼公约》的两项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版权独立保护原则。

《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最大的保护版权的国际公约,也是参加国家最多的国际公约。

《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中,首先界定了“文化遗产”的内涵:既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记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主要有以下五类:(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皮影等;(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如剪纸、雕刻、刺绣、印染等。

《威尼斯宪章》(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是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

“一臂间隔”原则在文化政策的通行术语中,“分权化”的文化管理观念通常被形象地表述为“一臂间隔”原则。

所谓“一臂间隔”原指人在队列中与其前后左右的伙伴保持相同的距离。

经济领域,子母公司。

被挪用到文化政策上多只国家对文化拨款的间接管理模式,但这种管理模式同时要求国家对文化采取一种分权式的行政管理体制。

对“一臂间隔”原则认同采取的国家:英国(二种结合),瑞典,瑞士,丹麦,澳大利亚,加拿大,比利时,奥地利,芬兰,美国(间接管理)对“一臂间隔”原则不认同的国家:德国,法国(直接管理)第三章文化产业振兴规划1.规划目标: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娱乐场所规章制度

娱乐场所规章制度

娱乐场所规章制度娱乐场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娱乐场所是指提供娱乐休闲服务的场所,包括夜总会、KTV、酒吧、餐厅、影院等。

第二条娱乐场所的管理宗旨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促进文化交流。

第三条娱乐场所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娱乐场所的基本服务规定第五条娱乐场所应提供舒适、安全、卫生的环境,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第六条娱乐场所的工作人员应穿着整齐、卫生的工作服,礼貌待人。

第七条娱乐场所应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定期组织文艺活动,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项目。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色情类场所。

第三章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规定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保障人员疏散安全。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加强电气安全管理,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娱乐场所应保持经营场所整洁,禁止乱堆乱放杂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及时更新消防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合格的经营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章违规与处罚第二十条娱乐场所如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娱乐场所,相关部门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娱乐场所的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会受到警告、罚款或解雇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经营者和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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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 (三)导游证 ❖ (四)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七、法律责任 ❖ 1、刑事法律责任 ❖ 2、行政法律责任 ❖ (1)行政处罚 ❖ (2)行政处分
第三节 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法律法规
❖ 一、对公共文化的认识 ❖ 1、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角度 ❖ 2、公共需求的角度 ❖ 3、公共文化产品属性的角度 ❖ 4、国家的特殊国情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角度
❖ 六、公共图书馆管理 ❖ 1、概述 ❖ 2、藏书与目录管理 ❖ (1)藏书管理 ❖ (2)目录管理
❖ 3、读者服务工作 ❖ 4、安全保卫工作
❖ 七、美术馆管理 ❖ 1、概述 ❖ 2、主要工作任务 ❖ (1)收藏 ❖ (2)保管 ❖ (3)研究
❖ (4)陈列 ❖ (5)对外艺术交流 ❖ 3、美术馆管理
❖ 三、文化娱乐市场法规、规章概况 ➢ (一)行政法规。 ➢ (二)部门规章。 ➢ (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2006年,国务院颁布《娱乐场所管理条 例》。
1993年,文化部颁布了《营业性歌舞娱乐 场所管理办法》。
1996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对新兴文化娱 乐经营项目管理的通知》。
1997年,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关于加强 台球、保龄球等娱乐项目管理的通知》。
❖ (2)使用范围 ❖ (3)管理部门
❖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 3、使用和服务 ❖ 4、管理和保护 ❖ 5、法律责任
❖ 五、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
❖ 1、概述
❖ (1)群众艺术馆——指组织、指导群众文 化艺术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研究群众 文化艺术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 化艺术活动的场所。
❖ 2、 管理部门: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 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 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 监督管理。
❖ 3、关于娱乐场所设立的条件 ❖ (1)申请设立主体资格 ❖ (2)场所
❖ (3)程序:
申请 确认 听证 备案
❖ 4、经营: ❖ (1)经营内容 ❖ (2)场所设施 ❖ (3)场所安全 ❖ (4)未成年人
引子
❖ 2006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地的娱乐 场所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要求迪厅入场人员 必须安检;所有娱乐场所必须安装闭路电视 等监控设备,及防暴预案;凌晨2点,关门歇 业… …
❖ 我们不禁要问
第一节 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法规
❖ 一、文化娱乐市场 广义:文化娱乐市场的涵盖范围非常广泛,
包括所有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文化娱乐场所的 文化经营项目所构成的体系。
❖ 1、申请 ❖ 2、申请文件 ❖ 3、设立旅行社的审核和批准(30日) ❖ 4、分社的设立
❖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400万 ❖ 2、投资双方的条件 ❖ 3、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申请与审批 ❖ 4、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 ❖ 5、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法人、经营范围
的变更
❖ 四、旅行社的经营 ❖ (一)禁止行为 ❖ 1、超范围经营 ❖ 2、不正当竞争 ❖ 3、禁止的旅游项目
❖ 从1979年广东东方宾馆诞生了大陆第一家 音乐茶座开始到1984年是文化娱乐市场重新 兴起的过程。
❖ 从1984年到1987年是文化娱乐市场发展 过程中的一个整顿的时期。
❖ 从1987年到1993年是文化娱乐市场迅猛 发展、范围拓展和不断壮大的时期,同时政 府开始加强管理。
❖ 1993年文化部颁布了《营业性歌舞娱乐场 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6号, 它对营业 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申报和审批、场地和设施、 经营与管理、奖励和处罚等作出了规定。这 是第一个以部长令的形式对文化市场进行管 理的政府行政规章,它是我国对文化市场逐 步实行法制化管理的开始。
❖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容 1、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2、公共文化网络体系 3、公益文化服务体系 4、公共文化规制体系
❖ 三、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法规规章现状 ➢ (一)行政法规 ➢ (二)部门规章 ➢ (三)地方规章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
❖ 《文化馆管理办法》,2004年 ❖ 《博物馆管理办法》,2006年
文化娱乐市场主要是指营业性歌厅、舞厅、 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电子游戏 (艺)厅、台球、保龄球馆等文化娱乐场所 的文化娱乐经营项目以及各种传统的和新兴 的娱乐项目,它的基本特点是以群众的自娱 自乐和广泛参与,它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 休闲娱乐生活的需要。
二、文化娱乐市场的发展过程
➢ 第一阶段:1979-1984 兴起 ➢ 第二阶段:1984-1987 整顿 ➢ 第三阶段:1987-1993 壮大 ➢ 第四阶段:1993年至今 法制管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2)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 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 (3)群众艺术馆与文化馆是业务指导关 系。
❖ 2、机构设置 ❖ ——省市设艺术馆 ❖ ——县区设文化馆 ❖ 3、主要工作任务 ❖ ——共同任务 ❖ ——侧重点
❖ 4、两馆管理 ❖ (1)馆长负责制 ❖ (2)健全管理办法 ❖ (3)纳入总体规划
❖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浙江 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文 化馆管理办法》
❖ 四、公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于2003年6月 18日通过,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共计6 章34条。
❖ 具体内容:
❖ 1、关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1)定义: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 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 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 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 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的建筑物、场地和 设备。
❖ (二)旅行社的经营管理 ❖ 1、旅行社与其经营人员 ❖ 2、旅游者的权益保护
❖ (三)出境旅游 ❖ (四)旅游投诉
❖ 五、旅行社的相关制度 ❖ (一)许可证制度 ❖ (二)年检制度 ❖ (三)质量保证金制度 ❖ (四)公告制度
❖ 六、导游人员管理
(一)概念:依照规定取得导游证,接收 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 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 (1)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 (2)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 (3)性质是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服务
❖ 常住中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
❖ (二)分类及其经营业务 ❖ 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
社和国内旅行社。 ❖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 ❖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
社管理暂行条例》 ❖ 2、旅游服务和管理的加强——旅行社质
量保证金制度的建立 ❖ 3、旅游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旅行
社管理条例》的发布 ❖ 4、WTO后的旅游法制建设
❖ 二、旅行社概述 ❖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旅行社管理条例的
使用范围 ➢ 1、概念 ➢ 2、旅行社的法律特征 ➢ 3、适用范围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 的企业。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 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 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 营活动。
❖ 《山东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规定》1992年。
❖ 《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6 年。
❖ 《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1994年。
❖ 四、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于2006年1月 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 年3月1日起施行。
❖ 本条例共6章54条。
❖ (二)具体内容
❖ 1、娱乐场所的界定
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 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 主要包括5类: ❖ (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 (2)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 ❖ (3)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 ❖ (4)其他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 ❖ (5)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十章 文化娱乐与休闲类 服务法规
主讲教师:符晓薇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文化娱乐市场、 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旅游服务与管理相关内容; 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实际案例。
教学重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管 理
目录
第一节 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法规 第二节 旅游服务与管理 第三节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法规
❖ (5)从业人员 ❖ (6)营业时间 ❖ (7)服务价格 ❖ (8)提示标志
❖ 5、监督管理
❖ (1)行政管理: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和其他有关部门
❖ (2)群众监督和行业自律
❖ 6、法律责任 ❖ (1)行政法律责任 ❖ (2)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节 旅游服务与管理
❖ 一、概述 ❖ 1、旅游行业法规建设的开端——《旅行
❖ 三、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旅行社的程序 ➢ (三)外商设立旅行社的设立与审批
❖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 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 书的经营人员;
❖ (4)规定的注册资本;
❖ (5)规定的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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