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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电子商务师是指在电子商务领域从事管理、运营、营销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师的职业标准也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电子商务师的职责、能力要求、职业素养等方面,对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一、职责。

1. 电子商务师应当具备对电子商务行业的全面了解,能够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规划,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

2. 电子商务师应当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管理,包括网站建设、产品上架、订单处理、物流配送等方面的工作。

3. 电子商务师应当开展市场调研,分析行业动态和竞争对手情况,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4. 电子商务师应当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的客户服务工作,解决用户问题,提高用户满意度,保持良好的用户口碑。

二、能力要求。

1. 具备较强的电子商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和工具,熟悉电子商务运营的各个环节。

2. 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和营销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提升产品和品牌的竞争力。

3.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能够与跨部门、跨团队的同事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在工作中迅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解决问题,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转。

5.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不断学习行业新知识,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职业素养。

1.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能够为企业和团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愿意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3. 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在工作中面对各种挑战和压力,保持乐观心态,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团队成员和同事和睦相处,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团队和企业的共同目标。

5. 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自觉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断完善自己,为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单价(元)1. 心理咨询师102.电子商务师103.物业管理员(师)10 物业管理员(师)64.推销员 3.55.秘书¥6.506.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67.营销师68.职业指导人员¥12.809.商品营业员610.前厅服务员611.客房服务员612.餐厅服务员613.中式烹调师514.西式烹调师515.西式面点师516.中式面点师517.保健按摩师618.美发师519.美容师520.摄影师821.公关员822.家政服务员523.评茶员624.营养配餐员625.珠宝首饰营业员 2.326.钟表维修工627.眼镜定配工1628.眼镜验光员1629.制图员630.装饰涂裱工831.装饰金属工832.装饰美工633.办公设备维修工834.保育员635.贵金属首饰、钻石、836.菌类园艺工637.棉花加工工638.汽车驾驶员639.汽车修理工640.摩托车维修工641424344.维修电工645.变电设备安装工1046.电线电缆制造工647.电气设备安装工1048.常用电机检修工1049.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7.550.电焊工551.焊工852.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553.钳工554.机修钳工655.装配钳工656.车工657.组合机床操作工7.558.加工中心操作工859.收银员660.锅炉操作工8.561.锅炉设备装配工8.562.防腐蚀工863.热处理工664.金属热处理工665.铸造工666.镗工667.铣工68.模样工69.锻造工70.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571.纺织纤维检验工672.汽车配件销售员573.冷藏工674.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875.装饰镶贴工8.576.养老护理员677.棉花检验员678.环卫粪便清理保洁工479.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880.电机装配工681.高低压电器装配工682.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683.食品检验工884.装饰打胶工885.化学检验工586.磨工687.计算机(微机)维修工7.588.调酒师889.音响调音员39091929394.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595.工具钳工696.冷作钣金工6979899.涂装工6 100.计算机操作员6 101.医药商品购销员6 102.中药购销员6 103.中药调剂员3 104.计算机网络管理员6 105.计算机程序设计员6 106.多媒体作品制作员6 107.企业培训师3 108.项目管理师8 109.企业信息管理师6 110.室内装饰设计员6 111.服装模特6 112.茶艺师6113114.洗衣师6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社会体育指导员6 134、催化剂制造工6 135、湿彷原液制造工6 136、化纤聚合工8 137、环烃生产工6 138、脂肪烃生产工8139、化工添加剂制造工6 140、石油产品精制工6 141、苦卤综合利用工8 142、环氧树脂生产工6 143、顺丁橡胶生产工8 144、聚氯乙烯生产工6 145、聚丁二烯生产工6 146、聚苯乙烯生产工6 147、燃料油生产工8 148、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6 149、纺丝工8 150 、催化剂实验工6 151、啤酒酿造工6 152、黑火药制造工6 153、烘焙工6 154、酒精酿造工6 155、钢琴调律师6 156、果露酒酿造工6 157、工艺品雕刻工6 158、禽类屠宰加工工6 159、服装制作工6 160、牛羊屠宰加工工6 161、丁苯橡胶生产工6 162、润滑油脂生产工8 163、海盐制盐工6 164、精制盐工6 165、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6 166、盐斤收放保管工6 167、猪屠宰加工工6 168、白酒酿造工8 169、黄酒酿造工8 170、冲印师6 171、陈列展览设计员6 172、房产测量员6 173、物流师6 174.录音师6 175.广告设计师6 176.鉴定估价师6 177.合成氨生产工6 178.尿素生产工6 179.聚乙烯生产工10 180.聚丙烯生产工10 181.化纤后处理工10 182.保健刮砂师6 183.科技咨询师6 184.美甲师6 185.劳动保障协理员6186.湖盐采掘工6 187.驳筑集护坨盐工6 188.井矿盐采卤工6 189.真空制盐工6 190.冷冻提硝工6 191.助动车、自行车装配工6 192.烃类衍生物生产工15。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1)培训助理、初级、中级电子商务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 称;
(2)培训高级电子商务师的教师应具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合副高级)教授职称。 培训场地设备
(l)经劳动部认证的标准教室或网上教育系统:用于理论知识培训; (2)具有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术能力培训。 鉴定要求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 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 规范的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 制定了《电 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 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 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了明确规定。
(2)具有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术能力考试。
二、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制度:
(2)实事求是,工作认真,精研业务,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 基础知识
计算机与网络应用知识
(l)计算机硬件基本组成
(2)计算机应用软件基础知识
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
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网络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初级电子商务 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 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海潮出版社
30
3-01-02-01
秘书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31
3-01-02-02
公关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32
6-07-01-02
锅炉设备安装工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33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7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8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劳社厅发[2001]3号
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9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劳社厅发[2001]3号
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洋出版社
1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洋出版社
15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
16
6-04-01-08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7
4-07-04-02
美发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7
4-07-04-02
美发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
91
3-03-02-02
话务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
92
6-01-05-01
井架安装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
93
6-01-05-02
钻井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104
4-01-99-02
中药调剂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105
5-99-02-01
沼气生产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摄影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7
4-03-03-01
调酒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8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9
4-07-11-01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电子商务师是指在电子商务领域从事管理、运营、营销、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师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有必要建立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以规范和提升电子商务师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一、职业素养要求。

1.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协调各方资源,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和技能,适应行业的快速变化。

3.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快速定位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4. 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状态。

二、技能水平要求。

1. 熟练掌握电子商务平台的操作和管理技能,包括但不限于网店运营、商品推广、订单管理等方面的技能。

2. 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能够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营销策略,提升产品和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通过数据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优化运营和营销策略。

4. 具备一定的客户服务能力,能够有效沟通和解决客户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5. 具备一定的风险管控能力,能够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防范。

三、职业道德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2. 忠诚于企业和客户,维护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保护企业和客户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和利用商业机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4. 建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行业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发展要求。

1. 不断提升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完善个人职业素养,保持行业竞争力。

2. 积极参与行业培训和学习,获取行业认可的资质证书和职业资格,提升个人职业水平。

3. 关注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合作,拓展职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可以规范电子商务师的职业行为和技能水平,提升电子商务师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介绍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介绍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介绍电子商务师是指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师的从业行为和能力要求,国家发布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是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能力的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和明确的标准文件。

该标准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基础能力要求、实践能力要求和职业素养要求。

基础能力要求是指电子商务师在从事电子商务工作前需要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其中包括了对互联网技术的了解,包括互联网基本原理、网络架构和安全性等方面的知识;对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包括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市场营销和商业模式的了解,包括市场分析、品牌推广、产品定价等;对数据分析和应用的掌握,包括数据统计和分析方法、数据挖掘和预测等。

实践能力要求是指电子商务师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具备的能力和技能。

其中包括了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和管理能力,包括网站建设和维护、电子商务系统的运营和管理;电子商务推广和营销能力,包括社交媒体营销、搜索引擎优化、内容营销等;电子商务运营和服务能力,包括订单处理、物流管理、客户服务等;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能力,包括数据采集和整理、数据分析和应用、数据隐私保护等。

职业素养要求是指电子商务师在从业过程中需要具备的道德和职业素质。

其中包括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包括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等;独立工作和团队合作的能力,包括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与他人协作、协调团队合作等;学习和创新的能力,包括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参与创新实践等。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发布,对于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为电子商务师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有力的培训和学习指导,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具参考性的招聘和用人标准。

同时,它还为电子商务师的职业发展路径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标准,为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参考。

然而,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壹者)(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之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之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壹者)(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之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3)取得本专业大专之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壹者)(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之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之上者。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壹者)(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之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之上者。

1.8.3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俩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方案设计、答辩等方式,由3~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操作结果和综合表现,参照统壹标准评定得分。

俩项鉴定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之上者为合格。

1.8.4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15~20名考生配1名考评员。

技能操作考核:平均5~8名考生配1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90分钟;电子商务师、高级电子商务师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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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师国
家职业标准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

1.2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壹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
电子商务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助理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30标准学时;
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电子商务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1)培训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之上(含中级)职称或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
(2)培训高级电子商务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之上(含副高级)职称或
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2年之上
1.7.3培训场地设备
(1)标准教室(具有多媒体投影设备和上网条件)或网上教育系统:用于理论知识
培训;
(2)具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能培训、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壹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之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
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之
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壹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之上,
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
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
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之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壹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之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
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
之上者。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壹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之上,
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
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之上
者。

1.8.3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俩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
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方案设计、答辩等
方式,由3~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操作结果和综合表现,
参照统壹标准评定得分。

俩项鉴定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之上者为合
格。

1.8.4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15~20名考生配1名考评员。

技能操作考核:平均5~8名
考生配1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90分钟;电子商务师、高级
电子商务师120分钟。

技能操作考核: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120分
钟;电子商务师、高级电子商务师9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1)标准教室:用于理论知识考试;
(2)具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能操作考核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严守保密制度;
(2)实事求是,工作认真,精研业务,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

2.2基础知识
2.1.3计算机和网络应用知识
(1)计算机硬件基本组成;
(2)计算机常用软件使用知识;
(3)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基础知识;
(4)数据处理基础知识;
(5)计算机网络(因特网)应用基础知识。

2.2.2电子商务基础知识
(1)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2)电子商务基本业务流程。

2.2.3网络营销基础知识
(1)网络营销的主要方法;
(2)网络商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2.2.4电子支付基础知识
(1)电子支付流程;
(2)电子支付工具。

2.2.5物流配送基础知识
2.2.6电子商务安全基础知识
(1)计算机安全使用知识;
(2)电子商务安全管理制度。

2.2.7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高级电子商务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电子商务员
3.2助理电子商务师
3.3电子商务师
3.4高级电子商务师
4.比重表4.1电子商务员
理论知识
4.2助理电子商务师
4.3电子商务师理论知识
4.4高级电子商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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