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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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优秀10篇】

中小学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优秀10篇】

中小学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优秀10篇】中小学管理规章制度篇1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2、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三、具体措施(一)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 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

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 严防食物中毒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

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 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中心小学学校各种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各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2. 学校设立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 学校设立德育处,负责学生德育工作。

4. 学校设立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5. 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1. 教师管理制度:(1)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教师应按时到校,按时上课,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关心学生成长。

(3)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 学生管理制度:(1)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学生应按时到校,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

(3)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兴趣爱好,提高综合素质。

(4)学生应遵守校园纪律,爱护公物,保持校园整洁。

四、德育管理制度1. 德育工作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身心健康和劳动技能。

2. 德育工作应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日常管理。

3. 学校设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德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4. 教师应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思想问题。

5. 学校定期开展德育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道德素质。

五、后勤保障管理制度1. 后勤保障工作应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后勤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3. 后勤部门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

4. 后勤部门应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保障师生健康。

5. 后勤部门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 安全保卫工作应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安全保卫部门应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中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行为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佩戴校徽,保持仪表整洁,穿着整齐,不穿奇装异服。

4. 认真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 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6. 课后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7. 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

8.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保持宿舍整洁。

9. 遵守食堂纪律,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粮食。

10.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三、学生纪律处分1. 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2. 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学校有权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3. 学生受到纪律处分后,应认真反思,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恢复良好表现。

四、学生申诉1. 学生对学校的纪律处分不服,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2. 学生申诉应向学校纪律处分委员会提出,纪律处分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 学生申诉经学校纪律处分委员会处理后,如仍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纪律处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

希望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

中小学公立学校管理制度

中小学公立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公立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学校各部门。

第三条学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教育方针;2. 以人为本,尊重师生权益;3. 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建设和谐校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2.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 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等工作;4. 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5. 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6. 教研室: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课程设置等工作;3. 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等工作;4. 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5. 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6. 教研室:负责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课程改革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实行教学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学。

第八条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十条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坚持以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等工作。

中心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研组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2.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3. 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4. 德育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行为规范管理。

5. 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6. 教研组负责学科教学研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三、教师管理1.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 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做好课后反思。

3.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教师应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关爱学生,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

5.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学生管理1.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

3.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按时完成作业,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4. 学生应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 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整洁。

五、安全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 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3. 学校应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4. 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5. 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六、财产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2. 学校财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确保财产安全。

3. 教师应爱护学校财产,不得随意损坏。

4. 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七、奖惩制度1. 学校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小学学校分工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分工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学校设校长1名,主持全面工作;副校长若干名,协助校长工作。

2. 学校设立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教科研室、工会等职能部门。

三、各部门职责1. 教务处(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负责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

(4)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5)负责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2. 政教处(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负责学生纪律、卫生、安全等工作。

(4)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评比活动。

3. 总务处(1)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经费收支。

(2)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3)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负责学校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4. 安全保卫处(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负责学校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工作。

(3)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 教科研室(1)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

(2)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组织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

6. 工会(1)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

(2)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

(3)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工作。

四、岗位职责1. 校长(1)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2)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2. 副校长(1)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分管学校某一方面工作。

(2)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

(3)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 教务处主任(1)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制定教务工作计划。

中小学安全条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包括公立、私立学校及幼儿园。

第三条中小学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各教职工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地震、防火灾等。

第九条学校应组织师生学习安全知识读本、安全工作须知等,提高师生安全素养。

第十条学校应邀请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专业人员到校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制度、巡逻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品安全制度、用电安全制度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学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损失。

第十七条学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学校各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学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二)以人为本,关爱师生;(三)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四)严谨治学,追求卓越。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二)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三)德育处: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四)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确保教育教学顺利进行;(五)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六)工会:负责教职工福利待遇,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七)团委:负责学生团组织建设,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校务委员会:1.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2. 审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3. 决定学校重大事项;4. 监督学校各项工作。

(二)教务处:1. 制定教育教学计划;2.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3. 管理教学资源;4. 负责教师培训;5. 考核教学质量。

(三)德育处:1. 制定德育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3. 管理学生行为规范;4.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5. 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四)总务处:1. 负责学校后勤保障;2. 管理学校资产;3. 确保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正常运行;4. 组织学校环境卫生工作;5. 负责教职工福利待遇。

(五)安全保卫处:1. 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管理校园安全隐患;4. 负责校园治安管理;5.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六)工会:1.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2. 调解劳动争议;3. 举办教职工福利活动;4. 组织开展文体活动;5. 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七)团委:1. 组织学生团组织建设;2.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3. 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4. 负责学生社团管理;5.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模版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模版一、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1. 学校管理以服务教育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2. 学校管理以科学、公正、公平为原则,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权益。

3. 学校管理以规范、高效、透明为标准,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4. 学校管理以安全、稳定、和谐为基础,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术氛围。

二、学校组织管理1. 学校设置各级管理机构,包括校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行政部门等。

2. 学校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重大决策和办事方案。

3. 学校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各管理机构的工作有效运行。

三、学生管理1. 学校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学生的成绩、表现、奖惩等信息。

2. 学校组织学生德育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3. 学校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的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4. 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岗位,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意识。

四、教师管理1. 学校制定教师招聘、评聘、管理和奖惩制度,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稳定性。

2. 学校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工作,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建立教师教学评价制度,激励教师创新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

五、课程管理1. 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制定本校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2. 学校对课程进行评估和调整,保证课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学校制定教学大纲和教材选用规定,规范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六、家校合作1.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促进学校和家庭的密切合作。

2. 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和家访活动,与家长交流学生成长情况。

3. 学校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共同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七、校园安全管理1. 学校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加强校园巡逻和监控设备的使用,确保校园安全。

3. 学校组织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应急能力。

八、学校督导评估1. 学校定期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效果。

中小学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教师及学生。

第三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确保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应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第五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遵循教学大纲,保证教学进度。

第六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组织课堂教学,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第七条教师应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确保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九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第十一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物,保持教室整洁。

第十二条学生应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管理,虚心接受教师批评。

第十三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课堂教学管理第十四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和进度。

第十五条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第十六条教师应做好课堂教学记录,及时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七条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八条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辅导,关注学困生,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九条教师应做好课堂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五章课堂教学评价第二十条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根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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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一、行政管理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不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积极构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学校。

第二条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办学章程;围绕常规管理,制定科学、规范、富有激励、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校训、校歌,形成体现学校特色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第三条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逐步实行校长职级制。

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正派,廉洁高效,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管理学校,努力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办出学校特色,维护学校秩序稳定。

第四条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和使用《校务日志》以及各种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簿记表册,各项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记录。

第五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校历,按时开学、放假,不得随意停课、放假、调整假日。

确需停课、调整假日时,一天以内,须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天以上,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活动。

全年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等)小学、初中为13周,高中为11周。

第六条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管理机制,实行校务公开。

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过教代会审议。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注重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清楚、措施具体、要求明确、奖惩分明。

各工作部门要恪尽职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要在落实上下功夫。

第八条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有档案柜和档案室,学校的文书、学籍、人事、统计、报表、图书、教学资料等档案齐全规范,分类存放。

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使用效益,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二、校园管理第九条校园内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实践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明晰,学校绿化、硬化、美化要与学校整体环境相协调,保持校园清新幽雅,整洁美观,并富有学校独特的文化品位。

第十条校园环境体现人文性、教育性。

校门端庄,校牌得体。

校训书写或悬挂在校园的醒目位置。

校内有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宣传设施,定期更新内容。

各种名人名言、格言警句、雕塑、文化长廊等要蕴含办学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体现时代精神,突出教育功能,营造育人氛围。

校园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师生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清扫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抓好环境卫生,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

垃圾入箱,厕所每天打扫,定期冲刷。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实验用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

各类用房定期作安全检查,粉刷油漆,并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放牧、种植、打场、堆物、取土、采石以及建造或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规范校园内车辆摆放,禁止在校园内喂养牲畜、散放家禽、乱搭乱建,严禁在学校内摆摊设点。

第十四条定期对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寝室等各种用室及食堂、厕所、卫生区、宣传栏、车辆存放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与通报。

三、教职工管理第十五条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必须遵规守纪,团结同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行为举止文明,语言规范健康,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学生面前不吸烟,上课时不使用通讯工具。

不接受家长宴请,工作期间不饮酒。

不得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以良好的师德教育和影响学生。

第十六条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做家访工作,开好家长会,不得指责和训斥学生家长,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

第十七条重视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

制定校本培训制度,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教师的学历达标、教学基本功等提出具体要求。

制定鼓励和支持教师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计划和措施。

教师要熟练应用常规教学设备,中青年教师要学会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

第十八条建立有利于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发挥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评价体系。

评价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以学期或学年进行。

严禁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评价教师。

评价结果要公布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积极推进教师聘任制。

新进教师要按有关规定公开选聘。

不允许教师从事第二职业,不允许停薪留职,及时清理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

第二十条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组织课外活动、认真考核和认真研修。

第二十一条严格请假制度。

教职工的病、事假两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两周以上,城镇学校由校委会研究批准,农村学校报学区批准;超过一个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校长请假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其他校级负责人请假,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学生管理第二十二条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

各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各种形式争生源,学校班额要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班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学前班。

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数量、扩大班额。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第二十三条重视和规范学籍管理。

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建立新生学籍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严肃学生档案管理、毕业证书颁发等各项纪律制度。

学籍档案齐全、真实,确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四条严防学生辍学。

区县、乡镇、学校要建立控辍责任制。

改进教学方法,因材施教,以人为本,关心每一位学生成长,防止学生流失。

发现学生辍学,应积极动员其复学,动员无效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控制学生流失。

第二十五条重视和加强班级管理。

选择师德高尚、认真负责、组织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

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报学校审查后,认真组织实施。

学期结束时,要进行认真总结,报学校备案。

第二十六条加强和改进德育管理。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文件精神,以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基本要求,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抓手,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德育活动。

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健体、学会共处。

第二十七条坚持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学校要进行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

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教育活动。

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班、团、队主题教育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抵制不健康读物、影视、歌曲的影响,防止黄赌毒、封建迷信、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对学生的危害。

第二十八条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育人机制。

创造条件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活动基地、劳动实践基地。

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对学生开展教育活动。

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社区家长委员会会议,举办家长或家庭教育讲座。

第二十九条坚持思想品德评定制度。

定期组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以及先进班集体,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第三十条认真组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每学期结束时,学校要从基础性发展目标(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学科学习目标两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各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名次,不得挂横幅、出喜报宣传和炒作高考、中考状元、录取情况和上线人数等。

五、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一条认真执行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不得随意增减、变更课程、课时。

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不得举办各类特长班、实验班。

第三十二条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和活动总量。

严禁利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小学生9小时以上,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以上。

第三十三条严格教学常规。

学校每学期都要制定教学计划并进行教学总结,学校有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学期活动安排表、周工作安排表等。

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有保证执行教学常规的措施。

要建立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制定学期校本教研工作计划,经常组织开展多样、有效的常规教研教改活动。

坚持集体备课,每学期举行三次以上全校性的教研活动。

各教研组要有实施计划和措施,每两周举行一项教研活动,并做好教研教改活动记录。

第三十五条用好所有在编教师资源。

依据课程计划和编制标准,确定教师工作量,严格规范教师脱产学习、进修、培训活动,不得出现任何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行为。

第三十六条建立听课、评课制度。

校级领导每学期不少于20节,学校中层及教师的听课节数由学校决定。

听课要有记录、有分析、有和任课教师的对话与交流、有评议和反馈意见。

评议意见要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

第三十七条建立教学检查制度。

定期对学校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对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辅导、学生学业评价等教学环节进行检查评估。

检查评估由学校组织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检查要有记录、有分析、有小结、有指导意见,结果要进行反馈。

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十八条要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严肃职业道德纪律,学校要划定明确的教学行为纪律禁区,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羞辱和变相羞辱学生,不得歧视和变相歧视学生,不得漠视和变相漠视学生,不得向学生及家长索要好处,不得要求和变相要求学生及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得用侮辱性语言影射或变相影射学生及学生家庭,不得用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或变相排队。

对违犯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解聘教师职务。

第三十九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织教学,努力实现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有效整合,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四十条重视实验教学。

因地制宜地加强学校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图书馆、阅览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育设施的建设,并充分向学生开放。

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器材、图书资料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按课程标准规定认真做好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努力提高实验课开出率。

第四十一条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保证音乐j体育、美术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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