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池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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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池融资模式的概念

保理池融资模式的概念

保理池融资模式的概念朋友,您知道保理池融资模式吗?这玩意儿听起来挺专业,其实理解起来也没那么难。

就好比您有一堆水果,各种各样的,有的新鲜有的稍微有点熟过头。

您把它们都放在一个大篮子里,这就是“池”。

而保理池融资模式,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意思。

想象一下,您是一家企业,您跟好多客户做买卖,产生了好多应收账款。

这些账款就像那篮子里的水果,有早到期的,有晚到期的,金额有大有小,账期也各不相同。

传统的融资方式可能是一笔一笔地处理这些应收账款,麻烦不说,效率还低。

但保理池融资模式可不一样!它把您这些零零散散的应收账款汇聚成一个“池”,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根据这个“池”里应收账款的总体情况给您提供融资。

这就好像您拿着那个装满水果的篮子去跟别人谈价钱,人家看的不是单个水果,而是这一篮子水果的总体价值。

那这个“池”里的应收账款到底是怎么评估价值的呢?这就得看好多方面啦。

比如您客户的信用情况,要是您的客户都是那种信誉特别好,还钱从不拖拉的,那这个“池”的价值自然就高。

再比如这些应收账款的分散程度,要是您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那风险相对就小,“池”的价值也能高点。

您可能会想,这模式能给企业带来啥好处呢?嘿,好处可多了去了!首先,它能提高您的资金使用效率。

以前您得等着一笔笔账款到期才能拿到钱,现在好了,一下子就能获得资金支持,企业的资金链不就更顺畅了吗?其次,能降低融资成本。

一次性处理这么多应收账款,可比一笔笔处理省钱多了。

再者,操作还简单方便。

不用您费太多心思去管理那些琐碎的账款,金融机构帮您搞定,您就专心搞业务发展,不好吗?不过,这保理池融资模式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就像水果篮子里可能会有坏果子一样,这个模式也存在一些风险。

比如说,如果您的客户突然出现大量违约,那可就麻烦啦。

但总的来说,保理池融资模式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就像是一场及时雨,能在关键时刻解决资金难题,让企业的发展之路更加顺畅。

您说,这么好的模式,咱企业能不好好研究研究,利用利用吗?。

保理池融资

保理池融资

项 综 合 性 金融 服 务 , 源于 1 起 8世
上 , 公 司 收入 和 利 润 的 主要 来 源 。 是
纪 的英 国 ,并 于 2 0世纪 6 0年代 在 美国和西欧 国家逐渐发展成 型 , 最
另外, A公司 的客 户较 多 ,订 单 比较


Ree e c frne
收服 务 , 助 卖 方 安全 回收 账 款 ; 协 买 方信 用 风 险担 保 则是 银 行 为 卖 方在 信 用 风 险担 保 额 度 内 的应 收 账 款提
1 保理 融资 与《 . 物权 法》 我 国原 有 的 法律 没 有 规 定 应 收 账款 和浮 动质 押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 担保 法》 列 举 了机 器 、 只 交通 运 输 工 具 等 。在权 利 质 押 方面 , 中华 人 民 《 共和国担保法》 举 了汇票、 票 、 列 支
其 与 买 方在 销 售 货 物 或提 供 服 务 所
目前 处 于 恶 性 竞争 时期 ,国 内 大部
分企 业 都 出 现 亏损 ,中 小 企业 纷 纷 倒 闭 ,该 公 司难 以凭 自身 资质 获 得 授 信支 持 。据 了解 , 公司 接 受委托 该
生 产 的 男 鞋 有 S E R 、 AN K P R Y D S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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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介绍
分散 , 应收 账期 也较 为 零散 。
该 公司 的开户 行 B银 行 根 据 客

近几 年 在我 国发 展 较 为迅 速 。作 为 种 新 型 的贸 易 融 资 方式 ,卖 方将

一分钟搞懂保理业务操作模式

一分钟搞懂保理业务操作模式

一分钟搞懂保理业务操作模式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

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保理和到期保理。

1、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

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因为风险过大,银行一般不予以接受。

2、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购货商来区分的。

明保理明保理是指供货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立即将保理情况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暗保理暗保理则是将购货商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银行和供货商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供货商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

供货商通过开展暗保理可以隐瞒自己资金状况不佳的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在对自有应收账款转让时,须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买方。

因此这就决定了目前在国内银行所开展保理业务都是明保理。

3、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折扣保理折扣保理又称为融资保理,是指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 80%的融资,剩余 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

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无论到时候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

池保理合同范本

池保理合同范本

池保理合同范本甲方(保理公司):________乙方(应收账款出让人):________鉴于:1. 乙方作为卖方,已经或将向其客户(以下简称“债务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由此产生应收账款。

2. 甲方作为专业的保理公司,愿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保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定义1. 保理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应收账款的融资、管理、催收等服务。

2. 应收账款:指乙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3. 保理融资:指甲方根据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条件,向乙方提供的融资款项。

4. 保理费用:指甲方提供保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利息、管理费等。

第二条保理服务内容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信息,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2. 甲方负责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账款的记录、核对、催收等。

3.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追索。

第三条保理融资金额与条件1. 保理融资金额以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依据。

2. 甲方根据应收账款的信用状况、乙方的资信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融资金额和利率。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收账款信息。

第四条保理费用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费用。

2. 保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利息、管理费等,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资信状况确定。

第五条应收账款的转让1. 乙方同意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接受该转让。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应收账款转让所需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3. 应收账款转让后,甲方成为该应收账款的合法债权人。

第六条债务人的付款1. 债务人应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

2. 甲方有权直接向债务人收取应收账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商业保理的分类

商业保理的分类

商业保理的分类
嘿,咱今儿来聊聊商业保理的分类呀!你知道不,商业保理就像一个大宝藏,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宝贝呢!
先来说说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吧。

这就好比你借钱给别人,有追索权呢,就是你要是觉得不放心,万一那人还不上,你还能找别人去要,就像给自己留了条后路;而无追索权呢,那就是你决定了,不管这人能不能还,你都认了,就有点像一场豪赌呀!你说这是不是很形象?
还有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呢。

公开型就好像你大张旗鼓地告诉全世界,这人欠我钱啦,我在讨债呢;隐蔽型呢,就是偷偷地进行,不声不响,只有自己知道。

这两种方式各有各的用处,就看具体情况咯!
再讲讲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

融资保理呢,就像是给企业打了一针“强心剂”,能让企业快速拿到钱去发展业务,多棒啊!非融资保理呢,可能更多的是一些服务啦,比如帮忙管理应收账款啥的。

咱再想想,商业保理的分类是不是很有意思?就像一个大拼图,每一块都有它独特的作用和价值。

你看啊,不同的分类就像是不同的工具,在不同的场景下都能发挥大作用呢!比如说,一个企业急需资金来扩大生产,那融资保理可能就是它的“救星”;要是企业只是想把应收账款管理得更规范,那非融资保理就派上用场啦。

而且啊,这些分类可不是随便分的,那都是根据实际需求和情况来的。

就像医生给病人开药一样,得对症下药呀!
商业保理的世界就是这么丰富多彩,充满了各种可能性。

咱得好好了解了解,才能在这个领域里游刃有余呀!反正我是觉得商业保理的分类真的很重要,咱可不能小瞧了它,你说呢?
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池保理合同范本

池保理合同范本

池保理合同范本甲方(保理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乙方作为供应商与多个买方存在贸易往来,并希望通过池保理业务获得融资和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池保理业务概述1. 乙方将其对多个买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

2.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等服务。

二、应收账款转让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应收账款清单,包括买方名称、应收账款金额、账期等信息。

2. 乙方保证所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

三、融资安排1. 甲方根据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情况,为乙方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

2. 融资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条款另行约定。

四、应收账款催收与管理1. 甲方负责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和管理。

2. 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五、费用与支付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费用。

2. 具体费用项目和金额在本合同附件中明确。

六、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七、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范围另行约定。

八、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机构/法院]裁决。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保理及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

保理及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

过程管理要求
回款管理 B
更新管理 A
过程管理
C 变动管理
商纠处理 E
D 催收与追偿
融资归还
应收账款池融资可在到期日由客户一次性偿还,也可根据客户申请,由本 行以应收账款的回款偿还融资本息,直至在到期日前还清所有融资项下款 项。
买方还款交易时: 如融资尚未到期,可将回款直接入卖方客户结算账户,也可根据卖方客户
经营或运营所需。应收账款项下商品供求稳定,市场价格波动较小。
业务流程及会计核算:
业务 受理
额度 核准
转让及 入池
融资
过程 管理
出池 还款
以人民币计价的国内应收账款转让为基础的回购型池融资业务 的会计核算比照回购型国内保理业务的会计核算要求进行。
应收账款 池融资
业务概念简介 管理要求解读 案例分析
A公司对其客户均采用赊账方式结算,账期基本上都在2个月左 右。同时,A公司与下游客户的交易持续且频繁,应收账款余额可维 持在一定规模,对于每一个买方的应收账款年平均余额是200万,年 增长率为10%。
A公司希望银行能基于其持续稳定的应收账款规模,为其提供较 为长期的融资支持。
方案设计:
额度核定: 融资比例:75% 池融资额度 ≤ 4*(200*(1+10%)*75%),最终核定为600万。
2013年保理业务产品经理资格认证培训---
保理及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产品介绍
张瑞 2013月6月
1
应收账款池融资
2 以买方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业务
3 供应链金融电子平台
应收账款 池融资
业务概念简介 管理要求解读 案例分析
业务背景
•买方众多、结算频率 较高 •应收账款分散且期限 较短

池保理合同模板

池保理合同模板

池保理合同模板甲方:(出借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乙方:(池保理公司)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定的资金或资产,希望乙方通过池保理服务将其资金或资产进行风险分散和投资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池保理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资金或资产,通过池保理服务进行投资管理,保障甲方本金的安全性和收益增长。

1.2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资金或资产规模和投资偏好,提供相应的池保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股权投资类、债券类等多种投资产品。

1.3 乙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的意向,灵活调整投资组合,以达到最大化收益和风险控制的目的。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甲方在享受乙方池保理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2.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可以按照固定金额、固定比例或其他形式支付。

第三条投资风险3.1 池保理服务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都可能对投资产生影响。

3.2 甲方在享受池保理服务的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和接受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损失。

3.3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进行风险控制,但不能完全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增长。

第四条报告与通知4.1 乙方将定期向甲方提供投资报告,包括投资组合变动情况、收益情况等信息,并根据需要向甲方提供投资建议。

4.2 双方均应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重要事项需要通知或协商,应及时联系对方,以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知识产权保护5.1 乙方在提供池保理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私自使用或泄露。

5.2 甲方在享受池保理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如有需要,应与乙方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池保理服务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6.2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应的保密信息不再属于商业机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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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池保理ABS
导读:
在ABS项目中,除反向保理外,以正向保理融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的项目已比较常见。

保理融资债权项目一般可以与底层应收账款相对应,实践中,管理人及中介机构也是穿透保理融资债权直接关注底层应收账款债权。

但池保理很难实现与底层应收账款一一对应,因为涉及到基础资产特定化问题,本文总结了市场中的不同观点以飨读者。

一、池保理的定义、特点
(一)池保理的定义
池保理是随着保理业务的发展确立的新型保理方式,是指供应商将现有的或未来产生的多笔应收账款持续转让给保理商,形成相对稳定的应
收账款池,保理商根据池中应收账款余额及保理融资比例为供应商提供
保理融资服务。

保理融资的期限不要求与应收账款的期限匹配,实务中
池保理一般为有追索权保理。

池保理与定保理的概念相对应,定保理是指将确定应收账款一次性转让给保理商的业务模式。

在反向供应链金融中较为常见。

池保理一般适用于具有稳定供货关系的供应商开展,实践中具体项目对池保理的定义如下:
(二)池保理的特点
基于上述池保理业务的开展模式,池保理具有以下特点:
1.底层的应收账款池处于动态变化中,而非固定。

供应商将现有及未来
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形成应收账款池,随着池内应收账款的陆续到期与新增,应收账款池不断变化。

2.底层应收账款余额一般与保理融资额不匹配。

池保理模式下,保理商
一般会为供应商核定特定的融资比例,应收账款池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和授信余额之间的关系满足计算公式: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
融资比例≥授信余额。

故一般会出现应收账款余额大于保理融资额的
情形。

3.底层应收账款的到期时间与保理融资到期时间不匹配。

受行业贸易惯
例的影响,应收账款可能产生笔数较多,金额较小,到期时间分散。

而保理融资一般金额较大,笔数较少,实务中会出现应收账款到期时
间和保理融资到期时间不匹配的现象。

二、池保理模式的法律基础分析与合法合规性论证
(一)池保理的法律基础分析
根据是否对融资人享有请求支付保理融资款及保理息费的权利,可以将保理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理论上池保理模式下可同样分类为有追索权的池保理与无追索权的池保理。

但由于池保理模式本身融资属性突出,保理融资比例即根据供应商本身资信状况确定,实务中一般以有追索权的方式存在。

目前关于有追索权保理实务中存在债权让与说与让与担保说两种观点,具体如下。

(二)池保理的合规性论证
由于对池保理的法律基础认知存在两种观点,两种观点下保理商的行为性质不同,一种为受让动态调整的应收账款,一种为借贷+接受动态应收账款让与担保,对两者的合规性论证侧重点不同。

1.债权让与说
首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以下简称“205号文”)规定商业保理业务是供应商将其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商业保理企业向提供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等服务。

池保理模式即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开展的保理融资业务。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第七百六十一条规定:“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池保理业务模式同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对保理的要求。

最后,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法于2015年12月2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第七条:“在合同效力上,只要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均应当认
定有效。

”池保理模式不存在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池保理合同合法有效。

因此,保理公司开展池保理融资业务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合规。

2.让与担保说
在《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保理205号文》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公布前,有追索权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的法律性质在法理上存在多种观点,但随着上述规定及最高法相关指导案例的发布,“让与担保”的效力逐渐得到承认,有追索权保理中“借款合同+让与担保说”的理论构造也逐渐成为学理及审判实践的主流。

在有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与债权人之间构成保理融资债权债务关系的同时,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予保理商。

二者之间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的目的并非局限于保理商取得应收账款,而是在保理商发放了保理融资款的前提下,由债权人以应收账款为履行保理融资款偿还义务向保理商提供担保,具有依附于保理融资债权的从属性。

保理商也未实在地、完全地享有该等应收账款,其在受让的同时,即负有了于债权人履行义务后向其返还的义务,以及仅有权以保理融资额为限受偿的权利。

上述应收账款转让的法律性质符合《九民纪要》中界定的让与担保,实质上类似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效果。

在商业保理由商务部移交银保监会监管和制定规则后,我国的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均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体系。

商业保理企业依据银保监会发布的
《保理205号文》开展保理业务,将有追索权保理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借贷及让与担保,也应不存在放贷资质或业务合规性方面的疑虑。

三、审查中关注的问题
(一)关于保理融资债权的界定
实际上,债权让与说与让与担保说在在审查实践中都得到了运用,A项目是以债权让与说为基础,C项目则以让与担保说为基础。

虽然指导观点不同,但项目对保理融资债权的定义都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

总体来说,由于保理融资的理论基础尚未有定论,与单纯的应收账款转让有所区别,保理融资债权既包括了对底层债务人请求支付应收账款的权利(无论是基于对应收账款的所有权或质权),也包括了对债权人的追索权等其他权利。

故建议对保理融资债权的界定覆盖全面,列示专项计划所受让取得的权利种类。

(二)关于保理融资债权的特定化
1.债权让与说
在债权让与说的指导下,保理融资债权主要系受让取得的对底层债权人的应收账款债权。

保理融资债权的特定化即应收账款的特定化。

在底层应收账款池出于动态变化的情况下,特定化要求保理融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对应的应收账款应当确定。

以A项目为例,对于保理合同与应收账款的对应关系论述如下:“池融资模式下,虽然涉及应收账款替换/补充,但是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管理人及律师已对替换/补充的应收账款的流程进行确认,资产服务机构会对替换/补充应收账款进行标识并在该融资人账目下单独记账。

因此,在池保理模式下,基础资产及其涉及的应收账款在保理融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可实现特定化。


在冲减顺序上,应收账款回款款项应先用于偿还买方指明偿付的应收账款项下已发放的保理融资余额、应付未付的保理融资利息以及其他应付未付费用等。

2.让与担保说
让与担保说以借贷+让与担保为理论构造,在保理商已完成对于债权人的放款,保理融资合同已经明确还款时间和金额,因此,保理合同债权即为可特定化的基础资产,其金额及付款期限明确,符合监管规定。

(三)关于底层应收账款
1.债权让与说下的超额返还义务
如前所述,债权转让说以债权转让为基础,基础资产的特定化要求任一时点能够对应到特定应收账款,特定应收账款的还款即专项计划现金流。

池保理模式下,一般转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大于保理融资额,保理商
在应收账款项下实际回收的款项可能超过保理融资款和保理息费,对于超额部分,保理商对融资人负有返还的义务。

在审查中,一方面应当关注在负有返还义务的情况下,管理人与律师是否能够对基础资产不存在权利负担或权利限制发表明确意见。

另一方面应当关注该部分返还义务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主流观点。

两种定性都能解释超额回收款返还的交易安排,具体可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进行选择,如合同具有递延支付安排意思表示,以第二种定性进行解释更为适宜。

2.让与担保说下对应收账款池质权行使顺位
理论上如每一笔保理融资债权能对应到特定的应收账款,各保理融资债权对应应收账款能够明确区分,则不存在质权行使冲突问题,特定现金流的回款即专项计划现金流。

如保理融资债权无法对应到底层应收账款的,则各保理融资债权对整个应收账款池享有质权。

质权的行使可以融资债权的到期时间或约定优先顺位进行区分。

在C项目中,邦汇保理的业务系统设定了应收账款回收款偿付规则,在融资单到期时,先到期的融资单由先回款的应收账款偿还,保证各融资单的有序偿付。

实际上即根据债权先后到期顺序确定质权的行使顺位。

在永辉供应链项目中,由保理商承诺所有应收账款将对应并用于优先偿还专项计划下基础资产对应的债权。

四、结论
综上,囿于在商业保理领域无全国性规定,最高法对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尚未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

目前律师基于《九民纪要》《民法典(草案)》的规定及涉及商业保理纠纷的案件的相应审判指导意见等进行解读,以致出现两种不同的理论基础。

我们认为,在上位法或者权威指导案例无明确规定的前提下,采用债权让与说或者让与担保说本身不属于我们的判断事项。

我们应更加关注在两种理论基础下保理融资债权如何界定、如何实现特定化,以及与底层应收账款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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