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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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宜府办字〔2010〕113号

【发文时间】2010-8-18

【正文】

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分运用网络技术,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和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平台,统一软件,统一监察,统一运维”的项目建设要求,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政务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在网上运行、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监督在网上实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本次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20前)

1、组织软硬件采购。按照省审改办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县(市、区)实际情况,确定市、县(市、区)两级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清单,明确市、县统一组织政府采购,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分担。(此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由市信息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2、做好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重点审定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和数量,并按照办件分类重新完善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此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完成,由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审改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市、县(市、区)各相关窗口单位配合完成。)

3、完成系统培训工作。采用市级集中培训、窗口人员现场培训方式,做好县(市、区)级业务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提供人力支持。(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其中系统管理员的培训由市信息化办负责,业务管理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由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二)建设阶段(2010年9月底前)

1、搞好省市、县系统对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和技术把关,为省、市、县、乡网络联通提供技术保障。(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由市、县(市、区)信息化办负责。)

2、开展系统上线测试工作。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由市、县(市、区)信息化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3、正式运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在系统试运行稳定的情况下,正式启动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三)拓展阶段(2010年10月至2010年底)

根据我市工作需要,结合全省统一要求,在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基本建成后,对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通过拓展监察事项,延伸监察范围,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发挥电子监察效能。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将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赣辉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黄建平同志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工信委、市信息化办、市行政投诉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易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参照市级要求成立相应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对落实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监察局负责对落实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梳理和清理工作;市信息化办负责制定各地项目建设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牵头落实审批项目的流程再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系统项目建设所需的经费保障;市行政投诉中心负责对正式运行后的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掌握各部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情况,处理违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建设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工作信息化的重大措施,是构建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认识,树立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实施。

2、落实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和必要的办公条件,要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建设有人管、有人抓、有足够的经费投入。

3、加强督查指导。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各单位项目建设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强化责任追究,要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纳入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考核内容,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项目建设进展、项目实施、配合支持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各责任单位也要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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