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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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2020-2022年度公路工程测试) (1)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2020-2022年度公路工程测试) (1)

2020-2022年度公路工程主项测试一、单选1.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施工单位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其中正确的是: ()○A: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B: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C: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D: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正确答案:B2.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JTG3810-2017关于公路工程造价文件体系,其中不属于项目前期阶段的造价文件的是:()○A:设计概算文件○B:投资估算文件◎C: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D:施工图预算文件正确答案:C3.根据《黄土地区公路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D31-05-2017关于路基拓宽改建,其中错误的是: ()。

○A:对整体式拓宽路基,应拆除既有路缘石、路肩、边坡防护、排水设施及既有构造物的翼墙或护墙等。

◎B:路基拼接时,应通过加强地基处理、加强路基衔接等措施控制既有路基与拓宽路基之间的差异沉降,路拱横坡度的工后增大值不应大于1%。

○C:利用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拓宽改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既有路基强度与压实度等指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处理○D:拓宽路基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应根据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及湿陷等级,采用换填垫层法或预钻孔挤密桩法。

正确答案:B4.关于高性能混凝土基本要求,以下描述哪个是错误的:()。

◎A:高性能混凝土的微观结构特征为孔隙率高且孔径大,连通的毛细孔很少。

○B:高抗渗性、高耐久性是高性能混凝土的基本特征。

○C: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的特点是:采用低水胶比和较低水泥用量,除水泥、水和骨料外,还掺加外加剂与矿物掺和料作为基本组成材料。

2017第25号令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2017第25号令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2017第25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2017第25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保障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交通运输部是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本辖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二)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四)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章安全生产条件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选址和布局,确保建设区域的安全稳定。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第八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设置合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告设施。

第十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17〕162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17〕162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17〕162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但也要看到,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仍有待加强,部分参建单位重经营、轻质量现象仍较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仍履禁不止;随着投资模式的多元化,利益格局日趋复杂,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监管难度不断增大;部分地区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督管理条件不能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有弱化趋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交通强国、质量强国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等要求,全面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质量监督工作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专业化、职业化的专家型质量监督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提出以下意见:一、落实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一)落实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9.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9月4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2017第25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17第25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17第25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维修、改造等生产活动中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方。

第二条监督管理原则安全生产是企业最基本的经营规范,本监管办法的管理原则是以人为本,注重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落实“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第三条主管部门职责市、县(市、区)政府公路、水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执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四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过程中,必须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员。

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经理(副经理)领导,主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具体实行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负责人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中各职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和企业安全生产部门。

负责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证书,承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估等职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不定期进行集中教育、现场教育和自学教育。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安全生产措施企业需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确定本行业的安全管理条例和标准工作规范,及时修订和更新条例和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第八条预防措施企业要在生产过程中,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如采取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监督检查公路、水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安全隐患。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制止违规行为,对执法不力的监管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问责。

第十条事故调查与报告企业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并报告监管部门。

等级标准及工作程序(交安监发113号)

等级标准及工作程序(交安监发113号)
第 四 条 交 通 运 输 部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以 下 简 称 部 质 量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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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 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
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公 路 工 程 综 合 类 乙 、丙 级 和 水 运 工 程 材 料 类 乙 、丙 级 、 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
(三)各试验功能区域划分是否清晰、合理,仪器设备布局是否 合理,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等.
(四)人员培训及能力验证情况. (五)检测机构受到的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罚情况. 第十七条 评审组通过查验检测机构的试验记录、报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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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试 验 操 作 ,检 查 试 验 检 测 人 员 能 否 完 整 、规 范 、熟 练 地 完 成 检 测 项 目 试 验 ,评 价 检 测 机 构 的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能 力 . 检 查 的 主 要 内 容如下:
部质量监督机构和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
第二章 受理和初审
第五条 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 或 换 证 复 核 时 ,应 在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试 验 检 测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中 录 入 人 员 、场 地 、仪 器 设 备 等 数 据 信 息 ,并 向 所 在 地 省 级 交 通 质 监 机 构 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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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管理体系文件.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检测机构应对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 5个工作 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受理或不受理意见. 受 理 检 测 机 构 等 级 属 于 部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负 责 办 理 的 ,省 级 交 通 质 监 机 构 应 退 回 申 请 材 料 中 的 原 件 ,并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出 具 核 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部质量监督机构. 第七条 质监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在 15个工作日内按照«检 测 管 理 办 法 »第 八 条 及 第 十 二 条 要 求 的 内 容 完 成 初 审 工 作 . 初 审 发现问题需澄清的,质监机构应当通知检测机构予以澄清或补正, 并 出 具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试 验 检 测 机 构 申 请 材 料 补 正 通 知 书 ”;初 审 不合格的,质 监 机 构 应 当 及 时 书 面 向 申 请 人 说 明 理 由;初 审 合 格 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第八条 对于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个等级的评定或持有多个 等级证书换证复核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同 一 人 所 持 的 多 个 专 业 检 测 人 员 证 书 ,可 在 不 同 的 等 级 评定或换证复核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二 )除 行 政 、技 术 、质 量 负 责 人 外 ,其 他 持 单 一 专 业 检 测 人 员 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三)同时申请公 路 工 程、水 运 工 程 检 测 等 级 的 机 构,其 技 术 负 责 人 可 按 公 路 工 程、水 运 工 程 专 业 分 别 配 置;当 技 术 负 责 人 不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公路工程实务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公路工程实务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公路工程实务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下列不属于应急救援预案的类型的是()。

A.综合应急预案B.专项应急预案C.总体应急预案D.现场处置方案【答案】 C2、公路照明系统按照种类不同可分为()。

A.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B.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C.混合照明和一般照明D.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答案】 D3、不属于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的是()。

A.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B.监督机构对工程进行了检测C.监理单位已完成工作总结D.已通车试运营二年【答案】 D4、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适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是()。

A.工期小于1年或合同价值小于100万元B.工期小于1年或合同价格大于100万元C.工期大于1年或合同价格小于100万元D.工期大于1年或合同价格大于100万元【答案】 A5、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边缘标高,应高出规定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波浪侵袭高和()的安全高度。

()A.1. 0mB.2. 0mC.0. 5mD.1. 5m【答案】 C6、(2020年真题)下列交通安全设施作用中,不属于防撞筒的作用的是()。

A.警示B.缓冲C.诱导视线D.指示【答案】 D7、某40km长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应使用()。

A.连续滚筒式B.间歇强制式C.鼓筒式D.双锥反转出料式【答案】 B8、软土地区路堤施工期间,坡脚水平位移速率24h应不大于()mm。

A.3B.5C.8D.10【答案】 B9、下列关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写说法错误的是()。

A.清单说明主要说明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遵守的规定及注意事项B.不同种类的工作应分别列出项目C.同一性质但施工部位或条件不同的工作应分别列出项目D.劳务和施工机械两个计日工表的计量(或计价)单位是“日”【答案】 D10、关于预应力钢绞线进场检测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是()。

A.每批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B.每批进行抗拉强度和弯曲试验C.每批进行长度与直径偏差及力学性能试验D.每批进行表面质量.直径偏差和力学性能试验【答案】 D11、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发生离析、泌水或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

公路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公路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2.3设计划分及主要内容
设计单位
设计内容
钦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主体工程(包括路基、路面、防护支挡及涵洞)
交通安全设施
三、设计变更符合性评价
序号
变更内容
批复及执行情况
1
K2+000~K5+767段挡墙变更
按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函执行
2
K5+050-K6+709段路面加宽变更
按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函执行
3
4.2道路线形符合性评价。
本项目道路线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范,路基设计标高采用路面中线标高,路面横坡为2%,路肩为3%。当平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设置加宽,加宽类别采用3类,加宽缓和段与缓和曲线同长;当平曲线半径小于1500米时(40公里/小时,圆曲线半径R<600米时),设置相应的超高,超高过渡一般在全缓和曲线内完成,当超高渐变率较小时,缩小超高缓和段长度以保证超高渐变率大于1/330。在S型曲线GQ点处,采用双内0%的横坡。超高过渡方式:先将外侧车道绕路中线旋转,待达到与内侧车道构成单向横坡后,整个断面一同绕中线旋转,直至超高横坡值,其余路线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按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函执行
7
波形防护栏变更
按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函执行
本项目设计变更根据相关会议纪要、道路规划及变更联系函执行,设计变更符合要求。
四、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
4.1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总体概述。
从整个项目实施开展情况来看,工程设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规范,设计方案基本可行、合理、经济,未造成工程浪费及过度防护,受到了各参建方及业主的好评和认可。
公车至龙门公路(钦州段)工程设计符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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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第七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

公路水运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书面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从业单位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应当科学组织管理,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机制,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加强对涉及质量的关键人员、施工设备等方面的合同履约管理,组织开展质量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质量问题。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保证勘察、设计工作深度和质量。

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应当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和后续服务工作,保障设计意图在施工中得以贯彻落实,及时处理施工中与设计相关的质量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和分析评价,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应当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对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工程实体、机电设备等进行检验;按规定施行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专职质检员检验的质量控制程序;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自评。

检验或者自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者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并形成完整、可追溯的施工质量管理资料,主体工程的隐蔽部位施工还应当保留影像资料。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负责返工处理;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规范分包行为,并对各自承担的工程质量负总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应当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监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证,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或者评估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

第十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检测规范和规程,在核定的试验检测参数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其设立的工地临时试验室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九条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公路水运工程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科学、规范、公正地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阻挠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从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70%,且专业结构配置合理,满足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从事现场执法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二)具备开展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条件,按照有关装备标准配备质量监督检查所必要的检测设备、执法装备等;(三)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应当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中应当明确监督人员、内容和方式等。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后、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办理完成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依法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检测,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连同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定或者评估报告一并提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

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应当包括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组织、质量评定或者评估程序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以及工程质量验证性检测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的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明确工程质量水平;同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对项目建设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应当以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为参考,包括交工遗留问题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是否存在影响工程正常使用的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及工程质量复测和鉴定结论等情况。

程质量鉴定报告和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报告提交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负责相应检测工作。

委托试验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的,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采取随机抽查、备案核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从业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监督责任制,可以明确专人或者设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组,实施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方式、频次以及有关要求等。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从业单位对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二)从业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三)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四)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情况;(五)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

第三十条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当当场提出检查意见并做好记录。

质量问题较为严重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二)询问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材料;(四)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样检测;(五)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改正,视情节依法对责任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从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接受、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三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及时、如实报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组织事故抢救,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如实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举报、投诉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

第三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健全质量动态信息发布和质量问题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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