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2篇)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负责人、采购员等。
第三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是指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采购活动,并确保供应商能够公平竞争。
第四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所有采购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程序第六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医药材料等。
第七条采购程序应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初步评审、商务谈判等环节。
第八条需求确认是指采购单位对所需医用耗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进行明确和确认。
第九条招标公告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媒体或电子平台公开发布关于医用耗材采购的招标信息,一般应提前30天发布。
第十条资格审查是指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注册资格、资质证书等要求的核实。
第十一条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提出的要求,提交包括价格、交付期限等在内的具体报价。
第十二条初步评审是指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估,排除不合格的报价,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第十三条商务谈判是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求及初步评审结果,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以达成最终合作意向。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四条采购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采购技能,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五条采购工作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接受供应商的贿赂、回扣等不正当行为。
第十六条采购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与采购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第十七条采购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采购工作人员应定期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和考核工作,对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清退。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的公平性、透明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制定的。
以下是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采购流程:明确医用耗材的需求、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发布、供应商资格审核、报价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
2. 采购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有独立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并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接收、评标工作和合同签订等事务。
3. 供应商准入标准:制定供应商准入标准,如注册资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供应商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能力提供优质的医用耗材产品。
4. 招标公告和文件: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应明确采购需求、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中标结果公布等内容,确保供应商有充分的投标准备和公开竞争的机会。
5. 投标评标:采用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进行投标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多个专业人员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分,并确定最终的中标结果。
6. 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包括中标单位名称、报价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7. 合同签订和履约:中标单位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后,供应商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提供医用耗材产品。
8.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医用耗材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如采购过程记录、采购资料保存、采购文件公示情况等,确保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9. 处罚机制:制定相应的处罚机制,对不履行合同、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予以追责和惩处。
通过建立和执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并避免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医院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医院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采购活动,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采购工作,包括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
第六条医院耗材采购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二)发布采购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接受供应商报名;(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五)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规范、透明。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医院耗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二)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三)接受供应商报名,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四)组织开标,审查投标文件;(五)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六)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八条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采取其他采购方式:(一)紧急采购,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公开招标失败,经领导小组同意;(三)单一来源采购,如专利产品、专有技术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十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一)泄露招标信息,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二)徇私舞弊,为特定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三)违反招标程序,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阳光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阳光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耗材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制定本阳光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3. 采购流程3.1 采购计划编制1.医疗机构负责人指定采购负责人,由采购负责人编制年度耗材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应根据机构的业务需求和预算要求进行编制。
3.采购计划须经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3.2 供应商选择1.采购负责人根据采购计划,收集供应商信息。
2.评估供应商的资质、能力和信誉度,并形成评估报告。
3.根据评估报告,采购负责人提出供应商名单。
4.供应商名单需经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后确定。
3.3 询价和比较1.采购负责人根据采购计划和供应商名单,向供应商发出询价函。
2.收到供应商的报价后,采购负责人进行价格比较和性能评估。
3.在价格合理、性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供应商。
3.4 合同签订1.中标供应商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应明确耗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等关键条款。
3.采购合同需经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3.5 采购执行和验收1.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采购的耗材。
2.医疗机构负责人指定验收人员对采购的耗材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的耗材可以入库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耗材应及时退还给供应商。
4. 耗材管理4.1 入库管理1.入库时应按照耗材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记录入库时间和供应商的信息。
2.入库后的耗材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摆放,确保库存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4.2 库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库存低于安全库存量时,应及时补充采购。
4.3 耗材使用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耗材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耗材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单位、用途、数量等信息。
2.对于特殊耗材,应使用专人领取和使用,并进行核对和记录。
医疗耗材管理制度与医疗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医疗耗材管理制度与医疗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医疗耗材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耗材管理是医疗机构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效、安全和规范的医疗服务提供了基础支持。
为了加强对医疗耗材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和效益,特制定本医疗耗材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确保医疗耗材的充足供应,满足医疗机构日常运作和诊疗工作需要。
2.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医疗耗材的正常运转。
3.加强医疗耗材的分类管理,确保存放环境和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耗材损毁和过期。
4.实施科学的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控制物资浪费。
5.建立健全的医疗耗材验收和报废制度,确保医疗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三、管理流程与责任1.采购流程:制定医疗耗材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和预算。
进行供应商筛选和评价,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定期进行采购监督和验收,确保采购合规和品质。
及时入库,并进行分类管理和标识。
2.库存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库存控制指标,包括安全库存和订货点。
建立库存盘点机制,确保库存数据准确。
提倡先入先出原则,防止过期耗材的出现。
控制库存积压,合理安排出库计划。
3.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耗材的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合格。
建立医疗耗材的质量跟踪机制,及时处理品质问题。
定期组织医疗耗材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建立医疗耗材报废制度,合理审批和记录报废耗材。
4.责任分工:采购人员负责医疗耗材的采购工作和供应商管理。
仓库人员负责医疗耗材的入库、分类和库存管理。
质控人员负责医疗耗材的验收、质量跟踪和报废处理。
领导层负责对医疗耗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阳光采购工作制度1.引言:为了促进医疗耗材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建立阳光采购机制,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2.采购公示:采购项目需提前公示,包括采购物品、数量、预算、供应商资格要求等。
公示的形式可以包括公告、网站发布、邮件通知等。
3.供应商评选:采用公开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进行供应商评选。
医用耗材全国各省份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上线情况

2021年8月30日上线运行招采子系统。网上业务办理模块2022年3月31日起上线使用。
海南
2021年6月19日起,招采子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新疆兵团
2021年5月10日起,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2021年5月15日起,关闭老平台全部业务功能。(老平台耗材未挂网)
宁夏
暂未上线
福建
2022年4月4日00:00起正式启用药品和耗材招采子系统。原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于2022年7月1日起关闭。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于2023年1月18日起,恢复企业基础资料申报、产品基础资料申报、报关单位填报、企业报价、配送点选、新增挂网等医用耗材相关业务。
新疆
2022年1月1日试运行招采子系统,自2022年3月15日起,停用老系统,全面启用新系统,所有产品均在新系统交易采购。
河北
2021年10月25日起启用国家医保局招采管理子系统。2022年7月31日18时,停止原平台(河北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所有功能。
安徽
2021年11月30日起全面上线运行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新平台耗材交易系统上线时间2021年12月7日;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系统上线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检验试剂交易系统上线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江苏
2023年9月26日0时正式启用新省平台(省招采子系统)。自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50号)规定,在省招采子系统申报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
上海
2023年9月11日全面上线应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原阳光平台采购功能停止使用。
天津
耗材平台需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耗材网上采购业务无需生产企业参与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二次遴选采购方式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二次遴选采购方式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二次遴选采购方式是指在阳光采购平台上进行的第二轮采购,用于筛选出符合需求的最终供应商。
具体步骤如下:
1. 公开发布需求:采购单位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开发布医用耗材采购需求,详细说明需求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期等信息。
2. 供应商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报名参与该采购项目。
3. 供应商资格审核:采购单位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等资质文件的审核。
4. 技术评审: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技术评审,评估其产品是否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
5. 报价:通过技术评审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包括单价和总价等相关信息。
6. 经济评审: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其他经济因素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7. 中标公示:采购单位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
8. 签订合同: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达成谈判意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9. 履约: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并由采购单位进行验收。
以上就是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二次遴选采购方式的基本步骤,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的公开透明方式,可有效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是指通过透明、公开、公正的程序和方式,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进行采购。
本制度旨在确保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并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和质量。
二、采购主体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社区医疗机构等。
三、采购流程1. 需求确定: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医用耗材种类和数量,并制定采购计划。
2. 采购公告:医疗机构通过公开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模、数量、质量要求、投标时间等信息。
3. 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公司资质证明、产品质量认证、报价等。
4. 开标评标:医疗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评选出合格的供应商。
5. 中标公告:医疗机构通过公开渠道发布中标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和采购结果。
6. 签订合同:医疗机构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并最终签订合同。
7. 产品交付: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采购的医用耗材交付给医疗机构。
8. 验收:医疗机构对所采购的医用耗材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9. 结算支付:医疗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结算支付。
四、采购标准医用耗材的采购应符合以下标准:1.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医疗机构的需求。
3. 健康、安全、环保的要求。
4. 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 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 具备生产或销售医用耗材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
3.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4. 具备充足的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
六、采购保密医疗机构对采购涉及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以免影响采购的公正和透明。
七、违约和处罚1. 供应商如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交付医用耗材,将面临相应的违约处罚。
2. 供应商如存在虚假宣传、质量问题或其他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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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挂网产品委托配送协议
医用耗材分类:
甲方(挂网生产企业):
乙方(配送企业):
甲、乙双方就甲方部分挂网(成交)产品(详见下表)
注:表内填写不下的产品可在委托协议后面加附产品明细表。
在____包头市_____达成以下的配送服务协议:
1、委托配送及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包头市使用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配送所需购入上述甲方挂网(成交)的医用耗材;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其配送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交易途径
乙方应保证积极响应包头市有医用耗材使用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发送的网上采购电子订单,并按照订单及购销合同的规定进行配送。
3、乙方义务与责任
履行配送承诺书中的义务和承诺,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以及企业出具的相关承诺,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按时配送挂网产品,保证供应。
对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用耗材产品承担货源和质量保证的责任。
如乙方违反配送承诺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甲方有权更换配送企业。
4、甲方义务
保证按照甲方递交的《承诺函》承诺的具体事项向乙方及时提供合格医用耗材和提供伴随服务。
5、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本一式叁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交至拟配送盟市药品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甲方、乙方、相关盟市药品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一份清晰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