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适用于国家重点工程、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总投资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和其他需要进行质量验收备案的工程。
第二章质量验收备案的申请和受理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四)工程质量抽查报告;(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质量验收备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
第五条初审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反馈,如初审结果不合格,需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整改。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审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或进行整改,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补充材料或整改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再审。
第七条再审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反馴如再审结果不合格,需重新整改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在验收备案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颁发质量验收备案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备案登记。
第三章质量验收备案的条件和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施工单位完成各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二)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三)工程质量抽查符合规定,并出具质量抽查报告;(四)其他相关验收条件。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包括:(一)审查申请材料;(二)现场验收;(三)验收报告编制;(四)备案审批。
第十一条现场验收应当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结构和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二)施工质量和工艺标准符合要求;(三)工程质量检测及抽查合格;(四)其他相关内容。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一、建设单位可随时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科或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电子版注册表格。
二、建设单位填写监督注册表格后,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科办理监督注册手续:
1. 备案监理、施工合同(留存A4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及合格书;
3、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3份)、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1份),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资质证书(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和相关人员资格证书(1份)该项所需提交资料均需计算机填写并打印。
4、对于打桩工程,桩基手续必须在主体以前单独办理。
5、工程规划总平图(留存A4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上述资料经审查齐全后即时办理并下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受理单,存在问题发不予受理单。
联系电话:5896056投诉电话:5896088 5896056
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1.条件: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监理、施工合同已签订;施工、监理前期进场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2.时间:建设单位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30日内。
3.申报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4.质量监督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及监督过程中,应按规定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附件1)。
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1)、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附件1-2)、监理机构人员情况表(附件1-3)、各合同段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附件1-4)。
(二)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包括工可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审查的批复。
(三)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相关设备、主要材料供应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副本(含安全生产合同)。
(四)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设计、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自检人员以及各从业单位工地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和资格证明材料;(六)工地试验室有关审查结果和申请备案资料。
(七)地质水文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监理计划(含安全监理内容)、监理细则(含安全监理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等。
(八)各标段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汇总统计表。
(九)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所属质监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填写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三、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原件)四、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副本)、施工图纸(全套)五、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附监理单位审批表)和监理规划。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六、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应有施工单位项目取样专用章和监理单位项目见证专用章)七、填写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和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八、建设工程项目施组织设计其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安全措施费用计划;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附上岗证复印件)九、施工单位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交费凭证和质量监督费(缴费单第二联及发票复印件)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十一、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供的安全措施费用。
十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盖章)需要审查的文件资料一、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组成人员资格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上岗证,如不是本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用人单位聘书和原单位解聘书二、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总监必须具备资格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证或培训证和职称证书)三、地质勘察报告书、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查原件不留)开发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流程图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登记流程图建筑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要点一、安全管理机构(15分)①安管人员不到位,与建设管理登记注册申报审批书不符合扣15分②安管人员每一人不持证上岗或不佩戴工作卡扣3分③未订立各级安全责任书(内容包括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目标考核等)扣15分④无安全性评估扣10分二、安全教育(10分)①未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扣5分②新进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③安全教育内容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扣5分④安管人员未进行年度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每发现一人扣5分⑤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⑥特种作业,每有一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0分)①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扣10分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③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不能全面指导施工扣5分四、封闭管理(10分)①一般路段的现场围档不连续,高度不足1.8米扣5分②围档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分③施工大门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五牌一图”不全,缺一项扣2分⑤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5分⑥无安全标语扣3分五、施工场地(10分)①施工现场给水排水不通,电不通扣10分②施工现场不平整,道路不畅通扣5分③道路硬化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场地扬尘大,泥泞扣5分⑤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扣3分六、建材堆放与现场防护(10分)①建材不按照施工平面图布局堆放扣5分②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每一处扣2分③堆放不整齐,每一处扣2分④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人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扣5分⑤易燃易爆物未分类存放,存放不安全扣5分⑥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5分⑦安全标志牌不按施工平面图设置扣5分⑧每有一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扣2分七、现场临舍(10分)①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等生活设施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则细则》要求,或未妥善安排的扣5分②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办公室等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扣5分③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娱乐场所扣2分④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2分⑤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扣3分八、施工用电(15分)①现场施工用电与临电组织设计不相符的扣15分②应该采取外电防护的,其措施不符合要求扣15分③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10分④未采用TN-S系统扣10分⑤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3分⑥一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分路漏电保护器、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每少一个扣2分⑦二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每少一个扣2分⑧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每一处扣5分⑨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⑩配电箱材质不符合要求,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发现一处扣2分○11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12配电箱安装高度、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2○分13照明未设专用回路扣5分○14照明专用电路未设漏电保护装置的扣5分○15室内线路、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采用安全电压扣3分○九、施工机具(10分)①进场的施工机具三证不全,每发现一处扣5分②施工机具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每发现一处扣5分③施工机具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发现一处扣5分建设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表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审查表表十四: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你站在年月日检查我公司承建的工程时,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下发了停工令(安监停字第号),经我单位停工整改,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于200 年月日整改完毕,现将整改结果报送你站,请派人核查:项目负责人(签名):企业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本回执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督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公司:你单位承建的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已收到。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核发流程图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法定形式,或者申请
的,不予受理,并说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
明理由。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行政机关发现事项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的,应告知利害关系式,行政机关能够当
人,申请人和利害关场作出决定的,应当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核发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管理范畴或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法定形式,或者申请
的,不予受理,并说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
明理由。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行政机关发现事项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的,应告知利害关系式,行政机关能够当
人,申请人和利害关场作出决定的,应当
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当申请人和利害关系
人的意见
承办机构:菏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服务电话: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核发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当场作出书面的决定
申辩,行政机关应当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
系人的意见
承办机构:菏泽市政务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
浙江省人防工程质监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浙江省人防工程质监监督手续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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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建设单位在提交上述文件后,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由监督注册部门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指定监督机构并发出《质量监督通知书》及《工程质量监督计划》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授权书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每个单位工程必须有1~2名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委派具有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设定后,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一式四份(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检测试验室、施工单位、见证人各一份)。
工程竣工后备案书存入工程档案。
见证人和送检单位对送检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法定责任。
工程建设施工审批流程(3篇)

第1篇一、立项用地规划阶段1.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背景、市场需求、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
2. 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后,由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3. 用地预审:项目业主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包括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方案等。
4. 选址意见书核发: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审批和用地预审结果,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 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选址意见书,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 项目核准或备案: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分别向项目核准部门或备案部门申请核准或备案。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项目业主单位根据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设计方案审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划要求。
三、施工许可规划阶段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业主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由设计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 施工招投标备案: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施工招投标,并将招投标结果备案。
3. 质量监督手续:项目业主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 施工许可证核发:项目业主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5.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对于特殊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6.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项目业主单位向气象部门申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四、竣工验收阶段1.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项目业主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2. 建设用地检查核验:项目业主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检查核验。
3. 消防验收备案:项目业主单位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
4.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于人防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向人防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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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是指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和备案的一系列程序和要求。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
备案手续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过程。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需要
进行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
2.监督计划编制:监管部门会根据建设工程的类型、规模和施工周期
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包括监督内容、监督方法和监督周期等。
3.监督过程:监管部门会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包括设计
审查、施工现场监督、材料验收等。
监督人员会根据监督所需,对建设工
程进行抽查和全程监督。
4.监督结果评价:监管部门会对监督结果进行评价,包括建设工程的
合规性、质量情况等。
如果发现问题,监管部门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监督报告和备案:监管部门会根据监督情况和评价结果,编制监督
报告,并将监督结果进行备案。
二、建设工程备案手续
建设工程备案是指将建设工程基本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并进行备案的
过程。
办理建设工程备案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录入备案系统:申请人需将建设工程的基本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缴纳备案费: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备案费用,一般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类型,备案费用有所不同。
4.备案确认:备案单位会根据审核结果,对备案申请进行确认,并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
5.领取备案证明:备案完成后,申请人可携带备案编号和相关材料,到备案单位领取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