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00242自考真题答案逐题解析版2018年10月
00242民法学答案

绝密★启用前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B2.B3.C4.C5.D6.B7.A8.C9.D10.A11.B12.D13.A14.D15.B16.B17.C18.A19.B20.C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21.BCDE22.BCD23.ACD24.AE25.ABCDE三、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评分参考】(1)考生作答所用词语、句式、前后顺序与答案不同,只要意思正确,就应给分。
(2)考生要点回答不完整,也应酌情给分。
26.×。
(2分)由分立后的B公司和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27.×。
(2分)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侵权责任一般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只有符合第54条情形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2分)28.×。
(2分)由于字画未交付,质权未设立,孙某不能拍卖该幅字画。
(2分)29.√。
(2分)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分)30.×。
(2分)乙是恶意的不当得利,应赔偿甲的全部损失。
(2分)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评分参考】(1)考生作答所用词语、句式、前后顺序与答案不同,只要意思正确,就应给分。
(2)考生要点回答不完整,也应酌情给分。
民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第1页(共3页)31.(1)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所有权;(2分)(2)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2分)(3)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
(2分)32.物权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3分)具体而言:(1)所有权之间不能并存。
(1分)(2)用益物权原则上不能并存。
(1分)(3)担保物权之间原则上可以并存。
(1分)33.(1)须有可移转的债务;(3分)(2)债务承担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2018年民法自考试题及答案1.某汽车公司司机开车不慎撞伤甲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某厂赔偿甲家属5万元。
甲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甲的遗产。
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分别是:A. 行为、行为B.事件、事件 C行为、事件 D.事件、行为2.甲乙相互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张将欠款相互充低,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消权属于:A.请求权B.支配权C.抗辩权D.形成权3.甲、乙分别出资1万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万元,甲、乙约定由乙承担8万元,乙承担2万元。
这种约定对债权人:A.无效。
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B有效。
债权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甲、乙承担各自的债务。
C.无效。
债务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担债务。
D.有效。
债权人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权是没有法律依据。
4.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A.兄、姐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C.祖父母、外祖父母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5王某,在一起海难事故中,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不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作法正确的是: 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
6.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
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
实际上甲并未死亡。
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
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
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人民法院应该?A.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有效。
B.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确认收养关系有效。
C.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无效。
10月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全国自考

全国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A.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B.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C.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D.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2.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如果自然人在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则以()A.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B.自然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C.利害关系人的选择为准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为准3.甲失踪6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
3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A.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20万元;乙出资金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
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
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
对此债务()A.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万元B.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D.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6万元5.甲、乙两人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如果甲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丙在6个月内不调回北京工作,甲则把自己在北京的一栋房屋出租给乙。
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A.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6.甲的儿子乙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为进一步提高乙的学习成绩以便乙在即将举行的全国统一高考中考上重点大学,甲特意为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后来,乙迷恋上网,学习成绩下降,只考上了一般本科院校。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全国自考2001年10月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课程代号: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关于授权行为和委托合同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A.授权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委托合同可用书面形式,也可用口头形式B.授权行为可以事后追认,而委托合同必须事前订立C.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D.授权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是诺成性法律行为2.下列情况中,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是( )A.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结果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B.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C.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对所造成的房屋损毁进行赔偿的D.受害人要求侵害人对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的3.下列有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与行为能力的范围一致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先于其行为能力产生C.法人在清算期间仍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D.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是不同的4.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其遗产继承的开始时间是( )A.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时间B.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次日C.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D.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5.下列有关监护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解除B.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D.只有公民才能担任监护人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传达错误或没有传达,使他人受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第三人B.意思表示的受领人C.意思表示人D.意思表示人和第三人7.在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下列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为( )A.承租人B.抵押权人C.典权人D.共有人8.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间,一般适用于(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9.甲和乙为同村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的宅基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A.相邻权B.房屋所有权C.宅基地使用权D.宅基地所有权10.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A.购买权B.撤销权C.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D.解约权11.甲公司出卖钢材给乙公司,合同订立的日期是2000年3月1日,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的所有权在乙公司付清货款时才转移”。
全国2024年春季自考本科民法学00242考试试题含解析

全国2024年春季自考本科民法学00242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一般侵权行为适用的归责原则是______。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过错推定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2、王某的生父及与王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先后死亡,王某______。
A.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B.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C.既能继承生父的遗产,又能继承继父的遗产D.只能选择其继承3、下列对民事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民事义务仅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B.民事义务仅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C.民事义务的约束性即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D.民事义务不能移转给他人负担4、下列关于债务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债务移转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B.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即发生移转效力C.主债务移转,作为从债务的保证债务也一并移转D.债务移转时,原债务人的抗辩权不发生移转5、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的是______。
A.产品致人损害B.环境污染致人损害C.动物致人损害D.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6、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B.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排除留置权的成立C.留置权对留置物的代位物不发生效力D.留置权条件具备时,留置权人即可将留置财产变价优先受偿7、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
甲的损害应由______。
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8、下列对法人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人的出资人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B.法人的责任是有限责任C.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D.法人承担责任以其注册资本额为限9、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______。
A.平等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公示公信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10、在遗产处理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发生冲突时,最优先适用的是______。
自考民法学(00242)试题及答案解析说课讲解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民法学试卷(课程代码00242)本试卷共6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B.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C.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D.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2.下列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将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A.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B.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一般是不特定的C.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D.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须义务人的介入4.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A.财产权与人身权B.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C.绝对权与相对权D.原权与救济权5.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B.行为人承担责任C.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人姓名的决定权,是指对名的决定权B.自然人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属丁'放弃姓名权C.自然人无权改变其姓氏D.盗用姓名是指不经自然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7.下列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A.监护权B.健康权C.名誉权D.名称权A.留置权是用益物权B.留置权是自物权C.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D.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9.下列关于共同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A.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平等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B.共有人按相同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C.对于共有财产的处分不能协商一致时,按多数共有人的意见处理D.共有人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的,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10.甲外出前,将一只名贵宠物狗委托乙交给丙代为饲养,后丙将该宠物狗以合理价格卖给乙。
全国2018年10月自考00242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关于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A、强行法优于任意法B、一般法优于特别法C、一般规定优于例外规定D、任意法优于强行法2、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享有追认权,这种权利属于(D)A、请求权B、支配权C、抗辩权D、形成权3、下列关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成立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大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4、下列权利中属于精神性人格权的是(C)A、身体权B、健康权C、名誉权D、生命权5、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的基于亲属而产生的权利,属于(B)A、亲权B、亲属权C、监护权D、人格权6、下列行为中可以适用代理的是(B)A、结婚登记B、专利申请C、违法行为D、立遗嘱7、甲的妻子重病急需抢救费用,邻居乙在知情后,主动提出以10万元购买甲的一辆轿车,双方以10万元的价格订立了买卖合同。
该轿车市场价格为30万元。
该买卖行为(B)A、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效B、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可撤销C、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无效D、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8、下列属于物权效力体现的是(D)A、善意取得B、先占取得C、表见代理D、请求返还原物9、下列有关担保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D)A、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使用价值进行利用B、担保物权只能依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创设C、主债权已获大部分清偿的,不可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D、担保物权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债权成立为前提条件10、下列有关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A、债既可以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而发生B、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分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必须是确定的,但债务人可以不确定D、债的客体可以是给付行为,也可以是特定的某项财产11、下列关于不当得利的表述正确的是(C)A、明知自己没有给付义务而向他人交付财产,对方接受该财产的构成不当得利B、王某向丁某交付了购房定金,尽管事后购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丁某收取定金不构成不当得利C、将他人的家禽误认为自己的加以饲养,所产生的饲养费用可以请求他人返还不当得利D、因添附取得他方之物所有权者,取得所有权的根据是法律规定,故不构成不当得利12、下列有关债的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是(C)A、甲与乙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没有约定的,交付标的物的一方可以自主决定交付方式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均应强制实际履行,以达成合同目的C、债务人交付货物的,即便合同没有约定,也应该告知运输、装配、使用及维修方法D、债的当事人的附随义务,以当事入约定为准13、下列有关债的消灭的表述正确的是(A)A、合同债权因债务人的清偿而消灭,担保物权也归于消灭B、合同关系因清偿两消灭后,债务人即不再负有任何义务C、债的消灭即债的变更D、债的消灭即债的效力的停止14、下列债权可以移转的是(D)A、抚恤金债权B、因人身受到损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C、退休金债权D、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15、下列关于保证资任的表述正确的是(D)A、一般保证人与连带保证人都享有先诉抗辩权B、如果债权人许可债务入移转债务的,保证人对新债务入继续承担保证责任C、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变更达成了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D、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保证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16、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B)A、房屋买卖关系B、遗嘱继承关系C、侵权赔偿关系D、婚姻关系17、下列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的是(C)A、汪某在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继承B、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继承C、张某书面表示放弃继承但未公证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18、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C)A,战争B、不可抗力C、受害人故意D、受害人重大过失19、甲见乙挥拳打丙,遂上前制止,结果被乙误伤。
(全新整理)10月民法学全国自考试卷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是( )A.小明的叔叔送给小明一辆自行车B.小陈从银行获得利息500元C.小张继承哥哥的一栋房屋D.小李通过购买取得电视机一台2.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
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
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给予张某补偿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3.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
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告知丙抵押情况。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无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C.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已经设置了抵押4.甲乙按2∶3的比例出资购买一农用收割机,现欲分割该财产。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可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B.由于该收割机为不可分物,所以不能请求分割C.只能将收割机变卖后分割价款D.其中一人愿意取得该物的,可采用作价补偿的方式15.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
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
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
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无效B.质押合同自债券交付之日起生效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D.质押合同不成立6.甲将手表借给乙使用,乙以市价卖给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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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00242自考真题答案逐题解析版2018年10月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民法学试卷(课程代码00242)本试卷共5页。
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在试卷上无效。
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O.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
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关于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B.一般法优于特别法C.一般规定优于例外规定 D.任意法优于强行法【20181001单选题解析】[0108纲+2]民法适用的原则(P173-174)民法的适用是指对民事法律规范的应用。
狭义的民法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用民事法律规范解决各类案件的活动。
民法的适用规则为: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2、强行法优于任意法3、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4、具体规定优于一般性条款(背诵技巧:民法适用的原则,特别具体强行例外)正确答案: A(注1:[0108纲+2]表示此考点是《民法学》新版自考教材考试大纲的第1章第8个考核要求点,并且在2011-2018年共16套真题试卷中出现了2次,下同,不赘述。
注2:(P173-174),表示此考点内容在《民法学》新版自考教材173-174页,其实不需要翻书了,因为我已经将此考点内容直接拷贝到这里来了。
注3:可以和我的的《民法学(00242)自考新版考试大纲内容及笔记讲义》内容相互印证)2.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享有追认权,这种权利属于A.请求权 B.支配权C.抗辩权 D.形成权【20181002单选题解析】[0209纲+9]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分类(P179-181)一)民事权利的分类: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可分:财产权与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与主题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一般不具有让与性。
2、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可分: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1)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如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
(2)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4)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如甲乙互相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其欠款相互抵充,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销权即属于形成权。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1)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包括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
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
如债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民事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1)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而可独立存在的权利;(2)从权利:则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如某债权人享有担保权,他享有的债权是主权利,享有的担保权是从权利。
5、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可分为原权和救济权。
(1)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2)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如甲房被乙侵占,甲要求乙返还的权利属救济权,而甲对房的所有权属原权。
6、根据民事权利有无转移性,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1)专属权:专属权是指无转移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
如人身权。
(2)非专属权:财产权多数非专属权二)民事义务的分类:1、根据民事义务发生的依据,可分为:民事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2、根据民事义务的内容,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3、根据民事义务与义务主体之间的关系,可分为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正确答案: D3.下列关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成立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大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20181003单选题解析】[0407纲+3]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P214).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是指法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1、始于成立,终于消灭2、受法人自然属性的限制:如法人不能享有身体权、生命健康权、继承权3、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具有差异性:各类法人设立目的不同,其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有所不同。
如机关法人不能从事盈利性民事活动正确答案: A4.下列权利中属于精神性人格权的是A.身体权 B.健康权C.名誉权 D.生命权【20181004单选题解析】[1006纲+6]人格权的分类(P306)一)根据人格权的客体范围分成:具体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1、具体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各种具体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
例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2、一般人格权:一般不体现为某种具体的权利,如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等。
二)根据人格权的客体性质分成: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1、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以体现在人的身体之上的物质性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精神性人格权:是指以非物质性的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如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正确答案: C5.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的基于亲属而产生的权利,属于A.亲权 B.亲属权C.监护权 D.人格权【20181005单选题解析】[1007纲+8]身份权的分类(P307-308)一)依据身份权的法律依据不同,分为亲属法上的身份权与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1、亲属法上的身份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1)配偶权:是指夫妻双方相互享有的基于配偶关系发生的以配偶身份利益为客体的身份权,即基于夫以妻为配偶,妻以夫为配偶的婚姻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
配偶权包括以下内容○1同居权○2贞操请求权○3扶养权。
此外还包括姓氏绝对权、住所决定权、日常家事代理权、失踪或死亡宣告申请权、行为能力欠缺申请权等。
(2)亲权:是指父母基于父母身份享有的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身份权。
主要内容包括:抚养教育权、人身保护权、财产管理权。
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设定权、住所指定权、法定代理权、民事行为补正权。
(3)亲属权: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享有的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
2、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荣誉权、著作身份权二)根据身份权之间的关系,分为:基本身份权与派生身份权基本身份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派生身份权:由亲权派生出来的身上照护权、由配偶权派生出来的住所决定权正确答案: B6.下列行为中可以适用代理的是A.结婚登记 B.专利申请C.违法行为 D.立遗嘱【20181006单选题解析】[0804纲+5]代理的适用范围(P277)代理的范围极广,但是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1、依法规定或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如遗嘱2、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不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如代记笔记、捎口信3、违法行为。
代理实施违法行为的,不适用代理的规定正确答案: B (A和D都属于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行为,C属于违法行为,所以ADC都不适用代理。
只有B正确)7.甲的妻子重病急需抢救费用,邻居乙在知情后,主动提出以10万元购买甲的一辆轿车,双方以10万元的价格订立了买卖合同。
该轿车市场价格为30万元。
该买卖行为A.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效B.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可撤销C.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无效 D.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20181007单选题解析】[0736纲+7]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及撤销权行使的后果(P270-272)一)可撤销民事行为类型: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属于意思表示错误,因而当事人可予以变更或撤销。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享有撤销权。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又称暴利行为,是指双务行为成立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平的行为。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享有撤销权。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形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受损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二)撤销权行使的后果:可撤销民事行为经当事人请求变更的,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经请求撤销的,该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发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背诵技巧:可撤销民事行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正确答案:B8.下列属于物权效力体现的是A.善意取得 B.先占取得C.表见代理 D.请求返还原物【20181008单选题解析】[1321题+2]物权的效力(P326-329)物权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物权的作用力和保障力。
物权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排他效力。
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2、优先效力。
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是指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3、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4、妨害排除效力: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关于物权效力的其他论述(背诵技巧:“物权的效力:排他优先追及排除”)正确答案: D9.下列有关担保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使用价值进行利用B.担保物权只能依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创设C.主债权已获大部分清偿的,不可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D.担保物权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债权成立为前提条件【20181009单选题解析】[1601纲+5]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点(P395-396)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指权利人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依法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