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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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宇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通过开展预防房屋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职责,完善事故预防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多发的态势,促进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整治内容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等规范的要求,并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整治:

1、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的其他单位之间是否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了安全责任或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对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范畴的电梯安装等单位以及不在总包范围

内的其他施工单位,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共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施工企业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制定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对重点部位进行了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企业是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高处坠落、坍塌事故危险源

(如脚手架、承重支模架、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临边洞口等等)进行识别,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09〕67号)的要求进行挂牌公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4、施工单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项目部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正确佩戴和使用,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部是否按规定组织巡检;

5、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完毕后,项目负责人是否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是否合格,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其中对电梯井防护门是否在电梯安装单位进场后根据安全协议在建

设单位见证下办理联合验收及移交手续。对施工中需要临时拆除或变更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单位的施工负责人

办理审批手续,作业时是否落实专人在现场监护,作业完毕后是否及时恢复;

6、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搭设、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和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荷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

7、深基坑工程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做好基坑支护、进行土方开挖,临边防护是否到位,基坑变形监测是否符合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

案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08〕248号)的要求,办理装拆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实际装拆人员、操作人员是否与告知、登记时的人员一致。使用过程中,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相关台帐资料是否齐全;

9、井架、施工电梯是否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楼层联络系统,卸料平台铺板是否严密并固定牢靠,两侧围护应符合要求,安全门是否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

10、悬挑卸料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各类作业平台等是否按规范和专项方案进行搭设,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是否悬挂限载牌,防护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设计荷载范围内使用;

二、检查情况

1、公司已成立以葛迎春(总经理)为组长,倪永刚(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徐茂华、葛俊贤、金涛涛为组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此次宁海县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人数为20人,检查的工地数为6个。并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

2、公司自查自纠工地:

(1)溪南美食广场:粉刷装饰阶段;

(2)模具城工贸区11-1地块项目:主体一至三层施工阶段;(3)科二路南兴海路西22#地块住宅小区二期(II)标工程:主体

施工阶段4#(已结顶)5#(已结顶)6#(已结顶)及

8#9#10#11#12#楼三至五层主体施工阶段;

(4)兴利密封橡胶厂:装饰装修阶段;

(5)宁海县桃源街道回浦小学迁建工程:主体三层施工阶段;(6)宁海县桃源街道赵家经济合作社老年协会及办公楼工程:主体一层施工阶段。

三、存在问题

1.楼层内封闭措施跟进不及时。

2.各作业层脚手片绑扎处理不到位。

3.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卸料平台两侧防护不规范,平台处拉结点未绞紧。

5.楼梯两侧防护、安全网滞后未与施工同步。

6.悬挑卸料平台未挂设验收合格牌,及限载牌。

7.外架上人通道立杆防护栏杆及内立杆设置不及时。

8.作业层上材料垃圾均未及时清理。

9.现场警示标志数量不够。10.移动式操作平台未及时编制施工方案。11.洞口或管道井口水平防护措施不及时。12.通道口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斜撑角度不够。13.大开间部位临边防护措施未设置。

四、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已要求各在建项目部针对上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落实专人限期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报企业工程部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做好安全巡查台账。

五、总结

公司已充分认识到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开展此次宁海县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专项整治工作的迫切性,施工现场隐患时而存在,充分暴露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生产工作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到实处,没有认真仔细去查找安全薄弱环节,或对已存在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降低要求,抱有侥幸心理,未及时处理跟进;下一阶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增加现场监督频率,要求各项目部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宁波华宇建设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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