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国_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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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经贸的影响

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经贸的影响

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经贸的影响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立,不仅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迈入了新的阶段,更对全球经贸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经贸的影响,分析其中的机遇与挑战,以期为我国未来在区域及全球经济中的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将首先概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建立的历史背景、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等。

随后,将深入分析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经贸的积极影响,如促进贸易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投资领域等。

同时,也将探讨其可能带来的挑战,如市场竞争加剧、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以期更好地利用自由贸易区的机遇,应对其中的挑战。

通过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对我国经贸影响的深入研究,本文旨在为政策制定者、企业家和研究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推动我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实现更加全面、平衡和可持续的发展。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立,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这一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不仅深化了双方的经济联系,也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了新的动力。

本段将详细探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过程、主要内容和其对中国经贸的影响。

建立过程:中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构想最早提出于1991年,经过多年的谈判和筹备,双方于2002年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该协议规划了在十年内逐步降低和取消双方之间大部分货物的关税,最终实现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随后,双方通过一系列的后续协议和谈判,逐步推进了自由贸易区的建设。

主要内容: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减免、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等。

关税减免方面,双方承诺对绝大多数商品实施零关税政策,这极大地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增长。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内容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内容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内容【原创实用版】目录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背景和意义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好处四、结论正文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背景和意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 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

中国和东盟对话始于 1991 年,中国 1996 年成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

2010 年 1 月 1 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

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 13%,成为一个涵盖 11 个国家、19 亿人口、GDP 达 6 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

货物贸易自由化通过降税模式的确定、原产地规则的确定和非关税措施的采用,有效消除贸易壁垒。

服务贸易自由化则通过开放服务市场、降低服务贸易门槛和加强服务贸易合作等方式,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投资自由化主要通过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保障投资安全和促进投资便利化等措施,提高投资水平。

经济技术合作则是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交流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提升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好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往来,促进贸易平衡。

通过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额不断增长,贸易结构得到优化,有利于扩大出口市场,提高中国的国际贸易地位。

2.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投资合作。

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降低了投资门槛,有利于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投资兴业,同时也吸引了东盟国家对中国的投资,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局面。

3.提升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水平。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交流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提升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东盟之窗工作计划及目标

东盟之窗工作计划及目标

东盟之窗工作计划及目标一、背景东盟作为东南亚地区最为重要的地区组织,始终致力于推动东南亚地区的合作与发展。

中国作为东盟最大的合作伙伴之一,在东盟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

在东盟发展的过程中,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并提供各种支持,在双方的合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了更好的推动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中国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东盟之窗工作。

东盟之窗工作意味着中国与东盟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的互联互通关系,以促进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东盟之窗工作计划及目标,旨在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架起一座桥梁,进一步推动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的合作。

二、目标1. 深化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政治互信,促进两者在国际事务中的共同立场和合作。

2. 推动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投资合作,建立更为紧密的经济合作关系。

3. 提升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人文交流,增进双方民众的友好感情。

4. 推动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地区安全合作,共同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三、工作计划1. 政治合作(1)促进高层交往。

定期举行中国与东盟高级领导人会晤,增进政治互信,共同应对地区及国际挑战。

(2)推动共同立场。

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合作,发挥双边、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推动双方在国际事务中的共同立场。

(3)加强地区安全合作。

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建立更为紧密的地区安全合作体系。

2. 经济合作(1)加强贸易投资合作。

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自由贸易区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

(2)促进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推动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互联互通,提升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合作水平。

(3)推动金融合作。

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搭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金融合作平台,促进金融领域的知识、技术和经验交流。

3. 人文交流(1)加强教育文化合作。

推动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教育文化合作,加强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提升教育文化合作的水平。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贸易自由化:协议推动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包括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贸易限制和限制性措施,促进双方贸易的发展。

2. 投资便利化:协议鼓励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投资合作,包括提供更加便利和透明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双方投资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

3. 经济合作:协议鼓励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包括在农业、渔业、旅游、能源、运输等领域进行合作,促进双方经济的互补性发展。

4. 区域一体化:协议推动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区域一体化进程,包括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流动,加强经济和产业的互联互通,提升区域合作的水平和效果。

5. 金融合作:协议促进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包括加强货币和金融政策的协调,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促进双方金融体系的互通和发展。

6. 人文交流:协议鼓励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包括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双方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加强经济合作、推动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协议,对促进双方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内容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内容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内容
摘要:
一、背景介绍
二、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三、协定的意义和影响
正文:
一、背景介绍
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协定(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于2002 年签署的一项自由贸易协定。

该协定旨在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加强经济合作关系,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1.货物贸易自由化:通过降低关税、简化通关手续、采用原产地规则和非关税措施,消除贸易障碍,促进货物贸易自由化。

2.服务贸易自由化:在WTO 服务贸易总协定范围内,加强彼此间服务合作,减少服务业贸易限制,拓展旅游、分销、商务等服务领域的合作。

3.投资自由化: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投资环境,促进投资增长,提高投资水平。

4.贸易便利化:通过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简化进出口手续,提高贸易效率。

5.经济合作:加强在农业、信息技术、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三、协定的意义和影响
1.促进经济增长:通过降低贸易壁垒,提高贸易自由度,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带动经济增长。

2.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成员国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

3.提高就业水平:协定有利于吸引外资,扩大出口,提高就业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4.加强区域合作:有助于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提升区域整体实力。

总之,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标志着我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关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学分析

投资创造效应
投资创造效应是指由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被取消 ,吸引了更多的外资进入成员国市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和投资机 会,吸引了大量的外资进入东盟和中国市场,促进了成员国的经济发展。
经济增长效应
经济增长效应是指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可以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和发展。
加强语言培训
提供语言培训服务,促进 双方商务、旅游等领域 的交流与合作。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推动双方在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促进科技成 果的产业化。
加强技术人才交流
开展技术人才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双方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和 技能水平。
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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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教育合作
加强双方在高等教育、职 业教育等领域的合作,共 同培养高素质人才。
促进文化交流
推动双方在文化领域的交 流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 和友谊。
加强政策协调与沟通是实现竞 争与平衡的关键。双方应建立 有效的对话机制,及时解决合 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 政策对接和协同发展。
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有助于加 强中国和东盟国家间的经济联 系。通过深化经济合作、推动 贸易便利化和投资自由化等措 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 的提升,增强整体竞争力。
04
促进产业升级与创新
自由贸易区将促进双方在产业、技术 和创新领域的深度合作,推动产业升 级和转型。
增进政治互信与安全合作
通过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框架,有望增 进双方政治互信和安全合作,为地区 和平稳定作出贡献。
05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 政策建议
优化贸易结构
促进商品结构升级

中国和东盟经济关系发展现状

中国和东盟经济关系发展现状

中国和东盟经济关系发展现状首先,中国和东盟在贸易方面的合作不断扩大。

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总额从2000年的约400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约6500亿美元,增长了16倍之多。

东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而中国则是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双方在贸易领域的合作水平持续提升,成为亚洲乃至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第三,双方在区域合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果。

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和《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东亚合作进程,包括东亚峰会、东亚自贸区等重要机制,推动了东盟内部和东盟与中国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第四,中国和东盟在区域互联互通方面加强了合作。

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多项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协议,推动了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

中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国家加强了基础设施和经济走廊建设的合作,并加强了人员往来和文化交流。

2024年至2024年,中国的直接投资存量在东盟地区翻了一番,从1465亿美元增长到3005亿美元。

而东盟对华投资存量也自2024年的684亿美元升至1966亿美元。

然而,在经济关系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双方的贸易逆差问题比较突出。

中国对东盟的出口远远大于进口,这导致东盟国家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其次,一些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限制了双方贸易的自由化。

此外,中小企业的参与度相对较低,需要加强各种形式的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总体而言,中国和东盟的经济关系发展迅速,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带动了双方经济的增长与繁荣。

然而,双方在贸易平衡、区域合作和贸易壁垒等领域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经济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区域合作的加强,相信中国和东盟之间的经济合作将进一步深化,为双方带来更多机遇和共同发展。

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与发展

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与发展

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与发展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和国际合作的加强,自由贸易区已成为国际贸易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是一个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自由贸易区,它的成立不仅对中国和东盟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还对整个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与发展,分析其重要性和前景,并讨论合作中的挑战和机遇。

一、合作背景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中国与东盟开始积极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

2002年,中国与东盟正式启动了自贸区的谈判,并于2010年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

自那时以来,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不断深化,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之一。

二、合作成果1. 贸易便利化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极大地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根据协议,双方降低了关税,减少了非关税壁垒,加快了通关流程,降低了贸易成本。

这使得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商品更容易互相流通,促进了双方贸易的增长。

2. 投资合作自贸区的建立也鼓励了更多的投资合作。

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开展了大规模的投资,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同时,东盟国家也积极投资于中国,加强了双方之间的经济联系。

3. 区域一体化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有助于推动区域一体化。

通过协调政策和加强合作,双方加强了区域内的联系,促进了人员流动和文化交流。

这有助于构建更紧密的区域关系,有利于和平与繁荣。

三、合作前景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合作前景非常广阔。

双方可以继续加强合作,深化贸易关系,拓宽合作领域,实现更多互利互惠的合作成果。

1. 深化贸易合作中国与东盟可以进一步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扩大贸易规模。

双方可以继续加强合作,促进更多产品的自由流通,推动贸易的增长。

2. 拓宽合作领域除了传统的贸易领域,中国与东盟还可以在其他领域拓宽合作,如科技合作、文化交流、环保等。

这将有助于双方实现更全面的合作,推动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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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投资便利化黄震国 殷存真 杨俊敏(云南省农业机械研究所,云南昆明650031)摘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与外国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根据《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今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已进入倒计时。

本文就中国在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从法律法规、通关、检验检疫管理、物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投资便利化一、引言东盟国家是我友好近邻,我国已同东盟所有成员建立外交关系,并于1996年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

近几年来,我国同东盟关系顺利发展,高层往来频繁,政治关系日益密切。

近年来,中国—东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日益密切,也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合作机制。

按照《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将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目前自由贸易区建设已进入倒计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将对深化中国—东盟合作、增强区域竞争力等产生重要作用,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关税不断下降,非关税措施不断减少,贸易自由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作日趋重要,这已经成为东盟各国公共部门和工商界的普遍共识。

二、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作用1.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在日益增强近几年来,世界各地贸易自由化进程不断深入,东盟各国市场更加开放,经济往来更加频繁。

在各国关税普遍下降、非关税措施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作变得更加重要。

提高政策透明度、简化通关手续等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有利于增强可预见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改善区域内的贸易投资环境,从而促进贸易投资的进一步增长。

2.次区域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2001年次区域各国政府通过了《未来10年合作战略框架》,将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确定为未来合作的一大战略方向。

2003年,中、柬、老、缅、泰、越等六国政府签署了《GMS 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目的是发挥次区域公路网络的最大效益,实现六国之间人员和货物的便捷流动。

2005年六国政府会同亚洲开发银行共同拟订了《行动框架》,确定了海关制度、检验检疫措施、贸易物流和商务人员流动等四个优先合作领域。

这些协定和战略框架作为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将协调六国采取一致行动,为工商界创造更加有利的贸易投资环境。

3.次区域各国政府通力合作并大力加强机构能力建设贸易投资便利化只有在各成员共同参与、水平相当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次区域各国同属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任务。

六国政府加强各优先领域的能力建设活动,采取实际行动,增加资金投入,相互分享经验和成果,并争取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的支持,不断提高机构能力和人力资源水平,建立更加透明、便捷和高效的贸易投资管理制度。

三、中国参与贸易和投资领域合作情况贸易和投资领域合作的重点是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旨在通过减少或消除非关税措施,尤其是简化海关手续、规范检验检疫标准、提高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加强信息的交换和共享,进一步减少和消除贸易障碍,改善投资环境,从而促进贸易和投资增长,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和繁荣。

中国政府在改善本国的贸易投资环境和参与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1.完善法律法规,增加政策透明度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加入W TO 时的承诺,清理并修订了约3000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涉外经济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外贸管理政策更加公开、透明。

中国已形成包括《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配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货物进出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全国性的外贸管理法规、政策均由商务部统一审核并对外公布,公众可以通过商务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和政府网站获得。

2.提高通关水平,简化通关手续中国通过“大通关”制度的建设,积极推进海关领域改革,其措施包括延长口岸通关时间、推行跨关区快速通关、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便捷通关措施、试行无纸通关模式、积极利用电子口岸数据交换平台推广联网项目等。

上述措施大大缩短了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了通关便利,提高了效率。

118 3.改进检验检疫管理,便利外贸发展中国大力推进电子检验检疫建设,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检验检疫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实现进出口检验检疫各个环节的电子化,使通关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同时,中国改革现有的监督管理模式,保证监管到位、重点突出,不断提高采用国际标准水平,为外贸发展提供便利。

4.采取措施,促进商务人员流动中国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目前,中国在口岸为持用A PEC 商务旅行卡的人员设立了专用通道,并已在31个城市的对外开放口岸设立了签证机关。

2004年8月15日,中国颁布实施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员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完善政策,鼓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中国在金融、保险、外汇、税收、出入境和海关便利化等各方面制订了相应的促进政策,并建立了相关的信息库,为中国企业增强对国际市场的了解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6.积极推动制订《行动框架》由于缺乏一个清晰的指导原则和协调规划,GMS 各成员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取得的进展程度并不相同。

为协调各成员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行动,推动GMS 经贸合作,中国倡导并积极参与了《行动框架》的制订,与GMS 其他成员一道,努力开发合作潜力,确定切实可行的未来行动,从而协调一致,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标。

7.启动了落实《行动框架》工作GMS 第二次领导人会议结束后,中国政府就启动了落实《行动框架》的工作,对云南和广西的通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就4大优先领域的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建议,包括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建立国际标准查询体系、积极培育物流市场、加强警务合作等。

2005年12月,商务部国际司和云南省商务厅在云南景洪共同举办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现代物流与投资国际研讨会”,就加强次区域物流合作、促进现代物流发展进行了讨论。

2006年1月17-18日商务部国际司和云南省商务厅在云南昆明共同举办了“落实《GMS 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国际研讨会”,目的是增进GMS 国家间的相互了解,提出具体措施建议,共同推动《行动框架》的有效执行。

8.积极务实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了《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进程。

2004年11月,在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根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与东盟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降税,至2010年将绝大多数产品关税削减到零,东盟新成员(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可享受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将绝大多数产品关税削减到零。

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全面启动,7000多个税目开始减税,服务贸易和投资协议谈判正在顺利推进,其他领域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深化。

9.对老、柬、缅三国单方面给予特惠关税安排2002年11月,朱镕基总理在出席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时宣布,中国从2004年1月1日起,对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的部分产品提供零关税特惠待遇,实施自贸区项下的早期收获计划,就600多种农产品先期降税,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东盟的一体化进程。

为配合GMS 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并向外界表明我国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诚意,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进一步扩大对老、柬、缅三国特惠产品的范围。

目前特惠产品范围已经公布,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四、中国参与贸易投资便利化情况及措施中国倡导并积极参与了《行动框架》的制订,并将根据《行动框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国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作,并在海关制度、检验检疫措施、贸易物流和商务人员流动等4个优先领域加强与其它成员的沟通和协调,在亚行的支持下,共同努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取得实质进展。

(一)海关制度建设贸易便利化的有效性取决于实施有效的海关措施,简化进出口和贸易经营者的过境制度,并使贸易经营者及其代理机构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国家间贸易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海关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必须协调一致,这是一个关键目标。

1.战略目标及主要行动(1)战略目标通过简化海关制度、加强一致性和提高透明度,以减少贸易壁垒,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贸易数据收集的效率和质量。

(2)主要行动①主要参照国际标准(如修改后的《京都公约》、《W TO 估价协议》和东盟协调税则归类制度等),简化GMS 各国的海关制度和法律规章,并发展一种在GMS 各成员国间进行协调的途径。

②通过向贸易经营者和公众提供适当的英文出版物(类似于CB TA 附件4第31条款的要求)等,提高所有GMS 海关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的透明度。

③GMS 各国在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制度基础上,建立海关后续缉查制度,减少海关的边境控制。

④通过协调海关与其它边境管理部门的监管(类似于CB TA 第4条提出的“单一窗口检验”),减轻合法贸易和旅行者的负担。

2.中国海关参与GMS 合作的情况(1)《GMS 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的谈判中国海关自参与GMS 合作以来,积极参与了由交通部总牵头的《GMS 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的研究工作,牵头并参加了《协定》有关附件和议定书的谈判工作。

2005年11月完成《GMS 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的20个附件及议定书的谈判工作,目前正进行各国内部的审批程序。

(2)中国海关参与推动实施“一站式检查”工作119 《GMS 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附件4,关于跨境手续便利化的主要措施即为实施“一站式海关检查”,经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协商,结合昆明关区的实际情况,国家海关总署提出了在中越边境的河口—老街口岸实施“一站式海关检查”试点工作。

(3)中国海关对河口“一站式检查”模式的具体设想根据《GMS 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中“相应的一对国家的官员在行使职责时应该相互帮助。

相邻的两个国家机构应该共同并同时进行检查。

在当地自然条件不允许建立联合检查站的地方,缔约国一方的检查部门应该被允许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上去行使职责”的规定,中国海关在多次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方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认为在河口试行“一站式检查”还是采取互认查验结果,使用统一的载货清单模式较为理想。

3.海关制度建设的主要措施(1)在商品归类方面,加强与各国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加大对《京都公约》、《TIR 公约》的培训力度;建立多媒体“海关信息平台”;建立GMS 海关法律和制度数据库并投入使用;建立同GMS 各国海关网站、贸易投资网站以及亚洲开发银行网站的全方位链接;更新和维护数据库和网站的适当安排;针对贸易主体、报关行、公共领域等制作并发布多语种的“信息公告”、说明、解释条款、布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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