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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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09•【字号】咸政办发〔2022〕58号•【施行日期】2022.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9日咸阳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6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依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健康咸阳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联防联控、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系统推进原则,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健全,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

二、主要指标三、主要行动(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25•【字号】市政办发〔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5日西安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福利水平是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

为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确保残疾人共享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成果,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为目标,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各项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达到10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

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两补”补贴率均达到100%。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5%,康复救助项目累计救助90762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5%。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2.23•【字号】宁政发[2004]38号•【施行日期】2003.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4]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关怀,进一步推进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实现争创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建设无障碍设施、营造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2002年10月,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同年,我市向国家提出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申请。

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04年11月,国家有关部门将对申报城市创建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予以命名。

近年来,我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受到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法规规章和行业技术规范不断健全,兴建和改建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无障碍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残疾人的出行和活动提供了方便,为我市争创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与创建全国示范城的要求相比,我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有不少差距,还不能适应社会的总体需求。

为确保实现争创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目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力争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有明显的突破,率先进入全国示范城市行列。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青府发〔2023〕78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19日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健康青浦”建设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沪委发〔2020〕35号)、《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和《青浦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青府发〔2021〕47号)等文件要求,聚焦“战略赋能区、数创新高地、幸福温暖家”建设目标,紧扣“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便捷化就医”主题,依托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平台持续推进数字健康城区建设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在城市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近年来青浦区建成了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诊断中心,形成了青浦数字健康城区信息平台支撑的跨域医疗协同中心、互联网分级诊疗中心、互联网医疗运营管理中心,构建了卫生健康行业云、5G 虚拟专网等数据基座,实现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嘉善、吴江区检验检查互联互通互认,开展了基于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的“全域、全病、全程”新型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向上连接了中山医院、眼耳鼻喉科医院、皮肤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等三级医院,向下辐射区域内的二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站),提供互联网医院复诊配药、一键续方、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查房等互联网+医疗服务,并向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居民辐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0•【字号】银政办发〔2023〕90号•【施行日期】2023.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银川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0日银川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58号)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宁建(科)发〔202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法纳入城市规划、审批、建设内容,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要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规划审批、竣工验收。

2023年对城市既有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交通线路、应急避难场所、公园绿地活动场所、公共厕所、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开展政府网站、政务APP和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大力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建设意识,打造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城市无障碍建设环境,力争到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

2024年街道残联工作计划范文(3篇)

2024年街道残联工作计划范文(3篇)

2024年街道残联工作计划范文2023年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 提供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需要。

2.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确保残疾人的平等参与和平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3. 加强残疾人就业和社会融合工作,促进残疾人的自立、自强和自主发展。

4. 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提高残疾人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1. 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1)建设残疾人服务中心,提供残疾人社会工作、康复辅助、就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2)组织实施残疾人无障碍环境改造工程,推动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3)开展精神康复工作,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心理咨询、康复培训等服务。

(4)组织残疾人养老服务,提供家庭护理、康复机构服务等。

2.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1)组织开展残疾人权益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残疾人权益的关注和理解。

(2)推动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

(3)开展残疾人权益监督工作,及时处理残疾人权益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积极参与残疾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促进残疾人国际合作。

3. 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社会融合(1)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咨询、培训、岗位推荐等服务。

(2)鼓励企事业单位招用残疾人员工,提供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工作环境调整。

(3)加强残疾人创业扶持,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基金。

(4)开展残疾人社会融合活动,增加残疾人与社会大众的交流和互动。

4. 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1)加强残疾人事业研究,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

(2)建设残疾人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3)推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力。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2. 深入了解残疾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3. 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4. 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5. 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6.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知和支持。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扬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扬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扬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0.03.11•【字号】扬残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扬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残联: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9号)和《江苏省残联2020年工作要点》(苏残发〔2020〕3号)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市“改造提升12家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扬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推进落实。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3月11日扬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为规范全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9号)和《江苏省残联2020年工作要点》(苏残发〔2020〕3号)要求,顺利完成我市“改造提升12家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为依据,认真落实中国残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残联函〔⒛19〕⒛6号)和《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依托“残疾人之家”和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等现有康复服务设施,整合社区康复服务资源,规范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康复服务能力,让广大残疾群众就近就便获得基本康复服务。

二、工作目标各县(市、区)以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内容为重点,提升改造2家社区康复示范点,全市6个县(市、区)共完成12家社区康复示范点提升改造任务(附件1)。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03•【字号】苏政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职能,认真组织实施,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3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9﹞1947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6号)精神,为高质量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改革基础试验区地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区、南京都市圈范围,包括南京市溧水区、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国土面积6361平方公里,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达5018亿元,常住人口35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96%,已具备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条件。

生态人文资源优越。

丘陵、湖荡、平原交错分布,生物类型多样,山水资源丰富,林木覆盖率超过30%,山体水体面积合计占比接近40%,拥有茅山山脉、宜溧山脉等诸多名山和秦淮河、太湖、长荡湖、石臼湖等重要水系湖泊,建成一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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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 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 1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9〕7 号)、《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92020年)》(国办发〔2019〕66 号),加强残疾的三级预防工作,探索和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模式,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安监总局、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残疾预防组织管理体系、工作机制。

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发展。

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健全残疾信息管理系统。

健全残疾预防技术手段,完善技术规范、标准。

二、组织实施(一)启动阶段(2019 年 11 月-2019 年 5 月)1.建立创建工作组织体系建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残联、合疗办、计生办、派出所、安监站、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由街道残联承担日常议事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残疾预防创建试点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部门系统的技术指导、数据统计、检查验收、经验总结等工作。

2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成立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1/ 11残疾评定等专家技术指导小组,明确产前筛查诊断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残疾评定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承担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的人员和工作流程。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街道残联与有关部门共同召开专门会议,启动、部署残疾预防创建试点工作。

根据《江宁区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残疾预防工作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要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各领域已有的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进度、各部门职责、工作预算,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提供经费和政策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组织开展培训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报送人员接受市、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的培训,并根据我街道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培训及效果评估。

(二)实施阶段(2019 年 6 月-2020 年 5 月) 1.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在出生缺陷防治、疾病防治、伤害预防、残疾康复等残疾预防领域,针对重点人群,采取综合干预措施,主要内容包括:(1)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和儿童发育障碍综合防治。

到 2020 年,实现婚前医学检查率达 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 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 70%以上;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最新资料推荐------------------------------------------------------ 查率达 85%以上,干 3预率达 75%以上。

(2)做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防治,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

到 2020 年,实现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 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群规范管理率达到 6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 80%以上;初级听力卫生保健服务覆盖率达 80%;做好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登记上报工作。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营造非致残环境,减少工伤和职业病致残发生,重点做好儿童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防范。

加强伤害后患者救治和康复的衔接,提高意外伤害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和水平。

到 2020 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各下降 10%,食品药品安全、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等事故发生起数、伤亡人数各下降 20%;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下降20%,老年人跌伤率下降 10%。

(4)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精准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

到 2020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达 80%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 80%以上;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 80%以上。

2.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1)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项目。

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3/ 11筛查技术方案(试行)》,以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为对象,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

(2)儿童残疾筛查诊断项目。

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技术方案(试行)》,将儿童残疾初筛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初筛发现的各类疑似 4残疾儿童为对象,在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残疾诊断机构开展复筛和诊断。

(3)残疾评定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要求,为各类疑似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

(4)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特奥日、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国际减灾日、119消防日、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3.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残疾报告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妇幼保健网络,按照《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 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将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报送至区卫计局和残联。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签约服务过程中,筛查发现疑似残疾人,将疑似残疾人信息报送至区卫计局和残---------------------------------------------------------------最新资料推荐------------------------------------------------------ 联。

在自愿前提下,为各类疑似残疾人申请残疾评定,并组织疑似残疾人在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做好每年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及时上报工作。

4.开展自查与评估开展基线调查。

在启动创建工作前,按照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残疾预防工作状况基线调查。

创建过程中,按照残疾预防效果评估方案的要求,每年对全街道创建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开展效果评估。

接受市、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 5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开展的技术指导和干预效果评估。

按要求参加市、区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年度调度会议,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总结残疾预防工作成绩和问题,巩固完善残疾报告制度,评估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成效,撰写年度自查报告,并报区残联康复工作办公室。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 年 6 月-2020 年 10 月) 2020 年10 月 31 日前,区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我街道创建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残疾预防综合干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残疾报告制度建设等进行终期评估。

2020 年11 月-12 月,接受中国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的有关专家,对我街道创建试点工作进行终期验收评估。

5/ 11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保障经费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纳入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扶贫攻坚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等,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

要加大创建工作经费财政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组织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调查统计、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等工作。

(二)积极创新,合力推进要统筹残疾预防相关政策,注重与卫计等部门相关的规划、政策、项目进行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整合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等资源,拓宽筹资渠道,制定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建立残疾预防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三级预防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指导,创新残疾预防方法技术,积极探索有效的干预手段和模式,切实提升专业服务 6能力。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要加强中央、省、区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1.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职责及分工2.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2019 年 9 月 12 日 7附件1: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职责及分工序号工作职责责任单位配合部门 1 由王伟军主管领导牵---------------------------------------------------------------最新资料推荐------------------------------------------------------ 头,由残联、卫计、派出所、安监站、妇联、财政所、统计办、劳保所、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淳化分局、食安办、各社区等协调行动的工作机制,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街道办残联 2 各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各责任单位 3 负责制定试验区创建试点街道工作相关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效果评价、数据分析、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

残联卫生院 4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成立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残疾评定、慢病管理等专家技术指导组,明确产前筛查诊断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残疾评定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承担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的机构、人员和工作流程。

卫生院残联 5 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和儿童发育障碍综合防治。

到 2020 年,实现婚前医学检查率达 80%以上,或在原有基础上提高 3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 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 70%以上;并全面负责每年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及时上报工作。

卫生院 6 将儿童残疾初筛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技术方案卫生院 8(试行)》的要求,以初筛发现的各类疑似残疾儿童为7/ 11对象,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残疾复筛和诊断, 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 85%以上,干预率达 75%以上。

并全面负责每年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及时上报工作。

残联 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要求,在自愿前提下,为各类疑似残疾人申请残疾评定,并全面负责每年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及时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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