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工复产方案(正式)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复工复产方案(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966-79 煤矿复工复产方案(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

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

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煤矿安全复工复产,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9】4号)、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煤矿复工复产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郑煤【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做到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进一步贯彻执行“三讲三做三实”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抓好复工复产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复工复产前提条件

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

2、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

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

4、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5、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6、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7、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二、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安全检查组:由XXX负责,成员XXX。

一通三防组:由XX负责,成员XXX。

机电运输组:由XXX负责,成员XXX。

采掘组:由XXX负责,成员XX。

地测防治水组:由XX负责,成员XXX。

地面综合组:由XXX负责,成员XX、XXXX。

三、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各主管科室负责人通知本科室职工返矿进行培训。

2、召开培训会:由矿长组织开好收心会、培训会,并落实分工到各科室,重新学习矿井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

3、进行培训学习:进行为期9天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矿长陈学思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职工礼堂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各岗位及其他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培训组织工作由XXX负责,严格考勤。培训

结束后由安全培训科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地面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根据复产前的自查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隐患整改申请。

5、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期间人员、资金、材料、设备、工具等,组织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6、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主体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产复工验收申请。

7、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矿井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持证或证在有效期内。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或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而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否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水情况是否清楚。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纸制度,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矿井井下采掘头面和单班最大入井人数是否符合核定的人数。

9、排查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矿井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市政府提出的构建绿色型矿山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