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核准马岳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行长任职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升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升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3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90号
•【施行日期】2020.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升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90号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对吴升厚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银京发〔2020〕4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吴升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3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许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许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02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470号
•【施行日期】2021.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许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47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对许博同志进行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京邮银请〔20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许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
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6月2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
•【公布日期】2021.01.2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45号
•【施行日期】2021.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4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对肖炜同志进行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京邮银请〔2020〕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月2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18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619号
•【施行日期】2020.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619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王鹏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银京发〔2020〕1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9月18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庄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庄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5.2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67号
•【施行日期】2020.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
庄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67号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关于李昊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京发〔2020〕1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李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庄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5月2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苏娅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苏娅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28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358号
•【施行日期】2020.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赵苏娅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
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358号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关于赵苏娅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中分发〔2020〕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赵苏娅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28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鲍晓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鲍晓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2.1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19〕1009号
•【施行日期】2019.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鲍晓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19〕1009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鲍晓晨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京报〔2019〕6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鲍晓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2月1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3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292号
•【施行日期】2020.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
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292号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关于王飞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京发〔2020〕2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