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检察室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举措
刑事检察工作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2021年,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现将2021年度刑事检察工作总结如下: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加强刑事立案监督。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严格审查证据,依法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确保不冤枉一个无辜者,也不让一个犯罪分子逃脱。
(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
对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3)加强刑事执行监督。
对刑罚执行、强制措施执行等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刑罚正确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强化线索摸排,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迅速开展侦查,确保案件质量。
(2)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强大合力。
3.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4.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1)加强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业务培训。
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水平。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部分案件办理效率有待提高。
(2)部分检察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3)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仍有待加强。
2. 改进措施(1)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检察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外部沟通,细化

加强外部沟通,细化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是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确定的2019年“三项重点工作”之一。
昌平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检察院《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纵深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纵深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法律监督工作主线重要意义的认识,结合本院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实施举措,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努力推动工作见实效。
一、突出重点,着力促进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均衡发展1.围绕四个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开展座谈,达成共识,展开摸排,继续推进经济领域撤案监督专项活动。
建立案件系统跟踪监督制度,探索开展立案后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专项侦查监督。
加大和食药监、环食药旅的配合力度,继续开展食药环境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在走访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并与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点线面多层次的协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后续监督。
2.依托派驻中心检察室工作,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运行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坚持一名检察官和助理8小时常驻,对进入中心的案件,坚持“普查”“巡查”“抽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探索依托派驻中心检察室对基层办案队所向前、向后延伸监督工作,与昌平公安分局探索构建具有昌平特色的执法办案中心配合协作工作机制。
全面审查犯罪事实,及时制发追捕追诉函,定期跟进公安机关抓捕进展,加强侦查环节的行为规范性审查。
3.强化三项举措,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刑事抗诉案件工作制度化。
对裁判文书认真进行审查,坚决运用抗诉手段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坚持敢抗与抗准、抗轻与抗重并举。
善于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依法纠错,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案件跟踪监督。
4.落实四项专项活动,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市检院部署,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四个专项检察活动。
监狱扫黑除恶经验交流材料

监狱扫黑除恶经验交流材料
以下是一份关于监狱扫黑除恶经验交流的材料:
1. 制定明确的目标:监狱扫黑除恶工作的目标是维护监狱内的安全与秩序,打击各类犯罪行为。
必须确保目标清晰明确,并将其传达给所有参与人员。
2. 加强情报收集与分析:监狱内部的黑恶势力活动常常伴随有特定的模式和特征。
通过加强情报收集和分析工作,监狱可以更好地发现和打击这些行为。
与警方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得外部情报也是非常重要的。
3. 建立紧密合作的合作伙伴关系:监狱扫黑除恶工作需要各方的紧密合作。
与警方、检察院、法院等相关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信息共享、联动沟通的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的工作。
4. 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监狱扫黑除恶的核心是打击犯罪行为。
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控和管控,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纪律处分,确保黑恶势力无法在监狱内获得发展空间。
5. 加强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监狱扫黑除恶工作的效果,必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更好地应对各类犯罪活动。
6. 关注罪犯的思想转化和社会再融入:监狱扫黑除恶的终极目标是将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除了打击黑恶势力的行为,还需要关注罪犯的思想转化和社会再融入问题,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康复服务,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生活。
7. 加强宣传与舆论引导:宣传是监狱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宣传,向公众传递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成果,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黑恶势力的良好氛围。
扫恶除霸专项斗争措施

扫恶除霸专项斗争措施
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恶势力团伙和黑恶势力,为打击这些不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各地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扫恶除霸专项斗争措施,具体如下:
1.组织打击行动。
加强打击行动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恶势力团伙和黑恶势力实施有针对性、分步骤打击。
2.加强侦查打击。
采取侦查、抓捕、起诉等手段,对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形成有力震慑。
3.核查清查。
加强对涉黑涉恶人员的核查清查,对存在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加强监管,防止其再次参与恶势力团伙和黑恶势力活动。
4.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对恶势力团伙和黑恶势力的认识和警惕,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上述措施的实施,将有力打击恶势力团伙和黑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同时,也需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和信息,为扫恶除霸专项斗争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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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的重点【扫黑除恶方案】

扫黑除恶的重点【扫黑除恶方案】
扫黑除恶的重点在于打击整治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社会治安和人
民群众的安全。
具体方案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1. 打击黑恶势力:加大对组织、团伙、个人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破获一批涉黑案件,追缴一批黑恶势力财物,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的法律惩处,净化社会环境。
2. 深入挖掘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背后的腐败
分子进行严厉的打击,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 强化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公安等执法机关的队伍建设,提高打击黑恶势力的专业化
水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面积极力量的参与,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4.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大打击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涉赌、涉黄等违法活动的
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支持,净化社会环境。
5.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
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营造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扫黑除恶的重点方案,具体的方案可能因地区、时期、实际情况等
因素而有所不同。
狱政管理四个重点整改措施

狱政管理四个重点整改措施狱政管理四个重点整改措施1. 提升人权意识,加强法治化管理在狱政管理中,提升人权意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基本人权,我们需要加强法治化管理,确保所有的管理措施都符合法律规定和人权保障的要求。
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按照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对其人身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 加强狱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权意识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遵循法律规定和人权保障原则进行管理工作。
- 审查和改进现有的制度和政策,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国际人权标准。
2. 提高监管能力,确保监狱安全为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我们将加强监管能力的建设。
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我们将提高监狱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性能:- 完善监狱的设施和设备,提高监狱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 加强对监狱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 建立健全监控系统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监狱内的安全事件。
- 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监狱的安全和秩序。
3. 推进改造教育,促进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转化改造教育是狱政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改造教育活动,我们将帮助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改正错误,实现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推进改造教育工作:- 设计和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包括心理辅导、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改正错误,提升他们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
- 加强改造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改造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 注重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积极面对改造和复员重返社会的挑战。
- 加强改造教育成果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改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4. 强化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为了加强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我们将强化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我们将确保狱政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四大措施样本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四大措施近年来,社会上黑恶势力猖獗,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为此,国家从2018年起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本文将介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四大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首先加大了执法力度。
通过派出大批警力和专业机构,展开铁腕打击,制定全国统一的执法标准,打击黑恶势力的实际行动。
另外,该行动还建立了举报平台,方便公众参与举报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加快打击黑恶犯罪的进展。
二、加强司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第二个措施是加强司法保障。
在这个方面,执法部门已经加大了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并举行了许多庭审和公开宣判的活动。
这些活动使公众深刻地认识到,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是不容忍的。
三、加强宣传教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众所周知,宣传教育对于整个社会的转化和提高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执法部门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体进行宣传教育,让公众更加明白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从而积极参与打击黑恶犯罪行为,进一步优化了整个社会的环境氛围。
四、全面深化改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第四个措施是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更加顺应时代潮流的选择。
在这个专项行动中,加强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赢扫黑除恶的胜利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里,赋予了检察院和法院更多审判权和处罚权,增强了他们的执法活动等,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效率。
总之,打击黑恶势力是保护人民安居乐业、珍爱和平稳定的重要举措。
通过上述四大措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正不断地推进和深化,为整个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力量。
云南政法机关四个专项实施方案
云南政法机关四个专项实施方案
云南政法机关四个专项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在全省范围内,政法机关将加强对基层治理的指导和支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具体实施举措包括优化基层政法人员队伍结构,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的职能和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多元合作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法机关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加强刑事司法改革创新
云南政法机关将深化刑事司法改革,推进以人为本的刑事司法理念落地落实。
具体实施举措包括加强对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刑事司法的公正和规范;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扩大调解和仲裁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加强对刑事犯罪预防的研究和实践,提高预防和化解犯罪能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云南政法机关将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具体实施举措包括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推动法律知识普及活动的开展;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人了解和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法制宣传资源整合和宣传品牌建设,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云南政法机关将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云南政法工作的
国际化。
具体实施举措包括开展政法领域的国际研讨会议和学术交流,加强与国际政法机关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法机关的合作,推动共同应对跨国犯罪和打击非法移民等领域的合作;加强政法人员对外交流培训,提高云南政法机关的国际化水平。
四个环节四个推进八项措施是指什么
四个环节四个推进八项措施是指什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在前期开展教育活动中,龙江县院通过采取“严把四个环节”、“坚持四个推进”、“做好八项自查”的措施,形成了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良好氛围。
一是“寓于思”。
通过开展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
5月22日,县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会上强调要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到检察执法活动中去。
特别是与上级院提出的“提升队伍素质、提升执法水平”的具体要求结合,与落实省院下发的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结合起来,全面更新干警执法理念,提升执水水平。
二是“始于教”。
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确定每个班子成员做专题辅导一次,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编发的“教育读本”,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
在网上开辟了专题栏目,做为学习交流的平台。
三是“重于行”。
要求干警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做出榜样。
如控申科干警结合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了“四心五要”的新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接待艺术,得到了来访者的好评。
四是“成于风”。
通过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提高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龙江县院营造了“讲正气”的浓厚氛围。
一是用法治理念的更新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引导广大检察干警通过端正执法理念,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西化主义等不良倾向。
对此,我院向广大干警家属印发了公开信,号召干警家属发挥“廉内助”、“贤内助”的作用,督促检察干警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用教育活动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整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监狱扫黑除恶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监狱安全稳定,维护监狱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对监狱的渗透和影响,确保监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的1. 及时、有效地处置监狱内部黑恶势力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监狱正常秩序。
2. 加强监狱内部管理,提高监狱防范和处置黑恶势力能力,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3. 保障监狱工作人员和服刑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预案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3. 依法依规、稳妥处置的原则;4. 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监狱扫黑除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监狱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2)侦查调查组:负责对黑恶势力线索进行侦查调查;(3)宣传舆论组:负责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保障、物资供应等工作;(5)纪律监督组:负责监督执行预案情况,确保预案落实。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1)监狱工作人员发现黑恶势力线索或事件发生时,立即向现场处置组报告;(2)现场处置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3)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现场处置(1)现场处置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制定处置方案;(2)现场处置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3)现场处置组与侦查调查组密切配合,开展侦查调查工作;(4)现场处置组根据需要,调用警力、消防、医疗等资源,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 侦查调查(1)侦查调查组对黑恶势力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固定证据;(2)侦查调查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调查进展情况;(3)侦查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4. 宣传舆论(1)宣传舆论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发布相关信息;(2)宣传舆论组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3)宣传舆论组加强与媒体沟通,确保信息传播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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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检察室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举
措
恶势力依然存在于这个和平的社会,我们要如何管理这个现象,你有什么措施?下面小编带来的是监狱检察室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举措,大家参考一下。
一
强化与监狱协调和配合
同力促进专项斗争
监狱大墙内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战场”,更是刑事执行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主战场”,要想在“主战场”取胜,强化与同盟军刑事执行机关的协调和配合至关重要。
锦州城郊院驻北镇监狱检察室与北镇监狱联席会明确规定,每周一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沟通,监狱将发现线索及时通报驻监检察室;监狱向省监狱管理局扫黑除恶月报同时送驻监检察室;检察机关发现不涉及监管活动职务犯罪的遗漏线索,经院检察长批准及时向监狱通报。
摸排线索、调查取证相互配合,线索运用、跟踪反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力争达到共赢、双赢、多赢的效果。
二
发挥检察室自身优势
扎实开展专项斗争
驻监检察人员发挥驻监检察对监狱情况熟悉的优势,充分利用锦州市城郊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宣传周,通过检察官找罪犯谈话、设置举报箱、禁闭室检察、职务犯罪金融领域犯罪以及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呈报减刑调查核实等方式查找线索;监督监狱狱侦部门合理运用狱内耳目,落实互监包夹制度;同时结合“监督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通过纠正监狱侵犯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现象,鼓励罪犯正视遗漏罪,坦白自首、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案件。
目前已找罪犯谈话202人次,收到举报信5件,掌握各类案件线索7件,均分类移送相关部门。
三
严格刑事执行变更监督
深入开展专项斗争
驻监检察室对监狱呈报的每一件涉黑涉恶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严格把关,逐项审查罪犯考核、计分、奖励、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悔改表现、财产刑执行情况;做到五个“一律”:监狱提请涉黑涉恶罪犯减刑一律提前公示;检察机关一律调查核实;监狱提请减刑幅度一律下浮;法院一律开庭审理;监狱提请涉黑涉恶罪犯保外就医疾病范围条件一律从严把握。
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落深,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无恶治狱。
四
注重线索运用和跟踪反馈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驻监检察室注意对已摸排到的线索及时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汇报,认真开展“四查”即:查罪犯提供的线索是否属实;查监狱主管部门摸排的线索是否有遗漏和扩大线索的可能;查监狱线索处理是否规范和及时;查自身线索运用的成效和跟踪反馈情况。
驻监检察室注重依法运用和跟踪线索,做到注意对提供线索的罪犯复核查实线索,对监狱主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分析线索,对监狱刑事执行严格监督夯实线索。
北镇监狱服刑罪犯徐某某举报王某某抢劫及非法拘禁,驻监检察人员立即与监狱狱侦人员核实线索,监督监狱及时向王某某居住地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并通过督促监狱狱侦部门与公安机关联系、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方式跟踪推进线索运用进展,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该线索立案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