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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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全文为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环境保护法、税法等法律,制定本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税制度,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条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征收环境保护税应使环境污染成本得到内部化,充分反映环境损害费用,调节环境污染排放总量与结构,激励和促进节能减排、节约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五条政府应当通过环境保护税征收和使用,鼓励环境保护投资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六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依法防治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排放,承担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并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二章环境保护税的税种和税率第七条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征收大气污染环境税。

大气污染环境税的税率按照污染大气环境的物质种类和排放方式列入环境保护税税目清单。

大气污染环境税税目清单由国务院税务机关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八条污染水环境的行为,征收水污染环境税。

水污染环境税的税率按照污染水环境的物质种类和排放方式列入环境保护税税目清单。

水污染环境税税目清单由国务院税务机关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九条产生固体废物、气体废物、液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征收固体废物、气体废物、液体废物、噪声、振动环境税。

固体废物、气体废物、液体废物、噪声、振动环境税的税率按照其污染环境的特定物质和排放方式列入环境保护税税目清单。

固体废物、气体废物、液体废物、噪声、振动环境税税目清单由国务院税务机关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为鼓励节能减排、做好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开发,征收松散煤、不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污染及破坏性事故等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解读版演示课件.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解读版演示课件.ppt

精选课件
污染当量值(千克) 0.0005 0.005 0.04 0.02 0.02 0.025 0.025
0.0000003 0.01 0.02
02 税制要素 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的计算举例
公式
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污染当量数
例子
1千克总汞
÷ 0.0005(千克)
2000
经查询《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得出水污染物“总汞”的污染当量值为0.0005(千克)
1
1 大气污染物
2
2 水污染物
3
3 固体废物
4
4 噪声
四类应税污染物属于《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规定的范围
精选课件
02 税制要素
应缴纳情形
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
纳税人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
(其他生产经营者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精选课件
02 税制要素
不缴纳情形
计算应纳税额。
精选课件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 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 税目税额表》执行。
目前我省适用税额为: 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 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
02 税制要素
计税依据
大气污染物 污染当量数
固体废物 排放量
水污染物 污染当量数
噪声 分贝数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 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
非纳税人
1、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 税污染物的。 2、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 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 置固体废物的。

第十六章 环境保护税 《税法》课程PPT

第十六章 环境保护税  《税法》课程PPT

物的排放量: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篡
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
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三、减免税收优惠及应纳税额计算
1000无
其 他 固 体 废 物 ( 含 半 固 态 、每吨
25元
液态废物)
超标1-3分贝
每月350元
超标4-6分贝
每月700元
噪声
工业噪声
超标7-9分贝 超标10-12分贝
每月1400元 每月2800元
超标13-15分贝
每月5600元
超标16分贝以上 每月11200元
6
二、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1)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 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①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

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②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③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 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 处置固体废物的
三、房产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地上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账户

环境税法解读

环境税法解读

环境税法解读环境保护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我国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税法”),并对环境主要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本文将对环境税法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适应这一新的环境保护政策。

一、环境税的征收对象和方式根据环境税法的规定,环境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物。

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将根据一定的计税依据征收环境保护税。

具体的计税依据可以根据不同的污染物类型和排放方式进行制定,并由税务机关负责实施征税工作。

二、环境税的税率和优惠政策环境税的税率是指各种污染物每单位排放量需要缴纳的税款。

根据环境税法的规定,税率可以由国家进行统一规定,也可以由省级政府根据本地环境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同时,环境税法还规定了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例如,使用环保设备和技术的企业可以享受税率减免或者免税的政策。

三、环境税的征收管理环境税的征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包括征税对象的登记备案、计税依据的确定、税款的征收和税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四、环境税的意义和影响环境税的实施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环境税的征收可以激励企业降低污染物排放,推动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

另一方面,环境税的征收可以为环境保护提供经济支持,为环境治理提供资金来源。

五、环境税法的挑战和应对尽管环境税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但其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如何准确测算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并确定合理的计税依据是一个难题。

其次,如何确保税务机关的监督执法工作有效进行,避免出现监管不力或者乱罚款的情况也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总结:环境税法的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在环境税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广大企业和公众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更加美丽、宜居的环境。

环境保护税政策解读

环境保护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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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并排序(单位:千克)
悬浮物(SS): 20÷4 = 5
生化需氧量: 20÷0.5 = 40
总有机碳:
20÷0.49 = 40.82
氨氮:
20÷0.8 = 25
挥发酚:
20÷0.08 = 250
挥发酚(250)>总有机碳(40.82)>生化需氧量(40)>
氨氮(25) >悬浮物(SS)(5)
21
4、计算规则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环保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
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 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 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应税 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其污染 物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口确定。
二、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
(2)水污染物 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水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
的物质,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 定。水污染物分为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第一类水污染物 包括总汞、总镉等10种,其他类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色度 等55种。
对于海洋工程环保税应税固体废物。是指对海洋水体排放的生活垃圾。
二、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
(4)噪声 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
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具体范围依照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确定。《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仅对工业噪声征税,取消了原排污费 中对建筑施工噪声的征收项目。
一、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三)关于“直接排放” 环境保护税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作为应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解读1: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概述1.1 法律背景1.1.1 环境保护税法的制定目的1.1.2 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依据1.2 环境保护税法的基本原则1.2.1 污染者负有环境保护责任的原则1.2.2 政府监管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1.3 环境保护税法的主要内容1.3.1 税种范围1.3.2 税目设定与税率确定1.3.3 税制管理与税收征管方式1.4 环境保护税法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二、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主体和义务2.1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主体2.1.1 自然人纳税主体2.1.2 法人纳税主体2.2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2.2.1 纳税义务的范围2.2.2 纳税义务的履行方式三、环境保护税的税基和税率3.1 环境保护税的税基3.1.1 污染物排放量作为税基 3.1.2 监测与核算方法3.2 环境保护税的税率3.2.1 环境保护税率的确定方法3.2.2 不同污染物的税率差异四、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与管理4.1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方式4.1.1 自行申报纳税方式4.1.2 税务机关征收方式4.2 环境保护税的管理措施4.2.1 信息公开与公示4.2.2 监督检查与处罚制度五、附件:相关补充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指对排放、放置污染物产生和处理废物、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的税种。

2. 税种范围:环境保护税的范围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等。

3. 纳税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有纳税义务。

4. 税基: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一般使用污染物排放量作为税基。

5. 环境保护税率: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不同的税率。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全文2. 相关政策文件和指南3.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申报表格2: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解读概述1.1 为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1.1.1 环境问题日益严峻1.1.2 现行环境保护法律的不足之处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1.2.1 环境保护税法的法律地位1.2.2 环境保护税法的作用和意义1.3 环境保护税法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1.3.1 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过程1.3.2 环境保护税法的主要内容和原则二、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和范围2.1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2.1.1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主体2.1.2 排污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区别2.2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2.2.1 污染物排放范围2.2.2 废物和固体废物处理范围三、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3.1 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3.1.1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3.1.2 废物和固体废物的处理量计算方法 3.2 环境保护税的税率3.2.1 环境保护税率的确定原则3.2.2 不同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税率差异四、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和控制4.1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4.1.1 纳税申报和缴纳程序4.1.2 税务机关的监督与核查4.2 环境保护税的控制措施4.2.1 激励与约束机制4.2.2 处罚和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五、附件:相关补充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指对排放、放置污染物产生和处理废物、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的税种。

2022《环境保护税法》征收细则

2022《环境保护税法》征收细则

2022《环境保护税法》征收细则【环境保护税法】征收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环境保护税指的是税法规定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资源的污染物排放和固体废物排放引起的环境伤害,以及城市、农村饮用水、危(wei)险废物等污染源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本细则适合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和管理。

第二条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排放、城市污水、农村饮用水、危(wei)险废物等行为的征收。

第二章大气污染物排放税第三条大气污染物排放税的计税对象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或者个人。

单位或者个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依法缴纳大气污染物排放税。

第四条大气污染物排放税的计税周期为月,税款应当在次月5日前缴纳。

第五条大气污染物排放税的计算以单位或者个人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量为基础,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如果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将按照超出排放标准的倍数进行相应增加征税。

第七条大气污染物排放税的税率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具体税率由税务机关依法确定。

第八条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报送排放污染物的相关数据,税务机关可以进行核查,对报送的数据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相关证据。

第九条大气污染物排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等事项由税务机关负责。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监管,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第三章水污染物排放税...【附件】:1.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样本)2.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样本)3. 环境保护税法解读(参考资料)4. 环境保护税征收流程图(示意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税: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针对污染源排放的环境污染物征收的一种税收。

2. 大气污染物:指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固体颗粒、气态物质和液态物质等,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环境保护税法(全文)()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它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本文将对环境保护税法的全文进行解析,以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这一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背景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各种污染现象层出不穷,环境污染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治理和管理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为了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然而,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并不理想,很多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法规的遵守情况较差,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且不断加剧。

为此,我国政府决定开展环境保护税法的制定工作,以期更好地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的影响,并借此推动环境保护的工作。

历经多次修订和完善后,环境保护税法最终于2017年12月29日通过并实施。

二、环境保护税法的主要内容环境保护税法共由7章、28条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环境保护税法的名称、适用范围、税种及税率、征税主体和纳税义务等基本信息。

第二章是应税项目和计算方法,主要明确了应税排污物的范围及计算方法,以及应纳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方法、征税期限等规定。

第三章是税的申报与纳税管理,主要明确了纳税人的申报义务、税额计算与缴纳、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是税源监督,主要规定了税务机关如何进行税源监督工作,从而保证环境保护税的正常征收工作。

第五章是税制配套措施,主要涉及到环保税收收入的使用原则、环保税收利用绩效的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章是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对违反环境保护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以保证环保税法的效力和权威性。

第七章是附则,主要对本法的解释、执行时间、对于既有污染治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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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并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这部全文共五章28条、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

其立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法案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并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环境保护税法通过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突出惩治单位环境污染犯罪,明确了环境污染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

一个是税收调节,一个是司法保护,然而,曲径通幽,最终指向的都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税负平移“这次环境保护税法的制定,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实现收费与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此次费改税将以原排污费征收制度为基础实行平移。

”王建凡说,环保税并非凭空新增的税种,而是在“费改税”的原则之下,由新的环保税替代既有的排污费。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费制度,现行环境保护法延续了这一制度。

针对影响环境的重点污染源情况,我国选择对大气、水、固体、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排污费。

2003年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做了规定。

根据污染治理新情况、新要求,2014年国家进一步调整了排污费征收标准,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总体向上调整一倍,并允许污染重点防治区和经济发达地区适当上调征收标准。

据统计,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6.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

2015年征收排污费173亿元,缴费户数28万户。

王建凡说,以排污费倒逼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我国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支付与部门干预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认为:“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将发挥多重功效。

”他表示,税相较于费影响不可同日而语,有助于提高执行力度,提高透明度,减少征管腐败,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收率。

那么,现行排污收费制度改成了征收环保税,两者有什么不同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出了解读。

王清表示,两者主要有两点不同:第一,环保税增加了企业减排的税收减免档次。

现行排污费制度只规定了一档减排税收减免,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有的意见提出,应当根据减排的幅度确立更多档次的税收减免。

为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参考实践中一些地方的做法,环境保护税法增设了一档减排税收减免,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二,环保税进一步规范了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程序。

“现行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管理;改征环境保护税后,将由税务机关按照本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增加了执法的规范性、刚性。

同时,考虑到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专业性较强,本法还强调了环保部门和税务机关的信息共享与工作配合机制。

”费改税之后,在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等方面,环保税与原有的排污费都实现了“平转”。

王清介绍,比如,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保税法沿用了现行的污染物当量值表,并按照现行的方法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作为计税依据。

“将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平稳转移,衔接性规定较多,主要表现在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目;根据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设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

”王清说。

王建凡表示,总的来说,征收环境保护税能够倒逼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利于促进形成治污减排的内在约束机制,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新税法产生的影响从2018年开始,排污企业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

新税种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面对这些担忧,王清介绍,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明确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

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环境保护税法在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规定的下限基础上,增设了上限,即不超过最低标准的十倍,既考虑了地方的需求,又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各省份可在上述幅度内选择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王清说。

有专家指出,开征环境保护税,从排污费改税,并增设了上限,实质上也是因应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要求。

其最终目的,是使能源资源的产品价格体现环境成本,理顺稀缺资源的价格,从而降低资源的消耗速度,促进生产和消费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采用多排污多缴税的方式,倒逼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谁污染,谁就要付钱来弥补社会的损失。

”专家指出,征收环保税多排放必然多缴税。

但目前因从排污费转型而来,税负平移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环保税不在最终消费环节征收,不会直接增加消费者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已征收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为避免重复征税,环保税法明确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还增加了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的政策。

此外,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交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的想法,环境保护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史上最严环保法”之下,有专家建议,环保税的税率设置应在现行排污收费基础上适当提高,以促进重污染企业转型,税率应该实行差别化,让环保税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税收归地方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排污费征收总额为173亿元。

针对这个总盘子,“现行的财政体制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环境保护费改税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

”王建凡说。

同时,国家将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比如,目前国家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征收排污费的标准分别是不低于1.2元和1.4元。

环境保护税法在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规定的下限基础上,增设了上限,即不超过最低标准的十倍。

各省可以在上述幅度内选择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王清说。

在专家看来,将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归地方政府,或许还有另外一层考量。

此前,排污费征收后实行专款专用。

以安徽省为例,环保部门把收缴的排污费以75%、15%和10%的比例分别划转至地方级、省级和国家级财政部门。

省财政厅将所收到的排污费全部拨付给环保厅作为财政预算的一部分,用于污染防治等工作。

预算法规定,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王建凡表示,虽然环保税不采取专款专用的方式,但是不会降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力度。

原来由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力度不减的原则予以充分保障,“环保投入力度还会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明确写入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的单行税法。

必须看到,相比部分已有税种,环保税所涉技术性相对较强。

正因如此,环保税法明确,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两部门将在税务登记管理、计税依据确定、纳税申报信息比对、优惠管理等方面开展协作。

王建凡还介绍,“由于是新开征的税种,涉及面很广,收费与征税两套制度要进行转换,政策上和征管上确需做许多前期准备工作。

”具体而言,准备工作包括起草税法实施条例,细化具体政策和征管措施;对授权地方决定的事项,包括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的项目数等,由各省区市按法律程序确定和报批;做好税收征管准备工作,包括建立税务与环保工作配合机制、调试征税信息系统、交接纳税人资料、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等。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看来,在两部门协同合作的征管模式下,关键要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各项权利、义务,以便出现纳税争议时有依据解决。

不过,在刘剑文看来,“治理环境不能靠某一部法来解决,而要靠多法综合发力。

”他说,实现绿色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从多方面引导全社会转变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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