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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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思考

关于构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思考

财会审计77关于构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思考韦素华摘 要: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功能体现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

基于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考量,结合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施情况,为此,建议在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上,应尽快构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以充分体现“量能负担、体现公平”的原则,使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得以充分有效的发挥。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分类与综合 调节收入 公平分配一、引言 税收是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重要手段。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差距的再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在收入分配失衡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居民收入公平分配方面,更是受到社会广泛重视。

从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践来看,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偏重提高效率、促进公平分配方面。

随着全球贫富差距问题的凸显,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分配功能被世界各国所关注。

个人所得税经过不断的改革和发展,已成为主要发达国家的重要税种。

目前,国内外很多学者在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中,也较多地关注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公平分配问题。

可见如何有效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积极效应,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按照循序渐进、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基本改革思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多次改革。

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要构建现代财税体制、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无疑是财税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在运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一)应税所得项目的设计不够合理 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由11项构成,纳税人取得税法中列举的十一项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不需要承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同时,部分税目涉及的个人收入所得在性质上相近。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
二 、我国个人所得 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费用扣 除的问题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 的பைடு நூலகம்用扣 除标准基本一视 同仁 ,没 有因纳税人 的
具体情况 而有所 区别 。然 而实 际上 ,即便相 同的收入水平 也会因为不 同 的生 活负担最终造成不一样 的生活质量 。所 以,单纯地根 据收入 的绝对 值规定费用扣除标准是片 面的,会产生实质上 的税负不公 ,有悖于个人 所得税的 “ 量能负担” 原则。费用减除标 准的设计应 当充 分考虑 收入 的 性质和价值 ,如纳税人养老 、医疗等社会保障情况 ,家庭结 构 、住房条 件 、赡养情况及子女教育支出情况等 。我国有五千年文 明史 ,人 们把赡 养老人 ,教育子女 当成是 自己应尽 的义务 ,社会 主义精 神文 明业 提倡 。 税法 中不考虑家庭负担 ,采用统一的生计费用扣除的规定 ,显然 不利于 我国与国际社会接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不利 。再则 ,个税 费用 的扣除标准并没有充分考通货膨胀等相关因素 ,导致即便收入绝 对值增 加 ,但收人的实际价值却在降低的尴尬情况。费用 的扣除标准应 紧密跟 随经济发展节奏 ,及时作出调整 , 确保 个人所得税仅 仅征收高于基 本生 活保 障之上的部分 ,而非带给民众生存 的负担。最后 , 个 人所得税 关于 费用扣 除方法有 两种 : 一是按 月扣 除 ,如工 资薪金所 得 ,承包经 营、承 租经 营所得 ; 二是是按次扣 除 ,如劳务报酬所得 ,稿 酬所 得 ,特许权使 用 费所得 ,利息 、股息 、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偶 然所得等 。两种 方法并未充分考虑纳税人工作选择上 的困境 。导致从事相 同职业 的纳税 人 ,可能仅仅 因为不 同的收入形式而产生高额 的纳税差异 ,显失公平 。 ( 二 )个人所得税税率 问题 复杂繁琐的税率设计 。从个人所得税的发展角度来看 ,边际税率过 高 ,精简税率结构成为各个 国家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 2 0 0 1 年1 月 1 日起 ,俄罗斯取消 了原 有 的三级 累进税 率 ,对 居 民纳税 人 的基本 收入 ( 如工资 、薪金等) 实行 1 3 % 的单 一税 率 。我 国现行 的个 人所 得税 制 度 ,因为不同的应税收 入 适用 不 同 的税 率 , ” 其 中工 资 薪金 所 得适 用 3 %至 4 5 %的七级超额 累进税率 ;对 个体工商 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 和企 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 营所得适 用 5 %至 3 5 % 的超额 累进税 率 ; 对个 人的稿 酬所得 ,劳务报 酬所得 ,特 许权使用 费所得 ,利息 、股 息 、 红利所 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 转让所得 , 偶 然所得 和其他所得则 适用 2 0 % 的比例税率 ,其 中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 畸高的 ,还实行加成征 收。与一些发 达国家或地 区三级 、四级 的税率设 置相 比 ,我 国虽有改革 个人所得税制度 ,但 过程还是 复杂 ,例 如 ,边际税 率过高 ,级 数过 多 。 与世界上对 于个人所 得税 ” 拓宽税 基、降低 税率 、减少 档次 、简化税 制 “ 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复杂繁琐的税制 ,第一 ,不方便纳税人 的理 解和适用 。第二 ,征管成本 也有加大 ,并且多 数级次 的设置形 同虚设 。 精细 的税率设置容易 造成 收入来 源多且 收入 总额 高的 纳税人 利用 的工 具 ,利用不 同的计算方法减少税负 ,反而是那些收入来源少且 总额少 的 纳税人在老老实实得缴税 ,实在有杀贫济富的作用。 同时。边 际税率过 高既挫伤了人们工作劳动的积极性 ,并且高收人人群偷税漏税 的动机受 到刺激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受到影响 ,个人所得税制 度发挥调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综述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综述

【 摘 要 】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税制改革的热 门话题 ,本文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课征模 式选择、费用扣 除标准、税率设计等方面进行 了划分,对近 年来国内学者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成果进行 了归纳概述。 【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税制研究
近 年 来 我 国 经 济 高速 发 展 的 同时 ,居 民收 入 分 配 差 距 越来 越 大 ,基 尼系 数逼近0 5 向来 肩负着 调节 收入 分配使 命 的个 人所 得税 .。 成 了新 一轮税 制 改革 的热点 。2 1 年6 0 0 1 月3 日第十 一届全 国人大 常委 会 第二十 一次会议 表决通过 了全 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修 改个人所得 税法 的决定 ,新 法于2 1 年9 日正式 实施 。个人 所得税 目前国 内学 者对 0 1 月1 个 人所得税 研究 非常广泛 ,有关个人 所得税 改革 问题 的文章也层 出不 穷。本文 从 当前我 国个人所 得税几个 方面存在 的 问题 出发 ,对 国 内有 关个 人所得 税取得 的最新研 究成果进 行分类并 予 以归纳 。 对 于 个人 所得 税 的功 能定 位 问题 的研 究 在 世 界 范 围 来看 ,个 人 所 得 税主 要 包 含 两 个 主 要 的功 能 :收 入 功 能 和 调 节 功 能 。所 谓 收 入 功 能是 指 个 人 所 得税 的征 收 会 增 加 税 收 收 入 ,调 节 功 能是 指 个 人 所 得税 可 以调 节 收 入分 配 ,缩 小 居 民收 入差 距 。 刘 尚希 ( 0 3)提 出收 入 功 能是 调 节 功 能 的 基础 和 前 提 , 调 20 节 功 能是 由收 入功 能派 生 出来 的 ,从 世 界 历 史 上 看个 人 所 得 税 总 是先 具 备 收 入 功 能 。用 累 进 的 个 人所 得 税 制 来 对 收入 分配 进 行 调 节 ,不 会 有太 大 的作 用 ,而 且无 助 于 社 会 公 平 的 实现 ,反 倒 会 妨 碍 其 筹 集 财 政 收入 功 能 的 发挥 。潘 梅 、宋 小 宁 ( 0 0 2 1 )认 为 , 在 调 节 收 入 分 配 不 公方 面 ,个 税 被 寄予 了太 多 不 切 实 际 的希 望 。实 现 收 入 公 平 分 配 ,至 少 短 期 内, 既不 是 个 税 所 能承 受 之 重 ,也 非 通 过 完 善 政 府 在分 配 体 系 就 能达 到 的 目标 。规 范 分配 秩 序 ,在 初 次分 配领 域注 重 公平 并健 全 相关 的激 励 约束 机制 才 是治 本之 策 。 也有 国内学 者持 不 同见解 , 贾康 、梁季 ( 0 0 2 1 )认为 个人所 得 税 调节收入 差距是 其改革 的基 本取 向。我 国当前的经济 发展阶段 ,居 民收入处 于较低水 平 ,使得 个人所得 税不足 以发挥其 筹集财政 收入的 职 能 。通 过对 已有统 计数 据进 行整 理 ,测算 出 各收 入阶 层 的税 收负 担 ,证 明个 人所得税 确实发挥 了缩小 收入分配差 距的功 能。 沈玉 平 、吴 霖 ( 0 7 2 0 )提 出个人 所得 税还 具 备维 护市 场的激 励 效 率原则 ,也就是 要保护要 素提供 者的积极性 ,显然 这一价值 目标是 与 调节收入 ,实现 社会公平 正义 的价 值 目标相抵 触 、相 矛盾 的,所 以 就 需要在这 两个价 值 目标之 间进行权 衡取舍 。付广军 ( 0 9 2 0 )通 过实 证 分析 ,指 出个人 所得税 的直接效 果是减少 高收入者 的收入 ,不 能增 加低 收入者 的收入 ,对于初 次分配产 生的差距 不产生作 用,需要其 他 政 策手段加 以配合 才能解决 收入分配 不公的 问题 。 二 、对 课征 模 式选 择 问题 的研 究 目前 为 止 ,主 流 观 点 将 世 界 各 国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分 为 三 种 基 本 模 式 :综 合税 制 、分 类 税 制和 混合 税 制 。综 合税 制 是 将 纳 税 人 定 时期 的各 种 不 同来 源 的 收 入进 行 汇 总 ,从 其 总 收入 中减 除 各 种 免 税 额 、 宽 减额 及 扣 除 额 ,就 其 余 额 ( 应税 所 得 )按 照 统 一 即 的累 进 税 率 予 以课 征 。分 类 税制 是将 个 人 一 定 时 期 的所 得 按 来源 划 分 成 若 干 类 别 ,分 别 扣 除 相应 的 宽免 额 并 按 不 同 的税 率 予 以课 征 。混 合 税制 则是 介 乎 于 综 合税 制 与 分 类 税 制之 间 的一 种 税 制模 式 , 因而 兼有 综 合与 分类 两种 税 制 的特 点 。 孙 钢 ( 0 0)比较 了三 种 税 制模 式 的优 缺 点 ,认 为综 合 税 制 21 可 以达 到 量 能 负担 的公 平 课税 原则 ,但 是 征 管成 本 较 高 ;分类 税 制 征 收 简 易 ,但 有 失公 平 ; 混合 税 制 兼 有 前 两 者 的特 点 。对 当 前 我 国分 类 课 征 带来 的 问题 特 别 是 公平 问题 进 行 分 析 ,借 鉴 西 方 国 家 经 验 , 指 出真 正 的综 合 税 制在 现 实 中很 难 实现 ,只 是 更 多 体 现 了综 合 税 制 的特 点 ,认 为 中 国应 当实 行 中 国特 色 的混 合 税 制 。 崔 志 坤 ( 01 2 0)提 出 实行 综 合 与 分 类相 结合 的混 合 型个 人 所 得 税 制 是 我 国个 人所 得 税 改革 的 方 向 , 而综 合 征 收 部 分 的制 度 设 计 不 同 决 定 了不 同 的混 合 模 式 。对 综合 征 收 部 分 或 者 要 求收 入 超 过 一 定 标 准 的纳 税人 综合 申报 ,或 者 要求 所 有 纳 税 人 综合 申报 ,对 源 泉 扣 缴 税款 可 以抵 扣 或 者 不 允 许抵 扣 , 由此 形 成 了对 混 合 型 个 人所 得税 制 设 计的 不 同取 向 。 卜 来 、夏 宏 伟 ( 0 9)通 过 对 O C 祥 20 E D国家 的 个人 所 得 税 进 行 比较 研 究 ,依 据 劳 动 所 得和 资本 所 得 处 理 方 式 不 同把 个 人 所 得税 课 税 模 式 分 为综 合 所 得 税 制 、双 所 得 税 制 和 单 一所 得 税 制 三 种 。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一、本文概述税收公平作为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对于确保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其税制模式的改革和完善对于实现税收公平具有特殊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改革及其完善对策,特别是在实现税收公平视角下的考量。

文章首先回顾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当前税制模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分类所得税制的局限性、税收负担不公平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税制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包括转向综合所得税制的必要性,以及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重要性。

接下来,文章将重点分析在实现税收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的方向和对策。

包括如何优化税率结构、拓宽税基、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以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分配。

文章还将探讨如何通过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透明度等措施,保障税收公平原则的有效实施。

文章将总结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的重要性,强调在实现税收公平视角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文章还将对未来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景进行展望,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现状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自实施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现行税制模式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

分类所得税制模式虽然操作简便,但其对不同来源的所得采用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标准,容易导致相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因所得来源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这与税收公平原则相悖。

费用扣除标准设置不够合理,未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赡养人口等因素,使得部分纳税人承担过重的税负。

税收征管体系尚不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存在漏洞,一些高收入群体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税收,导致税负不公平。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探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探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探析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快速增长,公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体制的改革不可避免。

一、个人所得综合征收的优势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分类征收,与之相比,综合征收有利于解决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综合征收有利于防止纳税人分解收入,减少税收流失。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计征,分项扣除”的办法,造成不同类别的收入间存在不同的免征额、税收税率、扣除标准与税收优惠。

采取综合征收的方式,有利于防止纳税人分解个人收入、多次扣除费用、使自己降低至低税率的水平,降低税负。

假设有纳税人甲和乙,月收入相同,均为5000元,其中甲的工资薪金收入4000元,劳务所得1200元,稿酬所得800元,按现行所得税制,甲应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15元,劳务所得税8元,个人所得税总额为23元;而乙的全部所得均为工资薪金所得5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145元。

这样,甲乙的月收入虽相等,但两人的应纳所得税额确相差甚远,这样不仅有失公平,而且一定程度上鼓励纳税人分解收入,降低纳税总额。

采取综合征收制度可以增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降低逃税避税的可能。

第二,综合征收可考虑纳税人个体差异情况,使用不同费用扣除方法。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计税分项扣除费用的方法,明显有悖公平。

费用扣除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采取统一扣除标准,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个体差异情况。

假如一个单位中甲乙两名员工,月收入均为5000元,,但甲的妻子无工作,并且需供养两位无退休金的老人,乙尚属单身,其父母有自己的养老金,无需子女负担。

在这样的情况下,甲乙二人虽月收入相同,但在不同的生活负担下,两人要承担相同的税负,明显存在公平问题,采用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制度,可在公民总收入的前提下考虑各自的生活负担问题,使用不同的费用扣除制度,增大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作用。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及其影响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及其影响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及其影响分析一、背景介绍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不再适应目前的经济情况。

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推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一)取消税前扣除2018年,我国取消了税前扣除,实行全年一次性汇缴或年度汇缴。

此举主要是为了减少企业和个人办税成本,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二)提高税率级别2018年,我国还提高了税率级别,将最高税率从45%降低到35%;同时,还增加了一个新的税率级别,税率为3%,适用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

提高税率级别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

(三)调整征税方式2019年,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税方式。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税方式,兼顾了个人收入来源的多样性和社会公平,而不是仅依靠分类征税。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一)减轻税负政府采取取消税前扣除、提高税率级别等措施,均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减轻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二)调整收入结构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调整个人收入的结构,减少通过税前扣除、免税额等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让大家更加合理地履行纳税义务。

(三)提高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改革后可以提高财政收入,从而支持国家经济的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前景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还将继续推出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形势。

例如,进一步调整税率、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设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推动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

202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方向

202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方向

202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方向一、个人所得税现状概述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显著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仍然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结构和征管机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税制结构及其问题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采用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所得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每类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

这种税制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征管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分类税制难以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容易导致税负不公。

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分类税制已经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税收环境。

三、税收征管及挑战在税收征管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面临着信息化水平不高、税源监控不力等挑战。

一方面,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赖于纳税人的自觉申报和税务机关的审核,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征管手段有限,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情况。

另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越来越隐蔽和分散,这使得税收征管工作更加困难。

四、改革方向与措施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结构和征管机制存在的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主要包括:一是逐步向综合税制转变,将不同类型的所得纳入统一的税制框架内,以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二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源的有效监控和管理;三是优化税率结构,适当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

五、国际经验与借鉴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许多国家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例如,一些发达国家采用综合税制,将各种所得纳入统一的税制框架内,并实行累进税率,以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

此外,这些国家还加强了对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征管效率。

我们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不断深入。

个人所得税分类与综合改革研究:法国税制借鉴

个人所得税分类与综合改革研究:法国税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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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分类与综合改革研究 法国 税制 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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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代欣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北京 1 0 0 8 3 6 ) 内容提要 : 本文着重从法 国个人所得税 费用扣除、 个人所得税归属与比重、 近期改革 动 向 等 角度进 行 了分析 。研 究发 现 , 虽然 法 国个人 所得 税税 制 一直 处 于不断调 整之 中, 税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一直是法 国个人所得 税 费用 扣 除 的重 点 内容 。对 于 家庭 构 成 相对 复 杂 , 离婚与结婚高发的法 国社会 , 如何衡量并测算个人 所得税长期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 的权益 , 避免家庭婚姻变化对子女抚养的疏忽 , 体现家庭抚 养 幼 龄 人 口的成 本 , 法 国个 人 所 得 税 “ 未 成年 子 女 抚养 ”费用扣除标准经过 多年的调整与试运行 , 于 2 0 0 5 年6 月2 7日 修订完成 。 具体来讲 , 现行未成年人子女抚养费用 以家庭为 单位进行税 前费用扣 除 。 在 法 国居住 6年以上 的纳税 人或 其家属可 以以抚养未成年子 女需要 为 由 , 申报 个 人所得税费用扣除。 最高扣除额不超过税前家庭月总 收人的 5 0 %, 最高不超过 2 3 0 0 欧元 , 月。 家庭父母分 开报 税时 , 平均享有 费用扣 除总金 额 。该 项扣 除一 般 隔年进行 , 第二年报送, 第三年返 回税金。 本项扣除与 教育费用扣除联合计算 ,集中在统一税 目 下多退少 补 。教育费用 也在扣 除的范围 , 按子女所 处年 龄段受 教育程度 , 实行定额税扣除。 这当中, 费用扣除特别包 含了产妇助产的费用( 按当时的平均支出计算 ) , 以及 欧盟总体达成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费用。①
单身或离异 , 一 个 子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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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成为社会关注
的焦点之一。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主要分为综合计税和分类计税两种模式,不同模
式各有其优势和局限性。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将综合计税和分类计税相结合,并对我国
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成为了现阶段的重要课题。

一、综合计税与分类计税的优势和局限性
综合计税是指将个人的各项收入合并计算,采取超额累进税率的方式征税,主要优势
在于能够减少税负差距,使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税负,实现税负公平。

综合计税模式下征
税依赖于个人的总收入,并不区分不同来源的收入性质,缺乏针对性和差异化,容易导致
税负过重问题。

分类计税则根据不同类型的收入的性质和来源分别征税,能够更好地体现收入来源的
差异性和多样性。

分类计税模式下各种类型的税率和扣除标准不同,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
税务成本,同时也给征管工作带来了挑战,容易导致偷漏税行为。

综合计税和分类计税各有其优势和局限性,因此将两者相结合,取长补短,有利于提
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加强税务管理水平,实现税收的稳定增长。

为了更好地整合综合计税和分类计税的优势,可考虑建立综合分类计税模式。

该模式下,不同性质和来源的收入可以采取分类计税的方式,并为每一类收入设定相应的税率和
扣除标准,以体现其差异性。

在个人的各项收入合并计算时,仍采取超额累进税率的方式
征税,以保持税收的公平性。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更好地区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减少了税
负差距,还能够提高征税的精确性和效率,降低了纳税人的税务成本,有利于提升税收的
稳定性和公平性。

在综合分类计税模式下,需要建立起健全的分类计税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税法和政策
规定,明确各类收入的征税标准和运算方法。

还需要加强税务管理力量,提高对各类收入
的征管水平,加大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确保改革后税制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作。

三、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策略与措施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时,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综合分类计税的税率和扣除标准。

一方面要确保税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对不同收入的差别化征税过于严重,导致税负
过重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保证扣除标准的合理性和务实性,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过度压力。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税收调节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税率和扣除标准进行及时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

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减少偷漏税行为。

要强化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种逃税活动,保障税收的稳定增长。

还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监督和评估,加大对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效果的跟踪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确保税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是当下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通过合理整合综合计税和分类计税的优势,建立起综合分类计税模式,不仅能够提高税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还能够促进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利于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研究和规划,积极探索改革的有效途径和举措,不断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动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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