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环境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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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风险评价

6.1现有工程环境风险回顾性评价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化工装置包括2万吨/年R152a装置、1万吨/年R32装置、5000吨/年R142b装置、1万吨/年R125装置、1.2万吨/年R143a装置、5000吨/年R1234YF装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书中均对各自项目进行了详细的环境风险评价,且华安新材料已针对厂区现有工程统一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70306-2019-008-M),本次评价引用原环评报告及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同时结合现场实际调查情况对现有工程存在的风险源、风险防范与预警措施等进行回顾性评价。

6.1.1现有工程危险物料及工艺危险性概况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程生产及存储过程涉及危险物料包括氟化氢、氯气、电石、乙炔、二氟乙烷、二氟一氯乙烷、二氯甲烷、二氟甲烷、四氯乙烯、正己烷、偏二氯乙烯、三氟乙烷等,以上物质涉及毒性、可燃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

公司现有装置涉及氟化工艺、氯化工艺等危险化工工艺。

6.1.2现有工程已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程采取了较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应急预案。

表6-2 现有工程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

全技术规范》(HG∕T30033-2017)的要求。

应急演练情况:公司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关键装置生产现场配备防毒面罩等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企业近期应急演练照片如下:

6.1.3 厂区现有应急监测能力

目前公司主要监测任务委托当地有监测能力的单位进行监测,公司现有化验室目前主要进行产品检验。根据《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建设单位应当具备对风险源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公司目前配备的应急监测仪器见表6-2。

表6-2 企业现有应急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6.1.4 现有工程风险事故回顾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自建成以来,通过制定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故。企业经过多年的实际生产,具备一定的风险应急能力,对今后生产过程中应对风险事故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6.2拟建项目评价等级划分

6.2.1评价等级判定

6.2.1.1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

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

1,q

2

,…,q

n

—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重量,t;

Q 1,Q

2

,…,Q

n

—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拟建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及其Q值确定见表6-3,临界量依据导则附录H。

表6-3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t)

2、行业及生产工艺(M)

本项目为氟化工项目,涉及氟化工艺、原料及产品罐区1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表C.1,确定M分值,如下表:

表6-4 建设项目M值确定表

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分级

表6-5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

6.2.1.2环境敏感程度(E)分级

1、大气环境

根据项目周边居住区等环境大气敏感点人口统计,500m范围内人口数为851人,5km 范围内人口数为29619,根据导则附录D表D.1,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2。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可能进入的水体为企业东面的孝妇河,水环境功能为V类水体;发生事故时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不跨省界、国界;地表水环境功能敏感性分区为低敏感F3。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主要为农田,无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分级为S3。

根据导则附录D表D.2,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南闫水源地上游约900m,处于水源地的补给径流区,因此确定场区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G2。

经调查,区内包气带厚度分布连续,比较均匀,厚度在35m左右,经渗水试验确定,垂向渗透系数为3.32×10-5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为D2。

根据导则附录D表D.5,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2。

综上,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特征表见表6-6。

表6-6 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特征表

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表6-7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表6-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表6-8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

根据上表,环境空气风险潜势为Ⅳ、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Ⅳ。根据导则要求,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即Ⅳ。

6.2.1.4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6-9。

表6-9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上表判定,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6.2.2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

根据判定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风险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如下:

大气环境风险评价为一级评价,根据大气毒性终点浓度预测到达距离确定评价范围为距项目边界6km范围;

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项目地表水评价等价为二级,按照导则要求评价范围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的要求,评价范围定为孝妇河雨水排放口至下游8km的河段;

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够说明地下水环境基本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根据本项目场地实际环境情况以及地下水流向确定本项目调查评价的范围为北到G20青银高速,南至恒星路,东起十里堡-黑土一线,西至梁毛村-苗家村一线,总面积约22km2。

项目环境风险各要素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情况见图6-1。

6.3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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