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各种形式流传下来的具有代表性和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等。
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价值成为了我国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变革中,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威胁和挑战。
保护和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当务之急,而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需要对其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现状分析1.意识不足目前,我国社会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意识还不够强烈,很多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重要性缺乏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并不重视。
2.传承困难受现代化的冲击和文化价值观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着严重的困难。
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年龄较大,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不高,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队伍日益减少。
3.商业化倾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商业化的挑战。
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开始走上了商业化的道路,这样一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本内涵和价值就会受到损害。
4.保护体系不完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还不够完善,缺乏完备的保护机制和监督体系。
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仍面临种种困难。
二、对策分析1.加强宣传教育政府部门和文化机构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激发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兴趣,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3.建立保护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的保护监督体系。
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营造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环境。
4.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时俱进,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创新和发展。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展望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展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中,非遗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保护与传承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发展现状呈现出多方面的特点。
首先,政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各级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非遗的保护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
这为非遗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
其次,社会公众的关注度逐渐提升。
随着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各种文化活动的举办,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和关注非遗。
许多年轻人也对非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参与到非遗的传承和保护中来。
再者,数字化技术为非遗保护与传承带来了新的机遇。
通过数字化手段,如拍摄纪录片、建立数据库、开发线上展示平台等,让更多的人能够接触和了解非遗,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然而,非遗保护与传承仍面临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非遗项目面临着传承人的缺失。
一些传统技艺由于学习难度大、收益低等原因,年轻人不愿意继承,导致传承后继无人。
另一方面,非遗在现代社会中的适应性不足。
一些非遗项目与现代生活脱节,难以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和审美,市场竞争力较弱。
此外,资金投入仍然相对不足。
尽管政府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对于众多的非遗项目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
对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未来,我们充满期待。
在政策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长效机制。
同时,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和扶持,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吸引更多的人投身于非遗传承事业。
教育领域也应发挥重要作用。
将非遗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编写相关教材,开设非遗课程,培养学生对非遗的兴趣和认知。
通过职业教育,培养专业的非遗传承人才。
创新发展是关键。
非遗项目要与现代设计、现代科技相结合,开发出符合当代人需求和审美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现状与挑战

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现状与挑战作为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些文化遗产是人们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文化习俗、传统技艺、语言等,是人类的智慧结晶。
然而,伴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变迁,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保护上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1、法律法规的制定中国出台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法》是文物保护的基础,之后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和修复标准。
2、世界文化遗产的评定世界文化遗产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有很多,如北京故宫、乐山大佛等,这些文化遗产的传承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也丰富了人类文化多样性。
3、社会关注和重视在当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问题,政府和民间组织也相继推出了许多保护措施和活动,宣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了公众意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挑战1、外来文化冲击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文化进入中国,许多传统文化面临着冲击和消亡的风险,很多年轻人不了解或不愿意了解自己的文化传统,以及传统的户外娱乐,大力推广,许多传统手艺也日渐式微。
2、土地和保护资金的争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如博物馆、保存设施和人才培养等。
由于土地和资金的争夺,许多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受限制,未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3、意识观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了它一度占有的地位,新一代人也可能会逐渐忘记或不再重视传统文化,这将导致很多文化遗产失去自己的传承和价值。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让他们尊重、传承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非物质文化传统,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技能等。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影响,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保护和传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进行探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1.面临严重流失随着现代化的推进,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流失。
一些古老的手工艺技艺、传统的音乐表演、民间故事传说等文化形式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难以传承和发展,有的甚至已经失传。
如中国的“老字号”、“非遗”项目,其传承人口逐渐减少,技艺和传统经验在一些地区已经断代。
2.缺乏保护意识现代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较为淡漠。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许多年轻人更倾向于追求新潮的文化形式,对传统文化缺乏兴趣。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主要依赖于当地民间组织和个人的自觉行动,这种缺乏保护意识必然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造成严重的影响。
3.管理和保护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机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健全。
由于涉及的文化形式多样性和地域性,无法通过一揽子的制度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草率的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度商业开发或者无人问津,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的损害不言而喻。
1.宣传和教育重要的是要增强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开展相关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更多的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
可以通过举办展览、讲座、电视节目等形式,让公众更深刻地认识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保护的积极性。
2.建立保护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明确相关的管理部门和责任。
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同时也可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3.挖掘和培训传承人才应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技艺传承人才的培训力度,通过挖掘和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来传承和发展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特文化传统和精神财富。
由于社会变革和现代化进程的影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峻的保护挑战。
本文将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有效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尽管我国已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实施效果有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真正成为一项全社会参与的工作。
2. 文化传承人缺乏。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统技艺都需要长期的学习和传承,由于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越来越少的年轻人愿意从事传统手工艺或者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3. 资金和技术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但目前的保护经费有限,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无法得到有效的修复和保护。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建立健全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体系。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工作,制定更加具体和有效的保护政策,并确保其得到落实和执行。
2.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培训和传承工作。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技艺的培训和教育,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保障,以激发他们的兴趣和热情。
3. 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确保保护经费的可持续性,同时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保护修复工作效率,并开展相关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
4. 增强社会认知和保护意识。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并鼓励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还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法律和政策保护,加强传承和培训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增强社会认知和保护意识,才能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传承优秀的文化传统,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工作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是一国文化的瑰宝。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保护文化多样性,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保护工作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思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1.意识不足:由于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够重视,社会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保护工作的动力不足。
2.缺乏专业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参与,但现阶段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无法满足保护工作的需要。
3.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以口头传承为主,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导致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危险。
4.外部环境影响:社会环境的变化、经济发展的压力、全球化的冲击等因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压力。
5.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之间存在矛盾,如何在保护的同时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成为一个难题。
1.加强意识宣传:通过教育、媒体等渠道,增强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提高其在文化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人才培养投入,培养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保护人才。
3.建立保护机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保护的专业化水平。
4.研究和传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挖掘潜在的文化价值,推动相关传统技艺的传承和发展。
5.整合资源:整合政府、民间、学术界等多方资源,形成保护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6.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的宝贵财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各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7.创新保护手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保护手段,包括数字化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新的活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024年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分析现状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分析现状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的现状。
首先,介绍了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与重要性。
其次,分析了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
然后,对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最后,展望了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的发展前景。
1. 引言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国的宝贵财富,保护和传承这些遗产对于维护国家文化和增强人们的文化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价值被商业化的趋势,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因此,本文对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的分析现状进行了研究。
2.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与重要性文物包括古代的物质文化遗产,例如文物建筑、器物、书画等;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们口述、表演和实践的传统知识和技能。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对这些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和利用的工作。
保护这些遗产对于维护国家文化多样性、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3. 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分析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的需求主要来自于文化机构、博物馆、收藏家和旅游业等方面。
市场需求旺盛,人们对于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和热情不断增加。
然而,市场供应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但专业人才相对缺乏,专业机构的建设和培养仍需加强。
4. 市场问题与解决方案在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虚假文物、鉴定难题和非法交易等。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鉴定和评估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市场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5.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的发展前景随着国家对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以及人们对文化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
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现状

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不具有具体实体形态,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传承意义的口述、表演、艺术、习俗、技艺等。
对于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现状。
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中国是一个拥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保护区、传承人等方式进行保护。
同时,中国政府也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
以下是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现状:1.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政府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技艺、习俗和民间艺术等列入名录并予以保护。
这些名录不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律保护,还提供了较大的实践空间。
2.传承人培训与保护中国有很多传统技艺已经面临失传的危险,为了保护这些技艺,政府通过资金和培训项目,培养一批又一批的传承人。
同时,为了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政府也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为非遗项目提供专门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有利于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物理空间和保护环境。
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的设立,可以有效保护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关注。
下面将介绍一些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现状:1.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旨在保护和促进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通过公约,各国可以共享经验和合作,共同研究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各国建立了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组织,这些组织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工作。
组织提供专业的人才和资金支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3.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也非常活跃,研究者通过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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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中国政府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批准决定。
特别是2011 年2 月2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以2001 年昆曲艺术入选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为标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在近10 多年来,掀起了一个新高潮。
近年来,中国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学术团体及社会各方面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国家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建设我国拥有十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进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是当前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0 世纪 90 年代,云南、贵州、福建、广西等省区颁布了关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条例,宁夏、江苏也制定了保护民间美术和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规。
1997年5 月20日,国务院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保护、发展、提高的方针”;确定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标准,“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国家制定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标准,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建立评定机构,评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这是妥善保护已处于濒危失传状态的传统工艺美术的一项重要举措。
自1998 年以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做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并于2003 年11 月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部法律草案主要涉及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相关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等方面问题,明确规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在国家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从而为处于濒危状态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为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基本精神,进一步与国际接轨,2004 年8 月全国人大把法律草案的名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并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和文化部专门赴云南、福建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做专题调研,为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进行论证。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2010 年 8 月 23 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1 年 2 月25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于 6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法律的出台,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05 年 3 月 26 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确定了工作目标和指导方针,要求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2005 年12 月 22 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确定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形成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使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并要求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意见》和国务院颁发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提高了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有利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的进程。
近年来,文化部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2007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 年)等一系列规章文件。
地方各级政府也积极推动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目前,我国已有云南、贵州、福建、广西、江苏、浙江、宁夏等10 多个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标志着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和实施的新阶段。
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和政策措施,不仅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进一步推动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的进程。
(二)“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成就被誉为“中国文化长城”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 的编撰,是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中最令人瞩目的成就。
1979 年,文化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首先发起编撰《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和《中国曲艺音乐集成》。
1984 年5月 28 日,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签发了《关于编辑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的通知》,并附有《关于编辑出版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力量编辑出版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并统一规定了集成的编选范围、方法步骤、组织机构、经费、出版等问题。
1986 年5 月,在第三次全国民间文学集成工作会议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周巍峙宣布,经全国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接纳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与其他七套艺术集成志书并列为“十套文艺集成”,并申报列入国家“七五”规划的重点项目。
从此,十套“中国审美视点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
2005 年 3 月 26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
工作目标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意见》提出,要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国家将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摸底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意见》强调,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的同时,也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为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2005 年12 月22 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不容乐观,要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决定从2006 年起,每年6 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通知》提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并要求着力解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通知》还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二)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三)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五)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2005 年6 月10 —11 日,文化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
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会上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在讲话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为了系统、全面地总结和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深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义,唤起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2006年2 月12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隆重开幕。
这次展览是我国政府举办的第一次全面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大型展览。
展览从我国浩如烟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中精选了2000 余件珍贵实物和2000余幅照片,内容分“综合板块”和“地方板块” 两大部分。
综合板块主要阐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必要性和紧迫性,回顾新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进行的重要调查、整理、研究工作及重要成果,着重介绍和宣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资源及分布、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及蒙古族长调民歌。
地方版块宣传和展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介绍各地独具特色、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呈现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有35 万以上观众参观了这次展览。
展览是在我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始阶段举办的,它对于促进社会公众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唤起社会公众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文化遗产日”的活动。
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期间,全国各地举行了一系列隆重的宣传和庆祝活动。
例如:由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共同主办,中国国家博物馆承办的“文化遗产日特别展览——国家珍贵文物征集成果”,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中国文化遗产日专场晚会”,中央电视台隆重推出的“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大型直播活动,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和鸣——古琴艺术进大学”、“中国戏曲剧种保护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