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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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江北18小区10#地块项目

园林景观设计招标文件(商务)工程名称:惠州市江北18小区10号地块项目园林景观设计

工程地点:惠州市江北18小区西侧

招标人:中信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七年五月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江北18小区10#地块项目园林景观设计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城市主干道文明一路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180㎡,总建筑面积㎡,项目地下一、二层为车库。本次招标的为该项目的园林景观设计。

二、投标须知

招标范围:惠州市江北18小区10#地块广场以及四楼架空层屋顶花园景观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后设计任务书。

设计总体要求:

设计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①规划设计的系统性与前瞻性;②创意、创新与可行性;③美观与合理性;④功能性;⑤充分体现“绿色、人文、健康”的设计理念;⑥经济性。

工期要求

投标阶段工期要求:

方案设计优化(含设计估算):签订合同后5天内;

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修正概算):签订合同后30天内。

资质等级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资质;

近三年来,具有类似规模的小区园林景观设计业绩。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一式三份投标书,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正本与副本应有相应的标记,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设计文件应按下列份数提供:效果图一份;其他设计文件五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光盘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正副本须具有相应的标记。设计文件按本章中有关要求进行签署和封装。

投标书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投标)授权书附在其内。

投标书的任何一页都不应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书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名并盖章。

3.投标报价

设计费应参照国家、广东省及惠州市有关的取费标准进行报价,并承诺优惠价格;

设计费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所说明的全部设计工作、施工技术配合费、合理推断出投标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等所有工作,以及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服务等;

设计费报价应包括管理、利润、税金等国家规定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应承担的风险费用、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深圳市规定的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中;

设计费报价应包括中标后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及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等费用。

所有投标单位,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都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所有投标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招标单位享有对所有方案使用权。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按投标书、设计文件和电子光盘分别封装在三个文件袋里,最后一起封装在一个封套内。效果图按要求的顺序单独封装。

设计文件(包括效果图和电子光盘)均须按隐标要求进行制作和封装,不需签署,并且任何地方(包括封面、密封袋等)不得留有与投标单位有关的任何识别标志或识别文字。

效果图须统一采用黑色塑料框架包装制作,版面大小由各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决定。

投标文件(效果图除外)的包装必须使用封套,并在封套上加贴密封条,封条上要有投标人盖章和投标人代表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名。不符合该规定的投标书将可能被拒绝。

在封套上应写明:

(a) 工程名称:惠州市江北18小区10#地块广场以及四楼架空层屋顶花园景观设计投标书;

(b) 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招标书发放后10天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6.开标会

招标人在截标后2天内开标。

根据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应选派1~2名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结合影音文件等电子光盘和效果图进行设计方案解说,解说和答辩限于30分钟内。招标人仅提供投影仪,投标人应自配带电脑演示。

7.定标

定标综合考虑因素:

1)投标文件内容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整体规划系统性、绿化配置合理性、创意性、技术性、美观性、实用性;

3)设计方案要充分把握绿化、工作、休闲空间,注重实用性;小品得体,设置合理,整体环境协调。

4)绿地附属设施、设计位置、体积、色彩合理,与周围环境协调,并符合相关规范。

5)方案实现的可行性、方案的技术经济性。

6)设计收费及服务承诺。

8.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设计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设计,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转包)给他人设计。

合同有关条款:

1)设计人(中标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①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含设计估算及经济分析)8套;

②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8套;

③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1(含设计概算及经济分析)6套。

2)设计费支付进度

①方案设计文件(含设计估算及经济分析)提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及经济分析)提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

③本工程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中标通知书连同招标文件和设计人的投标书及投标书文件、以及双方在协商期间的来往补充文件和协调同意的有关修改,均为本设计项目有效的合同文件。

4)设计人员要求:设计人投入本项目设计的人员应不低于投标时的相关承诺,应专业齐全、经验丰富、满足本项目实际的需要;除非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随意更换相关人员。

5)设计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面均应符合标准,表达清晰、准确,全部文件必须严格校审,不应出现各种差错。

6)对设计人的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书面和电子文件等),发包人不仅具有使用权,还有在设计人为非施工中标单位的情况下,对施工过程中的图纸优化修改的权利。同时设计人有义务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包括对经优化修改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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